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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社会浮躁,需房产证加名字

时间:2024-01-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美云强烈要求建安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希望用这种办法保障自己的利益。另外,在房产证上加名还涉及契税的问题,需要大家注意。

婚姻社会浮躁,需房产证加名字

10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日子没法过了?!

【新规】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争议热点

正方:父母的钱毕竟是父母的,在某种程度上不是子女的,中国独生子女一直承受的“父母的一切都是我的”的生活理念,现在也该开始发生变化了。而且本条新规中也明确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给予了大家充分的自由,可以自由选择用哪种方式来确定产权份额,只要产权方同意,加个名字没有问题。

反方:新规明显偏向于保护个人财产,这就是典型的谁投资谁受益的理念,而没有从夫妻双方的感情角度考虑问题。女性不但要工作赚钱,还要生养孩子,从很大层面上来说,女性对于家庭的付出往往比男性更多,无法用简单的计算公式来衡量。如果丈夫变心要求离婚,妻子的权益就很难得到应有的保障。虽说将房产分得太清不是谁都想看到的结果,但本条新规还是忽视了中国的国情,在保障女性权益方面依旧做得不够。

作者观点:只要在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之内,即使原有的房产证上只登记有夫妻一方的名字,这也并非否认登记房产的夫妻对于房屋具有共有的性质,盲目地在房产证上加名,并不是亡羊补牢,反而容易导致画蛇添足的后果。这条新规并非鼓励准夫妻在新购置房产时,以“在房产证上加名”作为结婚条件,而是支持双方当事人根据真实意愿或者实际出资情况来依法登记产权人,以此来减少今后的房产纠纷。

只为金钱而结婚的人其恶无比;只为恋爱而结婚的人其愚无比。

——约翰逊(美)

婚姻仅仅有物质条件做壁垒不够坚固,仅仅有爱情饮水也难长久。因为一份爱情而生死相依或许并非传说,但家庭琐事却容易伴随着岁月的更迭而消磨掉男男女女的耐心、体贴和深情。否则,怎么自从《解释(三)》一出,就有如此多人因为房子而吵得不可开交呢?

《解释(三)》一出台,许多人都急冲冲要求爱人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加名真的是一件简单并且可以完全保障夫妻双方权益的措施吗?

2011年8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加名税”的热潮发出了通知,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情况,免征契税。这个规定一经公布,的确引起一股房产加名热潮。房产加名固然能够消除一部分的担忧,可事实上房产加名要依照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应跟风而行。

云和建安在登记结婚之前,双方父母就共同出资为他们购买了一套两室两厅的小居室。虽然说是双方家长共同出资,可实际上建安家承担了这套房子绝大部分的购房款,一共拿出了95万元,美云的父母只是象征性地拿出了5万元,仅仅一个零头。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美云强烈要求建安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希望用这种办法保障自己的利益。建安对于这件事并不太介意,就十分痛快地说:“反正马上就结婚了,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我既然爱你,这套房屋只登记你的名字也没有关系。”他就只登记了美云的名字,没有写上自己的名字。这件事让美云当时非常感动,两人婚后的感情更加甜蜜,没有发生过任何争吵。

但如今《解释(三)》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平静,建安看到这份新司法解释涉及房子产权的内容,心里顿时一惊,心说房产证上只有美云的名字,那自己的利益如何保障?第二天就拉上美云打算去加名,但一位律师朋友劝告他们:“暂时别去加名,你们可能没读懂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要知道并不是写了名字就会有更大保障。”

因为按照这条新规背后的涵义,类似于建安的这种情况,要是不写名字所占的份额反而要多,写了名字之后份额反而会变少了。【新规】的条款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然而这条新规其实只适用于双方父母完全出资给子女买房的情况。目前,房产证上只有美云的名字,可由于这套房屋是双方父母都有出资的,所以房子应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也就是说建安占有房子95%的份额,美云占有房子5%的份额。(www.xing528.com)

倘若建安一时冲动,把自己的名字也写上去,这套房屋就变成了共同共有,是可以平均分配的,那么美云从过去5%的份额变成了50%的份额。

因此,最好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地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何况《解释(三)》只是目前指导婚姻案例使用的新解释,并不是婚姻法的终极解释。如果大家都盲目加上了自己的名字,等到以后司法解释再继续完善,出现了新的条款,很容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得不偿失。

另外,在房产证上加名还涉及契税的问题,需要大家注意。

陈刚是一位从事外贸生意的中年男子,他在婚前付全款购买了一套140平方米的三室两厅住房,经过几年的房价猛涨,现在的市值超过了120万。当他和妻子看到《解释(三)》的相关条款,商量了一下,一致决定把两个人的名字都登记在房产证上,这样不但可以增加彼此间的感情和信任,也能更好地将夫妻俩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得家庭更加稳定。这套房子是陈刚在婚前购买的,且房产登记在他一个人的名下,属于他的私有财产,现在他打算把妻子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说,他这是主动将一部分房产权利赠送给了妻子,实质上属于房产赠与。根据《合同法》、《物权法》以及房屋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可以持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一起去进行申请,陈刚在做出房产赠与、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之后,只需要签个名、按手印就可以把这套房子登记到他们夫妻双方的名下。

那么这种加名的程序,是否可以免税呢?根据《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陈刚夫妻的这种情形属于可免征契税的范畴。但是,这条规定后还有内容,此程序的进行还需向国家缴纳印花税,税率不高,仅为万分之五,计税价格均是房地产市价(评估价格)的一半。假设陈刚的房子经过评估后的价格为120万元,如果他的妻子要把自己名字加进产权证,则需要缴纳印花税120万÷2×0.0005=300元。

可见加个名字确实不麻烦,如果是类似于陈刚夫妻的情况,非产权方可以要求产权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可以达到充分保障自己权益的目的。

有些女性对于这件事格外看重,千方百计想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偏执地认为只要能加上自己的名字,在婚姻中就有了保障。但如果她和她的父母不是出资人,只加上一个名字,结婚时间不长就想离婚,且在经济条件上对家庭贡献不大的话,大多数法院在判决时是不会支持她分得房产的一半的,未出资的一方可拿到房产份额的10%~30%。只有夫妻两人的结婚时间长了,例如达到了十几年、二十年的情况,未出资一方才有可能拿到房产的一半。

这条新规很显然给那些“拎包入住”的男女提了个醒,提醒这部分人群别把加名的事情想得太美,法律始终是公正的。如果婚前房屋是由一方全额购买的,婚后两人的收入都不低的话,奉劝大家还是在婚后再买一套房子,那就是完全的共同共有财产了。

加名不加名其实解决不了某些根本性的问题,也不能保障那些“好吃懒做”的在婚姻中坐享其成的人。抱着侥幸和享乐的心态结婚,迟早会出乱子。好的婚姻,光有爱情或算计是不行的,需要的是夫妻俩用心经营。著名主持人李咏和他的妻子哈文秉持的就是这种看法,他们两人在生活中的相处方式看起来更像是朋友、哥们,无论遇到什么不好处理的事情,他们都能共同商议,协力解决。他们认为,结了婚就好像开了一家公司,夫妻之间存在共同的利益,为了共同的利益大家就应努力经营,以求共赢,大家才都能得到好处。如何经营婚姻呢?李咏和哈文制定了一套处理问题的规矩,例如“争吵不能过夜”“有问题一定要讲清楚”,一起找到问题的源头,看看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依循这套原则,难怪他们的婚姻一直没出什么问题,不管外界怎么传,他们都相处有道、怡然自得。

也许还有些人就是心里有疙瘩,不愿意放弃加名,认为现在是加名的好机会,固执地认为自己该获得房子的一份。在和爱人争执之前,不妨去看看《老牛家的战争》这部讲述一家人因争房产而引爆的家庭大战吧!这部家庭伦理剧讲述了老牛一家人因为房产而“各出奇招”的事情,“啃老族”也首次在电视剧中被这样赤裸裸地表现出来。他们都自认为自己生活不容易,要求分得房产,要求得到遗产,为此变得疯狂而冷漠。这是一场传统道德观与现代价值观的残酷碰撞,许多人看着看着都留下了眼泪,觉得这个故事可能有些残酷,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反映出了现实中的现实。

导演余淳当年为了执导这部剧,曾经特意花时间观看了一档家庭矛盾调解栏目《谁在说》,震惊地发觉,生活其实比剧本更加残酷。年轻人为何不能够自立自强呢?在看过了那么多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后,你的婚姻的滋味是否变了?

穆尼尔•纳索夫曾说:“夫妻生活中最可贵的莫过于真诚、信任和体贴。”人们在婚姻中要面对的无非就是两个关系,感情关系与经济关系,但很多时候经济关系却比感情关系更加复杂难解,我们难道不该反省一下自己吗?看看这个家,真诚、信任和体贴都还在吗?夫妻双方都不要给对方太大压力了,条件相当的男女可以结婚,条件有差异的男女也可以结婚,只要你们彼此坦诚、互信,能够做到沟通畅通,毫无偏见。

事实上,认真对待婚姻的男女都不会太看重自己得到了什么,更加看重的是双方对整个家庭是否做出了平等的贡献。只要双方都一样努力为这个家奋斗、着想,房产证上加不加名都于幸福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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