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了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领导
(一)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
按照建设特色文化大省的总体要求,近年来,甘肃各市州、各部门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了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各地党政领导都加强了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调查研究,更为关心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特殊问题,并做出了一定部署,狠抓落实。这充分调动和有效保护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开创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新局面
甘肃少数民族地区政府着力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了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都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各地政府通过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出了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格局,开创出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新局面。
二、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为了使甘肃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甘肃省政府加强了少数民族文化的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了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的保护机制,比如对从事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定和资质认证上,充分考虑其特殊性,在学历、外语以及专业方面予以适度放宽。同时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建设上,推动国家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文化建设。(www.xing528.com)
(二)深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改革
实行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业务分类管理,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政府招标、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形式,对重要的少数民族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给予扶持。
(三)加大政府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
为了进一步促进甘肃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建设,甘肃省政府设立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每年列入预算,2011年安排500万元,以后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专门用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包括民族乡)图书馆、博物馆、民族博物馆、民俗馆、文化馆(站、室)等少数民族文化场所以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单位、文化艺术项目、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补助。同时提出市州、县市区财政也要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任何事业的发展都需要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工作者队伍,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队伍建设。甘肃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中也在着力培养一大批艺术拔尖人才、新闻出版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积极保护和扶持少数民族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传承人,对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传承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抢救濒危文化,推动相关学科建设,培养濒危文化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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