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规划是对旅游文化的提炼
关于旅游规划的阐释,有一些学者强调全局,即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保护等问题。刘滨谊认为:“对于中国,全面的旅游规划应包括‘旅游’、‘景观’、‘生态’这三个方面的规划。‘旅游’的规划,其核心是对旅游资源、游客行为心理与项目经济运作这相互交织的三者进行揣摩、分析、设定、预测,统称策划;‘景观’的规划又称风景园林规划,其核心是对旅游项目、游客活动、设施建设这三者进行空间布局、时间分期、设施设计,统称规划;‘生态’的规划,其核心是对旅游区、旅游地的自然要素环境与因旅游开发建设而引起的影响进行识别、分析、保护规划。”刘振礼认为:“旅游规划的关键和前提是独特、新颖的旅游项目创意,其他基础设施应紧密为其服务,创造出一种别具一格的旅游环境,以充分满足游人的多方面需要。”生态环境保护、公共产品提供以及纵观全局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应纳入到规划的范畴中。
显然,基于旅游规划的相关理论,无论是从创意方面来看,还是从潜力方面来看,文化属性(旅游文化)都应当成为关注的着力点。旅游文化与旅游规划密不可分,旅游文化是进行旅游规划的前提和基础,旅游规划是对旅游文化的总结、提升和表现。
文化是旅游景观吸引力的源泉,旅游文化则是人类独特的文化成果,是发展旅游业的灵魂。中国的旅游文化是在继承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文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植根于中国这片土地,贯穿于中华民族的旅游行为的始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是进行旅游规划的前提和基础。把握景观文化的内涵,是旅游规划与开发的一个重要原则。旅游文化也为旅游线路设计提供了有实用价值的参考。离开了旅游文化谈旅游规划,就好比置旅游目的地各具特色的灿烂文化和民俗风情于不顾,按照规划师自己的经验或思维进行规划,势必造成旅游文化的闲置或破坏,也难以对游客形成强烈的吸引力。
旅游规划是通过对规划区域的旅游文化的把握,对当地历史和旅游文化的解读和提炼,精练地总结出当地的基本风格和类型,即对旅游文化的提炼,包括特色文化的提炼,为未来的旅游开发和规划提供当地的特征基础。旅游规划的目的之一,是既能够提供具有当地旅游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又能够提供满足游客需要的旅游产品。通过提供体现当地旅游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不仅可以大大提升旅游地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游客的认可度,而且可以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成功的旅游规划也是旅游文化的合理利用和体现。
二、旅游规划文化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促进了中国各地旅游规划的编制热情,旅游规划受到了各级政府领导人、旅游业界,以及旅游教育、研究机构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国际旅游组织的积极参与。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旅游业迅速发展的时候,特别关注、重视确定未来发展的道路、方向、措施的规划的制定,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对旅游规划的诸多问题进行了精辟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毫无疑问,这对于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旅游业发展与国际的接轨,达到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目标是有益的。
但是,由于规划单位的资质、能力有限,导致规划深度不足、定位不准等种种原因,旅游规划还远远不能跟上旅游产业发展的要求,甚至出现了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如果单就旅游规划的文化属性方面进行阐述,这些问题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其一,旅游规划缺乏历史人文理念。
旅游规划中不能体现自身旅游发展优势,缺乏特色鲜明的历史人文景观。一切都是以自身为中心,不会运用联系的观点,不考虑与周边其他旅游景点的联系和互动,各自为战。其结果是:你有的项目我也有,我有的节目你也有,就是没有精品。游客走来,难免会出现审美疲劳。旅游团在选定旅游线路时注重的是多元化、搭配式的安排,发展规划重叠的景区一般不会同时出现在一条旅游线路中。无自身特色的景区不仅在无形中将自身的定位由游客必经的旅游线路式景区降格为游客选择前往的散点景点式景区,而且浪费资源,耗费人力,很难成就精品项目,更丧失了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机会。
其二,旅游规划缺乏与时俱进观念。
任何旅游规划都不可避免会有时代的烙印,体现出时代的特征,同时也就被赋予了时代的局限性。所以在制定旅游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规划应该具有超前性。时代不同,审美观也会发生一些变化。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开发理念必定会有一些是在之前的规划中所不存在的。所以,在老风景区内应该注意对新的景观、风景点的挖掘,在不破坏风景区整体风格的前提下,融合进新的规划理念,寻求新老旅游规划理念的完美结合。将新的规划、新的理念与原有风景区的风格有机统一起来。
其三,旅游规划中忽略了旅游的文化属性。
各个历史文化景区都有自己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人文魅力。山有山的传说,水有水的故事,规划者在为景区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时要先将历史景区进行准确定位。西方旅游学家对我国的历史文化资源羡慕不已,而我们的一些规划者往往只注意到形式的美,仅仅停留在追求山美、水美的肤浅表面,而对其中深层次的文化内涵挖掘不足。不能将历史文化景观的规划和自然景观的规划混为一谈,不能忘记我国的景观是文化因素占主要地位的景观,历史景点唯有与文化联系起来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我国的特殊国情要求我们的历史景区规划必须侧重于历史文化内涵的反映,将自然、人文等方面的概念相融合。不仅仅形似,更要神似;不仅仅意境悠远,更要结合历史,反映文化的厚重,并在这之间寻找到最理想的平衡点。
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实质上是一种文化的再造,即通过适当的方式将资源(创作素材)所蕴涵的无形的文化内涵用具体的物化产品表现出来。规划者可以把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称为资源文化内涵的外化过程。
在由内涵向外显转换的外化过程中,设计者首先面对的是文化内涵的选择。像建筑、宗教、园林、民俗等旅游文化资源,其文化内涵都是丰富复杂的,并表现在物质、行为、精神三个不同的层面。在开发创作的过程中,它们往往又是以不同的分量或比重“掺和”进来的。所以,必须区别一般抽象意义上的资源文化内涵与具体旅游产品所刻意展现的那种有选择性的文化内涵。
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设计,起点也是关键之处,在于确定开发的文化主题和主线,即选择恰当的文化内涵。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不能局限于浅层次,而必须挖掘其深层的东西——渗透着哲学、历史、伦理意识和民族审美意识的生活观念、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在正确认识和选择资源文化内涵意义的基础上,对旅游产品外显系统及其特征的感知与把握就成为外化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这既是开发心理活动的终止点,又是旅游者观赏心理活动的起始点。旅游产品外显系统的特征是相当复杂的,但如果抛开繁杂的枝叶不论,规划者可以将其归纳为三个方面,并采用相应的描绘或评价语言。一是旅游产品本身及其环境所展示的艺术气氛乃至艺术意境,描绘如庄严的、雄伟的、亲切的、恬静的、田园般的、梦幻般的、神秘的、恐怖的、使人感到压抑的等;二是旅游产品所显示的文化气质,描绘如返璞归真的、典雅含芳的、雍容华贵的、富有浪漫色彩的、浅薄的、庸俗的、疯狂的、野性的等;三是旅游产品所传递的信息的新旧性质,也可称为时代气息,描绘如只有创新精神的、折射出时代光彩的、带有超前意识的、抄袭模仿的、古典的、落后的、死气沉沉的等。当然,这三个方面的特征是相互关联的,它们共同构成旅游产品的表情和魅力,与旅游者进行交流。其中,文化气质是旅游产品外显系统的灵魂。尽管旅游产品的文化气质与资源的文化内涵有一定联系,但也充分掺和了开发者的情感因素。没有这种因素,旅游产品艺术气氛和时代气息的创造就只能在孤立的状况中进行,最终必将大大削弱旅游产品的艺术感染力。
此外,在现代旅游活动中旅游产品的开放性和参与性是极其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其文化艺术魅力的主要源泉之一。因此,在资源文化内涵向产品文化外显转换的外化过程中,设计者必须对它们特别加以关注。需要强调的是,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历史遗址、文化风情等各种文化表现形式,对于发展旅游业和文化产业来说,乃是一种资本,姑且称之为文化资本。这种文化资本是发展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动机”。对文化资本的保护也是一种发展,是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任何一个旅游区和旅游城市,其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有着自身发展变化的文化生态系统。这是此地才有、别处不同的系统,积淀了当地人民世世代代的理想、追求和创造,形成了人们可以感知、体验的特色。正是各民族、地域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上的各自的特色构成了旅游最为本原的吸引物。无论是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特色性的丧失都必将给旅游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作为旅游规划的专家、学者,在为一个地区、一个城市制定旅游规划时,应当深入了解这一地区、城市文化生态上的特色性。在确定旅游区、旅游城市的发展目标与方向时,必须高度重视在保持其文化生态上的特色性上做出明确的文化选择,维护世界旅游的多样性与丰富性。这对于在经济全球化下的世界文化交流中处于低势能地位的发展中国家更有着特别的意义。(www.xing528.com)
因此,在具体的旅游规划活动中,文化因素的确会导致旅游业发展的恶性循环,即文化属性缺失—旅游业开发程度低—关注力度低—对政府及企业投入的吸引力低—居民收入水平低—旅游资源及相关环境保护力度低—文化属性进一步缺失。
三、现代旅游规划文化开发的方向
现代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在现代旅游规划过程着力体现旅游资源的文化特性,应切实将文化因素融入规划之中,促成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旅游文化和旅游规划的分析,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研究,具体表述如下:
其一,重视旅游目的地的历史文化。历史文化的魅力在于其历史性、民族性、文化性和科学艺术性,具有观光游览、考古寻迹、修学教育、学习考察、文化娱乐等多种旅游功能。历史文化反映和展示的是旅游资源所代表的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水平及其历史意义,向游人说明和展示其历史价值之所在。因此,在旅游规划过程中应着重从展现旅游资源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民族文化价值、美学价值、稀缺性价值等文化价值方面入手,依托历史遗存,着力打造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文化旅游产品,从而折射出该地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如人生理念、建筑水平、饮食服饰、生产生活、各类用具、艺术表现形式、社会关系及等级地位等诸多方面。
其二,重视旅游目的地的宗教文化。宗教文化是人类精神财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深厚的哲学理念、虔诚的精神导向、强烈的信徒吸引力、深邃的文化艺术性,使它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宗教文化类旅游资源具有观光游览、朝拜祭祀、猎奇探秘、参与游乐等旅游功能。从旅游角度讲,开发要突出其参与性、动态表演性和神秘性,并构建强烈的宗教氛围。重点展示宗教的活动特点、艺术特色、建筑物特征以及空间布局,开发设计时要留足进行宗教活动的空间场所。
其三,重视旅游目的地的民俗文化。发展地域文化,还应关注一个更为久远、本色、深厚的文化资源,那就是民俗民间文化。根据现有民俗民间文化资源的种类、特点以及市场需求状况,重点规划开发民间艺术文化和饮食文化。开发民俗风情文化旅游产品,更应考虑如何把民间艺术转化为产品展现给游客。一方面,可以把这些民间艺术品展览出来供游客参观;另一方面,还可根据旅游目的地的传统文化和民俗民情,积极开发各地富有特色的旅游商品,显示地方风格。
民俗风情反映本土性的民俗生活、民族历史传统等,绝大部分内容都经过了千百年的代代传承,具有古朴、纯真、神秘的吸引力,许多有悠久传统的民俗富含了在当今都市中已经了无痕迹的“乡土味”,而正是这久已陌生的“乡土味”使旅游者难以抗拒。在开发产品时,应重点突出地方特色文化,开发设计出独具特色的旅游商品,这样才能吸引游客。另外,在工艺品的设计上,要加强专业化工艺,提高科技含量,要提高产品的档次和文化品位,设计新颖精美的外包装。在制作和包装上要尽量形成高、中、低三个不同的档次,在艺术性、制作工艺等方面加以区别,以扩大游人的选择余地,全面适应多样化、个性化的市场需求。
旅游规划中的文化属性是旅游文化研究中的一个分支,或称为旅游文化的一个侧面。旅游文化研究必然要建立在普通文化学的基础之上。旅游活动,无论是旅游消费活动还是旅游经营活动,都具有文化性。将旅游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加以研究,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和揭示旅游发展的固有规律,促进旅游事业和整个社会的繁荣。
旅游规划的核心是致力于有效地组织各种文化资源,为旅游者创造某种美好的经历,为开发商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为政府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当地社区、社会经济协调快速发展。旅游规划既不是资源评价,也不是市场分析,而是文化资源与市场的匹配,是对旅游最终产品——旅游经历的生产与交换的系统构想,这个最终产品要同时实现游客、开发商与当地社区的价值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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