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始社会的全民性和生产性的教育到后来的贵族教育、精英教育和民主教育,教育经历了从公平普及到少数精英再到普及的循环发展,教育的价值取向从目的和手段的统一逐步转向目的和手段的分离。目的取向的教育注重知识的内在价值,中国古代儒家教育注重伦理课程,以达到“诚意”、“正心”和“修身”等目的,《中庸》提到:“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温故以知新,敦厚以崇礼。”[1]西方古希腊开始就有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希望通过一些具内在价值的知识来训练心智、追求美德,解放思想和精神,避免狭隘的专门化。博雅教育的目的是“为生活做准备”,而不是“为谋生做准备”。[2]
我们知道,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我为人人”才有可能“人人为我”,从而取得人类共同发展。我们曾经指出:在地球上所有的生物中,“人”是唯一当他呱呱坠地时未发育成熟的动物。如果没有人(首先是双亲,其次才是其他社会之人)的帮助,任何人的生命,可能连一小时都无法存在。这,自然是出于人类作为生物延续后代的本能,但更多的则是处于一种“责任”。随着生命体的生长,当他开始进入社会,在他终身“学习生存本领”、“追求幸福生活”的过程中,必定有更多的人为他的做出贡献,而他自己也在通过自己的言行,为他人做出贡献。在这里,维系所有关系的唯一纽带,只能是“责任”。因此,人之为人,“学会尽责”,是极为重要的路径之一,“学会尽责”,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学会尽责”的教育,我们需要从“学会感恩”、“学会报答”等浅层次的教育活动开始。然而,如果仅仅局限于这种低层次的要求上,不免走入“功利主义”的色彩,培养出一大批“犬儒主义”的庸才。
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所谓的“感恩教育”。
“感恩”是近年来的教育领域的一个高频词。但这一提法是有缺陷的。“感恩”的前提是“有恩”。何谓“恩”?《新华字典》只是解释为“好处”。“有恩”自然可以简单理解为“有好处”“从某人处得到好处”。由此,“感恩”就是要对给你有好处的人做出回报。这个提法至少有这么几个不妥当之处:其一,“施予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关系不平等。“施予者”显然要高于“接受者”,所以,“接受者”需要“回报”——两者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落差”。其二,“好处”“有好处”中的“好处”,是一个“价值判断”,完全是“因人而异”的,具有私人性。“感恩”所要求的“回报”,是不是有一个界限呢?说得极端一点,“受贿者”从“行贿者”手中接过金钱,从“感恩”角度来讲,他“利用职权”不也是在“报恩”么?其三,所谓“施恩”,是不是一定需要“回报”呢?我想未必。因为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出于“大公无私”,有的出于“责任义务”,有的是为了“个人需要”等等。他们是不是都“需要回报”呢?未必。事实上,许多“施恩”的人,更多的是采用“静悄悄”、“不留名”的方式进行的。对他们,“感恩”,究竟“感”什么?
当然,提出“感恩教育”也是有其实际针对性的。当今社会上,确实有不少“生在福中不知福”的人、“享受了恩惠却欲壑难填”的人、“只强调权利却不愿意尽义务”的人、……这确实不好。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迟早会形成精神上的“犬儒主义”、物质上的“享乐主义”,并且酿成种种灾祸。——问题是:对于这些现象。靠倡导“感恩”能解决么?是不是抓到了要害?
其实我们现代社会不缺“施恩”“感恩”,而缺的是“诚信”和“责任”。在我们看来。“施恩”“感恩”,完全可以被“诚信”“责任”所包容,而且远远超过了“施恩”“感恩”。可以设想:一个讲究“诚信”,懂得“尽责”的人,当他看到别人有需要时,自然会“该出手时就出手”,当他意识到别人“有恩于自己”时,他也自然会履行好对“别人”的责任。——这些还只是表层的。更重要的是:对于两个人之间。“诚信”、“责任”所构成的是一种平等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两人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这种“诚信”和“责任”的起点,远比“施恩”“感恩”要高。应该说,“知恩必报”只是最低层次的要求,“知途奋蹄”,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才是作为教师应有的态度。(https://www.xing528.com)
由此可见,“学会尽责”的关键,还是要从培养新生一代的正确的“价值观”,只有从这方面着手,才有可能做一个“善于尽责”的人,实现人的自我完善。
如前所述,“学会尽责”,可以从浅层次的行为开始,但是,其本质还是在于通过教育,改变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以便使其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能够自觉地做出正确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讲,“学会尽责”,本质上说也是人生观、价值观在教育活动中的表现。个体主体在教育活动中要实现什么样的教育价值,实质上也就是要实现什么样的人生价值。由于教育价值观的核心是指教育主体(包括个体主体和社会主体)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教育与其自身需要和利益关系所形成的稳定看法,因此,教育价值观具有相对稳定性、主体差异性、社会历史性以及规范性等特点。构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价值观并将其成功地付诸实践是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和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教育价值观对教育存在着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对教育活动主体参与教育实践动力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对个体教育价值事实判断的影响,正确的判断能促进主体教育价值的实现,而错误的事实判断不仅会阻碍教育价值的实现,还会对主体起误导作用,不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教育价值观对人正确认识教育活动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科学的教育价值观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教育对人、对社会的功能和作用,并能更好地指导教育实践活动,进而推动教育发展。与此同时,教育价值观还对人们的身心发展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当人们具备了科学的教育价值观,才能对教育活动进行明智而理性的选择,进而通过接受优质教育以获得个体的充分发展。正是因为教育价值观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因此,教育价值观教育也是促进教育主体正确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价值实现的重要形式。教育价值观教育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育本质价值的教育,二是教育价值取向教育。前者的目的主要是帮助教育主体正确理解教育本质价值,摒弃一切错误的教育本质价值观,如“教育万能价值观”、“教育无能论”以及“功利主义价值观”等。“教育万能论”和“教育无能论”都会使教育的价值导向走入迷途,而功利主义教育价值观明显地轻视教育对完整的社会人的培养,最终将导致教育价值不能顺利实现或者扭曲。后者则是指对教育主体在教育活动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价值问题。具体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个体主体取向的教育价值观教育,另外一个是社会主体取向的教育价值观教育。个体主体取向的教育价值观教育即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个体进行价值观教育,目的是让学生认识到教育不仅有功利性价值、个人价值,还具有超功利性的价值、社会价值,应该在实现功利性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同时实现超功利性的价值和社会价值。
[1]王国轩、张燕婴译注:《论语·大学·中庸》,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1月版,第3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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