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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致良知学说:实践与内涵

时间:2024-02-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王阳明的致良知说所包含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他倡导在实践中,于内以完成儒家要求的人格修养,于外以建立经世济民的功业。王阳明认为良知是内在的德性真实和本然的至善,是先验的道德潜能或道德理性。

王阳明致良知学说:实践与内涵

阳明致良知学说及其实践论内涵

黄百成 赵 晶

王阳明是中国历史上在立德、立功、立言几方面都达到高度成就的哲学家,他的思想学说的完成形式,即致良知论,概括了他一生各个阶段的其他重要命题。

所谓实践,以西方哲学大师康德的理解,就是泛指与吾人内心立意或行为决定有关事务的总称。这样的实践在王阳明的学问上是头等要务。

王阳明在其38岁的时候提出了“知行合一”说。知行合一命题涵义丰富,可作为为教的方法,从提出之日起,它就不断地受到人们的质疑与批评,其中不仅有宗朱学者,甚至连王阳明的高徒与世友,也都为之困惑。因此,王阳明提倡身心上体履,用静坐的方式补充“知行合一”为教的不足。但王阳明发现许多学者在静坐时会产生思虑纷杂,不能强制禁绝的弊病。于是,王阳明在正德十五年(公元1521年,时年50岁)居住于赣州时提出了致良知命题,目的是解决为教时的动静问题。

一、致良知中的致与良知的涵义

王阳明致良知说的提出,有一个发展过程。龙场之悟可以看作他的“良知”学说确立的开端。他的“乃知天下之物本无可路,其格物之功,只在己身心上做”。实际上已为良知之学规定了方向:格物不是向外穷理,而是向内正念头。但此时良知所包含的内容远不如正式提出致良知作为学问宗旨时那样广大。因此王阳明在去世前就一直说:“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

王阳明是以至、极、尽之义来解释“致”字,也就是说,“致良知”就是扩充推行自己先天禀赋的,发见于日用之中的良知,使良知全体充拓得尽,得以充塞流行,无有亏缺障蔽。王阳明的学生黄绾对此有一精辟的解释:“予昔年与海内一二君子讲习,有以致知为至极其良知……致者,至也,至极其良知,使无亏缺障蔽”。因此,致良知的基本意义是至极其良知,就是拓展自己的良知,将自己的良知扩充到底,把良知推广到人伦日用当中去。这是致良知的至极义,也就是孟子所言的尽性,在《大学》里叫做致知,在这个意义上说,“致良知”的至极义就是从良知本体向良知发用的展开。

王阳明将“致”字工夫视为用力之最难处,他批评有些学生时说:“近时同志亦已无不知有致良知之说,然能于此实用功者绝少,皆缘见得良知未真,又将致字看得太易了,是以多未有得力处。”

良知从本然之知走向明觉之知是以“致”字工夫(即行)为中介的,先天良知在“致”的工夫中不断地达到明觉的状态(即为主体自觉把握),而主体的“致”字工夫不断地消解良知的先天性,使其获得现实性,从而使自己能够自觉地把握良知,使良知成为实存诸己的德性。

致良知中的良知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天赋道德意识。即王阳明在《年谱》中有“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的论述,其良知的此义得自孟子。二是在实事中锻炼成的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就是所谓知善知恶是良知。知善知恶是说,发一念是善还是恶,自己的良知自会知得。在这里,良知是对意念进行监察的深层价值判断系统,是意念、欲望、情感等感性我之外的价值我。要使对意念的监察有效,良知自己首先得有一个价值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好善恶恶。三是良知的意义是能思维的主体,即思想和知识的承担者,这个意义的良知又叫心之虚灵明觉。也就是说,良知的活动与代表宇宙万象的易同其广大,对良知的开掘拓展无止境。四是良知是宇宙的具体而微的表现,这就是王阳明说的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这个精灵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从此出。这个是王阳明达到上述第三个方面的含义的基础上,以良知为全部精神活动的主体之后而有的新的升华。他认为,人是天地的心,而人又以心为主宰,所以人的心,人的精神活动是宇宙的最高表现。

以上是从致良知的充拓义来看良知的具体意义,正如王阳明所言:“吾良知二字,自龙场以后,便已不出此意。只是点此二字不出。”致良知是其一生思想的系统总结和升华。这个学说一方面是指人应扩充自己的良知,扩充到最大限度;另一方面是指把良知所知实在地付诸行为中去,从内外两方面加强为善去恶的道德实践。

二、致良知说的实践论内涵

王阳明是个文武全才,他不把自己限制在当时大多数由科举出身的官吏惯常采取的道路上,而是进行了多方面的实践活动。王阳明的致良知说所包含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他倡导在实践中,于内以完成儒家要求的人格修养,于外以建立经世济民的功业。王阳明的学说可以说是实践的良知学或良知的智慧学。

(一)先天良知与后天经验的道德实践

王阳明对良知的本然状态与明觉状态作了区分,前者带有自在的性质,后者则是对良知的自觉意识。当良知对主体来说还处于本然状态时,主体往往表现为一种自在的存在,从本然走向明觉,以致为其中介。良知作为内在的道德意识与理性原则,具有先天的性质,这种先天性首先是就其起源而言:良知的形成先于一切经验活动。

王阳明认为良知是内在的德性真实和本然的至善,是先验的道德潜能或道德理性。人心本有道德价值和伦理素质,此道德价值和伦理素质不学而能,不虑而知,但又可随时呈现,当下切己体验。良知的先天性固然担保了良知的普遍有效性,但却无法担保主体对良知的自觉意识。先天与明觉的这种区分,无疑有其理论上的意义。从逻辑上看,先天的完成往往意味着对主体作用的某种限制:作为天之所赋,良知的形成并非出于主体的学习与思考。

后天的工夫的作用只是以旁助的方法,促使先天的良知自然地显发或活泼地敞开,所谓豁然有见便是实存生命契入良知本体,本体与工夫长期相互作用,而最终获得了时机化的绽放与彰显。这一豁然有见的过程本质上即是人性固有之至善由先验变经验、先天变后天的过程,即天赋良知触发于人的道德实践活动而自动呈现的过程。

(二)致良知与知行合一在实践中的理论互涵

致良知学说和知行合一说是相互联系的,从心学的内在结构看,知行学说可以看作致良知学说的逻辑展开。王阳明认为致知的目标首先指向内在的良知,这一点同样体现于知行的工夫:“君子之学,何尝离去事为而废论说?但其从事于事为论说者,要皆知行合一之功,正所以致其本心之良知。”

知行合一之说是王阳明谪居贵州龙场时首先提出来的,后来又以新的方式重新提出来,此新的方式就是致良知,王阳明认为致良知与知行合一意义相同,只是以更直接的方式表达而已。王阳明“知行合一”之“知”即是“知”是心之本体之“知”,即是“致”知之“知”,也是“良知”之“知”。王阳明将脱离良知明觉的盲目行动排除于行的概念之外。

首先,王阳明赋予“行”字的意涵又比通常的理解要更宽泛。在王阳明的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行”本身已具有道德的意义,可以承担道德责任。因此,王阳明才要求我们“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www.xing528.com)

其次,良知的“知”是与事亲、治民、读书、听讼等道德活动相联系而言的,这些行为不能脱离良知之明觉感应,而良知本身就含有实现这些活动的力量。

致良知的目标在于从本然走向明觉,而要实现这种转换,便不能离开知与行的互动。以关于孝之知而言,“知其如何而为温清之节,则必实致其奉养之力,而后吾之知始至;知其如何而为奉养之宜,则必实致其奉养之力,而后吾之知始至,如是乃可以为致知耳”。因此,王阳明反复强调:“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行也,明矣,知行合一之体,不益较然矣乎?”

王阳明要求通过日用事为间的体究践履而成就德性,无疑更自觉地注意到了道德实践在德性培养中的作用。知行互动与成就德性构成了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王阳明对此做了概括:“区区专说致良知,随时就事上致良知,便是格物;着实去致良知,便是诚意。”格物而致其知,是对先天良知的自觉,诚意则指向德性的完善。这种思想体现了阳明注意到了理性的自觉、德性的升华与后天的实际践履是一个统一的过程。

(三)致良知中道德理性与知识理性实践合一

致良知包含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是道德理性和知识理性的结合。这就是要以道德理性为统领,以知识理性为辅翼,在实践中实现两者的同步发展。

在致良知学说提出后,王阳明就把每一次的致良知看成道德理性和知识理性的综合作用,这时道德理性与知识理性的结合不是一种总的方法和纲领,而是步步皆实、时时皆有的具体步骤。致良知的“致”字也由初时的“扩充、积累”义变为向外推致、实行义。从推致良知于实践这个方面看,致

良知中道德理性和知识理性的结合这一精义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格物须在实事上格。王阳明把《大学》中最重要的功夫“格物致知”代之以“致良知”。“致良知”就是把良知所知之天理推行到具体的做事上。

第二,道德理性对于知识理性有驱迫力。致良知最主要的,即以善良意志包括善的动机,也包括完成此事的决心与求知的驱迫力。良知有做好某一件的知识固然好,即使对做此事缺乏知识,道德理性这一主宰也会激励或驱迫知识理性去获得关于此事的知识。

第三,在致良知过程中,知识理性会根据道德理性给予的原则,使各个不同的事物各如其理,各极其则。在致良知的具体活动中遇到相应的刺激便当机而发,这种当机而发采取了直觉的、不假思索的形式。这种当下出之不假思索而自然天成的形式省去思量考校简择的过程,使人觉得它是天赋的,心中固有的。

王阳明晚年,其实践的良知学已达到相当高的造诣,黄宗羲在《明儒学案》里甚至把这样的造诣形容为“如赤日当空而万象毕照”。

三、致良知说的当代实践论意义

致良知活动涵盖了人类历史文化的全体进程,但违背良知也成为人类历史文化进程中经常遭遇的事实。人类之所以要依据良知不断地建构、充实和丰富意义世界,恰好便是缘于历史文化中始终存在着违背良知并消解了意义世界的具体事实。因此,王阳明在工夫上倡导致良知,把致良知看成是与本体不二的实践论工夫,是治疗各种人的气质之性的疾病和道德流弊的良药,能够把人从各种沉沦状况中唤醒并返回真实本然的自我,同时也是成圣之学最根本的教法,足以成为生命和学问的人生指南: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

(一)当代的学术困惑——读书解经与德性实践的本末倒置

我们现在也遇到了与王阳明时代相似的困惑。现时代是一个以知识过度膨胀而淹没了价值理性的时代。尽管当今东西方文化格局发生了根本变化,西方人越来越多地把眼光转向东方,企图重新理解先前他们用纯知识的眼光看作神秘甚至荒谬的东西,但根深蒂固的西方文化优越论及植根于希腊哲学中的理性传统,现在仍是支配西方思想界的主要观念。中国古代教育沿袭演变至今,忽视人的全面发展逐渐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社会问题

儒学的本质特征是实践理性,尤其是经孟子发展和阐释的儒学,其根本目的就是使人的道德修养渐趋完备,因此能否落实到践履层面是衡量一个学人水平的标准。儒家的各种经典的目的在于教育、指导、说服人去这样做,所以,也可以这样去理解:经典、言说是手段,修德、实践是目的。王学的立足点与出发点,就是王阳明终身痛切批判的徒腾口说的学风。阳明学最大的动机就是要纠正这种流于形式而不注重实践的学风。

(二)致良知学说的当代实践论意义——注重为学的道德践履

王阳明指出了道德践履的重要性,学孝必须真正以己身去躬行孝道,只是空口耳去讲去听孝,不能称作真正的学孝。德,不能仅停留于对善观念的认知,知以行为功,善的认知和动机必须借助于行动才能实现自己。意向的善只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才是真正的善。

当代学校的德育也在试图开展注重践履的德育,但课堂道德知识灌输仍是主渠道、主阵地,这种德育途径倾向于认为只要让学生尽可能地学习有关道德的知识,学生自然会形成道德认知、道德意志、道德信念,最后,在实际行动中实践道德。现代德育旨在培养出具备相对稳定心理特点、思想倾向和行为习惯的人,基于此,我们应该对以往的德育中某些单调的、干瘪的方法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构建新的、适合时代精神德育教育模式。而阳明学的目的就在于解决道德实践的问题,强调付诸实践的重要性,否则,各种认识即不成为真正的认识。为了强调道德践履的纯粹,将道德评价深入到思想深处,让一点杂念也同样承担道德行为的责任。

王阳明的学说对现代人仍具有启示作用。

(原载于《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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