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如果在语言起源的过程中,音律曾接近于歌唱的话,那么,为了模仿动作言语里显明易见的形象,文体(le style)就曾采用过各种各样的图形和暗喻,从而成了一幅真正的图画。比如,在动作言语中,要给别人一个受惊的人的观念,除了模仿受惊的叫喊声和动作而外,没有别的办法可行。所以到了人们想通过发出声音的方法来传达这个观念的时候,就得使用各种各样的词句,来把这个观念同样详细地表现出来。要让一个什么也描绘不出的孤立的单词马上能继承动作言语,毕竟是太不中用的了。动作言语与粗犷的精神极为相称,以致发音的语言只有把一些词语逐个堆积起来,弥补它自己的不足。何况那时发音的语言也还太丰富,故不允许有不同的说法。正因为这种语言难于提供确切的词语,人们就不得不竭力重复与某个思想比较接近的那些观念,来使人猜出这个思想。这就是同义叠用(le pléonamse)的起源,它可算是古代语言里特别明显的缺陷了。事实上,这类例子在希伯来语里是屡见不鲜的。人们只能经过漫长的时间,才能习惯于把单独一个词与原先唯有通过极其复杂的动作才能表达的某些观念联结起来;只有在语言逐渐变得丰富起来,并能为人们所需要的一切观念提供确切而熟识的词语之后,才得以避免那些混杂的表达方式。北方各民族对于文体的准确性要了解得更早更多。他们的气质冷漠而淡泊,其结果是使他们比较轻易地抛弃一切受动作言语影响的东西。而在另一些地方,这种交流思想的方式的影响则保存了很久。甚至到了今天,在亚洲南部地区,人们仍然把同义叠用看作是语句的一种美质。
§67 既然文体是以最显明易见的形象来描绘观念而开始的,况且它又极富有节奏性,因此在其起源的过程中,它原是诗歌式的。但是,随着语言日趋丰富,动作言语便逐渐被废弃了;嗓音的变化减少了;对于图形和暗喻的趣尚,由于我们下面提出的原因,也不知不觉地减退了;从而,文体也近于我们的散文了。然而,作家们却认为这古色古香的言语是更为生动、更能铭刻记忆中去的,因而也是能令其著作得以传之于后世的独一无二的途径。他们赋予这种言语以种种不同的形式;为了使这种言语更加和谐动听,他们便设想出一些规则,而且还用它创立了一门专门的艺术。当时人们运用这种语言的必要性,在漫长的年代中,曾使人们在漫长的岁月中一直信以为只应该用韵文进行创作 [49] 。在人们还没有文字可供记写思想之用的时候,这个观点的根据是,韵文比较容易学习,也比较容易记忆。然而,在这种理由不复成为理由之后,先入之见仍然把这种看法流传下来了。最后,还是一位哲学家,不肯屈从诗歌的那些格律,便率先冒天下之大不韪,用散文来进行写作 [50] 。
§68 韵脚(la rime)并非同节拍、图形和暗喻一样,起源于各种语言产生的时候。北方性格冷漠而淡泊的诸民族,在那种采用音律的必要性不再成其为必要的时候,就不可能保存那种同其他民族一样的有节奏的音律。为了弥补音律的不足,他们就不得不发明韵脚。
§69 要设想诗歌是通过哪些发展而成为一门艺术的,这并不困难。人们在觉察到由于偶然因素而凑巧在语句中引起的一些一致而有规律的抑扬顿挫,觉察到由于音节长度的参差不齐而产生的不同的节奏,以及某些嗓音音调变化所造成的轻松愉快的印象之后,就为自己创造出一些音律和谐和声音和谐的样板来,并从其中逐渐汲取了诗体的一切格律。所以音乐和诗歌很自然地是同时应运而生的。
§70 这两门艺术同比它们更早出世的那门姿势的艺术相互结合,成了一门人们以舞蹈来命名的艺术。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在任何一个时代里,在任何一个民族中,人们均能发现一定类型的舞蹈、音乐和诗歌。我们从罗马人那里知道,高卢人和日耳曼人也各有他们自己的音乐家和诗人;即使在我们今天的时代,人们在尼格罗人、加勒比人和依洛瓜人 [51] 那里也能观察到同样的情况。在未开化的民族中,也同样可以发现在文明礼仪之邦所已形成的那些艺术的萌芽,而这些艺术目今在我们城市里已成为专供欢娱享乐之用的东西了,它们和其起源似乎相距得如此遥远,以致很难再认得出它们的本源了。
§71 这些艺术在它们诞生过程中的密切地相互联结,乃是古人将它们混统在一个通称之下的真正原因。在古人那里,音乐(la musique)这个术语不仅含有我们的语言中所指的那门艺术这一意义,而且还把姿势的艺术,舞蹈、诗歌以及演说的艺术全都包括了进去。因此,应当把他们音乐的大部分效果归之于这些结合在一起了的艺术,这么一来,它们就不再那么令人惊奇了。 [52]
§72 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原始诗歌的目的是什么。在各种社会组成的过程中,人类还完全不能从事于纯粹是娱乐性的那些活动,而迫使他们聚集起来的需要却使他们的目光局限于对他们可能有用的或者必不可少的东西上。故诗歌和音乐之所以得到培育,仅仅是为了教人认识宗教,知晓法律,以及用来纪念伟人们及其对社会所建树的功绩而已。而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舍诗歌外便别无更相宜的东西了,或者不妨说,既然书写尚未发明,诗歌就是人们用以为自己服务的唯一方法了。所以,一切的古代的遗迹也证明,这些艺术在其刚诞生时全是用于教育人民的。高卢人和日耳曼人就是用了这些艺术来保存他们的历史和法律的;而且,在埃及人和希伯来人那里,这些艺术又可以说是成了宗教的组成部分。这就是为什么古人要求教育应以学习音乐作为其首要目的,我是在古人所给予音乐的最广泛的含义上来取用音乐这个术语的。罗马人认为,音乐对于任何年龄的人来说都是必需的,因为在他们看来,音乐既可以教给儿童以该学的东西,也可以教给成人以应懂的东西。至于希腊人,不懂音乐对他们来说乃是一种极大的耻辱,以至于一位音乐家和一位博学之士在他们看是同一回事;而在他们的语言里,一个愚昧无知的人就是被称为一个不懂音乐的人的。这个民族不愿相信,音乐这门艺术原是人类的一大发明,他们倒反认为,那些令他们惊异万分的乐器乃是从众神那里承袭来的。既然这个民族比我们更富有想象力,他们对于和声也就更为敏感;况且,他们对于法律、宗教以及他们在歌曲中所颂扬的那些伟大的人物们所缅怀的那种崇敬之心,也都转移到音乐上来了,而音乐又保存了这些事物的传统。
§73 由于音律和文体都变得更为简单,散文便愈来愈远离诗歌。从另一方面来看,精神已经取得了进步,诗歌因而就带着新颖的形象出现了;循着这条途径,诗歌也就同日常的言语逐渐远离,逐渐变得使人民不那么容易接受,从而也就变成不太能起教育作用的了。
此外,人类必须了解的种种事情,法律和一切其他的东西,也都相继纷繁起来了,使记忆的负担日益加重,以致显得难于承受;社会也大大地发展扩大起来了,以致法律的颁布难于使全体公民家喻户晓。因此,为了教育人民,势必要求助于某些新的途径。于是,人们便撰想出书写来了。我在后面将阐述书写是怎样逐步发展起来的 [53] 。
这门新的艺术一经诞生,诗歌和音乐便开始改变了目标,因为它们各自分担着实用和娱乐的任务,而最后却几乎都局限到纯属娱乐方面的事物上去了。它们愈是变得不成其为必需品,就愈是需要寻求机会来进一步取悦人们,而且双方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音乐和诗歌,直到那时还是不能分离的,一当它们达到完美的境地时,便开始自行分成不同的两门艺术。可是人们曾大吵大嚷,拼命反对那些竟敢带头拆散它们的人。它们所能产生的效果,若不相互扶持,彼此借鉴,就依然是不太显著的,人们并未遇见到它们会发生什么样的结局;何况,这种新奇的做法也过于与习俗相抵触。于是人们便乞灵于引经据典,正如我们所曾做过的那样,说古人在使用这两者时总是同时并举,从未顾此失彼过;他们并得出结论说,那些没有唱词的曲调,或一些根本不是为了吟唱而作的韵文,都是些过于离奇而从来不会有所成就的东西。可是,到了经验已证明事情却是恰恰相反的时候,哲学家们又开始担心起来,唯恐这些艺术伤风败俗,于是他们就群起而攻之,反对它们的发展,又引经据典,声称古人没有把音乐和诗歌用作纯然是娱乐的东西的做法。故诗歌和音乐得以改变各自的目标,而截然分立为两门艺术,当然是克服了重重阻力而致的。(www.xing528.com)
§74 人们或许会信以为,这种崇古的偏见开始见之于人类的第一代。我们越是愚昧无知,就越是需要有人开导,同时我们也就越是易于相信,我们先辈所做的一切都是做得完美无缺的,而且以为如今留待我们去做的只是效法他们就可以了。数百年来的经验理应早就纠正我们的这种成见了。
凡理性所不能作出的东西,时间和环境都会造成他们,但却常常又会使它们堕入一些截然相反的偏见中去。在谈论诗歌和音乐的时候,就可以发现这样的情况。我们的音律既已变得像它今日这样地简单,那么企图把这两门已经分离得很远的艺术在舞台上重新结合起来的设想,对大家来说就会显得十分滑稽可笑,而且显得更加奇怪的是,其中还有些人竟然会对这种做法拍手称好,那就更令人觉得莫名其妙了。
§75 原始诗歌的目的给我们指明了它自己的特点。确实,诗歌之歌颂宗教、法律和英雄,目的只是在公民中唤起爱慕、景仰以及进取的感情。这都是一些颂歌(le psaume)、赞美诗(le cantique)、抒情诗(l’ode)和歌曲(la chanson),至于叙事诗(poème épique)和戏剧诗(poème dramatique),它们出现得要更晚些。它们的发明理应归功于希腊人,史书对此屡有所载,当不致为人们所忽视。
§76 人们可以依据原始语言的特点来判断原始诗歌的文体。
首先,含蓄省文(sous-entendre des mots)的做法在原始诗歌中是屡见不鲜的。希怕来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例证,然而其理由尚需作如下说明。
由于需要而引起了把动作言语和发音言语混合使用的习俗,直到这种需要不复存在之后,这种习俗仍然长期残存不废。在想象力较为生动活跃的民族中间,比如在东方诸民族中尤其如此。其原因是这样的:在一个单词刚造出来的时候,人们不管使用或不使用这个单词,都能彼此理解得一样清楚。所以大家都情愿把它省略不用,以便更为鲜明生动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或者是为了把自己的思想纳入一句韵文的节拍中去而把它省略不用。这种取舍自由尤其受到允许,因为那时诗歌是为了吟唱而创作的,还不能书写成文,这时,声调和姿势就弥补了所省略的单词。但是,当一个名词由于长期的习惯而已经成为一个观念的最自然的符号的时候,它就不容易被取代了。这就是为什么当人们从古代的语言向最现代化的语言作一番巡视时就可以发觉,含蓄省文的用法已经越来越少地为人们所采纳了。而我们的语言甚至把它抛弃得那么一干二净,以致人们有时竟说我们的语言是很不信任我们的洞察力的。
§77 其次,早期的诗人们对精确性和准确性尚不甚了解。因此,为了填满韵文的节拍,人们往往在诗句中插入一些无用的单词,或用好几种方式来重复同一个意思。这就是古代语言中频频出现的同义叠用的另一个原因。
§78 最后,诗歌是极其图像化和暗喻化的,因为大家确信,在各种东方语言里,即使散文也容许拉丁诗歌中极少使用的那些图形。这就是东方诗人的那种热情所造成的极大的杂乱无章的缘故。在他们那里,激情是随着在我们看来未免过分的色彩一齐表现出来的。然而,我不知道,我们是否有权非难他们。他们对事物的感觉与我们不同,因此,他们也不会用同样的方式去表现事物。为了鉴赏他们的作品,必须考虑到作为他们写作对象的民族的气质。人们在不厌其烦地谈论美丽的大自然,甚至没有一个文明的民族不声称自己是模仿大自然的;但是,每个民族都认为在自己的感觉方式中找到了模仿自然的样板。如果说认识大自然有那么多的困难,那是毫不足怪的,因为大自然的面目瞬息万变,或者至少各国的自然风貌迥然不同。我甚至不知道,我此刻谈起大自然的方式,是否不令人感到多少流露出一点从某个时代以来在法国一谈起大自然就采取的那种腔调。
§79 于是,诗歌的文体便和日常的言语彼此远离了,在它们之间,便留出了一个中间地带,雄辩术就在那个地带产生出来,并且它时而偏离中心,以便让自己向诗歌的声调靠拢一些,或者向日常会话的声调接近一些。它之所以不同于谈话的声调,只是因为它抛弃了一切不够高雅的词句;而它之所以有别于诗歌的声调,又是因为它不受同样节拍的约束,而且,因为按照语言的特点,人们也不允许它带有诗歌所能容许的某种图形或某些句型。此外,这两门艺术有时竟会相互混淆得那么厉害,使人们简直无法把它们彼此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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