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营,必须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规范
——学习管理知识更新“体制转换”的几点体会
最近,我们组织了本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江苏省首期管理知识更新培训班学习。我参加伦敦国际医药原料会议回来以后,在本企业内针对“体制转换”这一章,组织了两次辅导学习,使大家更明确认识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归根到底是要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与运行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环节等,也有了初步的认识。更重要的是,联系本企业管理的实际,从目标、理念、组织、制度到具体的方式方法等方面,拓展了思路。在此,我谈谈如下几点体会。
一、乡镇企业必须审视自身的命运
乡镇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中国整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巨大贡献是勿容置疑的。但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日趋发达,特别是随着国际上一流企业涉足中国经济领域,强行挤占中国市场,加之我国政府鼎力扶持有发展潜力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使得中国乡镇企业的处境日益维艰,呼吸困难。一位国际著名的观察家认为:中国的乡镇企业不在沉默中爆发,就会在沉默中灭亡。由此看来,无论各级政府对乡镇企业的调子唱得多高,也无论乡镇企业本身如何拼命挣扎,严峻的形势和残酷的现实,将迫使我们这些乡镇企业的实体,不能不用新的目光,重新审视自己的命运。
近几年来的实践和近阶段的学习思考,使我逐渐认识到,乡镇企业从主观到客观面临的危机越来越多。从主观上讲,自身文化素质、管理水平、运营机制、资产构成、产品结构等方面,已严重不适应日趋成熟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客观上讲,国际资本跨国公司、现代化财团涉足中国市场以及中国政府的应变策略和新的经济政策的实施,也使乡镇企业的生存空间、经济自由度、金融支持等方面日趋狭小。刚刚闭幕的“十五”大,对中国经济进入更高层次的改革与发展,从理论到政策都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举措,这无疑对乡镇企业又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如果我们再不从现有状态中解脱出来,就将无法顺应历史进步的节奏。因此,我们必须从自身的产权结构、运营机制、组织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进行彻底的改造,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尽管这个改造是极其艰难而痛苦的,但只有这样,才能积极有效地营造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客观环境,走出困惑而步入新的环境。我希望,我厂的全体管理人员,一定要清醒地认识这一点,要有危机意识,不要再在危机袭来时不顾大局,斤斤计较自己那个小圈子里的利益得失,而要考虑我们整个企业的利益得失。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江总书记讲的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其实,也同样适用于我们乡镇企业。
对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形式,我们已经逐渐明确,就是实行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产生于16—17世纪之交,直到19世纪才真正确立起来,这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几百年来的事实证明,在所有企业财产组织形式中,只有公司制最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所以,江泽民同志所讲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该主要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公司制度。
所谓公司制度,从国际上看,过去有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现在基本上只剩下两大类,一类是有限责任公司(德法等国的称谓),日本叫有限会社,英美叫私人公司,其含义是股票不上市,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封闭的,不向社会公开;另一类是股份有限公司(德法等国的称谓),日本叫株式会社,英美叫公众公司,其含义是股票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必须向社会公开。而我国除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最近还提倡实行一种股份合作制。我们究竟选择什么形式,当然得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才能决定。总之,走股份制的道路,已是势在必行。
去年九月份,我们实行的经营机制转换,采用了责任成本承包的方式。当时,镇政府的有些领导就劝我尽可能一步到位,走股份制道路。当时,我也进行了反复考虑,一是究竟采用什么样的股份制形式,我还吃不准,而且环顾周围,尚无先例,不要急于求成;二是当时企业尚处于亏损阶段,首要问题是齐心协力,扭转危局;三是企业改制总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实行责任成本承包,就是吹响本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前奏曲。我在转制大会上就说过,这是我们企业改革的第一步,也许等不到我们三年承包期满,就要深化到第二步,走股份制道路。现在,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十五”大的召开,吹响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号角。我们再也不能迟疑不前,犹豫不决,沉醉于原来的责任成本承包之中。同时,对承包合同,也应有正确的认识,其实质问题是负盈不负亏。当然,这里有各种主客观原因,但是必须认识到:承包决不是大包干,各分厂厂长是与总部签订了《合同》、交了风险抵押金的委托经营者。而不是所有者。所以,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受到总部的事前控制及事后监督和审计。如果认为,只要完成了提留、折旧、利息,其余总部不得干预,这无疑是对承包合同的误解。总部完全可以根据企业的整体利益,对各分厂偏离正常轨道的经营行为加以纠正,甚至给予必要的处罚。何况:现在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有了更加深入的发展和变化。除了对一年多来承包期间发现问题必须纠正外,还得从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出发,采取必要的果断措施,包括中止承包合同。这决不是我信口开河,承包合同第七章第十三条中指出:“如果在承包期内因整个集团公司发生机制转换,则承包合同自行中止。”因为,任何事物决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而恰恰是发展变化的。你期望着个人最满意的一套承包方式永久不变,这无疑是不切实际的。我上次就已经强调过,任何一种组织模式都是有条件的,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放权的结果,可能会带来失控,失控的结果又必须成为将某些权力重新集中起来的原因。因此,企业永远需要探讨“管”与“放”的问题,只不过对管什么、放什么、如何管、如何放的本质认识会越来越深刻。每一次变革都将使我们将愈加走向成熟。通过一系列的变革,也积累了一系列的经验。所以,对总部在最近和今后采取的一些举措,不必大惊小怪。要懂得:只有不固守陈规、不断创新、不断研究新的形式,才是企业永远保持活力的关键。
三、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准备的有关设想
对我们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我们企业的干部、职工,从关心本企业的命运和自身的利益出发,都翘首以待,但多数是不问过程,只管结果,这当然是一种正常心态。目前,镇政府对我厂的清产核资已基本结束,究竟采用什么样的形式,思路也已逐渐清晰。最近,常州市副市长陈伯鹏同志在“深化改革,加快大中型乡镇企业的制度创新”中指出:一是要依据《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全面实行资本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加快企业制度创新。二是要因企制宜,实行分类指导,对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较多的企业,原则上要求一步到位,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也可以采取边包边股的过渡办法,逐步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对经营状况一般,净资产较少的企业,能股则股。目前,组股有困难的,可实行先包后股,边包边股,或先租后股等方式,但必须强化企业经营的监管约束措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根据“十五”大精神,根据陈伯鹏副市长的报告,根据我们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针对我前面讲的观察家所说的乡镇企业存在的主客观危机的分析,我对后阶段工作提出如下设想:
1.下决心改变企业管理人员自身文化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下的现状,坚决抓紧这次培训学习。既注重在更新知识上求提高,更注重在开拓进取上求提高,通过学习借鉴,充实自己,并在实践中付之实施。如学习了第一篇“体制转换”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就可以有所借鉴;在学习第二篇“经营战略”后,就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在理论指导下,采用适合本企业内外环境的灵活多变的战略,以夺取较好的效益。陈伯鹏副市长在报告中就指出:要采取集中培训、组织讲座等多种形式,搞好企业厂长、经理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负责人,要专门聘请专家、学者进行短期培训,为企业家更新知识、完善自我提供机会,创造条件。我想,我们已先行一步,为大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希望大家真正能从实际需要出发,努力学习,尽快克服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对管理一无所知的弱点,争取学好、用好,力争明年获得证书,持证上岗。
2.镇政府对我厂的清产核资,已量化到97年8月底。从九月份开始,全厂资产即将为参与先售后股的股东所有,只是有待于产权界定后按程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为此,我们必须切实地做好组建前的衔接工作。首先要下决心改变目前运营机制退化,人浮于事的现状。对此我们有如下打算:
(1)精简机构,减少非生产人员。各分厂只设厂长1人,生产科长兼质量技术管理1人。供销人员,大的分厂不超过3人,一般分厂1—2人。各分厂不得再另设核算员和其他行政人员。凡对照此项规定的超编人员,11月底前全部裁减结束。至于原来未经总部同意自行安排的人员,在裁减之列。裁减时,各分厂厂长必须做好一切善后工作,包括收回裁减人员的超支款、个人经办的应收账款等。(www.xing528.com)
(2)仓库由总部统一安排,实行财务一条龙管理。设五金(含包装)成品、原料(含贮罐区)3个仓库,仓库管理员也由总部统一调整,各分厂不再另设仓库管理员。此项工作从10月21日起着手进行,到月底结束。对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其利弊关系。
(3)财务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财务部主任主管全面工作,重点做好对各分厂的监控和资金协调。此外,设主办会计1人,负责每个月的财务分析。会计员1人,负责做账和七个分厂的核算。工资核算员兼财务明细账登记1人,应收应付兼各车间成本核算和车间在产品核算1人,现金出纳兼开票1人。包括财务主管在内共6人,取消分厂核算员编制。也实行一条龙管理。此项整顿在月底前结束,并逐渐实行财务电算化。
(4)将各分厂的分析化验人员并入分析中心,撤消各分厂化验人员,由总部分析中心统一安排。原则上从现有16人,压缩到10人(包括主管在内)超编人员,原则上暂时下岗。
(5)各分厂的富余人员,全部下岗。对下岗人员又作如下分流:一是接近退休的人员可考虑提前退休;二是其余人员下车间当一线工人,不是二线工人;三是车间人员另行考虑整顿方案,在确定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兵在精而不在多,坚决防止从上往下压,造成车间职工膨胀。职工队伍整顿、裁减人员到12月底结束。
(6)按我们化工行业的规定,对已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退休年龄和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并已满8年工龄者办理退休手续;不满8年工龄者,则采取一次性买断工龄的方式;无劳动合同的下岗职工,不作任何补贴。具体细则,将根据镇企管站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另行制订。
3.从去年9月至今年8月,我厂实行责任成本承包恰满一年。到12月底,承包合同即告结束。在承包合同结束前我们将下决心改变原来监控不力的状况。要求大家学法懂法,严肃财经纪律。总部还将采取措施,加强力度,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奉劝大家,必须避免违法现象。过去,有的同志以感想代替政策,自作主张,也许犯了法自己却一无所知。所以,对总部的一些规定和做法,不要盲目抵制。要懂得: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监控要求将更高,在股东会上产生监事会,依法和依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和以总经理为首的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权,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纪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等等。对公司的董事会等尚且有如此严密的监督控制机构,对委托经营的分厂管理者当然更应该如此。希望在建立现代公司制的企业制度前,各个分厂,自觉地接受监督。你现在还不是所有者,今后即使成了所有者之一,也同样要接受监督和控制。我们所追求的,不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是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几点监控要求,希望大家坚决执行:
(1)堵。即堵住原、辅材料等物资采购中的漏洞,今后原辅材料价格必须报总部审批,决不允许供应人员拿业务费(事实上也不应有业务费),更不允许付回扣。
(2)压。即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对供销人员的出差费用,应严格按核定标准执行,不得超支。
各分厂的业务费用,仍按销售额计算,其中销售人员占多少,分厂厂长占多少,其费用亦应报总部审批。
(3)核。即严格审核,对运费发票不能单独审批,原料供应的运费发票要分清其价格是否包括运费在内;销售的运输费要附有发货清单,包括仓库发货通知单,并注明吨位及里程。
(4)查。门卫对进出货物,必须按总部签发的凭条,经检查货物数量相符后才能放行。即使废料出厂,也应予检查,并由总部签发后才能出门。
(5)定。切实抓好岗位定员管理。对各分厂行政人员工资,应按总部统一的标准,由总部统一编造;车间工人工资,应按产量定额,由各分厂编造上报。销售人员工资按销售定额编造上报,不得任意突破。
总之,建立公司制的现代企业制度后,对企业管理必须更加细致、具体,来不得半点马虎、疏忽和粗放,希望大家都能清醒地认识,扎实地抓好。
变革是永恒的,我们应在不断实践中学习,不断学习中掌握,不断掌握中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发展。我今天的讲话,可以说是自己的学习体会,也可以说是根据我们企业的现状对我自己和大家提出的几点要求,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即使大家一时还不能理解,也希望能在以后的实际行动中,将上述要求坚决贯彻下去。
199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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