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卑下的妇女
从法律意义上讲,罗马女性的地位还处在比较低的位置,独立性还不是很强,这种情况是慢慢得以改善的,可能是受到的高等教育拯救了她们的心灵,尽管这种教育没能帮助希腊的女性,她们是凭借自身性格的力量再加上天资完成了自我救赎和超越。
古罗马的女孩和妇女们过着在今天看来很艰辛的生活,也许她们降临到这个世上对她们的家庭来说就是一种负担和不幸,在中国古代也有大量类似的情况。被抚养长大的女孩子们遭到的待遇不比奴隶强多少。加图鲁斯曾经用父母对待未婚女儿的口吻来形容她们,他使用的词语大概意思就是“令人憎恶的”。所以,一个可怜的女孩最大的希望就是她的父亲帮她找个人家嫁掉,让她少遭受一些怨恨。在她原来的家庭中,和其他成员一样,都要接受父亲的权威,如果找到了婆家,女孩就会和原来的家庭脱离关系,在她的丈夫或者丈夫的父亲的威严下生活。如果没能顺利出嫁,女孩们可能会被当作奴隶卖掉。普遍早婚,罗马女子当时年少,不经世事,哪懂什么爱情,等到发现婚姻有多不幸,才发觉已无力回天。丈夫酗酒而经常拿妻子撒气的事时有发生。博物学家老普林尼记载道:有个叫伊格马提乌斯的男子,在酒后鞭打妻子,将她活活打死,而罗马法庭竟然宣布其无罪;另一位妻子,因为她打开放有酒柜钥匙的抽屉,被丈夫勒令不准吃饭,竟被活活饿死。可见女性所受虐待之深重。
罗马妇女的一生,是受男人管束的一生,在人生的不同时期,她的监护人分别是她的父亲、兄弟、丈夫、儿子及其他人。这些男人可以决定她是否能够结婚,能拥有多少财产。如果生在富裕家庭,虽无绝对的人身自由,但妇女的生活会比较宽裕,她们可以不下厨房,不干粗活,其日常工作是总管全家,教育子女,带女仆纺纱织布。如果出门,她们要穿上贵妇长袍,而且一定要告诉丈夫自己的去向,且必须有人陪同,她们去的地方有剧院、法庭和参加宗教仪式的场所。实际上,罗马妇女本身也可以担当祭司之职。路人见到这些贵妇人,要给她们让路。
由此可见,罗马妇女的作用仅限于家庭领域。如同公元1世纪时农学家科鲁美拉所描述的那样:希腊人、罗马人,直到我祖先的那个时代,照管家事都是妻子的事情,丈夫回家就是为了能找个安静的地方,消遣的地方,以暂别市政广场上那些令人心烦的争论。管家不等于家中的主人,看一看家中的男女之别便晓其一二。比如,在罗马,妻子在家中没有属于自己的闺房。她们可以与丈夫同桌吃饭,但绝对不能饮酒,否则就会被处以极刑。她们也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但都是有关家庭事务的所谓实用教育。也有一些生于书香门第的富家名媛接受了文学和科学方面的教育。公元1世纪末时的学者小普林尼曾经这样称赞自己的妻子:饱读诗书,爱好文学,妥帖保管且认真阅读书籍,乃至能背诵其中的段落。可是,像这样接受文艺熏陶的女性比较少见。(www.xing528.com)
罗马妇女的地位在无夫权婚姻出现之后稍有改善。所谓夫权婚姻,是指妇女在经济上依赖男性的婚姻,无夫权婚姻则表明妇女不必依赖夫家过活,因此对于妇女来说这种婚姻也叫自由婚姻,在这种婚姻形式中,妇女渐渐取得了经济上的独立,因为她除了给丈夫约定好的嫁妆外,其余自带的财产全归自己支配。这些财产原本属于她的父亲,现在她可以自主处理这笔财产,为此,她常常聘请监护人帮助自己。以下事例可以为证。奥古斯都去世后,其妻利维娅和其继子提比略两人出资,建造了奥古斯都神殿。在遗嘱中,利维娅将500万塞斯特瑞斯的财产赏赐给了后来成为元首的伽尔巴。妇女地位的相对提高与罗马社会变革的总体背景密切相关,由此,她们可以以一种较为独立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让罗马史摇曳多姿。
早期罗马的妇女实际上也有着旺盛的斗志,她们时常想为自身争取一定的地位。罗马人在坎尼战争中输给了汉尼拔之后,于公元前215年通过了一项战时法令,禁止妇女持有多于半盎司黄金的金钱,不可以穿色彩鲜亮的衣服,不能乘坐两骑的马车。随着罗马经济的发展,罗马妇女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因而要求废除禁止妇女穿戴颜色艳丽的衣服、禁止妇女在罗马城乘坐由两匹马牵引的马车等规定的奥庇乌斯法。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数十万罗马男子战死疆场,家产落在妇女手里。手里有了钱,她们追求像东方女性那样时髦的衣服。但是加图等保守派认为妇女生性轻佻,必须由男子监护,坚决反对。尽管有许多贵族反对,妇女们还是迈出了维权的第一步。
最典型的妇女集体维权事件发生在公元前195年,据历史学家李维记载,妇女们向执政官提议废除一道关于限制奢侈之风的法令,但遭拒绝,次日,罗马的妇女们摆脱丈夫的限制走向街头,滚滚人流阻塞了罗马的交通要道,她们也像自己的丈夫一样,在广场上发表演说,向政府施加压力,结果此法真的被废除了。此后,妇女们放心大胆地追逐时尚,穿着越来越华贵的衣衫,佩戴越来越贵重的首饰,以致酿成了帝国时期空前的奢侈之风。
尽管公元前195年的这次政治事件彰显了罗马妇女集体影响罗马政治的力量,但若就主流而言,则必须承认她们在共和国时期的影响实际上十分有限。她们不能参加公民大会,没有投票权。五年一度的公民人口统计也不将妇女计入其中。已婚妇女的地位和权力要高于未婚妇女。到公元前2世纪末,在罗马出现了由已婚妇女组成的妇女会议,这是一个代表妇女利益的常设机构,类似于今天的妇联,虽有些声势,却没有实际权力。公元1世纪的学者小塞尼加曾调侃道:“一个妇女身着盛装来到街上,还有一个妇女人见人敬,而我这个可怜的家伙则在妇女集会上遭白眼。”还有一个例子,罗马“后三头”之一的安东尼之妻福尔维娅有强烈政治抱负。安东尼下令铸造刻有她肖像的银币,并允许她“统治统治者,指挥指挥官”。但无论怎样,都不能说明罗马的女性已如男性一样成为国家的主人翁。如果说她们的影响长盛不衰,那倒不如说是她们在家庭中影响自己的丈夫。罗马监察官加图曾开玩笑说,异国的男子统治着她们的妻子,我们统治着这些男子,而我们却受制于我们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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