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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民族文学与语言文字

时间:2024-01-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表2-7西北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字资料来源:《中国民族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目前,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大致有三种类型:1.社会生活中主要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多年来,政府多管齐下,主要从六个方面来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应用和传承。在民族自治地方,除自治条例有相关规定外,各地还制订了民族语文工作条例。

西北地区民族文学与语言文字

一、西北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字

语言与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语言中储存了一个民族所有的社会生活经验,反映了该民族文化的特征,人们在学习语言的同时,也在了解该民族的文化。语言受文化的影响,又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民族语言系属

我国55个少数民族的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8%,分布在占全国总面积50%~60%的土地上。除回族满族已全部转用汉语外,其他53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55个少数民族使用着72种语言,分别属于5个语系: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南岛语系、南亚语系和印欧语系。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中,21个民族语言有文字。我国少数民族语言,属汉藏语系的有29个民族语言,如藏族壮族苗族瑶族布依族等;属阿尔泰语系的有17个民族语言,如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属南亚语系的有三个民族语言;属印欧语系的有塔吉克语和俄罗斯语两个;属南岛语系的有高山语。各少数民族中,除回、畲族外,都有自己的语言。汉族和回族共用汉语。满族自清初入关以来与汉族广泛相处,逐渐采用汉语取代满语

“少数民族的语言不仅仅是一套符号系统,而且受到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习俗,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宗教信仰,民族心理和性格等的制约和影响”[2]。所以,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联结一个民族的纽带。语言是一个运用于交际活动之中的动态系统,在使用中发展、生成,如果不运用于社会交际,将很快被遗忘,因此,一旦发生语言转用,母语的消失将会很快,语言记忆并不能长久保留,并非随着一代人的消失才消失。如果对语言功能的弱化听之任之的话,语言的消失可能会更快。

西北各民族在漫长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语言文字,可以说在学习使用发展方面具有很多优势。由于各民族从事的生产活动、生活方式以及历史的发展不同,构成了各个民族语言的特色(表2-7)。

表2-7 西北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字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统计年鉴》(2010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

(二)民族语言的使用

汉藏语系:包括藏缅、苗瑶、壮侗三个语族。属于藏缅语族的有藏族。

阿尔泰语系包括蒙古、突厥、满—通古斯三个语族。属于蒙古语族的主要有蒙古族达斡尔族、东乡族、东部裕固族、土和保安等语言,属于突厥语族的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撒拉族、西部裕固等语言,属于满—通古斯语族的有满族、锡伯族等,属于印欧语系的属斯拉夫语族和书印度—伊朗语族的塔吉克族

现在的少数民族语言都是经历了历史上的语言功能的竞争而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这些语言发展是本族母语的客观需要决定的,有其必然性,是民族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的宝贵财富。一些民族没有文字,是它的产生晚于所用的语言,而且受到了各种条件的限制和影响(表2-8)。

表2-8 西北少数民族文字使用情况

语言是用符号交流各种信息的系统,没有语言人类文化就不能存在(哈维兰,2006)。现在除少数几个民族不同程度地转用了汉语外,多数少数民族以本族语言作为日常生活的主要交际工具,一些民族有传统文字,一些民族使用创新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表2-9)。“语言的变迁具有民族性和时代性,与民族和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和生活方式紧密相关”[3],如果说一种语言代表一种文化,那么西北少数民族文化的形成、发展和变迁,体现了西北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多元性。

表2-9 西北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

在语言文字方面,西北少数民族大都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如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语言丰富,文字简洁,是中华文化的宝贵财富。藏族属汉藏语系缅语族藏语支,采用笔画简单、明确、易于书写的不同形体制定30个藏文字母,辅之以自然元素的拼写搭配而形成的;维吾尔族语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是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共有32个字母,自右至左横书,它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是我国七大少数民族语文之一。特别是各民族之间由于长期交错居住的关系,使各民族之间相互学习语言文字的现象非常普遍。汉语是许多少数民族兼用的语言,与少数民族杂居或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也学习使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学习语言。

目前,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大致有三种类型:

1.社会生活中主要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如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民族,这些民族有大片聚居区,人口均在百万以上,文字历史比较悠久。他们的语言除了在家庭内部、邻里亲友间使用外,还在本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中使用,甚至在一些临近的或者杂居在一起的民族中使用。

2.民族语言只在本民族内部日常生活中使用。在政治生活、教育教学中往往使用其他民族的语言(主要是汉语,有些地方使用其他少数民族的语言),没有与本民族语言相一致的文字,一般使用汉字。属于这一类的少数民族相当多,大约占3/4以上,使用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一半以上。

3.民族语言只在小范围内使用。如有聚居区,有传统文字,但是文字没有统一规范,语言差异也较大,本民族的语言在社会上的应用不如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民族语言使用那么广泛,全民族共同语还没有形成,文字的使用范围小。

(三)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状况

西北17个主要少数民族中,除回族通用汉语文外,其他16个民族都有本民族语言,有22个民族共使用着28种文字,其中土族使用的文字是由政府2003年帮助创制或改进的。多年来,政府多管齐下,主要从六个方面来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应用和传承。

1.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义务教育法等12部法律对民族语文做出了相关规定,另有相关的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的规章22项。在民族自治地方,除自治条例有相关规定外,各地还制订了民族语文工作条例。

2.在教育领域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有传统民族文字的民族,如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民族语文在学校和各种教育中得到广泛使用,已经形成了从初级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教学体系;其他有文字的民族在基础教育中采用了形式多样的双语教学。

3.在行政司法领域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全国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等重要会议中,均提供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7种民族文字的文件,并设置同声传译。

4.在新闻出版领域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西北现有出版民族文字图书的各类出版社32家,涵盖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分别用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文字出版图书,年出版图书4000多种,印数5000万册。

5.在广播影视领域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目前新疆、甘肃、青海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专门没有维吾尔语、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节目,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播音。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每天用21种少数民族语言播音,新疆电视台已实现藏语节目每天24小时滚动播出。

6.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制定了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编码字符集、键盘、字模等国家标准;在国际标准的最新版本中,在基本多文种平面中正式收入了中国提交的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朝鲜文、彝文和傣文编码字符集;一些少数民族文种的网站或网页初步建成;少数民族文字手机不断面市;少数民族语音及文字识别、机器辅助翻译等也有了一定的成果。

二、西北少数民族历史文学现代文学

文学是文化的一种基本形式,文学可以是现代生活的再现,也可以是超越现实的憧憬;可以是时代的素描,也可以是超越时代的追求。西北民族文学的变迁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和时代性。

(一)西北少数民族历史文学(www.xing528.com)

西北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也是世界三大文化:波斯文化(其中渗透着地中海文化)、印度文化和华夏文化交流、碰撞、融合的中间地带[4]。在西北地区,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等民族的书面文学作品历史悠久,内容丰富,数量巨大,成果突出,其大体可分为历史文学和现代文学两个部分。

1.民间口头文学。少数民族的民间口头文学丰富多彩,其种类有神话、传说、故事、诗歌、民歌、寓言、童话、谚语、谜语等,反映了各民族成长、发展与演变的重要历程,蕴涵着各民族朴素的愿望和美好的理想,是西北各民族重要的精神文化财富。

(1)神话与传说。从内容上讲,主要有人类起源创世说、民族部落起源说、大自然传说等,它们都产生于各族先民最原始的信念的认识,具有浓郁的民族地方特色。

关于人类起源创世神话传说较著名的如维吾尔族的《库玛尔斯》、哈萨克族的《迦萨甘》、柯尔克孜的《创世传说》、塔吉克族的《安拉创造人类》、土族的《混沌周末歌》。

关于神话传说的有维吾尔族和乌孜别克族的《乌古斯可汗的传说》、塔吉克族的《公主堡》、《汉日天种》,柯尔克孜族的《四十个姑娘》、《柯尔乌古孜》,裕固族的《日母月父》、《神珠》等,其中以柯尔克孜族关于柯尔克孜人、突厥人、汉人、蒙古人皆为同一祖先所生的亲兄弟的神话尤为感人。

关于大自然的神话更为丰富,如哈萨克族的《赛里木湖的传说》、《牛和马的比赛》,塔吉克族的《穆士塔格山的传说》、《鹰笛的传说》,塔塔尔族的《水之母》、《赫铁儿》,裕固族的《珍珠鹿》、《鹰孩子》,维吾尔族的《神树母亲》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好作品。

(2)故事与诗歌。故事、诗歌是西北民族民间口头文学中的重点部分,题材多样,内容丰富。故事类分为英雄故事、爱情故事、历史故事、惩恶扬善等寓言故事以及幻想故事等。这些故事有的用散文形式讲述,但许多民族中的也往往是以史诗、叙述诗等形式流传的,所以故事与诗歌有时密不可分。

著名的诗歌故事有维吾尔族的《乌古斯传》、《安哥南霍》、《艾里甫与赛乃姆》,哈萨克族的《阿勒帕米斯》、《库孜少年与巴彦美女》、《英雄哈姆巴尔》、《萨里哈与萨曼》,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库尔曼别克》、《艾尔塔尔兰》、《艾尔托里托依》、《加尼什和巴依什》,塔吉克族的《勇敢的秦姑娘》、《尼格尔·麦吉浓》、《帕尔哈德与西琳》、《太洪》,锡伯族的《喀什噶尔之歌》、《拉希罕图》,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蒙古族的《江格尔》,裕固族的《尧乎尔来自西至哈至》、《黄岱琛》、《萨那玛》,土族的《拉仁布与且门索》、《祁家延西》、《太平哥儿》,东乡族的《米拉尕黑》、《诗司乃比》、《和者阿姑》,撒拉族的《阿姑尕拉姬》、《阿娜纳木齐》、《凯给力克》等,其中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是一部世代济传、家喻户晓的长篇英雄史诗,经过整理,分8个部分,20多万行,240多万字。它先后叙述了传说中的英雄玛纳斯等8代人物的传奇故事。它与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一起被誉为中国民族文学领域的“三大史诗”。藏族的《格萨尔》和蒙古族的《江格尔》不仅在西藏和内蒙古等地广泛流传,同时也深受西北地区藏族和蒙古族及其他民族的喜爱。

在寓言中,维吾尔族的《阿凡提的故事》闻名遐迩,蜚声中外,具有很高的文学地位。而且自18世纪以来还编译出版了阿拉伯、英、日、维吾尔和中文等多种文字的书面读物,集故事最多达400多个。

(3)民歌。是通过一定的曲调、韵律的歌曲形式描述事物、表达感情的一种民间口头传唱文学。在西北少数民族中,民歌十分流行,如土族的《迎亲曲》,保安族的《恭喜曲》,东乡族的《九劝曲》,撒拉族的《摇篮曲》,锡伯族的《打猎曲》,哈萨克族的《阿拉木罕之歌》等。特别是在甘、宁、青地区的回、土、撒拉、东乡、保安等民族中流行的民歌“花儿”,在西北少数民族民歌中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

2.书面文学。西北民族书面文学创作具有悠久历史,是西北少数民族珍贵的文化财富。

较古老的首先应属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等民族先民的碑铭文学。公元6-11世纪间,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等突厥语族先民曾经使用过古突厥文,留下了一些碑铭文献。如在叶尼塞河附近发现《雅格拉卡尔汗碑》和在塔拉斯河地区发现的《咯拉曲勒碑》,分别用当时的柯尔克孜语记述了雅格拉卡尔汗的谱系、战功和喀拉曲勒与他的30位勇士的故事,可视为柯尔克孜等民族早期散文体的书面文学作品。

从公元9世纪后期起,新疆地区的突厥语族各民族的文学开始走向发展和逐步繁荣的道路。其先驱者当属9世纪葛逻禄汗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文学家和音乐家法拉比(870-950年),他留给后世的著作多达20余部,其中《真理的宝石》、《音乐大全》都是珍贵的古典巨著。自此,文学创作成为传统,世代相传,长盛不衰。

在维吾尔族中,著名的有11世纪中叶杰出的语言学家、文学家赫木德·喀什噶里的长篇巨著《突厥语词典》和《突厥语荟萃》及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玉素甫·哈斯·哈吉甫的哲理性长篇诗作《福乐智慧》、阿合买提·玉格乃克的《真理的入门》是维吾尔族文学史上的三大名著。《突厥语词典》亦称《突厥语大词典》,为我国第一部用阿拉伯文注释的突厥语辞书。全书共8卷,收词近7500条。《福乐智慧》是用回鹘文写的一部韵文体古典文学巨著。

12-13世纪初著名盲人诗人艾合买提·雅萨维的《哲人之歌》和八拉沙衮·人赛加克的《科学知识之钥匙》。14至15世纪,诗坛上出现了鲁提菲等诗人,特别是纳瓦依的创作,不仅对15世纪维吾尔文学创作产生了巨大影响,对整个西亚和中亚文学,也是一座丰碑。14世纪文学家花拉兹米的《爱情诗简》、拉巴特·乌克斯的《先知的故事》,14-15世纪的诗人杜尔伯克的《玉素甫和祖莱哈》,文学家鲁特菲的《古丽与诺鲁孜》、《鲁特菲诗集》。15世纪赛依提·阿合买提的《伊斯兰的帝王颂》、《爱情礼赞》。15-16世纪著名文学家艾力希尔·纳瓦依的《深邃的宝库》、《情之所钟》、《鸟类的语言》。17世纪诗人穆罕默德·赫克提的《爱情与苦恼》。17-18世纪著名文学家、诗人翟黎里的《漫游记》、《四十圣徒传》。18世纪以后,尼扎里的《爱情长诗集》在维吾尔族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地位。诗人诺比提的《40首格则勒》,诗人夏合亚尔的《花朵与布谷鸟》,18-19世纪著名文学家阿不都热合木·纳扎尔的《热比亚赛丁》、《帕尔哈德与西琳》等18部长篇诗集而成的《爱情之歌》等。上述文学作品中,11世纪问世的《福乐智慧》与《突厥语词典》堪称维吾尔族古典文学作品的典范。

在哈萨克族中,历史学家的作品同样丰富,如14世纪著名诗人穆罕默德·阿热孜木的《爱情史诗》,据历史传记汇集而成的15世纪著作《先祖阔尔库特书》,16世纪学者艾帖木斯哈吉的《成吉思汗传》,17世纪的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史话集》,以及18世纪霍加姆勒别克·克普恰克汗的《克普恰克史》等。

18世纪中叶西迁新疆的锡伯族,虽然文学作品数量不多,但却特点鲜明,如顿吉纳的《顿吉纳的诗》,何耶尔·维克金的《辉番卡伦来信》等,皆是以不同的写作形式,抒发了戍边战士的豪情。

回族的历史文学成果卓著,由于适用汉语言文字,故其作品形式上与汉语文学相同。其中著名的有元代回族诗人萨都剌的诗词集《雁门集》,乃贤的《金台集》,散曲家马九皋的《薛昂夫诗集》、《九皋诗集》,剧作家丁野夫的杂剧《俊傻子》、《赏西湖》、《清风颂》、《浙江亭》,翰林院侍讲学士、诗人泰不华的《顾北集》。明代文坛更出现了一批极具影响的回族诗人、文学家,如丁鹤年、海瑞、李赞、孙继鲁、金大车、金大舆、马继龙等,他们的作品像《丁鹤集》、《丁孝子集》、《子有集》、《子坤集》、《破碗集》、《松山文集》等都是明代诗文集中的精品。此外,还有剧作家马世俊的《齐人记》、女剧作家马守贞的《三生传》,清代较有影响的回族诗人学者及作品有丁澎的《扶荔堂诗集选》,孙鹏的《少华集》、《锦川集》,马云龙的《雪楼赋诗集》、《雪楼赋钞》,沙琛的《点巷山人诗钞》、《皖江集》等。

(二)西北少数民族现代文学

西北少数民族现代文学发展“展现了一个新的纪元,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在长期的交流、碰撞、融汇的互动中,已经发生了变异”[5]。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受汉族主体民族文化影响巨大,也是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有利因素;受国外民族文化的影响,特别是受中亚文化影响;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歧视和自我封闭的消除;民族文化自觉参与到中华文化大发展中。

1.20世纪初的民族文学。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经历了逐步向现代化转型的一个发展过程。从1919年的“五四”运动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涌现出了一批宣扬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讴歌劳动人民为主题的民族文学创作。如维吾尔族著名爱国诗人鲁特夫拉·穆塔里甫(1922年—1945年)的代表作中的诗歌《祖国》、《给岁月的答复》、《列宁是这样教导的》和长诗《爱与恨》以及剧本《奇曼与英雄》和《战斗的姑娘》等,诗人尼米希依提(1906年—1972年)的代表作《智慧的光辉》、《巨大的妥协》、《伟大的祖国》等。哈萨克族诗人马克孜尔·马木尔别克(1893年—1931年)的代表作品《萨里哈与萨曼》、《塔依尔与奥亚的对唱》等,诗人唐加勒克·焦尔迪巴耶夫(1903年—1947年)的代表作品《伊犁即景》、《告别家乡》、《狱中状况》等。此外,还有哈萨克族诗人阿合特·乌鲁木吉,作家努尔塔扎·夏勒根拜的《我的见闻》以及文学家尼合迈提·蒙加尼的《生活的强者》等等,在西北少数民族文学中都颇具影响。

2.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族文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少数民族作家文学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为了发展少数民族文学事业,党和政府特别重视少数民族文学人才的培养,从50年代到60年代初,成长起一大批少数民族作家,西北少数民族文学得到迅速发展,取得很大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少数民族优秀作家及作品,如维吾尔族的铁依浦江·艾里耶夫的《祖国,我生命的土壤》、《东方之歌》、《唱不完的歌》、《祖国颂》、《迎接更美丽的春天》等,克里木·霍加的《阿依口》、《春之歌》、《致诗人》、《第十个春天》,艾里喀木·艾哈台木的《黎·穆特里夫文集》;哈萨克族的郝吾斯力汗·霍孜巴依的《起步》、《十年的先进》,热合买提多拉·阿波切的《可恶的嫂嫂》、《诱惑》;昆盖·木哈江的《心灵的档案》、《新羔》、《继承人》;柯尔克孜族的阿曼图尔·巴依扎阔夫,东乡族的汪玉良的《幸福的大道共产党开》、《米拉尕黑》等。

3.改革开放以来的民族文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少数民族作家文学重获生机。1980年,召开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接着创办了全国性刊物《民族文学》。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家民委共同创设“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这些都调动了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积极性。越来越多的民族不仅有了自己的作家和作品,有些民族还形成了自己的作家群。西北少数民族作家文学既以各民族的民间文学为源头,又注意吸收汉族以及国外一些民族文学的优秀部分,融会贯通,创作和发展本民族文学,民族文学硕果累累,如《天山彩虹》、《木卡姆先驱》等一批优秀作品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仅在改革初期的数年中,哈萨克族作家就出版了中、长篇小说十余部,并涌现出了如艾克拜尔·米吉提、乌拉孜汗、贾合甫·米尔扎汗等优秀作家。在第一至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活动中,新疆就有35部作品获奖。

(三)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的特征及价值

西北少数民族文学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形成了相对的文化模式,而且呈现出鲜明的文化特征。这种文化特征乃是区别于其他文化的标志,构成了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独特的面貌和风格,并在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价值。

1.口头文学构成了民族文学的主体。书面文学和口头文学相比,书面文学数量毕竟有限,而大量的口头文学作品则构成了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的主体。口头文学作品基本上都是劳动人民集体创作的结晶,这种作品的原创形式基本是“你一言,我一句”,即兴口头创作,汇聚起来即成为一部完整的口头文学作品,如神话、传说、故事、小说、民歌等,大都为佚名创作。同时,在流传过程中,又因传播者和受众的兴趣和爱好,不断进行补充修改和加工润色,从而也构成了口头文学的变异性特征。

2.作品体裁和表现形式的多样性。西北少数民族文学无论是口头文学还是书面文学作品,在作品体裁和表现形式上都呈现出多样性特征。从作品体裁上看主要包括神话、传说、故事、小说、民歌、叙述诗、长篇史诗、寓言、谚语等;从表现形式上看主要有讲述、说唱、演唱、对唱及书写等,这些不同体裁和形式的作品,反映着西北少数民族多样化的文艺创作才能。

3.丰富的思想内容。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的思想内容主要包括反映人类起源的创世说、民族部落起源说、大自然的传说等神话和史诗;反映历史和歌颂英雄的故事;赞美爱情和生活的民歌;宣扬正义与智慧的哲理诗;表现反压迫、奴役和侵略,争取自由和光明的诗歌和故事;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诗歌和小说等。许多作品具有较深刻的思想性和文化内涵,反映了西北少数民族丰富的精神世界和社会生活面貌。

西北少数民族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一是在文学的创作过程、传播方式和内容题材方面,有着不同的类型特征;二是文化上的共性,即各民族文学之间及文学与艺术之间存在着共性特征。这些文化特征主要体现在地域性与民族性、宗教性与现实性、传承性与多元性、大众性与独创性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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