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中国慈善事业
1.新中国成立后的慈善事业
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慈善事业历史悠久。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有效掌控了社会资源。慈善事业也逐渐转化为政府主导的济贫帮困行为,纳入到政府财政体制中去。在集中计划控制的社会里,社会自治和自发组织能力受到抑制。
从7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最大的慈善行动就是“扶贫”,即中央政府结合中央财政、部委、大型国有企业资源,针对全国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及“老少边穷”地区的慈善行为。涉及到大型市政,如道路、桥梁、电力等综合领域,为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90年代开始,中国相继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为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也为慈善事业的回归创造了条件。由此产生了一些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以“小政府、大社会”为标志的社会改革,使得社会从政府手中接管了许多社会管理职责,如民政部门推行了“大民政”、“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化”等举措。同时,中国经济的腾飞,民间资本的投入,为慈善组织恢复和复兴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2.慈善事业发展现状
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转轨,民间组织得到长足的发展并承担着许多原来由政府行使的社会职能,在政府与公民、企业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促进了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康。慈善组织的作用逐渐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同。1981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1985年爱德基金会成立,1989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这些早期成立的基金会都是“运作型基金会”,即募集资金与贫困救助工作同时进行,形成中国基金会的特色。此外,社区组织和一些社会团体也进行了一些济贫帮困的工作。中华慈善总会于1994年创建,其目标是进一步动员海内外社会力量进行济贫帮困。目前,总会已拥有120余个会员单位。
1994年12月14日,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在妙湛大和尚的倡导下正式成立,它是改革开放以来大陆第一家以佛教界人士发起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它也标志着中国大陆佛教界重新正式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之中。佛教慈善组织积极投身于社会救济和福利活动之中,已然成为社会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06年6月,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各级佛教慈善团体有60多家,其中省级机构10余家,地市县级机构有40余家。此外,因各种原因未进行注册的各类佛教慈善机构的数据则无法进行统计。除了少数慈善会,如南普陀慈善事业基金会、河北佛教慈善功德会、重庆华岩文教基金会等影响较大之外,其余佛教慈善组织的规模和影响力都较小。
3.资金募集情况
在慈善机构快速发展的同时,善款的募集也逐年增长。据民政部救灾救济司统计,截至2007年年底,国内所有慈善捐赠统计已经达到了200亿元人民币。而在2008年,由于自然灾害频发,全年社会各界捐款共计764亿元。
近两年的慈善捐赠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一是慈善捐赠不再是富人的专利,2007年全年慈善捐赠统计发现,个人捐赠已经超过了企业捐赠。二是国内慈善捐赠已经摆脱了严重依靠海外机构,国内捐赠已经成为我国募集慈善资金的重要来源。三是慈善机构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慈善组织筹款依然是主流,中国佛教慈善机构尚在起步阶段。
4.佛教慈善事业
近年以来,佛教慈善事业发展迅速,很多慈善项目救助中都能发现它们的身影。特别是2008年的四川地震灾害救助中,台湾慈济、台湾佛光山等慈善机构都是包机直接赴川救灾,呈现出良好的救灾反映机制。而目前大陆的佛教慈善机构,大多是各个省市的团体,缺乏有效的整合资源。比如2008年佛教界地震救灾是由中国佛教协会倡议并筹集善款,由中国红十字会来落实的方式,其根源是目前大陆佛教慈善机构还缺乏大型慈善救助的能力。其原因如下:
(1)缺乏公信力。目前大陆的佛教慈善机构尚处于发展阶段,还需要社会公众的进一步认可,不能完全凭借创始人的个人声誉。从善款的筹集、善款应用、财务审计到信息公布,还缺乏一套完善的机制。
(2)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组织是慈善机构发展的命脉,慈善机构的运行需要一套科学的管理机制。台湾慈济慈善基金会的管理经验是机构运行人员必须是居士,创始人只做法人,不参与慈善机构的具体运营。这样大量地吸引有管理经验的社会人员参与,很快就健全了管理机制,并保持了良好的执行能力。
(3)缺乏有影响力的社会项目。当前大陆普遍的情况是慈善机构缺乏标志性慈善项目,各个慈善机构的救助项目大多是助学、助医、助残、救灾几个方面。佛教慈善机构要普度众生,影响力最大的项目应是教育,可以印经、开坛讲学、学术交流等等;如果是利益众生,让社会信众能感受最深的“现世报”当属救灾和助医。救灾行为往往社会关注力度大,能够有很好的影响力;而助医则能让贫困人士从肉体上脱离痛苦,能够更好地感受佛法,获得大众认可。
要改善目前佛教慈善现状,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做起:(www.xing528.com)
(1)首先,树立佛教慈善法治意识,慈善法治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与运行有序的根本保证。在佛教领域,寺院接收的香火钱、供养资金是没有社会监督的。但是佛教慈善事业不一样,从事佛教慈善事业,必须是合法的机构,有健全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要把每笔捐款的金额、去向向社会公布,并且要清清楚楚。佛教慈善财务不清是当前比较普遍的问题,也是当前佛教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反映问题最多的一个方面。此外,我国目前对佛教慈善组织实行的是双重乃至多重的管理机制,佛教慈善组织的成立要经过登记和审批,其组织活动要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与管理,这些规定使得佛教慈善组织无法从根本上落实其法人地位,从而影响了佛教慈善组织的建立与发展,也影响了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方式与规模,导致较多的佛教慈善组织有名无实,在做一些慈善的工作但是缺乏相应的组织机构,无法健康成长。
(2)善款募集
募集慈善基金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外的慈善机构以民间组织居多,往往是先有钱再来做慈善。而国内的慈善机构则是先注册机构,除了原始基金外,还需要再去筹募项目资金。善款募集的多少也说明了一家慈善机构的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所以国内的慈善机构都设立了专门的项目部门来筹款,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就有项目1部、项目2部、项目3部等多个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筹募。
(3)慈善救助
慈善救助是慈善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国内的慈善机构大部分的精力用在善款募集上,少部分的精力放在项目实施上。慈善救助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机构的影响力,当年的“希望工程”就是凭借一个助学项目赢得了全球华人的认可和支持。
(4)慈善义工
慈善义工是慈善救助有效方式之一,同时也是慈善机构品牌的外在表现。义工组织不仅能够更好地接触弱势群体,提供贴身服务;其次还是宣传慈善机构的一面旗帜。很多慈善捐赠者就是通过义工组织而认可慈善机构,从而加深认识和了解,并提供资助的。这已经成为了一个成熟的业务发展模式。目前佛教慈善团体的义工可以分项目组、企业组、演艺组、宣传组等多个小组,在充分发动,专业分工的情况下,能做到更有效的资源整合。
(5)佛教慈善文化宣传
慈善事业的发展,要依靠道德的力量,依靠社会慈善价值观的支撑。佛教慈善团体需要不断加大慈善宣传力度,以期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佛教慈善文化氛围。主要方式有依靠新闻媒体,做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与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合作,设立相对固定的慈善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利用大型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以及各种形式宣传慈善事业,比如建立中、英文慈善网站,收集、编印大量的简报和宣传资料,刊登、播出慈善公益广告,拍摄专题片,出版中、英文杂志;重视理论研究,组建佛教慈善研究中心,积极开展理论研究等。
(6)资产管理和监督
资产管理是基金会工作的立身之本。佛教慈善机构应聘请各方面的专家,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法律顾问、会计顾问和内审机制,对基金会的重大活动和资产管理、财务收支、资产增值保值进行监督。同时,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会的财务收支与审计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本着安全、规范、有效的原则,整合各种资源,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保值增值。当前的慈善机构保值增值的主要方式是购买国家发行债券为主,还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而股市发展风险太大,如果没有专业的团队合作,不适合慈善资金的投入。
(7)建立规章制度
佛教慈善机构从成立伊始,应强化自律意识,建设诚信组织。可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等运作环节,不断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同时建立预决算制度、审计制度和公示制度,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在内部工作体系上,可设立秘书长办公会、理事联席会和各委员会会议制度,力求民主与高效的结合。
【注释】
(1)国务院[1998]第250号令,自1998年10月25日起实施。
(2)国务院[1998]第251号令,自1998年10月25日起实行。
(3)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会组织。例如,特殊社会团体法人、各种单位内部不需登记的公益活动团体和以企业法人形式存在的非营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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