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伯族“杭西”
2009年列入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自治区级传承人:文君
锡伯族的“杭西”来源于中原地区的“清明节”,但又有浓厚的本民族特征,每年三次“杭西”将古老的渔猎文化、农垦文化和西迁文化很好地传承下来,反映了各个时期锡伯族经济、生活、生产以及宗教的演变。
“杭西”即清明节,是我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由于二十四节气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所以古代劳动人民用它来安排农事活动。
锡伯族“杭西”主要分布于新疆乌鲁木齐、伊犁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霍城县等地。
民间有说法“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一到,气温回升,雨量增多,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点豆种瓜”之说。但是,清明作为节日,与纯粹的节气有所不同,节气是我国物候变化,时令顺序的标志,而节日则包含着一定的风俗活动和纪念意义。
锡伯族的“杭西”不同于其他民族。在一年当中要过三次“杭西”,即农历的三月、七月、十月各一次,根据季节不同,扫墓、祭品均有所不同。三月的“杭西”民间称“鱼清明”,七月的“杭西”叫“瓜清明”,十月的“杭西”叫“塔尔浑”。
三月的“杭西”以鱼食为主要祭品。在东北黑龙江流域,冬季十分寒冷而漫长,春暖花开,迎来清明,人们把每年农历三月的清明节叫“鱼清明”,把丰盛的“开河鱼”作为祭品,这一天把整“哈拉”(家族)“莫昆”(姓氏)互相邀集,带着各自的祭品到本氏族的茔地共同祭祀祖先。这时的供品主要是鱼类,另外还烧香、烧纸钱,如果这一年不是“闰年”则需给祖坟填土,仪式极为隆重。锡伯族人过“杭西”也与其他民族有所不同,锡伯人一般在第一个“杭西”到来之后,才到茔地进行祭祀活动,而很多地方的汉族一般入清明之前就到茔地进行祭祀。(www.xing528.com)
七月“杭西”是在农历七月初,也到茔地祭祀祖先,这时的祭品主要以“瓜果”为主,向祖先汇报全年的丰收情况,因此又叫“瓜清明”。如今察布查尔县各牛录中很少有人过此节日。
十月的“杭西”在农历十月初一,同样到茔地祭祀祖先,烧香烧纸钱,这时如有尸体需要火化或尸体移入茔地,一般都在十月“杭西”以后的一个月内料理。
锡伯族“杭西”(关德光拍摄)
锡伯人的三个“杭西”都是向死者表达不同意义的怀念。如三月的“杭西”主祭鱼食,让死者尝尝新鲜的“开河鱼”故称“鱼清明”。七月的“杭西”则表达向死者送瓜果解渴之意,故称“瓜清明”。十月的“杭西”则向死者表示今年的粮食谷物丰收将会岁收盈增,让死者放心,活着的人们日子过得很好,幸福吉祥。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水、瓜果、纸钱等祭品到各自祖先茔地,将食物供祭墓前,将纸钱焚化,并给旧坟墓培上新土(如果是闰年一般不培新土),再从附近挖几个连根土的芨芨草摆放在坟上。然后依次叩头行祭礼。
锡伯族的“杭西”是半民族化的节日,在锡伯族民间由来已久。目前锡伯族民间对“鱼清明”越来越重视,如果有移坟等事宜也过“十月的清明”。
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为中心,每年以家庭家族为主举办祭祀祖先的“杭西”系列活动。每当“杭西”来临之际,从北京、乌鲁木齐等地很多锡伯族在外工作的人都想方设法回来一趟,上坟扫墓以表示对自己亲人的爱戴。由此也使得在全国为数不多的锡伯族人以“清明”扫墓为家族祭祀活动的方式把每个家庭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也增强了整个民族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如今民间以家庭为单位主办的“杭西”活动,从过去的民俗已经演变成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以家庭为单位的节庆活动,每次“杭西”活动结束后,就地野餐、踏青等成为一种习俗。把从各地赶来的亲人们团聚在一起,吃个团圆饭,“杭西”成为亲友之间增进和谐、相互了解、加深来往的纽带。
锡伯族“杭西”作为一种民间习俗,虽来源于中原汉民族,但却深深扎根在锡伯族民间,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
锡伯族“杭西”一方面显示出锡伯族的文化创造力,另一方面也为“清明节”文化内涵的研究,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活态资料。对其进行保存、保护与传承,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承和发扬西迁精神,促进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增强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倡导家庭和谐皆具有重要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