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企业创造并享有支配的智力性成果、商业标准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区别于传统的财产所有权,以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已逐渐成为企业重要的经营资源和战略资源。企业知识产权法律管理制度的建设对于现代公司,尤其是高新技术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保护和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一、制度设计框架
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个专利的研发、一个商标的注册申请、或者一个保密配方的开发,通常都需要一定时间、是一个逐步探索和不断积累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论企业还是员工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精力和时间,而且涉及多个环节,需要多个部门员工的配合。而在为企业产生利益的过程中,需要对知识产权加以保护的时间更长、保护的环节更多、更复杂,这也进一步增加了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难度。因此,只有细化公司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流程,建立符合公司实际特点的流程管理控制体系与制度,才能有效保护相关知识产权。
(一)确立主管职能部门
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制度时,首先应当在企业中确立专属职能部门,全权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事务。从实践经验来看,将知识产权的管理分散到多个职能部门,不利于管理。规模较大的企业或者高新技术公司应当设立知识产权部门,或将管理工作归并到一个综合性的职能部门,配备相应有资质的人员,明确部门职责。否则,对于知识产权这项具有特殊性和专业性的工作来说,管理职能分散,职责不清,不利于科学防范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二)企业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
就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国家针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时,应该注意相关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以商标保护为例: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企业应当规定一定的内部审核程序,以确认商标是否具有《商标法》要求的显著性和识别性;企业注册商标的转让、受让,应严格依据《商标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手续,避免不当转让;商标的注册有效期则应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等。总之,企业应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之内,根据实际情况对知识产权相关的内部制度进行细化,尽量避免因制度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而导致制度无效的情况发生。
(三)建立健全保密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的立项、投入、研发、生产、营销、维护涉及各个环节和各岗位员工,研发环节涉及知识产权的核心要素,生产环节涉及知识产权的生产工艺和配方、营销人员则涉及企业的营销网络等。因此,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应当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分层次、分范围地明确其所需要掌握的知识产权内容和保密信息。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保密制度,控制与知识产权开发利用信息相关的保密范围和保密等级等,将知识产权中的涉密信息以制度形式严格控制在保密范围之内。
(四)健全档案管理
知识产权的形成、注册和使用,涉及一系列书面文件,包括原始设计文件、申请文件、批复文件、展期文件等等,相关文件档案是否保存管理完好,直接关系知识产权能否得到有效保护。仍以商标权保护为例,如果两个申请人同日在同一种商品上申请同一注册商标时,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同日申请注册的商标将依据使用在先为主的原则,驳回其他人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设计使用过的商标原始资料就成为关键证据。因此企业在设计商标保护的制度时,应当规定建立档案,一般情况下,以一件商标建一份档案为佳。而这些档案,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和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时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模板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重点,针对不同知识产权的种类及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本章将以商标权保护为例,提供制度模板并加以重点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公司商标专用权,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商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商标使用管理和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印刷、价值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管理。本制度所称商标,是指公司提供技术、产品、经营服务过程中,为区别于其他公司而使用的标识,主要包括公司标识、业务标识、品牌及其他有形标识、字号等。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公司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为[×××]部门(下称“商标主管部门”),公司各下属公司也应明确商标管理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第二章 管理原则和职责
第四条 商标管理的目标
(一)通过合理有效的商标管理、运用正确的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
(二)利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 管理部门职责
(一)[×××]部作为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为:
(1)负责商标的维护,如申办公司商标的注册、变更、续展、许可使用等相关法律手续;
(2)负责提升商标的知名度及价值,并适时提出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的申请;
(3)建立和完善公司商标管理制度,拟定商标许可中涉及的法律文本和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
(4)处置商标保护和有关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组织有关商标维权的专项法务工作;
(5)开展有关商标法律法规宣传、业务培训,以及其他相关协调工作。
(二)公司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1)公司各部门有对商标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2)法务部负责处理商标专用权侵权及其他相关的法律事务。
第三章 商标的设计、申请、注册
第六条 公司在设计推出新的商标前,应当同时考虑商标的可操作性。申请注册的商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在委托有关机构设计商标时,应在合同中对设计成果所有权,著作权等权利归属,以及被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应诉责任和赔偿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做到规范合法,避免发生侵权纠纷和其他损失。
第八条 公司进行商标注册,应对拟准备注册的国家和地区、国际注册的方式途径,进行严格法律认证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公司商标注册申请:
(一)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提出拟申请注册的商标名称,并向本公司商标主管部门提交“公司商标申请审核报告书”:
(二)商标主管部门对拟申请的商标进行信息检索和内容审核;
(三)商标主管部门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四)商标主管部门负责跟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商标初审公告、商标核准等全过程。
第十条 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被他人抢注,公司要注意防御性商标的设计与申请注册。(www.xing528.com)
第十一条 公司应在自商标设计之日起至国家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发布初审公告之日止,将有关方案和信息列为商业秘密并进行有效管理。
第四章 商标的使用、转让
第十二条 公司应正确使用已注册商标,各部门及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等。
第十三条 许可商标权仅限在公司标识、字号、相关业务标识范围内,并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规范使用。
第十四条 公司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是公司注册商标的当然使用人。商标主管部门对被授权使用、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分公司(关联企业)行使监督权,其监督范围是:
(一)产品质量状况是否稳定;
(二)注册商标的标记是否按规定使用;
(三)商品范围是否在注册商标核定或双方约定的商品范围内;
(四)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是否擅自改动;
对于质量不稳定、企业信誉低、售后服务差的商标使用许可分公司(关联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直至终止其使用注册商标的资格。
第十五条 公司对商标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闲置不用的商标,经商标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实施该商标的有偿或无偿转让。
第十六条 因特殊需要接受他人转让的注册商标前,商标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充分论证,并就受让费用与转让人进行协商,受让商标必须审核转让人持有该商标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认该商标权利人没有因第三人发生商标权利纠纷和质押,报公司商标主管部门审定,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受让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 商标转让、受让,应严格依据《商标法》规定的程序、要求办理手续,避免不当转让、受让而使公司遭受损失。
第十八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经商标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要续展的,商标主管部门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延展手续。
第五章 商标的档案、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 商标的档案、信息管理应遵循本公司有关档案、信息管理的规定,保障资料的完整、真实、安全。
第二十条 商标的档案、信息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商标注册申请资料;
(二)商标注册证书;
(三)有关商标事宜的各类合同、协议;
(四)商标侵权、纠纷案件资料;
(五)广告、包装装潢(设计稿);
(六)商标标识样板(实物版或电子版);
(七)相关业务单据格式;
(八)商标在经营中实际应用的有关数据统计;
(九)商标信息检索资料等。
商标的档案管理应按下列内容分类:相关部门商标申请材料;商标注册材料;商标侵权案、纠纷案材料;包装装潢设计稿;商标标识物样本(实物版、电子版);品牌在商业市场中的相关数据等。
第二十一条 商标主管部门应定期统计商标推广、宣传费用使用情况,不定期对注册商标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 商标主管部门应收集和掌握国内外相关公司商标注册情况、同类产品的商标使用情况并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商标的整体品牌战略及具体宣传活动,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商标主管部门要掌握公司实施品牌战略的情况,注重品牌价值效应,定期统计品牌推广、宣传情况。
第六章 商标的保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相关部门(分公司、关联企业)在使用公司注册商标时,负有维护商标完整性的责任。公司员工(包括分公司)对商标侵权行为负有举报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对因商标注册产生纠纷案件由商标主管部门会同商标代理机构、公司法务部商讨形成解决方案,并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公司商标主管部门会同业务部对商标侵权案件因及时进行调查取证(现场调查由业务部负责),对经初步核实涉嫌侵权的案件,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与侵权方协商赔偿、报请公工商行政部门查处、对侵权方提出诉讼等方式处理,确保公司商标专用权的实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商标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制度要点解读
针对注册商标在申请、使用、管理阶段存在的不同风险点,公司大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制度进行设计:
(一)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二)商标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三)商标侵权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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