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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国家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

时间:2024-01-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亚洲人口占全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左右,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亚洲已经成为全球能源消耗的主要地区。不论是从经济发展角度还是环境影响原因,亚洲国家都需要不断地提高能效以应对越来越严峻的形势,而其节能潜力和发展机遇也得到了本国以及国际ESCO越来越多的关注。同时,将连锁经营组织也纳入企业范围,导入与企业单位相同的能源管理制度,使业务部门的覆盖率从现有的一成大幅度扩大。

亚洲国家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

亚洲人口占全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左右,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亚洲已经成为全球能源消耗的主要地区。到2030年,世界总的能源消耗预计会增长50%,其中,印度和中国将占到45%。不论是从经济发展角度还是环境影响原因,亚洲国家都需要不断地提高能效以应对越来越严峻的形势,而其节能潜力和发展机遇也得到了本国以及国际ESCO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日本

众所周知,日本是一个能源资源极度缺乏的国家,也是世界上能源利用效益最高的国家之一。因此,节能是国家的战略目标,节能更是一种遍及社会的实际行动。

随着节能的社会化和专业化,一批节能服务公司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新的产业。起初,ESCO产业只是作为政府用来实现节能的一种措施,用以应付全球变暖,发展到后来,成为一种得到政府支持的行业。在整个亚洲地区,日本的能源服务公司已经走在了前列。

20世纪90年代,当ESCO在美国发展,并被重新引入欧洲的时候,日本在经济、贸易和产业省的自然资源和能源局内成立了ESCO调查顾问委员会,并实施了很多研究性项目,例如可行性研究、试点项目、对节能量检测与确认的研究、将ESCO引入地方政府,并成立了日本的能源服务公司行业协会(JAESCO)。这些项目的实施对ESCO产业的成立及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004年,ESCO的概念第一次被引入国立环境研究所,并最终在2005年被引入经济、贸易和产业省的政府建筑部门。2008年,“环境考虑承包法”生效,这部法律修改了部分政府采购体系中二氧化碳排放减少的内容。根据这个修改内容,政府可以实施较大规模的项目,如果通过ESCO采购的话,可以允许扩大其债务期最多至10年。

1997年,日本出现了第一家ESCO,到第二年,发展到7个,2001年增加到15个,发展到现在,日本全国在册的节能服务公司有近百家。日本在推广ESCO方面非常积极,包括能力建设、可行性研究、示范项目、标准合同、节能量检测与确认指南以及各种会议。在政策规定及措施方面,ESCO产业成为日本应对全球变暖的主要行业之一。

日本ESCO产业的快速发展期始于2002年,2004年严重的石油价格危机极大的推动了ESCO的发展。ESCO产业规模从1998年的每年760万美元,到2007年的3.53亿美元,每年的增长都基本上翻倍,2008年由于经济影响到工业领域的节能项目,产业规模下降到1.69亿美元。

日本ESCO产业在初期阶段,大部分的ESCO采用的是节能量保证型模式,2000年,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开始发展,2001年占到了48%的市场份额,现在占到了市场份额的80%左右。在日本,对分享型项目的投资额往往大于对保证型项目的投资额。一般来说,节能量保证型合同的平均项目额在112万美元左右,是普通的节能改造项目平均27万美元的项目额的4.2倍,这也是EPC模式被作为大型节能改造项目手段的一个证据;而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规模平均在273万美元,比节能量保证型项目的平均项目额要多一倍。日本ESCO项目的节能率在12%左右,总体来说,简单的回收期在9年左右,而节能量分享型合同的简单回收期在11年左右。

在ESCO项目数量方面,在日本ESCO产业的发展初期,商业部门的发展规模大于工业部门,但到2005年,商业部门与工业部门的EPC项目数量基本相同。

ESCO在商业公用设施领域最普遍使用的技术是空调风机的变频,大概占到了53%。照明设备运用也很普遍,包括高压变频器(19%),电灯泡型荧光灯(12%)以及高亮度灯具(12%)。还有制冷装置的更新以及冷热电三联供。热电联产是工业设施中应用最广泛的技术,占到了所有项目的三分之一。

日本ESCO产业一个非常突出的特色是许多ESCO都是大型公司或者是大型公司的子公司,在资金方面有着相当的实力,并且拥有很强的专家队伍,相关技术和从业人员素质都比较高。

日本政府对其ESCO产业的支持与推动已成为全球典范。政府用法律和政令规定各政府机构、高耗能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降低能耗,所以,登门要求提供节能服务的客户络绎不绝。日本政府部门的经产省、文部省,以及几家高耗能企业按照节能服务公司的设计实施节能计划后,收效显著,有的企业一年就节约经费2000多万日元,实现了当年设计,当年见效的目标。同时,日本政府一般按ESCO项目投资的25~35%给予补贴,以提高ESCO的积极性和抗风险能力。2008年,日本节能法要求将现行以工厂为单位进行用能定期报告制度改为以企业为单位进行定期报告的综合能源管理体系,节能工作成为企业的经营中心手段。同时,将连锁经营组织也纳入企业范围,导入与企业单位相同的能源管理制度,使业务部门的覆盖率从现有的一成大幅度扩大。

日本的ESCO产业还处于发展阶段,据日本ESCO行业协会的调查估计,日本的节能服务潜在市场规模大约在24700亿日元左右,未来市场将会包括更多中小型的客户。尽管经历了经济危机的市场暂时性的下降,在长期来看,ESCO市场还将进一步扩大,而且,随着全球变暖的继续,以及全球各国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及手段的不断增强,ESCO产业将进一步得到发展。(www.xing528.com)

(二)印度

印度对世界经济的重要性越来越大,而能源对发展印度经济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大。如何高效的使用能源是印度发展的关键因素。2002年,印度总理号召政府在5年内减少30%的能耗,并提出,“为了完成这个目标,一个已经在许多公共建筑中得到证实的有效的方法是通过节能服务公司去提高能效水平…”尽管30%的目标没有实现,但节能服务公司这种模式却被认可为实现节能的一种有效机制。

印度的ESCO产业得到了包括世行在内的很多国际资金援助机构的支持。2005年,若干ESCO一起组建了印度能效业务推动委员会(ICPEEB)。该协会致力于通过与政府机构交流,推动印度ESCO产业的发展。

印度ESCO市场的投资规模预计在3.23~3.74亿美元之间,特别是在公共部门,节能潜力非常巨大。2007年,印度的16个ESCO在公共部门共实施了38个项目,这些项目普遍都是小型项目,43%的项目其项目额小于30万美元,57%的项目投资额在50万美元以下。现在,印度约有20多家ESCO,大部分的ESCO都是服务于公共部门市场的。而在私有部门领域,由于存在着诸多障碍,包括信息障碍、缺乏符合ESCO业务特性的招标程序和规则、ESCO与业主在能源审计结果方面的分歧、对ESCO的了解不足、缺乏节能量检测与确认的规程等,造成了ESCO产业在私有部门发展比较缓慢。但在最近几年,私营部门ESCO的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也有了较大的发展。

在印度,只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得到了热议。许多对ESCO理念非常了解的人甚至都不知道还有节能量保证型合同的存在。对节能效益分享性合同的关注部分程度上是由于在这种模式下,ESCO能够为客户解决融资问题。但在现阶段,对ESCO而言,获得银行的授信是有一定难度的,主要还是使用其自有股权对公共领域的ESCO项目进行融资。

总的来说,尽管在推动能效市场方面已做出十几年的努力,但ESCO概念在印度的认知度依然较低,ESCO市场还是一个探索远远不足的领域。缺乏大的公司的参与,资金能力的有限,以及经验的不足,使得客户及银行对ESCO缺乏信任。

(三)韩国

韩国也是一个资源贫国,主要产业是高能耗的冶金、石油、化工等重化工业,其所需能源97%依赖进口,韩国是一个能源消费国家。能源短缺和油价上涨制约着韩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韩国非常重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节能方面韩国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经过多年的努力,在能源利用和能效提高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韩国的第一家ESCO成立于1992年,1993年仅有3家ESCO,现在已有100多家ESCO活跃在韩国的节能市场上。在得到政府的强有力支持后,年投资额持续增长,主要实施高效照明、余热回收、供暖和制冷系统、提高工艺水平等方面的项目。1999年,韩国ESCO公司行业协会——KAESCO成立,对推动韩国的ESCO产业起到了促进作用。

韩国ESCO快速且规范发展得益于政府的支持力度。1980年政府就制定并出台了《能源利用法案》,强制推行节能事业。政府也非常鼓励ESCO模式,建立了法律保证援助体系、财税支持体系、市场推广援助体系以及ESCO企业评价、评优制度。对申请加入ESCO的企业,法律明确规定了申请条件,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同时ESCO协会提供标准合同,企业可据此及具体节能诊断加入一些自己的标准,这些制度保证了韩国ESCO的规范发展。与日本政府相同,韩国政府也按照ESCO项目投资的25%~35%给予补贴,以提高ESCO的积极性和抗风险能力。

尽管韩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可媲美香港新加坡,但由于ESCO还是一种新型的模式,没有当地的资金渠道愿意对ESCO项目提供融资,因此,韩国的ESCO一直以来都是使用其自有资金为客户实施项目,承担来自客户方面的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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