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献记载,春秋时期已经出现了玺印,但目前在考古工作中尚未发现。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制的确立,废除了奴隶制的世官世禄制度,官吏改由各诸侯国君来任命,任命需要授予凭证,因此,作为官吏身分与权力凭证的官玺也就随之产生了。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生活的发展,私人之间交往增多,也需要代表个人身分与信誉的凭证,因此,私人玺印也得以出现。总之,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之下,作为公私凭证的玺印发展起来了。战国玺印主要用青铜铸造,此外还有玉、银、琥珀、琉璃、骨、角、陶印等。印面形状多为方形,还有长方形、圆形、椭圆形、曲尺形等。印上有小钮,多为鼻钮,以备穿系,以便将印佩在身上。印文有朱文(阳文)、白文(阴文)两种,章法布局,古朴巧妙,又是优秀的艺术品。玺印在战国时期主要是用来钤印于封泥之上,用来封缄简牍或物件,防止私拆,并作信验。此外也钤印于帛上或陶器的湿坯上,或烙在马匹身上。官玺个体较大,一般边长在二厘米以上,印文多为地名和官名。例如“乐阴司寇”、“司马之玺”、“夏屋都司徒”、“上谷疆丞”等。私玺较官玺个小,常见边长1.5厘米者。一般为姓和名,例如“王买”等。此外还有吉语玺和肖形玺。吉语玺的印文有“出入大吉”、“忠信”、“敬事”、“昌”等。肖形玺印文为各种动物(虎、鹿等)或人的形状,简括生动。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规定只有皇帝的印才能称为玺,一般官吏及私人的印只能称为印,从此,一般的印通称为印了。秦汉至宋元时期,印章材质仍以青铜为主。明代以后,石印发展起来。治印包括印文、边款、印钮的雕刻,成为中国特有的一种艺术。名家辈出,如明代的文彭、何震,清代的程邃、丁敬、邓石如、赵之谦,现代的齐白石等。
战国时期出现的符节是传达王命的凭证,它反映了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发展。符,一般指兵符,是调兵遣将的凭证。大多用青铜制成,多为虎形。从中脊剖分为二,一半留在国君手中,一半由军队的将领保存。发兵时,使节必须持有国君手中的一半虎符,前往与将领手中的一半相对,合验“符合”,方为有效。战国时期著名的魏国信陵君让如姬窃符救赵的故事就是虎符功能的具体例证。实物遗存如战国末年秦国的新郪虎符,上有错金铭文四行40字:“甲兵之符,右在王,左在新郪。凡兴士被甲,用兵五十人以上,必会王符,乃敢行之。燔〔fan凡〕燧事,虽毋会符,行殹(也)。”节,一般是通行的凭证,亦用青铜铸成。例如1957年及1960年安徽寿县丘家花园出土的鄂君启节,包括车节与舟节,均呈长方弧形,作仿竹节之状。车节长29.3厘米,宽7.3厘米,厚0.7厘米,上有错金铭文九行147字。共发现三枚,原应有五枚,恰好合成一个圆竹筒形。舟节长31厘米,宽7.3厘米,厚0.7厘米,上有错金铭文九行164字。共发现二枚,原亦为五枚,合成一个圆竹筒形。它们是楚怀王六年(公元前323年)发给鄂君启的用车或船运输货物的免税凭证。详细规定了商队车船的数目及通行路线,反映了楚王对封君牟利的限制,也反映了当时商业贸易的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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