2.金钱是实践人生价值的工具
不一样的思维:
穷人:钱是什么东西,我要实现我自身的价值,靠的是我自己的真才实学。
犹太人:金钱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工具,金钱是做一切事情的前提。
犹太人认为,金钱是比天国的精神上帝更为实在的世俗上帝。对注重现实生活的犹太人而言,对必须靠金钱生活的犹太人而言,金钱就是世俗上帝——金钱使他们的肉体得以生存,也只有在世俗上帝保证人的肉体生存之后,他们才能膜拜精神上帝,追求高贵的精神生活。
在犹太人看来,金钱是实践人生价值的工具,是成功的标志。犹太教又是这样说的:金钱是给美好人生的祝福,是人送给上帝的礼物。
在今天,金钱已经是成功的标志和人生价值的重要衡量标准,在某些人的眼里甚至已经成为唯一的衡量标准。
犹太人对金钱的热爱不仅仅只局限于现实生存的需要,更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也是美好人生的必需工具。在犹太人的思想观念中,由于他们所处的背景和职业地位的特殊性,因而就形成了对金钱的独到看法:“赚钱不难,用钱不易。”
不论是哪一种社会形式,金钱的社会作用是绝不可以低估的。犹太人曾这样说:“穷亲戚是远亲戚,富亲戚是近亲戚。”犹太人的发展历史就一再验证了这个事实。他们没有金钱的时候,就处于社会的底层,人们都看不起他们,说他们是“犹太穷鬼”,他们走到哪里都会受到歧视和压迫;而一旦他们有了钱,就可以和贵族平起平坐,人们也对他们钦慕和妒忌不已。因此犹太人认识到,在社会中,没有钱的人注定是可怜的人,而要想获得尊严和敬重,就必须有钱。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金钱日益成为人们事业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是衡量人们人生价值的重要尺度,而你所拥有的财富的多少越来越证明你对社会创造价值的多少。当今的社会,任何一个不甘于平凡的人都在努力地赚钱。尽管是自己生活的需要,但是对于富有追求的人来说,金钱更是人们社会地位的象征。(www.xing528.com)
当其他民族还在憎恶金钱时,犹太人就有着“爱钱人才能成为富翁”的金钱观,这使他们赚钱时放下了思想包袱,也为他们开辟了众多的赚钱途径。为了赚钱,他们可谓千方百计,绞尽脑汁。
旧上海大名鼎鼎的犹太富商雪拉斯·阿隆·哈同,又名欧司·爱·哈同,1851年生于巴格迈,1872年只身出走香港谋生,次年来到上海。当时他22岁,年轻力壮,但除了身上穿的几乎一无所有。他立志来中国赚钱发财,但自己一无资本,二无专业知识或技术。他决心从一个立足点开始。由于他长得身体魁梧,在一家洋行找到了一份看门的工作。要叫别人是不愿干的,相貌堂堂,年轻高大;却屈于当守门雇员,而哈同却不那么想,他认为看门赚来的钱是一种报酬,没有丢脸和失身份的感觉。另外,他更有深层次的考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这份工作上先找到一个立足支点,今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积蓄力量,最后终要找到能赚更多钱的路子。
哈同在当看门工时非常认真,忠于职守。晚间,他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各种经济和财务书籍,知识增长很快。老板觉得此人工作出色,脑子灵活,就把他调到业务部门当办事员。哈同一如既往,工作业绩不错,逐步被提升为行务员、大班等。这时,他的收入大为增加了,但胸怀壮志的他并没有因此而知足。1901年,他认为自己创业的时机到了,就找理由离开了打工岗位,自己开始独立经营商行。
哈同自办的商行取名为“哈同洋行”,以经营洋货买卖为主。当时洋货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者不那么多,消费者难以“货比三家”,因此,哈同的经营获得了高额的利润,几年间,他赚了许多钱。
随着资本的增多,哈同没有放缓自己的追求,开始了买卖土地和放高利贷业务。那些出卖土地的人往往急于等钱用,所以他把价钱压得很低,卖主不得不就范。接着,他将低价买入的土地租给别人造屋,到一定年限后收回,这样连房产也归他所有了。同时,他自己也投资建造楼房供出租,从中获取惊人的利润。几十年间,他从一个打工者变成了一个大富豪。
赚钱有术的犹太人数不胜数,以放债发迹的艾伦也是典型的一例。这位移居英国的犹太人从打工开始,用积蓄的一点小钱做些小生意。由于生意扩大,他需要资金周转,不得不向钱庄或银行借钱。他在自己的实践中发觉,向别人借钱的代价确实太高,往往与商业经营获得的利润相差无几。他想,自己辛辛苦苦地经营全是为银行打工,而且风险比银行还大,倒不如自己从事放债业务合算。
几年后,他开始了放债业务。他一边维持小生意经营,一边抽出部分资本贷给急需用钱的人。另外,他又从银行借来利率相对较低的钱,以较高的利率转贷给别人,从中赚取差额利润。有些等钱应急的生产者或个人宁愿以月息20%借贷。这样,等于100元放贷1年,可获得240%的回报率,这比投资做买卖更能赚钱。艾伦就是盯着这个赚钱的路子,迅速走上发迹之路的。
以上列举的两个例子说明,犹太人赚钱的方法无所谓贵贱,也无所谓方式,他们所赚的钱是你肯我愿,感觉受之无愧。这是犹太人的赚钱秘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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