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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质疑中国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承担的责任

时间:2024-03-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发达国家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提出,应讨论发展中国家是否做出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的减排承诺或行动。哥本哈根责难的第一束剑锋指向的是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步伐。哥本哈根责难的第二束剑锋指向的是国际市场分工。

发达国家质疑中国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承担的责任

二、哥本哈根责难

2009年12月7日至1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了第15次会议,亦称世界气候大会,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即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全世界85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193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出席。表面上,哥本哈根会议是世界各国共同商讨气候环境问题,本质上,早已超越气候环境这个科学问题,而演变成全球的一场政治博弈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就气候变化责任、减排责任以及谁应承担更大责任,谁应拥有更多的碳排放权展开了十分激烈的争论。

众所周知,1992年,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这一公约文件成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文件《京都议定书》。在这些法律文件中,环境问题转化为气候问题并进而在技术上转化为二氧化碳的排放,从而在法律上产生各国围绕碳排放权展开的全球政治博弈和较量,由此形成“碳政治”。哥本哈根会议上,发展中国家要求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双轨制谈判;发达国家则主张抛弃《京都议定书》,实行并轨谈判。而一旦《京都议定书》被取消,则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就不再有实质内容。而在此前的巴厘岛会议上,曾拟就有被称之为“巴厘岛路线图”的目标,即所有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必须“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发达国家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提出,应讨论发展中国家是否做出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的减排承诺或行动。但发展中国家做到这一点,需要得到相关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为此,一些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展开了一次发生在北欧的“项庄舞剑”式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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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责难的第一束剑锋指向的是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步伐。即使路人,也十分清楚地看到,遏制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步伐,尤其是新兴国家的现代化步伐,首当其冲是新兴经济体中的佼佼者——中国的现代化步伐。在工业化发展模式下,碳的高密度排放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附属品,任何一个国家在经历从不发达到相对发达的过程中,无一例外要经历一个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高峰期,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是通过早期高密度碳排放取得今天的经济地位的。所以,排放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问题,碳排放权就是发展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在全球减排声浪中,碳排放空间已成为一种事实上的有限资源,碳排放博弈实质上是排放空间之争。本次气候谈判,本质上是各利益集团发展权益和发展空间之争,特别是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处于相对举足轻重的经济体之间进行的一场国际政治及国际发展大博弈、大角力。如果从客观的、历史的、延续的角度观察,目前大气中的有害物质大约有80%是发达国家在当年工业化进程中排放的结果。因此,对今天的全球气候问题,西方发达国家负主要责任完全是题中应有之义。所以,《京都议定书》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如同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斯特恩的比喻,一场盛大的宴会,不能让最后只赶上喝了一杯咖啡的穷亲戚一起平摊费用,西方发达国家必须要更多“买单”。然而,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发达国家却要求发展中国家加入具有国际约束力、可衡量、可报告、可验证的减排协议,并要求发展中国家以总量为依据,制定明确的减排计划。特别是英美等国家,在减排衡量、核查标准等多方面,对中国公开非难。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一种以“堂而皇之”理由,野蛮而毫无任何道理剥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的卑劣行径,实质是遏制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步伐。可以说,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碳排放已成为发达国家约束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又一武器。然而,十分遗憾,面对这一显而易见的意图,有些人,有些经济体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任由花开花落,任由一江春水向东流,其结果实在令人不寒而栗。

哥本哈根责难的第二束剑锋指向的是国际市场分工。发达国家竭尽全力维护既有的国际市场分工框架,借以保护发达国家既得利益,持续垄断国际市场超额利润乃至诸如设计、标准制定等超额利润源。近年来,较早完成工业化的发达国家,不断通过产业升级,将低端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表面上,这些国家碳排放似乎已经或正在减少,但全球碳排放总量并未减少。发展中国家一方面以环境污染为代价,向发达国家提供为数众多的高耗能低附加值必需品,让发达国家享受着减排“红利”,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又要承担减排重任,特别是承担发达国家工业化经济对气候破坏的责任。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限制了你的碳排放量,就限制了你的整体国民生活水平,也就限制了这个国家的整体经济规模和整体实力,从而长久保持目前世界阶梯状经济模式。发达国家打着所谓“减排”的旗号,本质上就是要掌握世界尖端科技的制高点,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全面主导全球新一轮经济转型,继续维护既有国际市场分工框架,维持目前他们处于全球利益高端的格局,垄断国际市场超额利润,乃至垄断下一个时代的技术标准和商业规范,操纵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标准和经济命脉。举个例子。2009年6月,美国通过了一项法案,规定发展中国家如果想向美国出口征收关税的产品,必须在2020年之前,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制造出符合美国标准的低碳产品。而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必然由此产生的问题:由于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等新兴能源技术被美欧等发达国家所垄断,因此,这些国家完全可以通过交易这类高附加值产品获得超额利润。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两个概念:GDP和GNP。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所有常住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最终成果。它是按国土原则核算的生产经营的最终成果。比方说,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创造增加值就应该计算在中国的GDP中。GN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国民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新生产的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和。它是按国民原则核算的,只要是本国或地区居民,无论是否在本国境内或地区内居住,其生产和经营活动新创造的增加值都应该计算在内。比方说,我国居民通过劳务输出在境外所获得的收入就应该计算在中国的GNP中。GNP与GDP的关系是:GNP等于GDP加上本国投在国外的资本和劳务的收入,再减去外国投在本国的资本和劳务的收入。从真正意义上讲,GNP更真实地反映一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该国的经济水平。在发达国家中,比较普遍的是GNP高于GDP;在发展中国家,一般来说GNP小于GDP。发展中国家吸引的外资企业盈利,一方面可以以投资收益的形式汇出境外,另一方面又很容易通过价格转移的方式转移出去,回避纳税。比如,一个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外商投资企业,需要进口原材料、零部件,甚至进口一些成套设备,这些产品可能从境外所购入,也可能利用它的母公司或利益集团子公司原有设备、原材料、零部件,这样,它即以折价或新购入方式,虚拟进口值,从而最大限度地压缩利润空间,实现所谓“甲地投资、乙地赢利”。体现在统计指标中,则在甲地GDP总量扩大,而乙地GNP总量扩大。发达国家垄断经济转型将带来一系列战略利益,尤其是跨国公司境外输出高新技术投资,对国民财富的低碳积累,更是直接的利益关系。正是从这些因素考量,发达国家顽强而主动地展开有战略、有策略的新一轮利益争夺战。

哥本哈根责难的第三束剑锋,指向的是设计更为久远、更为深入的新的贸易门槛和制裁领域。在国际金融危机阴影下,部分西方大国为了尽快走出衰退,开始设计更为久远、更为深入的新的贸易门槛制裁条款,实施各种新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譬如,碳保护主义和碳歧视主义,提出由“环境”导致的,以“有害人类健康、威胁人类生存”为由设立的贸易制裁门类,以此拒绝所谓“碳高排放国”生产的各类产品。法国总统萨科齐就多次呼吁在欧洲范围内,对在全球变暖方面的行动不符合欧洲标准的国家的进口商品征税。德国总理默克尔也表示支持这项计划。法国还单方面表示,从2010年开始对那些在环保立法方面不及欧盟严格的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2009年6月底,美国众议院通过“边界调节税”法案,规定从2020年起,美国将实施“碳关税”──对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碳关税,说到底是,如果某一国生产的产品不能达到进口国在节能和减排方面设定的标准,将被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如果揭开这些发达国家虚伪的“绿色”面具,不难发现,其实际上是“以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在汽车低碳排放方面,欧盟决定从2012年开始,对CO2排放量超过130g/km的M 1类新车进行惩罚;法国从2008年起,对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100g的汽车给予5000欧元奖金,对超过160g的汽车,最高可征收2600欧元的尾气排放超标税;德国自2009年7月起,实施按发动机排量与CO2排放量征收汽车税的政策;美国2009年5月公布了首个全国统一的汽车排放标准和美国历史上最严格的汽车燃油效率标准,美国政府将在2012年至2016年间,把轿车和轻型卡车的平均燃油效率标准从现行标准上调至每升约15公里,达到美国历史上最严格水平。欧美等国还强制推广SA8000标准认证,将劳工权利和环保责任与订单挂钩,并明确提出和实施把人权、环境保护、劳动条件和卫生标准纳入国际贸易范畴,对违反者予以贸易制裁。这些新型的“绿色壁垒”、“社会壁垒”,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对于美国等发达国家而言,实施碳关税,一方面可利用新能源技术方面的优势,排斥国外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保护本国产业,另一方面可以以此为契机,借机完成对相关产业的革命,从而成为全球这一产业的主导者、规则的缔造者、定价权的控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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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8000标准认证是指企业在赚钱的同时也要承担对环境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是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它的宗旨是“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

综上所述,气候变化谈判,一直被认为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两大集团博弈。由于发展中国家本身内部差异严重、诉求不同,因此,维护其中的团结十分不易。发达国家对此了如指掌。在哥本哈根会议上,他们就采取打压、利诱等手法分化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对中国、印度、巴西等所谓的新兴国家施压,要求新兴国家和发达国家一样做出强制性减排承诺。即使中国宣布了巨大的减排目标后,欧盟依然不依不饶,试图在全世界长期目标上设置约束性条款。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又利用地缘政治手段,拉拢部分发展中国家,从而达到离间的目的,如刻意打造和维持亲美关系,使部分发展中国家暗中默认美国的立场;在资金和技术支持上设置诸多条件加强选择性;做出许多双边或单边的气候合作动作,拉拢部分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利诱分化策略下,哥本哈根会议上,发展中国家由最初的“中国+77国集团”模式,分化为由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组成的“基础四国”集团、以苏丹及委内瑞拉等国为代表的77国集团多数国家联盟、以不发达国家和受气候改变影响最严重的小岛国组成的“气候脆弱联盟”。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哥本哈根责难,事实上把立足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世界经济版图,划分为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三大利益集团。这是第一次把世界划分为三个版图。充斥于哥本哈根会议上的争吵、责难和没有达成法律约束力协议的会议结果,清晰地表明,三大利益体在发展模式、发展路径上的分歧将进一步加剧,国际经济关系也由此更趋复杂。如果我们把哥本哈根之前称为“碳议题时代”,那么,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世界确实进入了“碳政治时代”。哥本哈根之争就是“碳话语权纷争”。可以断定,在碳政治时代,新话语权之争将更趋激烈。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我们说,哥本哈根会议,是一场欧美发达国家借机联合打压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以中国为主正在经济上迈进的新兴国家的会议,是一次分裂发展中国家利益集团的会议。目的是从分配上削弱中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特别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改善,全球范围内的碳排放权之争将愈演愈烈,由三大利益集团演变而来的世界新经济利益版图不仅将会长期存在,而且三大利益集团间的纷争、分化乃至某种意义上的对抗将会日趋激烈。

中国怎样走,中国如何团结更多的利益相关体向前走,中国如何在发展权益上为自己、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实践权,对我们、对世界都是一个严重的课题。我们关注着,时刻关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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