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二大前后,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的发展尤其是农村经济的发展。从1982年起,中央连续发布了关于农村工作的5个一号文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动农村改革。
针对关于农业发展的争议,1981年10月,中央批转了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1981年第13号文件),这个报告关系到实现温饱、重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生产等问题,大大鼓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年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包产到户“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将发展为完善的集体经济。”会后不久,国务院考察组到东北考察时写回一封信,建议“不要强调不同地区不同形式了,让群众自愿选择”。根据这个精神起草的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正式肯定了土地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结束了包产到户多年的争论,去除了人们对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后顾之忧,让广大农民吃了“定心丸”,从而促进了“双包”制在全国的广泛推行。胡耀邦说,农村工作方面,每年搞一个战略性文件,下次还要排“一号”。此后中央连续发布了4个一号文件,推动农业获得大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为宣传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抽调了一批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宣讲能力的党员干部,培训他们做党的十二大文件的宣讲员。这是宣讲员们正在学习讨论十二大文件。
新华社记者陈思禹摄
为进一步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正确认识农村新出现的承包大户、雇工、长途贩运、农民外出打工等,1982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讨论了新形势下的农村政策和生产问题。会后起草了文件,并经中央政治局于12月末讨论通过,定名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1983年1月2日,作为该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这一文件彻底打破了在包产到户问题上的禁区,放宽了农村个体经济政策。广大农民称赞这一文件给他们“松了绑”、“指了路”,让他们“开心”,吃了开心丸。
为解决农民因土地承包年限不清楚而不愿在土地上投资,以及社会上对农民雇工存在争论等问题,1983年11月29日至12 月15日,中共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讨论并修改了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起草的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初稿。会后,中央书记处又两次讨论文件稿,并最后通过,定名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作为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通知》明确指出:要延长农民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鼓励农民增加投资,实行集约经营。《通知》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执行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提出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搞活农村经济。《通知》还指出,随着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将有越来越多的人脱离耕地经营,从事林牧渔等生产,或转入小工业和小集镇服务业。这是一个必然的历史性进步。农村工业应与城市工业协调发展,要适当集中于集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若干集镇进行试点,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这些政策得到农民热烈拥护,他们说:第一个和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让我们吃了“定心丸”,这个一号文件让我们吃了“长效定心丸”。
1984年,全国农业获得特大丰收,但同时也带来了农民卖粮难等问题。1984年12月5日至22日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以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这一文件提出的最重要的一项政策,就是“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文件明确规定:从1985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订购和市场收购。这一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是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迈出的相当关键的一步,基本上改变了实行30多年的统购派购制度,使农村经济迈入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轨道,并促使传统农业逐步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党的十二大召开后,安徽凤阳农村又出现一个卖粮热潮。广大农民说:我们生活好,全靠党领导,我们要以多卖粮食多贡献的实际行动庆祝党的十二大。城西公社城西大队63岁的老社员孟昭公已卖粮1500斤,超过包干任务5倍,1982年9月2日,他又卖给国家余粮1600斤。这是孟昭公在卖粮。
新华社记者徐光春摄(www.xing528.com)
由于农民在粮食统购制度取消后过多地减少粮田播种面积,加上自然灾害,1985年粮食大幅减产,市场粮价迅速上升,不少农民也因此不愿交售合同订购粮。国家同农民、干部同群众的矛盾重现。这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了《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于1986年1月1日作为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出。该文件针对农业开始面临停滞、徘徊的局面,强调我国是10亿人口、8亿农民的大国,绝不能由于农业情况有了好转就放松农业。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在工业化进程中,必须进一步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力求避免出现农业停滞的现象。要保持农业稳定增长,只有依靠科学,增加投入,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单产,并适当稳定种植面积。这一文件为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
以上连续发布的5个中央一号文件,逐步突破了原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业经营模式,建构起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集体所有、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农村地区出现了新面貌。到1987年,全国有1.8亿农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8%。在此基础上,农业生产大幅度增长,农民收入逐年增加,生活水平明显提高。1987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4亿吨,比1978年增加32%。棉花年产量达到419万吨,比1978年增加93.3%。1988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544.9元,比1978年增加411元。
要给农民真正“松绑”,还需改革政社合一体制。按照1982年宪法规定,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宣布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权;撤销原来作为行政机构的生产大队,成立村民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通知要求各地在1984年底以前大体上完成乡(镇)政府的建立。此后,建立乡政府的工作在全国陆续展开。到1985年5月底,全国各地完成了撤社改乡镇、撤队改村的工作,全国共建立了9.2万多个乡(镇)政府,82万多个村民委员会。人民公社制度不复存在了。
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成果。1983 年12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农村社队企业和农村工业在振兴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林牧渔业部和部党组《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并发出通知,同意将社队企业统一改称为乡镇企业,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乡镇企业要和国营企业一视同仁,给予必要的扶持。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还明确指出:乡镇企业为我国农村克服耕地有限、劳力过多、资金短缺的困难,为建立新的城乡关系,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这证明它是有强大生命力的,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政治意义。1987年6月,邓小平高度评价了乡镇企业的发展,指出:“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a由于有了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1987年,全国乡镇企业从业人数达到8805万人,产值达到4764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4%,a第一次超过了农业总产值,这是农村经济的一个历史性变化。乡镇企业从此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乡镇企业生产的日用工业品花色繁多,极大促进了城乡市场的繁荣。
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极大推进了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证明了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而且可以比搞计划经济更有效,从而为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提供了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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