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生意义的思考,首先须依赖于对人生与社会关系的正确认识。在我们这个世界上,人是作为人类这样一个整体而存在的。任何一个人,都是这个整体的一分子,都必然的要依赖于这个整体而生存,谁也不可能脱离这个整体。作为孤零零的一个人,即使有再大的本事,他都会无法产生,无法生存,更无法使生命延续。作为人类的一分子,个人在依赖别人的同时,相对于其存在,他也必然会对别人产生或大或小的某种作用:或者为别人带来利益,或者对他人造成损害,这也就是所谓的个性。但是,个性总是要溶解在社会的共性之中。谁也离不开这个社会。作为人类的一分子,为了整个人类的幸福和社会的繁荣,有责任有义务为社会的发展和他人的幸福做出自己的奉献;作为个人自身,要提高自己的生存质量,也有责任使自己的人生成为有价值的人生,成为能够为别人带来积极的影响和帮助的生存。
就一个具体的人来讲,他总是要从自己和他人的关系、和社会的关系,来衡量自己存在的价值的。无论人们的世界观多么不同,他都不可能以自己作为衡量自己存在价值的尺度。母亲的喜悦在于孩子的成长,教师的欢乐在于学生的成才,医生的欣慰在于病人的康复。许多著名的人物都这样解读过自己对生存的感受:曹禺先生说过:“一个真正的人,应该为人民用尽自己的才智、专长和精力,再离开人间。不然,他总会感到遗憾,浪费了有限的生命。”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讲过:“人生最美好的,就是在你停止生存时,也还能以你所创造的一切为人们服务。”爱因斯坦也讲过:“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既短暂而又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而更多的伟大人物则是用自己的具体行动解读了人生的意义:雷锋、焦裕禄、郑培民、还有在抗击“非典”中英勇奋战的广大白衣战士,举不胜举的英雄们用自己的实践,阐述了奉献与发展个性、实现自我价值的关系,展示了人生价值的真谛。
所有这一切,可一个词概括:责任。
“责任就其本质而言,是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对人的现实要求。”“一个自觉自主的人,必然拥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责任渗透于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面临一种考验和挑战,那就是他对人、对自然、对社会和对自身的责任。”“责任是人性的内在要求,甚至可以说责任使人成为人。”[1](www.xing528.com)
实际上,从整个人类繁衍历史的角度看,一个人的奉献再大,都不可能超过他从整个人类社会所得到的收获。我们已经进入了21世纪,人类的文明在不断进步,科学的发展在不断延伸,由此带来人们的生活质量在不断的提高。但是,现代文明的这一切,都是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奋斗不息,艰苦探索,顽强拼搏的结果。我们现在用电脑写文章,用网络发邮件,是何等的方便。可是,人类从结绳记事到发明文字、从甲骨记文到造字印刷、从鸿雁传书到传发电报、一直到现在的互联网的建立,这中间经历了多少人不屈不挠的探索和艰苦卓绝的努力。回顾历史,有多少科学家为了某一个发现、一项发明或一个创造而穷困潦倒,艰难困苦,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没有这些奉献,而且其中绝大多数是永远默默无闻的奉献,我们会有可能享受现代文明的今天么?一个人的奉献再大,也不可能超越整个人类社会所赋予他的东西,这绝对是不争的事实。
从广义的层次上去讲:一个人对“奉献”和“索取”的不同抉择,还表现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两种截然对立的人生追求。或有益于社会,或有害于他人;或对社会做出贡献,或无偿索取他人的利益。前者与时俱进,适应社会的发展,有益于人类的进步;后者则站在了消极甚至与社会对立的一面。观察当今社会,也确有一些人只愿意索取。但他们的存在,是人类进步的障碍;他们的影响,也终究要被人们的努力所清除。就个人而言,他们的生存可以会有一些暂时的欢乐,但没有什么进步的意义;可以使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续,但臧克家的诗句说得好: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作为世界上的高级动物――人,无论高矮胖瘦、轻重美丑,都有一副肉体的躯壳;同样,也都应该有一个“灵魂”。我这里所说的灵魂,是指一个人的精神,他的理想、追求和信念。否则,那一具躯壳,只能是酒囊饭袋,甚至是行尸走肉而已。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过去许多伟大的志士仁人为我们做出过榜样。我们的社会需要这种奉献精神,奉献也会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更有意义,更有价值。
[1]谢军著:《责任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8月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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