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项目投资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简称ESCO)发展十分迅速,在美国、加拿大,节能服务产业已发展成为成熟的节能产业,而在中国,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目前也已经初具规模。
一、合同能源管理产生的背景
伴随着人类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能源消耗日益增加,造成地区环境和全球环境急剧变化,其中,由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来源于人类大量的迅速增长的矿物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的消耗。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点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节约和充分利用能源。能源成本已经占到企业总成本相当大的比重,如何降低能耗费用,如何开源节流,也已成为各个企业积极探索的问题之一。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缺乏技术、缺乏资金或不能承担风险,极大地制约了用能企业对节能技改项目的投入。一方面,对于像商场、学校、政府这样的用能单位而言,他们可能很难维持一个专业研究节能技术的业务团队来提供节能建议并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另一方面,对于像钢铁或石油化工企业这样的大型企业,虽然有专门的能源管理部门,但是企业可能没有专项资金投入到节能项目。最重要的是,能源用户的决策者绝大多数不是能源方面的专家,他们很难预估能源设备改造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和可能有多大失败的风险,也不愿意承担投资失败的风险。
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迫使用户将节约能源提到议事日程上来。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为打击以色列及其支持者,石油输出国组织的阿拉伯成员国当年12月宣布收回原油标价权,并将其基准原油价格从每桶3.011美元提高到10.651美元,使油价猛然上涨了2倍多,从而触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最严重的全球经济危机。在这场危机中,美国的工业生产下降了14%,日本工业生产下降了20%以上,所有工业化国家的生产力增长都明显放慢。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最初就发端于此次石油危机。由于石油危机导致全球性油价飙升和经济衰退,美国、日本及欧盟国家等石油进口国的能源忧患意识日盛,节约能源被提到了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防止能源供应约束引致经济衰退和社会恐慌,这些国家纷纷出台各种节约能源的政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保障本国的能源和经济安全。同时,制造商也开始不惜血本的开发节能技术产品。而市场上出现的越来越多的节能产品使客户变得越来越迷茫和怀疑。
在这种背景下,一种综合的﹑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应运而生。节能服务公司(ESCO)是专业从事节能项目开发﹑节能项目安装和融资等一系列综合服务的公司,服务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围绕提高客户设备能源效率或降低能源消费开展业务。最早的节能服务公司于1975年出现在瑞典,随后在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在世界各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巴西、日本等都产生了一批节能服务公司。
合同能源管理概念的出现,改变了近百年来注重于对能源供应端进行测量的传统,开始了对能源需求端控制与管理的关注。节能服务公司的出现,使节约能源成为一种行业,有人甘冒风险,以专业化的研究、收集、试验各种节能措施的盈利行为。这种组织创新行为极大的促进了节能技术的发展、培育了节能市场,有效地促进了能源的节约。(www.xing528.com)
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引入
中国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不足,加上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能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节能减排应该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建立和完善节能法规、标准和激励政策;另一方面有必要采用基于市场的机制、措施或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克服众多企业在实施节能项目时所遇到的障碍,诸如能效诊断、节能技术和项目方案选择、项目融资和管理风险等。
1992~1994年,中国政府在全球环境基金和世界银行的支持下,完成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问题及战略研究”。该项研究的一个重要结论是中国存在着大量技术成熟、经济效益、环境效益都很好的节能项目,由于各种市场障碍,这些项目未能普遍实施,造成了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经过一系列的研究和讨论,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一致认为,中国正经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深刻社会变迁,节能工作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也应随之改变以适应新形势。中国有必要引进和推广已在很多国家得到成功验证的融节能投资及服务为一体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WB)、全球环境基金(GEF)合作引入了“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以下简称中国节能促进项目),旨在中国引进、示范、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建立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以克服市场障碍,促进各类节能项目的普遍实施,提高中国的能源效率,减少CO2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全球及地区的环境;推广节能新机制,组建各种类型的新的节能服务公司,形成中国的节能服务产业;吸引各类投资者,向节能项目进行商业性投资,促使节能产业的迅速发展。
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一期于1998年12月正式开始实施,主要内容是支持成立三个示范性的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国家级的节能信息传播中心。三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节能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拉开了引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序幕。截至2006年6月底项目一期结束,三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的能效投资逐年稳步增长,累计为405家客户实施了475个节能项目,投资总额达13.31亿元人民币,通过实施这些项目,节能服务公司获得净收益4.2亿元人民币,而客户的净收益则是节能服务公司收益的8~10倍,产生了良好的节能和环境效益:形成节能能力151万吨标煤/年,形成CO2减排能力145万吨碳/年。
在项目一期成功示范的基础上,中国政府与世行决定实施项目二期。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成立了一个常设性的节能服务行业组织——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简称EMCA),旨在为新兴和潜在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援助和服务,使他们能迅速地发展壮大,EMCA作为行业协会其宗旨是在全国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扶持节能服务公司成长,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的正式成立标志着节能服务产业进入全面推广阶段。此外,项目二期还实施了节能服务公司贷款担保计划,由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实施。该担保计划的特点是利用少量的担保资金,为尚缺乏金融资信的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为新兴节能服务公司提供有效的融资帮助,在帮助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融资能力和资信的同时,鼓励金融系统介入节能服务事业。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6月30日,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顺利结束。在2003年到2010年七年的时间里,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得到迅速推广,一个新兴的节能服务产业在中国形成并迅速发展起来。未来几年,在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中国的节能服务行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的引领下,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将取得一个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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