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多年前,古代埃及人用尼罗河畔生长的纸莎草当纸来使用时,书写工具有的是用纸莎草的茎。他们将草茎斜着切断当笔,蘸上用矿物颜料和水调成的“墨水”写字。但纸莎草名为草,实则是种高大的草本植物,它的茎也很粗,像竹管一样。这种“笔”握起来当然不会使人感到舒服,所以,后来埃及人就改用芦苇管做笔了。
埃及人在芦苇丛中采集出芦苇管,然后把这些芦苇管埋在畜粪堆里边,几个月后,他们再把芦苇管挖出来。这时的芦苇管已经变得异常光滑,而且颜色呈现为黄黑相间,有如中国的“湘妃竹”,很漂亮的。随后,埃及人把这些漂亮的芦苇管烘干,使它们变硬,再将一端削尖,便成为一枝蘸水笔了。在古埃及,开罗和亚历山大港都有出售这种芦苇笔的著名市场。
就是这种今天看起来并不理想的笔,后来还传至希腊,又传至欧洲以至一些东方国家,在这广大的地区内,使用的时间长达数千年之久,是人类使用历史最长的一种笔。
芦苇笔不仅有易磨损的缺点,还太脆、太硬,容易划破用来书写的莎草纸或羊皮纸,而且,它还显得粗笨、不雅观,尤其当风姿绰约的贵夫人和小姐手持这种粪堆里沤制过的粗物时,更使人感到不协调。(www.xing528.com)
据说,公元6世纪的一天,这种不协调的感觉便强烈地刺激了荷兰的米诺莎小姐。这位小姐要给她的白马王子写情书,拿起芦苇笔却迟疑了:难道就用这粗物来抒写心中最美好的情感?小姐正犹豫着,窗下踱来了一只鹅,昂起高傲的头颈“嘎嘎”叫着,一高兴,扑腾起翅膀,落下一管羽毛,又昂然而去。
“洁白的鹅毛管,象征着纯洁的爱情!”小姐冲动地奔了出去,拾起了那管鹅毛。米诺莎小姐的冲动,使人类有了一种新的书写工具——鹅毛笔。以后,这种漂亮的笔传了开去,走入了千家万户,在欧洲及世界上许多地区风行了1000多年。人们用这种笔写下了无数的世界文学名著、科学典籍、历史巨篇。
鹅毛管柔韧有弹性,如果用力书写,笔尖的缝隙会张开,写出的字线条粗;轻轻书写,也可写出秀气的字。这种笔不仅可用来写字,还可用来绘画,用它绘成的画轻重有度、疾缓有致、线条流畅、变化多端,很耐看。这样的笔,比起芦苇笔来自然是进步了不少。
但是,削好一枝鹅毛笔要费好半天功夫。先是在羽管末端斜着切断,把它削尖、磨光,然后开割一条缝。它又容易损坏,要经常更换,因此当时有专门“削羽管的人”。在俄语里,“钢笔尖”跟“羽毛”是同一个词,“小折刀”的意思是“削羽毛刀”;在英语里,钢笔“pen”这个词也是从拉丁语的羽毛“penna”演变而来的。现在,我们的读者自然很清楚这些词产生的背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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