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培养人的活动,学校是主要实施“培养人”活动的机构。“培养人”的活动,是由教育目标、学校课程、教育教学和管理评价等系统构成的。一所学校的正常运行,需要“行政保障”“教育管理”“学生发展”“教师管理”等若干系统的有机整合、相互协同才能实现。在构成学校运行的诸系统中,“教育管理”具有特殊的地位——因为它是学校功能的核心。进一步细分,“教育管理”系统,包含着“课程系统”“教学系统”“考试系统”等若干子系统[1]。在这些“子系统”中,“课程系统”又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确定教育目标、安排教育内容、选择教育途径、设计教育活动、评价教育活动效果等,都是与“课程”密切相关的。可见“课程”在实现“教育的价值”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凡上过学的,对“课程”一词并不陌生。每学期的开始,老师都会抄一份“课程表”给每位学生。“课程表”告诉我们:本学期我们要上哪些课、在什么时候上、由哪位老师上。这里的“课程”更多的是“学科”的概念。这种把“课程”等同于“学科”的概念,古已有之。中国古代有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欧洲中世纪有文法、修辞、辩证法、算术、几何、天文、音乐七艺。从中世纪开始,“课程”一直是学校时间表上安排的教学科目和教学内容,这种情况持续了几百年,直到卢梭的自然学校课程观的诞生,才使传统的课程观得以改变。
“课程”(Curriculum)一词,其词根源于拉丁语的动词“Currere”,具有多种含义,引申为教育术语,隐喻为“一段教育过程”。在我国的古代典籍中,最早出现“课程”一词的著作,是唐代孔颖达为《诗经·小雅》中“奕奕寝庙,君子作之”句作的疏语:“教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得依法制。”即按一定程序来处理事务。宋代朱熹在《朱子全书·论学》中多次使用“课程”一词,如“宽着期限、紧着课程”,“小立课程、大作功夫”等,句中的“课程”指“学习的范围和进程”。在近代学校教育中,“课程”一词是指学校学科内容及学习的进程。
“课程”一词原初主要强调的是“学程”,但从课程实践的历史来看,它却一直是作为“学科内容”的同义词被理解和运用的。但是,随着“课程”实践的深入、课程理论研究的发达,对于“课程”的理解越来越多样化。中国著名课程论学者施良方早在上一世纪八十年代在他的《课程理论》一书中归纳为六种不同的界定[2]。由于我国的师范教育受到苏联教育学的影响,长期以来,没有“课程论”的教学,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课程改革启动后,“课程”才逐渐为人们所重视。
一般认为:“课程是在一定学校的培养目标指引下,由具体的育人目标、学习内容及学习活动方式组成的,具有多层组织结构和育人计划性能、育人信息载体性能的,用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育人方案,是学校教育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3]它由课程价值、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开发及课程评价等诸多要素构成,是学校借以实现其目标、完成其任务的手段和媒介,是学校教育环境中,使学生获得促进身心全面发展的教育经验的体系。“课程”具有客观性、目的性、经验性、教育性、系统性。相对于学习者来说,课程是一种外在于学习主体的客观存在,是学习主体认识和经验的对象。从人类教育活动所特有的育人目的性角度看,课程是实现育人目标,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的手段,具有预期的目标指向性。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影响因素、一种教师和学生共同作用的对象,课程应该是可以通过认识和实践而转化为个体经验的,不管这种经验是知识性的还是活动性的。从内容性质上看,学校课程应在学校环境中对学生具有教育意义和作用,缺乏教育性的经验不属于课程范围之列。具有预期目标的课程不论其存在形式如何,总脱离不了一定的结构系统,包括横向的组织与纵向的序列。
学校课程的价值是指课程对学习者个体成长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满足,对施教者教育追求的适应,是人们对所学内容进行有意识的开发和选择的结果。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校课程价值取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受教育者为中心,为了人的全面发展,为了受教育者的健康成长。学校课程的价值在于使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实现自身的最大发展,以适应社会的需要。课程目标的来源,不管是社会的需要、学生的需要还是学科发展的需要,从根本上讲,都应该是来源于人的生命、生存和生活的需要。
从价值主体维度看,课程价值不外乎社会中心与学生中心两种取向。我国传统的课程体系在价值主体的选择上明显表现为以社会为核心,如“课程设置要体现教育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原则。”“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奠定基础。”“以这种价值取向为指导,各门学科都将诠释自己与政治、经济的关系作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任务,忽略、代替甚至放弃了对自身规律的探索和思考,并且自觉不自觉的把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一一对应起来,一旦出现什么样的政治潮流和经济需求,学校课程设置马上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样的课程价值取向,使得学生个体总是以社会角色的面目出现在课程活动中,在根本上失去了“自我”。(www.xing528.com)
进入二十一世纪,课程改革,成为世界的潮流。学校课程将顺应时代潮流,追求课程的平等民主理念、国际理解理念、回归生活理念、关爱自然理念和个性发展理念;课程必须谋求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受高质量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必须体现“多元教育价值观”,培养在生活世界中会生存的人;课程必须把关爱自然、追求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的价值追求;课程必须尊重每一位学生个性发展的完整性、独立性、具体性、特殊性——所有这些“理念”都是体现了现代学校课程的基本价值追求。
为了满足这样的基本价值追求,学校课程应确立新的知识观、学生观,要超越传统课程目标的知识技能取向,使生命发展、生存发展和生活发展成为课程的根本目标,并深深植根于生活的土壤。在这个改革的过程中,生命、生存、生活,作为人类活动的永恒主题,也自然是教育的主题,人的生命价值、生存价值、生活价值作为学校课程,有它稳定的价值。以此,作为主线,同时,不断地赋予它们新的内容,可使教育价值通过学校课程的媒介一代代相传,使学校课程在人类经验传承和升华创新的过程中发挥作用。课程价值的实现,需多种要素的支持。
课程的实施,还需要不少基础条件,例如:政府在实现课程价值过程中,要提供物质和政策条件,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为课程实施提供管理、指导、研究、评价等机制层面的保障,努力建设能够促进课程价值实现的学校文化氛围。又如:课程价值的实现,取决于教师具有的素质和能力,这就要求教师具有牢固的课程意识和新的课程观,将自身的职业价值融入到课程价值实现之中。再如:课程价值实现的主体是学生,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学习责任是实现教育价值的内在动力。自然,教育价值的实现离不开社区资源的支持与利用,包括社区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人力资源等。家庭的理解与参与,家长自身的人格行为和生活方式,对实现学校课程价值有重要的影响。总之,要发挥学生、教师、政府、社区、学校、家庭等多要素的积极作用,推进课程价值的实现。
[1]廖哲勋、田慧生主编:《课程新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3月版,第340页。
[2]施良方著:《课程理论》,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8月版,第2~10页。
[3]廖哲勋、田慧生主编:《课程新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3月版,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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