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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娘为救命恩人表明名节,最终自缢明志

时间:2024-01-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来到蒲州之后,当京娘父兄疑虑两人已有私情,情愿招赘他以杜绝旁人议论时,他更是盛怒而去。最终,京娘为表明她自己和救命恩人的名节,只得以自缢明志。倘若究其原因,则如上所述,正由于他们在缔结人际关系时,是以排拒异性为首务的。不管是出于毁谤、误会还是自愿,凡要将他们扯入异性的情感世界,几乎都会被认为是对侠义的一种玷污。

京娘为救命恩人表明名节,最终自缢明志

三、无情未必真豪杰

最后,再来审视侠对狭义的情感的处置方式。由此处置,很可见出他们价值判断的标准和取向。而这种判断取向,对把握他们的人格特征,揭示其人格魅力,显然大有帮助。

侠在情感方面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性别界限明确,他们基本上是不与异性过多交往的。虽然在早期的游侠中,还没有见到对诸如“侠不近色”的强调,但此后类此的规定就被明确地提了出来,如元罗春伯所提“任侠十三戒”中,除战、仇、恩、施等要则外,第七戒就是色,所谓“色不亲二,酒不染面,于道路不许视人之妻女,无嗣然后告天地父母娶妾”。所以,一般游侠之结交,都毫无例外地在单性间进行。且这种结交有出于实际利益的考虑,大多却是以情感相号召的,即所谓的“士为知己者死”。这“知己”大概有两层意思,一是气味相投,结交双方在气质趣味和理想层面上具有某些共同点,因而相互倾慕吸引,投入感情,由此建立起理解和信任;另一层意思则是由知遇之恩而来,即往往是一方在困厄落魄、无力证实自我之际,受到另一方的发现、肯定和提携,由此自身存在价值获得认可,并渴望作出某种回报行为。但无论是哪一层意思,其情感需要的成分要远远大于理性的成分。有时这种同性间的情感纽带,还会被民间强调为人们建立起良善的社会关系的基础,并被形象地赋予了某种血缘般的然而是天然平等的特征,制度化为平民社会特有的组织原则,乃至兄弟义气,等等。

然而,在侠的人格的塑造过程中,可以发现,他们在这种情感方面的性别界限,并非仅仅出于上述社会关系之延伸,因为同性间构成一种合适的社会关系,并不一定要以排斥、憎恶和防闲异性为前提。然而在侠的人格要求中,上述这一点恰恰被强化了,乃至被视为凸现其英雄气概的重要保证。换句话说,侠的这种感情定向的形成,尚有更为个别化的原因。侠对异性在感情上的排斥,实际上成了区别其是否属于侠这一特殊人群的一条标准。在明代一则关于宋太祖赵匡胤千里送京娘的小说中,可以看到这一标准对侠的规定已深入到什么程度。赵匡胤在尚未发迹时,出于某种正义感,曾将被响马张广儿、周进抢掠在道观的美女赵京娘解救出来,并不辞艰险,护送她由太原返回家乡蒲州。一路上,他力战群匪,惩恶除奸,充分表现了高超的技击本领和英雄魄力。尤为人称道的是,他这么做,绝非有什么个人的企图,因为在与京娘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自始至终能以礼相待,无丝毫私心杂念。当京娘为他的英雄胆略、侠义心肠所打动,意欲以身相许时,他如蒙不洁,严词拒绝:“俺是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你岂可学纵欲败礼的吴孟子,休得狂言,惹人笑话!”来到蒲州之后,当京娘父兄疑虑两人已有私情,情愿招赘他以杜绝旁人议论时,他更是盛怒而去。最终,京娘为表明她自己和救命恩人的名节,只得以自缢明志。这一出宣扬侠义的悲剧,演绎的是英雄救美的老套,然而与西方侠义小说或骑士文学不同,被救的美女非但没有成为其行侠义的动力,而恰恰成为对其英雄人格的一种挤迫和考验。倘若究其原因,则如上所述,正由于他们在缔结人际关系时,是以排拒异性为首务的。不管是出于毁谤、误会还是自愿,凡要将他们扯入异性的情感世界,几乎都会被认为是对侠义的一种玷污。

孙述宇在《水浒传的来历、心态与艺术》一书中,曾经专门讨论了女人祸水的问题。如果说赵京娘尚是一个不乏真情又深明大义的贞烈女子,那么在《水浒》中出现的妇女,“十居其九是败德的”。从潘金莲、阎惜娇、潘巧云,到卢俊义之妻贾氏、害雷横的卖唱女白秀英,还有妓女李瑞兰和李巧奴,无一不是放纵情欲与物欲,毫无节操可言的“淫妇”、“贱人”,“除了一个林冲的娘子,除了一个粗丑汉子模样的顾大嫂和一个一言不发的奇怪的扈三娘,精彩的头七十回故事就没有一个干净女人,连梁山英雌孙二娘也不例外”。若再仔细地加以推敲,林冲娘子恰恰是林冲被逼上梁山的祸因,顾大嫂实际上已毫无女性特征可言,而那个既年轻貌美又艺高胆大的“一丈青”,结果也不过随便被发落给既无堂堂相貌,又少英雄侠胆的“矮脚虎”王英做老婆。总之,在梁山泊这样的好汉世界中,出现的尽是一些坏女人,并且即使有不坏的女人,梁山的英雄们也不见得拿她们当回事儿。而他们自己,则几乎都不好色。李逵没有色欲,鲁智深不近妇人,武松更能抗拒色诱,其他众好汉也都只爱结交同类,比武习艺,而不以女色为念。若在这方面有所贪恋,会被认为要付出声誉上的代价,得不偿失。如宋江所说的那样,“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虽然,孙述宇并不认为中国古代有英雄不好色的传统,不过,他还是把女人危险、女人是祸水,认作是那些法外强人的普遍心理,即“一切在带着敌意的环境里活动的人,无论其为官军、贼匪、游击队、革命党,在生命没有保障之时,对女色都无法开怀放心”。在追究梁山英雄如卢俊义、杨雄、林冲以至宋江的数起杀妻事件,并以之作为一种“仪式”,考察其在宗教神话上的来源与意义时,孙述宇进而还从七十年代出土的《明成化说唱词集·花关索传》中,找到了一个较有针对性的答案。原来,如花关索之所以会有那么曲折离奇的出身,皆因他父亲关羽要结义做大事业,想把自己全家大小杀光。在古代的侠义英雄中,确有人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象征着一个生命的重生,而这英雄一旦与女人有染,便是堕落,便须把这女人杀掉方能恢复清白,方有资格侧身于英雄与兄弟之间。也所以,郑振铎说:“中国英雄是妇女憎厌者。”[28]

《水浒传》插图2幅

救厄

在西方,那些中世纪欧洲的骑士,除意识到须忠于领主,作无忧无虑的厮杀外,“举止礼貌,谈吐文雅,对仕女要温柔体贴,对贵妇要尊敬”[29],也是他们自觉服膺的。不仅如此,他们还特别乐于照奉执行这种责命。骑士视忠诚为最高德行,这忠诚对象除了上帝、领主之外,就是女人——那个与自己两情款洽,或暂时还只是自己单相思对象的女人。爱情的职责要求他们履行对情人的向往,为她而奋斗,为她去打击敌人,并且除了一句赞美外,不需要任何更多的回报。如果,我们经由时光的隧道回到中世纪,会发现,“将骑士的情人换成军徽和国旗,那些骑士大概也不会注意到有什么不同”[30]

然而,在中国,自唐以来,历代武侠小说中,我们看不到游侠为自己所爱的女人甘冒风险,舍生忘死的描写。正如刘若愚《中国文学艺术精华》在论唐代侠义小说《昆仑奴》时说的那样,“在解救困境中的女子这一点上,昆仑奴像是西方侠义文学中身披耀眼盔甲的骑士,不过他不同于西方骑士的地方在于,他所解救的对象不是自己的爱人,而是别人的爱人。事实上,中国小说中,侠士往往对异性很冷漠”。这一特点显然不会仅出作家一己之想象,它多少反映了一些历史真实,乃或基于这种真实,文人、小说家对侠的人格的一种心理期待。那么,这样的心理到底是从何而来的呢?除受制于古代独特的社会关系的构成方式之外,还有什么更本质的原因呢?如前所一再提到的,侠大多不遵秩序,他们很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以摆脱这种关系为职志,其之所以对此两性交往如此避之唯恐不及,必有原因。

探其渊源,我们认为可一直上溯到上古风俗中的两性禁忌以及成丁礼。根据现代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原始民族在处置两性关系时,曾普遍实行过一种两性隔离的禁忌制度。这种制度设立的最初目的,当然是为了缓解部族内部为争夺配偶而发生的冲突,增加族群自身繁衍生存的机会与活力。这样,在生产期,原始部族往往分化为一个由全体成年男子组成的集团,和一个包括女人与儿童两部分人组成的亚集团。他们分住在不同的房间,不仅禁止发生性关系,而且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其联系。故《左传·桓公十八年》有“申▌曰:女有家,男有室,毋相渎也,谓之有礼。”《礼记·内则》也有“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的记载。《淮南子·齐俗训》谓:“帝颛顼之法,妇人不避男子于路上者,拂之于四达之衢。”对此《广雅·释诂》释曰:“拂,去也”,去意即驱,凡所记载当即这种风俗之遗存。

父系社会中,普遍存在着“男性宿舍”和“男性秘密结社”现象,中国古代的学宫——辟雍制度,就是这样一所专门限于男性活动,培养男性孩童成长的场所。杨宽在《我国古代大学的特点及其起源》一文中指出,“西周大学不仅是贵族子弟学习之处,同时又是贵族成员集体行礼、集会、聚餐、练武、奏乐之处”。在这样的学校里,发育成熟前的男性儿童被集中起来,学习前辈传承下来的关于生产生活、群体道德、宗教自然以及身体的各种知识,并被训练成出色的猎手和勇武的战士。当他们终于获得性的权利,将要脱离儿童集团,转入成人集团之际,一个表示重生的成年仪式在等着他们,这就是中国古代特有的“冠礼”。在这个成年仪式上,为了显示自己充分具备一个男子汉的素质,他必须经受各种在世界几乎所有原始民族都曾施行的强制性的,甚至是极其严酷的生命考验和磨砺,诸如毁面拔齿、割生殖器。或单独被弃置于荒野,同恶兽魔怪搏斗,等等。只有经过这种种考验,才算获得了“加入”正式社会的权利。在这整个过程中,作为受试者的男子是严禁与任何妇女接近的,妇女也被严禁知道男性的特有秘密。这不仅是一种习俗,简直还具有宗教法律意义。一旦违反,不仅个人获得的男性神力全废,而且还会招致集体的灾祸或灭亡。所以,倘真的要从“重生”的仪式上,追究由上古武士转换而来的侠之所以防范女性的缘由,恐怕在留意传统社会特有构成方式的同时,还得注意这种渴望重生与其潜意识深处惧怕雄性特征丧失间存在着的根本联系。

这种心理,深深地影响了民间那些由男子单性聚合,依靠勇猛刚毅的气概,在世间安身立命的小团体,还有各种秘密会社与武林团体,它们同声气、结死党以增加自身实力的主观努力,那种时刻戒备因异性介入而招致威胁的警觉意识,化成一种深刻稳定的感情,很自然地在游侠人格的塑造中,得到了充分的落实与体现。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们说尽管如《水浒传》止是小说家言,但它揭示的英雄拒色的人格设计,决非凭空而生出的一时兴到之言。

这一点,很可以从历代侠者的实际经历中得到证明。考察历代侠人格的主要趋向,可以看到,严男女之防,甚或少夫妻之爱,这种无情无欲的状态,是侠比较乐意接受的。唯此,在历代载籍中,我们很少看到有关侠的家庭生活的描写,侠的夫妇生活、爱情生活更是鲜为人知。或以为这可能出于记事者的遗落,其实正是由于侠本人在这方面缺少经历的缘故。具体地说,先秦游侠先驱自不必谈,即汉代,司马迁史记》基于个人特殊的性情和遭际,对游侠之事尤有兴趣,记之唯恐不详,且史笔生动,意趣盎然,然所传诸大侠,均无一语涉及其情事及一切与情爱有关的事。班固汉书》列游侠传,除录了陈遵会左阿君事外,只于楼护,提及其流涕责妻不该厌弃无靠孤老,于原涉,提及其衣服车马才具,而妻子内困,亦不给后人多少具体可感的线索。以后历代典籍,也大多如此。虽然,从中无法看出这是不是由于前述那种惧怕雄性力量丧失,因而遵循社会关系的约束,有意避忌异性而倾向于同性结交的原则在起作用,但从其心底深处而言,这一点毋庸置疑是存在的。

而衡之以常理,这一点更可以理解。游侠当其行义时,或需冲冒风险,挺剑攻击,江湖路即不归路,不可能有常人一般有的情感拖累。唯此,他们不仅不敢恋栈于私情,即父母、兄弟之情,也被处理得很低调,很疏远,乃至只身分出,不相往还,在历史上在在多有。而其平居以义气相感,恩怨相结,这种义气恩怨的发生对象,也少有异性,而多为同性,且是同性中同样情怀激烈之人。试想他与之剽掠椎埋,劫质掠卖,发冢盗铸,即便是飞鹰走狗,饮博逸游,可能会是一个女人吗?倘有女人参与,而这女人又非侠女,他们会有一种英雄相与同道相得的快感吗?显然,那是不可能的。不仅如此,即这侠本人属女性,因其性格已被侠义信仰浸润,作风已被男性侠客同化,一般也不再好与女性相交,用缠杂不清的感情,做一些拖泥带水的事情。如明末沦落风尘的奇女子寇湄,逢甲申之变,以千金赎身,匹马短衣,携婢归,“归为女侠,筑园亭,结宾客,日与文人骚客相往还。酒酣耳热,或歌或哭,亦自叹美人之迟暮,嗟红豆之飘零也”[31],行为作派和生活目标都已不再仅是一个普通女子了。

这一点在小说中被揭示得更为分明。如唐人小说《贾人妻》、《崔慎思》,描写女侠完成了复仇大举后,径别其夫远遁,于家庭并无依恋之色。不仅如此,在其夫大悲之际,转回喂孩子吃奶,喂毕竟弄死孩子,义无反顾地出走。这杀子弃夫之举,无非说明她不为感情所累的决心,正如聂隐娘的尼姑师傅所教导的那样,侠必须“先断其所爱”,然后才能成事。明代小说《程元玉店肆代偿钱 十一娘云岗纵谈侠》中,程元玉的尼姑师傅更告诫她“切勿饮酒及淫色”,并导演了一场假强奸来试探她是否真的断灭情欲,也是说同样的道理。这些或不能都仅仅看作是小说家的艺术创造吧。

在武侠小说中,这种无情无欲,还在武功与道术修炼中找到了合理的解释,如古人认为泄了童阳便无法修得上乘功力,便是其一。《小五义》中北侠欧阳春与云中鹤魏真之所以武艺精绝,就是因为二人都是“一世童男”;《江湖奇侠传》也认为,对于习武之人来说,“越是不近女色越好”。其实习武学道是否真得完全禁欲,在道教学说和武林中并不见有什么根据,各家说法不一,甚至有自相矛盾之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这种纷乱的说法之所以迭出不穷,其实还是集体无意识中,那种惧怕异性介入使自己雄性特征丧失的心理在起作用,还是生活中真实的侠受此影响形成了特别的人生理想、人格选择在起作用。

那么,是否身列侠林,都履践上述宗教禁忌或社会关系的发生原则呢?那也不是。东汉以来的所谓“轻侠为奸”者中,颇多放荡无行之辈自不必说,有些著名侠魁也并不以此为意。如前已提及,《汉书·游侠传》所载陈遵身为河南太守,来往于诸公之间,为一时之雄,就曾入寡妇左阿君家纵酒作乐,酒酣耳热之际,歌讴舞蹈不算,还夤夜留宿,由侍婢扶卧,被认为“恶不可忍闻”。“性粗率,重任侠”的北齐卢宗道,畜妓于家,与客共享,某一次,他在晋阳置酒宴请宾客,座中有中书舍人马士达,对一弹箜篌的女妓“手甚纤素”颇感兴趣,他知道后即要将此妓奉送,见马士达固辞,竟要令人将妓的手腕砍下,马士达见此,只好接受了下来[32]。《开元天宝遗事》中所载一条材料,对我们了解唐代游侠与异性的交往情况,更有直接的帮助。据此书记载,当时“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京师侠少萃集于此,兼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

这种风气影响所及,还使一些心喜任侠之辈,趋而效仿。同是《开元天宝遗事》,就载有长安富家子刘逸,恃富“疏财重义,有难必救。”家中人客来往不断,盛暑三伏“各于林亭内植画柱,以锦绮结为凉棚,设坐具,与长安名妓闲坐,递相延请,为避暑之会”。至其播延炽盛,还影响及诗人的创作,构成这段时期咏侠诗的共有意象,如卢照邻的《长安古意》之“挟弹飞鹰杜陵北,探丸借客渭桥西。俱邀侠客芙蓉剑,共宿娼家桃李蹊”,骆宾王的《帝京篇》之“侠客珠弹垂杨道,倡妇银钩采桑路。倡家桃李自芳菲,京华游侠盛轻肥”,李白《少年行》之“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兰惠相随喧妓女,风光去处满笙歌”,皆是对两者交往的形象揭示。

与李白同时的崔颢是一个有豪侠气的狂士,为人“有俊才,无士行,好▌博饮酒,及游京师,娶妻择有貌者,稍不惬意即去之,前后数四”[33],在作派上与侠相类。且看他写的《渭城少年行》诗:

章台帝城称贵里,青楼日晚歌钟起。贵里豪家白马骄,五陵年少不相饶。双双挟弹来金市,两两鸣鞭上渭桥。渭城桥头酒新熟,金鞍白马谁家宿。可怜锦瑟筝琵琶,玉台清酒就君家。小妇春来不解羞,娇歌一曲杨柳花。

比之卢、骆等人,说来似更本色当行,其豪情与风流兼擅,则较李白犹有胜出之处,让人千载以下,仍依稀可见侠者的狂诞与性情。

此前,梁元帝有《刘生》诗,谓“任侠有刘生,然诺重西京。扶风好惊坐,长安恒借名。榴花聊夜饮,竹叶解朝酲。结交李都尉,遨游佳丽城”,既是对后世游侠的一种感召,也是对诗人创作游侠诗的一种垂范。只是这种魏晋六朝的游侠诗,虽是后代同题材侠诗的先导,终没有李、崔那样的侠情俱佳。至于唐传奇中侠客周裕“常结客为花柳之游”,则是小说中反映这种风气的显例,比之诗歌,情致要丰饶得多了。

有一个现象颇值得注意,那就是前所列举诸侠,其交往的异性往往多为娼妓,这又关涉到封建社会道德立法和习俗风气的一般规定了。概而言之,中国古代礼法制度的完备无出其右,即使在汉魏唐代,北风错杂,但男女之礼、婚嫁之礼仍颇健全。宋代理学占主潮地位,男女之防更成为道德关注的重点,故异性间的交往被限定在很小的范围之内,情感的自由发展几乎没有可能,统摄其间的通常是所谓的“家世利益”,具体的决定者和执行者则是父母、宗长乃至媒妁。要发展超乎利益之上的纯粹爱情,只可能在婚外。而其时,能提供给人们实现这一点的,自然只有妓院。唯有那里的女人,才有相对来说自由支配的情感。倘落实到侠,他们不乐生业,不以居食为志,室家为念,要满足欲望,在人身上印证自己的雄性力量,当然,也有可能为寻找比较纯粹的爱情,更会把目光投向这些欢场女子。而欢场女子人情练达,作风泼辣,外冷内热,乐于助人的作派,在一定程度上也不断催动两厢更频繁地结合。因此之故,今人看到的侠与异性的交往情况,大多是以侠与妓女的交往为主的。他们与妓女相往还,乃至结为风尘知己,使所谓“无情未必真豪杰”,爆现出极有浓度和亮度的情感光芒。

在封建社会晚期,明清时代,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风尚,还是作为游侠诗的一种意象,这种特殊的联系依然保持着。如明人王恭,就曾在诗中,对早年与前辈陈亮相与纵乐的一段经历,有如下的回忆:“小来攀游侠,脱身过伊阙。白马行看戚里花,锦袍醉舞娼楼月。”[34]谢榛有“邯郸少妇美容光,好与燕京游侠郎”的吟唱[35]。屠隆也有“轻薄谁家子,风采何翩翩。沽酒朱楼上,高歌大路边。朝从博徒饮,暮向娼家宿”的描写[36]。而明代顾起元[37]论当时社会中的侠客,“土豪市侩,甘作使令;花鸨梨▌,愿供娱乐”,更可见侠频繁出入娼门,或与娼妓保持往来,后者有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助成其奸的事实。

造成侠的情感内质发生如此变化的背景,是元末与明中后期先后发展起来的反拨宋代理学束缚的新思潮。这一思潮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人欲”来对抗“天理”,在肯定人欲合理性的同时,重新认识“情”的真正内涵,那种生死肉骨的伟大力量。它在其时不仅成为市民精神的担当者,他们安身立命的依据,而且还具本体论意义上的判定作用。袁黄的《情理论》就这样说过:“是故情深者为圣人,能用情者为贤人,有情而不及情者为庸人,若畸人迂士往往窃理以自饰,而无情之人也。”冯梦龙《情史叙》更明言“情始于男女”。在肯定情的基础上,他进而分析不同类型的男女之情及其教育意义,在提出“私爱以畅其悦”,“仇憾以伸其气”的同时,特别提到“豪侠以大其胸”,这种基于对个体情感特质重新认识后建立起来的人格范型,对建立一个更为健全的侠的人格,无疑产生过影响。

如明代新安地区商业繁荣,其地人中十之三居乡邑,十之七在外行贾,这些大商人“啖名,喜以贤豪长者游”,而游侠亦乐得与之相往还,由此有机会更多地追求世俗享乐,白天调弄当垆之女,夜晚寄宿娼妓之家,表现出与古游侠明显不同的生活态度。晚明文人所塑造的豪侠形象,由此也显示出与传统游侠不同的特征。傅汝舟的《豪士歌》吟唱的就是这样别样的侠曲,不同于汉唐的侠的心声:

少年不傍门户立,霹雳一声天地辟。空中读得无字书,星斗罗心云扫笔。自许胸头有热铁,尝恐天倾地柱折。留得一寸两寸心,不使千年万年绝。平生有仇未屑报,荆轲聂政何须道!呼卢走马岂不能,羞向五都同恶少。任尔妖狐老怪腾,不值仰天发一笑。谩骂五侯与七贵,相知或下沧浪泪。一朝天醒君王梦,冠冕自轻布衣重。散发扁舟五湖侧,骏马雕鞍换俊妾。相对缑山弄碧箫,不向鸿门举玉玦。刘伶酒,阮籍杯,羌儿跪进五千斛,妖姬歌转三百回。吁嗟乎,唏嘘哉,天人三策皆无主,孔孟六经亦何苦?扬雄司马不足为,虬髯卧龙未堪数。旂常千载书万年,拒与虚空作何补。

他独立生长,自由习成,自许一腔热情能永久支撑崩塌的价值世界,他的喜怒哀乐已超越了一般侠客的恩怨相报,更不屑同贵游少年行斗鸡走马之戏。他不依附于豪强权贵,也不为功名所囿。在他看来,那些名垂千秋的圣贤,实际上于世无补,因此,人不应为虚名活着,而应为自己自由的意志和活跃的情感活着。这种豪侠形象,纯然是现实生活中游侠及其人格的投影。并且,由类似其《除夜轰饮美人帐中怀三窝侠者》诗所谓“纵然除夕是除人,我辈一夕自千古”,可知它一点也不缺乏世俗生活的真实性。

再如前及新安地区,至明中晚期,游侠题材的作品骤增,其中如程浩《少年行》所谓“白马谁家子,纨绔绮绣囊。解鞍垂杨下,调笑当垆倡”,《结客行》所谓“势使大将军,货通阳翟贾。顾问平乐儿,孰为守道者”,汪淮《结交少年场行》所谓“朝游长安市,夜宿歌姬家。……一掷数千金,屡负无怨嗟”。其中反映出侠与权豪、娼家、商人的密切交往,也都表征出其时侠者已与古游侠有了明显不同,他们用乐府古题,写的全然是现实情事,有着深厚的生活现实的滋养。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由晚明开始的侠的情感处置方式和人格取向的变化,其完成过程持续得相当漫长,就总体而言,基本上与中国历史上人性解放思潮的受挫和再兴同步。

清末,受龚自珍影响,在新一代“儒侠”群体中,就已有人将“情”透入到侠的存在本质中,并以之为一己生命的寄托,侠客形象终于由“侠骨”与“柔情”共同塑成,此即蔡寅《赠黄喃喃》所谓的“英雄侠骨美人心”。龚自珍在诗中,将这种侠骨柔情意象化为一剑一箫,剑气箫心,他在《忏心诗》中高唱“来何汹涌须挥剑,去向缠绵可付箫”,在《己亥杂诗》中,又朗吟“少年击剑更吹箫,剑气箫心一例消。谁分苍凉归棹后,万千哀乐集今朝”的豪歌,如此“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而此后南社诗人,如龚鹏程《美人如玉剑如虹——漫说清末儒侠的侠骨与柔情》一文所说,更常用此意象来发舒侠烈情怀。如方荣杲《题红薇感旧记》之“佳人自古说多情,况复箫心剑气横”,周实《哭洗酲诗》之“尘寰从此知音稀,剑气箫心谁与抗”。

而具体到侠与异性的交往,尽管仍是以风尘女子为对象,也开始显出了较此前任何一时期更为纯粹的情感魅力。如同、光年间,京师著名的大侠大刀王五,与京师妓院中艳名腾起的名妓松嫣相好便是一例。其时,少年豪贵见色起意,车骑盈门。王五为讨她的欢心,也天天送去金玉锦绣。松嫣颇敬王五人品,不在乎财货,见他仍照送不误,伤心地说道:“君以妾为何如人乎?妾而重金玉锦绣也,彼豪贵少年,固足以挟持妾而左右之矣,又安敢以辱君?君必重妾以金玉锦绣,天下美人多矣,又安取于妾?君之宠妾,妾弗敢知,妾之敬君,以君为大侠耳。”王五听罢为之动容,与之结成风尘知己。以后,王五因光绪庚子之乱而死,她竟以身殉。显然,英雄多情,引红粉为知己,不再因为她是自己实现情感欲望的伙伴,而在于她与自己在感悟生命、实现理想方面有同一性。他们在美人身上,可以寄托对抗世界虚无的激情和力量,此所谓“设想英雄迟暮日,温柔不住住何乡”。后来慷慨从军,赴台抗日的易顺鼎有“何忍呼他为祸水,尚思老我此柔乡”之句,即激于同样的意气。

侠的情感处置方式和人格特征,在中国社会步入近代时出现的这种根本性变化,在清代侠义小说中也有体现。其时,一些作者在塑造人物时,一改“英雄不近女色”的传统模式,“英雄”与“儿女”开始走向结合。如《侠义风月传》描写“既美且才,美而又侠”的秀才铁中玉与才女水冰心相爱,他们在与邪恶势力的斗争中患难相助,一见倾心,终于共同渡过难关,结成秦晋之好。主人公的名字,已经蕴含了侠骨柔肠、高洁坚贞的寓意。作者的意图,显然是想在“侠”与“情”之间作出某种积极的探索。文康在《儿女英雄传》的《缘起首回》中,还对世人截然对立“儿女英雄”提出了批评,认为“把些使气角力、好勇斗狠的认作英雄”,“又把些调脂弄粉、断袖余桃的认作儿女”,其实都是对真正英雄的误解,“殊不知有了英雄至性,才成就得儿女心肠;有了儿女真情,才作得出英雄事业”,从而提出了一个“儿女”与“英雄”相为表里的新的英雄观。在这类小说中,侠客姻缘成了主线,对侠的感情世界的探索显然被置于对侠的高超技能的表现之上,侠作为英雄的卓荦人格及其生命形态开始得到人们重新的认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侠义小说对侠的感情定向的突破,在某种程度上不过是建立在将异性同性化的基础上,换一句话说,“侠男烈女”的结合,只是被处理成一种理性的结合,尚不表明其真正承认情感乃至情欲的动力。小说中的男女侠烈首先是同道,或者因患难而知交,如上述《侠义风月传》中的男女主人公,一个是见义相救,一个是报恩援手,他们的相互倾慕纯然是意气相投,“无一字及于私情”,也就是说,作者实际上还是排斥性别特征的。也所以,虽然两人在共患难的日子里,不得已违背了“授受不亲”之礼,但是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证实他们的接触自始至终遵行侠之大节,即使在顺从父母之命成婚后,还是“异室而居”。说到底,他们是一对中性的“知己”。同样,《儿女英雄传》中的侠女十三妹,可以“一言相契,便肯沥胆订交”,然而,当她在能仁寺救助安公子时,本能的反应还是“男女授受不亲”。小说《三门街》中有一个叙述模式,颇能说明问题。主人公李广和楚云髫龄即已议婚,然因楚云自幼流落他乡,易装换名,故与李广相逢不相识。后在内除奸党、外抗强敌过程中,志同道合,结盟为兄弟,终于完成扶危救国的大业,而作为忠良之后的李广也终于识破了楚云的女儿身,两人喜结良缘。在这里,儿女姻缘只是一个命定的结局,并非由感情发展而来,相反,他们相处的真正角色是兄弟,共同的气质才性志向抱负才是两人结合的基础。因此,楚云为了表明在与李广共处的岁月里始终保持贞节,点上宫砂以自明,此书是以又名《点宫砂》。于是,按照这样的逻辑发展,正如陈平原在其《千古文人侠客梦》中所阐述的,必然是侠客娶亲,要视是否有合适于他仗义行侠的女子而定。如《三侠五义》中的展昭、《施公案》中的黄天霸都如此。用黄天霸的话来说:“我得了一个才貌双全的老婆,也可助我一臂之力。”这个合适,也首先不出于“情”,而出于“义”,这种异性不是“情侣”,而只是侠的“帮手”,她所起的作用,其实与同性的“士”与“知己”并无二致。

这种情形一直到王度庐的《鹤惊昆仑》、《宝剑金钗》才有所改变,他把所谓的“侠情小说”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首先,大侠们的最高理想不再是建功立业或争得天下武功第一,而是人格的自我完善或生命价值的自我实现;其次,男女侠客都不把对方仅仅看成打斗的帮手,而是情感的依托,由此才能生死与共,产生现代意义上的爱情,也才有爱情失落后铭心刻骨的痛苦。”[38]从而构成了二十世纪武侠小说所建起的侠人格与以往侠士的重要差异。应该说,这种变化与明清以来游侠及任侠之士自身的变化,是有着一脉相承的逻辑联系的。

最后,侠与异性的结交,是否也多少可见出其人格的邪僻放纵一面呢?回答是肯定的。且不说娼门纵欢,终究有碍私德。即便是英雄粗放,江湖行走,刀口舔血的生涯,需要人在长久的紧张中放松心绪;而不事产业,无家室之累,亦使他们终需有地方落实对异性的诸多渴望,但如汉代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挟吏短长,纵横郡中”[39],则不能不说是其末流放失,人格堕落的显例。而有些侠,如宋时向中令私通人妻,那妇人为一了百了,与邻人子合谋杀了亲夫,并与之俱亡。向中令知道后,往邻人子躲藏所“密寻而杀之”,回来后责骂妇人:“尔与人私而害其夫,不义也。尔夫死,盖因我,我不可忍”,遂杀了那妇人,掷首级于市朝,且自言曰:“向某杀此妇人”[40],这就称不得一个“侠”字,只能说是自私隐忍。至于宋以后侠或召妖童艳姬之属,或行强暴和奸之事,正如《红楼梦》里将之与纨绔并列,称为“斗鸡走狗,问柳评花”之徒,已无道德信誉可言,人格力量自然就更谈不上了。

【注释】

[1]高启《结客少年场行》,《高青丘集》卷一。

[2]章太炎《章氏丛书·检论·儒侠》。(www.xing528.com)

[3]《论语·公冶长》。

[4]《礼记·中庸》。

[5]《孟子·离娄上》。

[6]《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7]《史记·袁盎传》。

[8]曹植《白马篇》,《魏诗》卷六。

[9]《古今小说·史弘肇龙虎君臣会》。

[10]刘斧《青琐高议》前集卷四。

[11]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四引《戒庵漫笔》。

[12]《三国志·魏书》注引《魏略·勇侠传》。

[13]《后汉书·第五▌传》。

[14]《汉书·公孙贺传》。

[15]李日华《寿窦郡丞季泉上人八▌序》,《恬玫堂集》卷二十二。

[16]《赠曾钢》,《鸣盛集》卷三。

[17]《从军行》,《傅远度集·步天集》。

[18]邓原岳《陈汝大六十序》,《西楼全集》卷十三。

[19]鲍照《代雉朝飞》,《宋诗》卷七。

[20]《论语·季氏》。

[21]《宋史·郭进传》。

[22]崔颢《游侠篇》。

[23]《宋书·孟怀玉传》。

[24]《魏书·崔秉传》。

[25]《宋史·李彦仙传》。

[26]《杂述·因记往事》,《焚书》卷四。

[27]《新唐书·盛彦师传》。

[28]《武松与其妻贾氏》,《中国文学研究》第761页,作家出版社1957年版。

[29]沃伦·霍莱斯特《欧洲中世纪简史》,第281页,陶松寿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

[30]蕾伊·唐娜希尔《人类性爱史话》,第144页,李意马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

[31]余怀《板桥杂记》。

[32]《北齐书·卢文伟传》。

[33]《旧唐书·崔颢传》。

[34]《答林逸人兼柬刘大因忆沧洲野堂叟》,《草泽狂歌》卷二。

[35]《古怨》,《梁园风雅》卷二十六。

[36]《杂感六首》之六,《由拳集》卷四。

[37]《客座赘语》卷四。

[38]陈平原《千古文人侠客梦》,第81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

[39]《汉书·何并传》。

[40]张齐贤《洛阳缙绅旧闻记》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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