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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成果

时间:2024-03-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就反腐倡廉中如何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问题作一粗浅分析。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在全面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各项制度建设的同时,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在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是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

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成果

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

许 艳

摘 要:依靠制度防治腐败,是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对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十七大报告就反腐倡廉建设强调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反腐倡廉的过程中必须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制度作用的发挥最终取决于其在实践中能否得到切实遵守和执行,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完善和创新制度的同时,还要在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

关键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力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反腐倡廉建设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既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发展,也是我们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的宝贵经验。

多年来,各高校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体系,内容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决策、干部廉洁从政、大宗物资购买招标、财务管理、基建管理、学生奖助贷等各个方面。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存在。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增强制度的震慑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就显得十分迫切。本文就反腐倡廉中如何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问题作一粗浅分析。

一、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分析

(一)对制度不执行或乱执行

高校个别领导及科处室领导执行学校反腐倡廉制度不严格,有的把制度当“摆设”,满足于照转、照抄、照搬,简单地理解,被动地执行,把印发规定、开会布置等同于落实,停留于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而未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有的搞“弹性”操作,对易循的执行得紧、对难循的执行得松,对自己有利的执行得紧、对自己无利的则执行得松,合口味的执行得紧、不合口味的则执行得松,要求下级执行得紧、上级却执行得松,上级强调时、领导检查时、出了问题时执行得紧,平时执行得松;有的搞“变通”,别出心裁另搞一套,把制度变个“法子”执行,遇到棘手问题,就绕开制度,搞专题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实则乱了制度、坏了制度、废了制度。

(二)制度的制定不实际、不严密、不科学

一些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也是造成制度执行力不高的重要原因。现行的制度,有的在整体设计上规定得比较原则,过于简单,制度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这样的制度不便于操作,必然会给制度本身造成操作障碍;有的制度的制定脱离实际、故弄玄虚、大而空,制度的效力打了折扣;有的制度存在漏洞,严密性不强,存有盲区和死角;有的制度能“定罪”无“量刑”,只规定“不准”和“严禁”,但没有明确违反“不准”和“严禁”如何处理,即使处理,也找不到令人信服的制度依据;有的制度主体不明,责任不清,致使部门横向之间、干部上下之间互相推卸责任、推诿扯皮,问题得不到处理,责任得不到落实,“板子”打不到具体人身上,制度最终丧失威信。制度的粗、空、虚,必然导致软弱乏力,制度的约束力得不到很好的发挥。

(三)制度监督不到位

制度执行得怎样,制度落实得如何,监督检查十分重要。从监督主体看,有的干部或专职监督人员缺乏责任感,监督意识薄弱,检查监督走过场;有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强,业务不熟,不会监督;有的过分注重自我保护,不敢监督;有的“老好人”思想作祟,加之对监督者保护措施不力,不愿监督。从监督客体看,有的干部自我监督缺位,认为自己觉悟高,业务精,能力强,不会出差错,不需要监督;有的干部权力观错位,怕监督失去权力“吃不开”,不愿意接受监督;有的干部认识模糊,认为监督是组织上对他不信任,甚至认为是某某人和他过不去,不让监督;有的干部为人不廉,本身就存在以权谋私现象,因而害怕监督。

(四)制度的查处追究不严、公正度低

对思想不重视、执行不严格,甚至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时没有从严查处。有的睁只眼闭只眼,对不违反大原则、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等吃点喝点、玩点乐点的“小毛病”,认为是人之常情,“小节无害”,多抱观望的态度,造成部分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有的能瞒则瞒,能捂则捂,瞒不住、捂不了,就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不了了之;有的因人而异,不一视同仁,搞区别对待,双重标准,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当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当惩不惩、该严不严,有亲有疏、有严有松时,制度已经荡然无存,形同虚设。

二、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几点思考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按照胡锦涛同志讲话精神,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有五个问题要着力抓好。

(一)提高制度执行力,严密制度是前提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严密制度是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针对性是否明晰,对执行过程是否顺利和执行目标能否实现发挥着关键作用。

一是着力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主动融入教学、科研、管理、党建、学校基建的方方面面。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二是着力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在全面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各项制度建设的同时,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在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比如学院计财处、后勤处、基建处、教材室、招就处等,是腐败现象易发和多发部门,对这些部门的管理制度,在原来的基础上应该更科学,更严密。(www.xing528.com)

三是着力围绕高校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

(二)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监督是关键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是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中要熟悉业务,提高素质,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督促制度落实。采用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使每项制度的落实都有明确的责任部门,避免监督检查在制度运转环节上出现被动、滞后、乏力的情况。

二是强化科学评估。要把反腐倡廉制度的评估、完善、清理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通过制度执行情况系统评估和有关案件剖析,掌握制度特别是新颁布制度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制度提供第一手资料。要建立起执行力评价体系,评价制度的优劣,评价制度设计的效力,是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的,要进行修正;是人为原因造成制度不能落实的,要提出纠偏措施;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使制度在执行和落实中不断达到优胜劣汰的效果。

(三)提高制度执行力,从严执法、严肃追究是保证

一些制度不落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查处。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进行责任追究,是形成良好制度执行环境的重要基础。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严肃执纪、加强责任追究作为重要职责,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追究。要把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与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对尽职尽责执行得力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执行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规违纪者给予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守规者得到褒奖,违规者受到贬惩,并要做到褒贬分明、奖惩得当。只有这样,制度的执行力才会得到提高,才能避免出现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落实不到行动上”的现象。

二是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带头干扰破坏制度行为的追究。领导干部重视制度规范、带头执行制度是制度得以落实的重要因素。当前有个别领导干部缺乏按制度办事的观念,成了不执行制度的特殊群体,凌驾于制度之上。一旦领导干部不能自觉执行制度,或者只以制度“制”人而不“制”己,制度的执行就无从谈起,群众就会自然而然对制度的权威性产生怀疑。因此,要把制度的落实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之中,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贯彻执行制度作为大事来抓,带头坚持制度、自觉遵守制度、认真落实制度,对领导干部带头破坏制度、有意干扰制度的行为加强责任追究,真正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氛围。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变通制度、打擦边球行为的追究。从监督检查情况看,不少制度基层都在执行,不敢明目张胆地“闯红灯”、“触高压线”,但却存在执行中变通,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打擦边球的现象,导致内部制度执行涣散,甚至导致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因此,要及早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因为小就不追究,也不能以罚代究,必须把各项制度落实中的责任追究与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有机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小过酿成大过、小错拖成大错。

(四)完善领导干部模范带头机制,发挥领导干部制度执行的示范作用,提高制度执行的公信度

制度的特点是公平,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有的人执行,有的人不执行,那么就会导致把制度当做“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如果领导违反制度,就可以“亮绿灯”,会变成不公平,制度就会丧失其作用。目前,制度执行最大的问题就是“重民轻官”,有些领导就可以网开一面,那么制度的公信力将会受到影响,广大群众对制度执行的积极性也必将受到挫伤,试想,还会有谁再来执行制度呢?完善领导干部模范带头机制,对于制度执行力的公平性有重大意义。一要带头学习制度。把制度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轮训内容,使领导干部做制度的明白人。二要带头执行制度。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提高执行制度的责任意识,带头严格执行制度,做到不越雷池半步,坚决杜绝因人废制、因事废制现象的发生,真正从思想深处认清带头执行制度的极端重要性,把带头执行制度视为自己的基本职责,做到行动上先于群众,标准上严于群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越雷池、不“闯红灯”,带头尊重制度的权威、模范接受制度的约束。三要带头维护制度。即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四要带头破除“潜规则”。“潜规则”如空气一般视而无形,抓而无物,但却是利益交往的媒介。它是合情不合法的规矩,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陋习,是当事者彼此心照不宣的认可和期待。这种潜规则运行于中国传统的由血缘、乡缘、学缘、业缘构成的人情网络之中,成为以利益调节与分配为核心的特殊交往方式。潜规则盛行的地方往往就是正式制度无法正常发挥作用的地方,它的蔓延最终替代了正式的规章制度,成为权力腐败和一些制度失灵的重要诱因。由于其隐蔽化,超越了一些制度的控制范围,更需要领导干部自觉带头整治。

(五)完善社会监控机制,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对权力运行实施全程监督,提高制度执行的透明度

建立和完善社会监控机制,关键是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监控体系,并保证其权威性、独立性。要不折不扣实行行政公开制度,规定权力运行要定期不定期地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公务信息,向人们传达制度执行的情况。要充分发挥群众、社会团体、大众传媒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及时监督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要开放社会舆论,完善举报制度,鼓励和保护社会公众的举报行为,充分尊重新闻自由,发挥传媒对制度执行过程及执行效果的监督作用,减少执行偏差和促进制度执行的落实。要实现让人民监督常态化,问题在于如何创设这些条件。应进一步扩大传媒的监督作用。随着网络时代到来,民间反腐渐成气候,反腐队伍也不断扩大。从“周老虎”事件到“白宫办公楼”,从周久耕到杜崇烟,从“出国门”事件到“钓鱼执法”,一个个成功案例见证了网民的力量和网络反腐的威力。执政党也越来越重视和规范这种新方式,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就提出,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管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等。因此,今后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网络监督法》,以规范网络监督行为,提高网络监督制度执行力。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对权力运行实施全程监督,主要是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通过它把“人盯人、人盯事”的方式转变为“人盯屏幕”的方式,使权力运行一目了然。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应着重在公权力大、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领域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一是对权力运行实行“屏幕式”监控。对权力进行“屏幕式”监控的方法,就是把权力的运行路径、程序、标准、结果进行精细化编制,并且在屏幕上全部显示出来,群众和监督机关可以随时看得到、看得清、管得了。二是对资金运行实现全程监控。用信息化手段监控资金是否按规章运行的动态。纪委和审计部门可以通过电脑随时调阅,及时纠正资金运作中的违规现象。三是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行为实行长期监控。建立领导干部信息化平台,建立干部不良廉政信用档案,把有关的干部信息联网,随时供组织部门查阅,并能利用这一平台了解干部的完整信息。这一措施能有效提高领导干部腐败成本,避免“带病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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