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研院的技术开发,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它的前期是规划,其次是筹备,再次是执行,再次是评估,最后是成果扩散。
技术规划,主要考虑的是环境及需求,必须对国际科技市场发展及国内的情况及需求,有充分的了解。在这方面,工研院可以说得到了台湾的创新机制中的可贵而来自政、产、学多层面的资源。
从台湾最高层面来说,在1979年间,“行政院”院长孙运璇成立了“行政院”科技顾问组,邀请了十位左右的外国专家组成科技顾问团(Science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Group,简称STAG),每年到台湾来开会,商讨国际科技产业环境的大趋势,评估台湾科技发展,使能与国际同步。这些成员们都是具有科技背景的资深人士,担任过部长、大学校长、跨国公司总裁、副总裁等职务,当时都已退休,所以没有利益冲突。他们的参与,主要是在荣誉感和服务使命感的推动下,受到孙院长及小组召集人李国鼎(“政务委员”)的诚恳及决心所激励。这时正是美国和台湾终止正式外交关系的时刻,这班科技界重量级的大员们毅然来台指导,可说是雪中送炭,政府上下及有关的部会组织,对他们尊重有加;对他们的建议,亦能及时实施,并在下次会议中作出追踪报告。
顾问团的成员,多年中亦有所更动,我所接触的如下列:
*Prof.Fredrick Seitz,美国,国家科学院院长,洛克菲勒大学校长;
*Prof.Pierre Aigrain,法国,科技部长;
*Prof.Norman Hackerman,美国,莱斯大学校长,德州大学校长;
*Dr.Umberto Colombo,意大利,能源部长;
*Dr.Patrick Haggerty,美国,德州仪器公司总裁;
*Dr.Ian Ross,美国,贝尔研究院院长;
*Dr.Edward McKay,美国,西方电讯公司副总裁;
*Mr.Bob Evans,美国,IBM公司副总裁;
*Prof.Ivan L Bennett,Jr.美国,纽约大学副校长。
在这个过程中,提供背景资料、安排访谈、整理结论等技术性事务,很多是工研院有关的研究所/研究中心担任。STAG顾问都是位高望重的客卿,学有专精而经历丰富,他们亦没有本土利益的纠缠,见解高远,建议适中。工研院主管对国际科技发展现况及趋势、台湾经济产业的需要等,受到很多的启发,对于台湾发展的远景蓝图,自然成竹在胸。
除了科技顾问会议之外,科技会议陆续召开,工研院各研究单位的主管,经常被邀请以成员身份参加,或作主题报告。他们亦大都是台湾各专业学会,各产业公会、协会的理、监事,担任领导的角色。所以工研院对台湾各产业微观方面的意见,大都有充分的体会。因为这些活动,各单位陆续建立了充沛的人脉关系及产业信息,对于技术开发的规划,都有重要的帮助。
工研院自从1976年发展半导体电路制程技术开始,就和美国的华裔科学家群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成立了技术咨询委员会(Technical Advisory Committee,简称TAC),相约在遵守知识产权的原则下,彼此交流讨论,如各专业领域中的年会或讲习会一般。其后此TAC的组织,亦扩及其他领域。因为关心台湾的经济进步及社会发展,许多资深科技专家时常在前瞻预测、人才培训方面,对工研院提供指导,对各所的技术规划,贡献良多。这些先进专家,有几位已经作古,大部分都已退休,包括:潘文渊(RCA),罗旡念(Princeton),吴贤铭(Michigan),厉鼎毅(Bell Labs),桂体刚(New York Polytechnic,原工研院副院长),卓以和(Bell Labs),虞华年(IBM),李振民(Rochester),王国金(Cornell),李天培(Bell Labs),蔡维仑(Stanford),郑国宾(ABC),余瑞楚(USC),杜经宁(UCLA),李杰(Cincinnati),孔祥重(Harvard)等对工研院及我个人的指导,到现在仍然历历在目,深以为感。
中国工程师学会与美洲中国工程师学会,在此时段内在台湾召开“现代工程技术研讨会”,邀请国外专家,就各专门领域科技的发展对台湾可能之冲击为题,和台湾各相关企业及学术单位,进行交流讨论。工研院各研究单位内主管及专家,亦时常应邀为筹备单位或主讲者。会中的信息及结论,对工研院之技术开发与政府、产业、大学各阶层的沟通,亦有很大的帮助。
因为这种多层面的互动关系,技术规划逐渐建立成为工研院管理的强项。经过这些规划及沉淀,各研究单位草拟计划构想,经所长核可后报院向“经济部”提出草案。凡是跨年度重大的案件,都会向院长详细报告。一般来说,我从在工材所长任内开始,就要求各计划主持人就下列各点商讨:(www.xing528.com)
目标是否具体(Specificity):一般大而化之如“提高产品设计能力”的话,我认为是虚字。它必须定义何类产品、何种功能、对哪个市场、在什么时程、到什么层次等。
能否提供利基(Niche Advantage):达成目标后它能提供何种竞争优势——功能、价格、整合、市场区隔?
经济可行性(Economic Feasibility):商业化新需资金规模、到市场时间(Time to Market),投资报酬率等。
专利分析(Patent Analysis):谁拥有类似专利、什么地方仍有运作的空间、谁是潜在竞争者?
技术移转(Technology Transfer):谁可能最早将技术成果商业化?如何促使产业对这技术发生兴趣?以何种形式移转为适宜?
研发经费来源(Sources of Fund):能否邀请产业界参与投入研发、或说动政府以科技项目经费支持?
领军人物(Championship):主持人的专业能力、器识、沟通、领导力。如何培养产业化阶段的领军人选?
对这商讨程序中有几点需要说明。第一,我们所聚焦的不是科技本身的“高、精、尖”,而是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第二,我们所关心的不是科技论文的多寡而是知识产权的范围及归属。第三,我们把技术移转的考虑放在技术开发的前段而非后段,以确保科技研究之落实。这些都是工研院“定位说明”原则下的实践,所以过去20年中,工研院甚少发生研发结果闲置的问题。
经商讨后,属于B或C类的计划,各单位都尽量邀请企业提供若干经费,先期参与开发,如有多位企业有兴趣,亦可组成以科技产业联盟,共同开发。属于D类之计划,即具前瞻性者,当由工研院向“经济部”科技计划项目下申请全部之经费。
工研院计划送达“经济部”后,由部主持、聘请产、政、学三方面专家评审。如获通过,即由部汇报“行政院”,经“行政院”最后审查后,可编列入政府年度预算内,再依法律规定,转报“立法院”。其程序及数据,均在公共范围之内,可参考政府主计处资料。过去30年中工研院所承办的科技项目计划详细状况,亦可参考“工业技术研究院20年纪要”(1993)、“工研院30年大事记”(2003),及“工研院40年大事记”(2013)。
我在工研院服务的期间中(1983—1994),正是“行政院”“科学技术方案”全力推展的时候,政府的远景及政策甚为清晰,科技经费相对充分,工研院所提出的技术开发项目,经院方的规划和商讨后提出后,大都获得“经济部”科技项目的支持。
2005年台湾《人文及社会科学集刊》第十七卷第三期(94/9):“政府资助的产业创新活动:以工研院科专计划为例”,作者台湾大学郑秀玲及黄国纲对全台湾总研发经费,政府(公、私部门研发经费总和)及“经济部”主管科专、工研院经费等项,有翔实的分析,兹摘录其要点如表2-2。
表2-2 1991—2001年台湾研发经费一览 单位:百万美元
注:(1)全台湾总研发经费包括公、私部门的研发经费总和,单位为百万美元;
(2)政府研发经费皆不包含国防经费;
(3)依**2000年度政府会计年度改变调整,科专实际运行时间为1.5年;
(4)数据来源:台湾科学技术统计要览及“经济部”技术处网页。
由表中可见,“经济部”科专经费在此阶段中约为政府总研发经费的20%左右,工研院之科专经费在1990年代初期约为“经济部”科专的70%左右,其后数额略降,后期约为科专的53%。然而在2001年时工研院仍有2.32亿美元的科专经费,为全台湾各研究组织之冠。
因为政府通过“经济部”科技项目的支持,所以各新兴科技领域,包括:电子、计算机、通讯、光电、材料、能源、自动化、精密机械、特殊化学、高级人纤、污染防治、工业安全、量测质量、航空太空等,都能在工研院中逐渐茁壮,逐步对台湾工业的技术升级做出贡献,以下数章有关工研院的技术扩散及效益各章中,将有较详细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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