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的人,是从宽处罚,还是以牙还牙地重罚?这不仅是嫌疑人家属关心的问题,也是整个文明世界的话题。
事实上,当代文明世界的趋势,是宽大与轻处。即使在缺乏法治传统的中国,历史也显示:秦、隋这样以重罚治国的王朝,反而很快就亡了国。汉、唐接受前朝教训,约法省刑、法律少了,刑罚轻了,却成就中国历史两次最高盛世。事实上,法律文明意识是不断进化的,总的趋势是轻罚主义的。凌迟处死,在古代看来是极其正当的,现代人看来却是极其野蛮和惨无人道的;后人也许会这样看待我们今天的死刑。因此,当代文明世界奉行轻刑主义,是因为意识到重刑并非治国良策,而且,这更体现文明社会的道德力量。
文明社会的另一个标志是:即便十恶不赦的罪犯,也平等地享有辩护的权利。
法学先贤们说:如果不需要程序,一个国家只须拥有刑场和行刑队就够了。这无疑是可怕的。杀人是犯罪,但不加审判就把一个人处决,同样也是犯罪。况且,如果不给个人私权与政府公权对抗的机会,公权就可能被滥用,导致错案、冤案,侵害人民的权利。这正是宪法保护人权的精髓。刑事辩护,正是公民私权的盾牌。
因此,让嫌疑人与家人了解必要的辩护常识,不仅是人道的,而且是法制与人权的需要。
这是笔者编写此书的道德驱动。
在笔者从事辩护律师的生涯中,常常见到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慌张和无助,这种慌张与无助不但使他们因焦虑而备受精神折磨,而且常常因此而受骗上当:一些人利用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对法律的生疏,以包打官司或疏通关系为名,诈骗当事人钱财。江苏省一个副市长的夫人,在丈夫被双规后,竟被一个无业老太骗走二百余万元。一个社会阅历极其丰富的人尚且如此,普通人因此上当的,更是比比皆是。(www.xing528.com)
当一些犯罪嫌疑人家属聘请律师时,甚至又受到了假律师的欺骗。
如果他们知道一些法律知识,他们就会识破骗局,知道如何依靠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但是,一般的法律图书,又过于晦涩难懂,使他们一时难以领会,不能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当我不断遇到这些问题时,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使命感,觉得自己应当为他们做些什么。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从刑事法律人道和公平的角度,也应当为他们及时提供一定的法律知识帮助。因此,在人民法院出版社胡玉莹老师的鼓励下,我开始利用在清华大学进修的时间,按照这一思路,结合本人十余年刑事辩护经验,归纳了一些基本的辩护思路与方法以及犯罪嫌疑人暨家属应当了解的权利与常识,编著成此书,力求有的放矢,通俗易懂,彰显法律的服务功能。
2005年5月第一稿于清华大学
2005年8月第二稿于最高人民法院
马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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