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查禁淫秽物品
一、淫秽物品的查禁范围
关于淫秽出版物的认定,1998年12月27日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1)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2)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3)淫亵性地描述或传授性技巧;(4)具体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足以诱发犯罪的;(5)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6)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或者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7)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的淫亵性描写,挑动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
案 例
劳伦斯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劳伦斯是20世纪(1885~1930)英国最独特和最有争议的作家之一。一生创造了40余部作品。劳伦斯提倡人性自由发展,反对工业文明对自然的破坏。《查特莱夫人的情人》(1928),是劳伦斯的最后一部小说。作者在作品中揭示了人性中的本能力量,并辛辣地批评了现代工业社会。书中描写男女主人公性爱的文字曾引起争论,在英国和美国遭禁30余年。
二、淫秽物品的鉴定
在公安部对《关于鉴定淫秽物品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中规定了淫秽物品的鉴定方法和程序。要求今后各地公安机关查获的物品,需审查认定是否为淫秽物品的,可以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鉴定工作,但要指定2名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同志共同进行,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当事人提出不同意见需重新鉴定的,由上一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会同同级新闻出版、音像归口管理等部门重新鉴定。对送审鉴定和收缴的淫秽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统一集中,登记造册,适时组织全部销毁。
链 接
2009年12月至2010年7月,公安部共接到网络淫秽举报线索57 000余条,其中境外线索占87.8%;出租美国服务器的网络广告占“境外服务器租用”广告总量的90%;相关部门对约65%的境外淫秽网站无法实施有效屏蔽。
三、查禁淫秽物品的措施(www.xing528.com)
(一)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多方查禁
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现代视听、传播技术的发展,制作淫秽物品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传播面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做好查禁淫秽物品的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同有相关职责的文化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工商、海关、邮政等部门,多方面、多渠道开展查禁工作,堵塞淫秽物品的流传渠道。
(二)加强对重点部位及特种行业的检查
网吧、印刷复印行业、宾馆、影剧院、歌舞厅、电子游戏室、书报摊等,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主要场所和行业,公安机关要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加强控制,随时发现和收缴淫秽物品。
(三)及时查处淫秽物品犯罪案件和治安案件,对办案中发现的线索,追根溯源
对发现的淫秽物品违法犯罪案件,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在办理淫秽物品案件和卖淫嫖娼、流氓活动等案件中,应当注意捕捉、发现淫秽物品的线索,顺藤摸瓜,追根寻源,扩大战果。
(四)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防范利用高科技技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目前利用高科技制作和传播淫秽物品的现象十分突出,如互联网就为淫秽物品的制作和传播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致使在网站上大量制作、贩卖、传播淫秽色情影片、音像、图片的现象十分严重。所以公安机关要主动掌握现代的科学技术知识,使互联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泛滥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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