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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看法与建议

时间:2024-01-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如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是实现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成果和产业之间的桥梁。被用于产业化的成果,仅仅是科技人员研究进展的阶段性标志,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而拥有这些成果的人是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最活跃和最本质的因素。

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看法与建议

如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是实现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本文结合工作的实践和思考,对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解决的方略

一、问题分析

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所存在的问题,既存在于“成果”之中,也存在于“产业化”之中,对此作一简要分析。

高等学校在“成果”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从成果的分类看,学术性的成果多,产品性的成果少,这反映了成果的“市场性”差;从产业化的要求看,“半成品”多,“成品”少,这反映了科技工作的“彻底性”和成果的“可转化性”差;从成果的贡献看,属一般改进性的多,属创新性和突破性的少,这反映了成果的“显示度”不高;从知识产权看,鉴定多,报奖多,申请专利的较少,这反映了科技工作者的法制观念淡薄,成果的“产权性”差。

在成果的“产业化”方面,主要存在下述问题:在项目的选择上,存在着“被动、自发、盲目”的倾向。高校和企业中都还存在着等待对方、依赖对方的问题,缺乏共同协作的主动性和科学论证;在资金的投入上,缺少风险机制,往往只许成功,不许失败,顾虑重重,以至于丧失机遇;在合作模式上,学校、企业和成果发明人谁为“主体”,教授当经理好,还是企业的人员当经理好,在股份和分配上如何处理等等,往往难以协调;在企业的规范运作上,由于实现成果产业化的企业主要是由事企二个不同性质的单位组成,其骨干人员,特别是科技骨干人员往往是由学校人员组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事企分开、一仆二主”的问题,就成了新的难点。

上述问题,究其缘由,因素诸多,既有内因也有外因。主要与高校内部科技工作的特点有关。目前,我国高校科技体制主要是以课题组长负责制的模式运行。这对于激发个体活力,争取科研经费和增加科研成果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带来了“小型、分散、自发”的弊端,出现了“小打小闹”,“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现象。在思想观念上,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高校多数科技工作者在成果产业化方面还缺乏强烈的愿望和付诸实践的能力,还难以把实现学术抱负和追求经济效益有机地统一起来。

事实上,上述的各种问题,是在当前新的形势下,产学合作内外部关系的反映。在产学合作中,必须遵循两条基本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发展的规律。要遵循双重规律并处理好产学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非易事。在长期计划经济的体制下,产学之间“围墙”重重,在当前经济转型期间,人们认识到要冲破“围墙”,加强合作,但却缺乏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往往使这种合作流于形式、无序,不能持续发展。此外,产学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是以产和学都具有一定的“活力”为基础的,这是产学双方“生产力”的体现。目前不仅相当一部分企业缺乏活力,科教系统也缺乏活力。因而,它们结合起来的“化合反应”是不充分的,效率也不会高。这也是发展中国家必然会经历的过程。

二、对策和建议

以上分析的种种问题,是我国经济和科教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是产学结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此,从战略上讲,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改革的深化和进一步的发展去克服和解决,也只有在产学结合的过程中去完善和解决。具体而言,有以下几条对策和建议:

(1)深化高校科技体制和机制的改革。这项改革的目的是遵循科技发展规律的前提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增强学校的科技活力。

建议实行以科技成果为核心的“三段式”一条龙管理,即“立项、中介、产业”,并分别设立不同的机构进行管理。

“立项”由校科研处负责,其主要任务是从科技前沿和市场需求出发,通过多种渠道确立课题,争取经费,促进科技创新;

“中介”由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充当“科技经纪人”,为成果进行产业化的“包装”和“推销”,使“半成品”变“成品”。它是成果和产业之间的桥梁

“产业”由校科技实业总公司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受学校法人委托,管理学校投资于各种独资和合资企业的资产,委派董事参与各投资企业的工作,促进学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重点抓好财务监督、投资回报、政策协调以及学校在企业人员的跟踪管理等。学校独资或与其他单位合资的企业内部的各项工作,均由各企业独立面向市场进行。这个机构的成立有利于解决行政干预企业,事企不分等问题。

以上“三段式”管理模式,我校正在试点运行。在实践中,我们感到,现阶段“中介机构”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起关键作用。

(2)加大科技投入,包括设立风险基金。这些投资现阶段应重点投资于人,投资于基础设施。通常,科技体制的改革较为偏重于解决科技和经济的“脱节”问题,这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如果忽视了对人的投入,改革和发展将难以奏效。被用于产业化的成果,仅仅是科技人员研究进展的阶段性标志,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而拥有这些成果的人是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最活跃和最本质的因素。(www.xing528.com)

目前,我国一方面科技人才缺乏,另一方面人才外流的现象非常严重。这与科技投入低,特别是对人的投入低有很大的关系。此外,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也严重不足。所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有“显示度”的成果难以诞生。

(3)要鼓励和倡导以科技成果所有者为核心,创办中小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应是以知识资本为主体的企业,成果的所有者应该成为企业的核心,与传统企业不同,这种核心作用不一定表现在企业的经营层面上,而主要体现在它能不断提出新的技术、新的产品和新的思想。这种企业也应是一种“学习型”的企业,其生命力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和科技创新的能力,在初始阶段,不必追求企业的规模和雄厚的固定资产。

创办这类企业的关键是要让科技成果所有者正确“定位”。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在工作关系上,他们既是学校的教授(或其他职称),又是企业的股东或经营者,在学校和企业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允许“双重聘任”。

收益分配制度上,贯彻“从事到钱,论功行赏”的原则,学校和企业根据各自任务的需要,进行合同聘任工作并给予相应的报酬。

在工作用房、仪器设备等资产管理上,在事企分开的前提下,执行“有偿使用”的原则。

在成果的享有权上,根据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一事一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为职务发明作出贡献的人员,学校将根据其实绩给予一定的权益上的奖励。认真执行“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4)要加强学校和企业的双向交流。高校要主动邀请企业家进校与学校的有关人员共同组成“专家组”,“诊断”已经形成产业的校办企业,以改变“小打小闹”的局面,求得“放大效应”。这是一种“引进企业资源,激活高校科技存量”的方式。另一方面,高校要大力参与创建上海市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吸引社会的风险投资企业家到大学周边兴办高科技产业。高校也要更多为企业提供高技术改造和人才培训的服务。

这种双向交流应贯穿于“立项、中介、产业”的全过程,特别是企业要从被动接受成果,变为提出课题,主动要求学校攻关。同时,要在人员上双向交流,可采用挂职、兼聘等形式,学校科技人员可带着成果短期或长期进入企业。

我校在与企业共建,双向交流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功和经验。通过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既推动了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又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提高。

(5)加强政府的调控和保障作用。学校和企业尽管隶属关系不同,但却有着一致的根本利益和目标。这就为政府的指导、统筹和协调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政府的作用主要应表现在:计划导向、人才政策导向、税收扶持、信贷扶持、财政扶持和法律保障等方面。对于具体的合作过程政府应尽量少管,以充分发挥产学双方的积极性,以利其增强风险意识和竞争观念。

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改革开放20年来,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创新,各高校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面临未来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人们更强烈地呼唤产学研结合,企盼着知识创新和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站在发现、传播和转化知识最前沿的高等学校,更应寻求新的对策,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贡献。

【注释】

[1]本文是在2003年一次研讨会上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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