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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关押时间及权利辩护须知

时间:2024-01-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

犯罪嫌疑人关押时间及权利辩护须知

超期羁押,号称刑事诉讼中的三大难点之一。因此,你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审结前的合法羁押时间有一定的了解。

这一时间计算较为复杂,简单说:

最短时间:四个月10天零12小时。

包括:传唤12小时;刑事拘留10天;侦查期限2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月;法院一审结案1个月。

最长时间:1年零6个月42天。如案情复杂等其他原因,办案期限可延长,羁押时间也相对延长。即,法律允许公检法机关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办案工作,并做出一审判决。

不确定时间:有下列情况的,办案及羁押期限还可能不确定地延长:

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算办案期限;

不说真实姓名的,从查知真实姓名后,才开始计算期限;

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大案件的,期限重新计算;

以下是各个办案阶段的羁押时间以及延长时间的批准程序。

1.侦查阶段需要多长时间?

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

拘留的期限有多长?

一般情况下拘留时间最长为10天;特殊情况下最长为14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为37天。

这些时间如何算出来的?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4日。

综上,一般情况下拘留时间最长为10天;特殊情况下最长为14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为37天。

逮捕的期限有多长?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7个月。这些特殊情况是: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对于以下四类案件,还可再延长羁押:(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于这四种情况,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此外,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2.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多长时间?

即俗称:案子到了检察院阶段。

这一阶段的羁押期限为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但特殊情况时,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这些特殊情况是:

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不能超过两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

3.审判阶段需要多长时间?

这时案子到了法院,你或家人命运到了决定关头。(www.xing528.com)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即:(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那么,你的案件是不是可以随便延长时间呢?当然不是,法律对法院的延期,进行了审批级别上的限制。这些限制是:

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7日以前,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10日前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

对于下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办案期限的报告,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3日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提出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人民法院。

需要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办案期限的,院长应当在审限届满前批准或者决定。

4.上诉以后的羁押时间需要多长时间?

二审阶段,羁押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四类(查法条)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需要你注意的是,在你上诉时,你还要计算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送案子所需的时间。这些时间规定是: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上诉期限届满后3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第二审人民法院移交的上诉状后3日内将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刑事二审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上诉、抗诉期届满后3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时发现上诉案件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第二审人民法院的通知后5日内补齐。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调卷通知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案卷和证据移送,至迟不超过10日。

5.你的时间从哪天开始算?(法院立案、结案时间及审理期限的计算)

计算你的案件审理时间,你还要考虑案件的“在途”时间,即案件在不同部门间流动的时间。

首先,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因此,你先要知道法律对法院立案时间的指令。

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立案。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3日内立案。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5日内立案。

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应当在收到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裁定及案卷材料后的次日内立案。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裁定(决定)的次日立案。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3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

但是,你的案子如遇下列情况,其所需时间不计入审理。这意味着你的案子又要延长了。

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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