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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剧: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时间:2024-01-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维吾尔剧有着悠久的历史。维吾尔剧成熟于20世纪30年代,1934年首次在伊犁成立了维吾尔族剧团,将民间传说、故事改编成歌舞话剧搬上舞台。新中国成立后伊犁州歌舞话剧团复排演出了《艾里甫与赛乃姆》、《蕴倩姆》等经典维吾尔话剧。维吾尔剧以其多姿多彩、千变万化的艺术造型,各具特色的地方歌剧、舞剧与话剧,深受百姓喜爱。

维吾尔剧: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维吾尔剧

申报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歌舞话剧

2013年列入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自治区级传承人:帕尔哈提·伊斯拉音

维吾尔剧是一种以维吾尔语表演,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戏剧,其艺术形式以民族音乐、歌舞为主,兼容有诗歌、宾白等表演艺术。主要流传于伊犁、乌鲁木齐阿克苏、库车、喀什、莎车、哈密吐鲁番等地。

维吾尔剧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汉唐时期,西域的歌舞百戏就已经非常发达。在8—9世纪时的古回鹘文手抄本《弥勒会见记》就被认为是当时戏剧演出的底本。到了11世纪,西洲回鹘王国有“倡优百戏”。成书于1069—1070年的《福乐智慧》就被认为是哲学性非常浓厚的长诗,对维吾尔族戏剧语言艺术起到了重大的影响。伊斯兰教盛行以后,维吾尔剧在木卡姆、麦西来甫、民谣中延续并不断发展。1680年,若羌县有个姓名不详的作者写了一篇题为《挚爱的人》的话剧,曾在舞台上长期演出。维吾尔剧成熟于20世纪30年代,1934年首次在伊犁成立了维吾尔族剧团,将民间传说、故事改编成歌舞话剧搬上舞台。随后新疆各地相继建立了演出团体——艺术剧社。新中国成立后伊犁州歌舞话剧团复排演出了《艾里甫与赛乃姆》、《蕴倩姆》等经典维吾尔话剧。

维吾尔剧音乐曲调大多采用维吾尔族传统古典音乐《十二木卡姆》和民间歌曲、乐曲,借鉴了维吾尔族民间文艺娱乐形式“麦西来甫”。剧目大多由维吾尔族的民间传说故事、叙事长诗所改编,以卡龙、萨塔尔、弹拨尔、热瓦甫、艾捷克等乐器伴奏。维吾尔剧的表演动作没有固定程式,是在维吾尔族日常生活的动作基础上加以提炼、美化而成,表演的最大特点是在剧情的发展中不时地加进维吾尔族民间舞蹈,形成载歌载舞的风格,鲜有杂技表演。

1997年《古兰穆罕》在首都剧场演出剧照(伊犁州歌舞话剧团提供)(www.xing528.com)

语言特征:维吾尔剧多由维吾尔族的民间传说故事和叙事长诗改编,因此语言生动流畅,比喻贴切,深沉哀婉,文辞华美。其中的唱词、独白、对话保留了原有叙事长诗的神韵,随着时代的发展语言逐步接近口语。

音乐特征:维吾尔剧的音乐唱腔多以维吾尔族民间歌曲、民间说唱音乐、民间歌舞音乐及《十二木卡姆》等各类传统音乐为素材

表演特征:维吾尔剧演出时,出场的演员较多,当剧中需要表达人物外在情绪或抒发角色内心情感时,多采用维吾尔舞蹈和歌唱相结合的形式。

舞台美术化妆:维吾尔剧的舞台布景趋于写实,生活中的日常用品都可以充当道具,演出服装在生活服饰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加工,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

2011年音乐话剧《大巴扎》演出剧照(伊犁州歌舞话剧团提供)

维吾尔剧的表演艺术与传统舞蹈、器乐曲、民间音乐密不可分,有着丰富的舞台表现力,既具有歌舞演故事的特点,又能体现维吾尔人真挚的情感,通过反映生活的真实面貌,达到一定的教化作用,形成了绿洲文化特有的少数民族戏剧。

维吾尔剧是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者,它融汇了维吾尔族的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杂技等艺术,凝聚着特有的生活情感、道德情操、喜怒哀乐。维吾尔剧以其多姿多彩、千变万化的艺术造型,各具特色的地方歌剧、舞剧与话剧,深受百姓喜爱。尤其一些经典剧目,如《蕴倩姆》、《艾里甫与赛乃姆》、《阿娜尔古丽》、《热比亚与赛乃丁》,皆是维吾尔族群众耳熟能详、喜闻乐见的优秀剧目。维吾尔剧百年来为人们所传诵,其展示的教育意义影响了代代维吾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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