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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维吾尔木卡姆艺术

时间:2024-01-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申报单位:伊宁县文化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艺术研究所2009年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自治区级传承人:萨依提江·斯迪克、巴斯坦·维力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是流传于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各种木卡姆的总称,是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形式。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维吾尔木卡姆艺术

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十二木卡姆)

申报单位:伊宁县文化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艺术研究所

2009年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

自治区级传承人:萨依提江·斯迪克、巴斯坦·维力

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是流传于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各种木卡姆的总称,是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形式。以《十二木卡姆》为代表和主干,还包括《刀郎木卡姆》、《吐鲁番木卡姆》、《哈密木卡姆》等地方木卡姆。《十二木卡姆》主要流传于新疆南部的喀什、和田、阿克苏地区和新疆北部的伊犁地区。在新疆各地区流传的《十二木卡姆》版本,各有不同。伊犁版本的《十二木卡姆》系在清代随新疆南部维吾尔移民流传至以伊宁县为主要区域的伊犁河谷地区,逐渐形成当地特色。

据《新疆简史》记载,在伊犁河谷地区有大量的维吾尔人迁入,大约始于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当时,受清朝政府敕令准噶尔蒙古的首领葛尔丹在这一地区行使管辖权。在伊犁河谷为准噶尔种地的,主要是从南疆乌什、焉耆、阿克苏、喀什、叶尔羌(即今莎车县)被征迁来的维吾尔族农民,他们被称为“塔兰其”(意为种地人)。其后,为了平定葛尔丹的叛乱,清朝政府在同准噶尔作战期间和统一新疆后,为解决军队粮饷问题,仍仿照汉武帝以来历代政府的办法,在新疆实行屯田。

伊犁木卡姆(亚力买买提·沙比尔拍摄)

迁到伊犁屯田并定居的维吾尔人,大部分来自南疆地区,如喀什、莎车、阿克苏、库车、沙雅等地,而这些地方正是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主干——《十二木卡姆》的形成地和主要传承地。由这些地方迁移到伊犁河谷的维吾尔人中,有一些是木卡姆传承人、民间艺人,正是他们把《十二木卡姆》这一文化瑰宝带到了以伊宁县为中心的伊犁河谷地区,在这里落地生根、传承发展。伊犁河谷地区表演维吾尔《十二木卡姆》最具有代表性的传承人主要有:夏克尔阿訇、扎克尔阿訇、毛拉·阿布拉、穆汗默德·毛拉(外号“烤肉香阿訇”)等。其中穆汗默德·毛拉是1883年迁往伊犁的。他在伊犁传承维吾尔木卡姆共40余年,与他的徒弟阿山弹布尔、纳迪尔艾捷克、肉孜弹布尔等民间艺人一起,在长期演唱过程中,根据伊犁维吾尔人的生活习俗、性格特征,并汲取当地维吾尔民歌的养分,为流传至今的《十二木卡姆(伊犁版)》的独特样式和风格的形成,做出了较大贡献。

《十二木卡姆》由《拉克木卡姆》、《且比巴亚特木卡姆》、《斯尕木卡姆》、《恰哈尔尕木卡姆》、《潘吉尕木卡姆》、《乌孜哈勒木卡姆》、《艾介姆木卡姆》、《乌夏克木卡姆》、《巴雅特木卡姆》、《纳瓦木卡姆》、《木夏吾莱克木卡姆》、《伊拉克木卡姆》12套组成。每套都包括“琼乃额曼”(系列叙咏歌曲、器乐曲、歌舞曲)、“达斯坦”(系列叙事歌曲、器乐曲)、“麦西来甫”(系列歌舞曲)三部分,含歌、乐曲20至30首,长度2小时左右。12套木卡姆共含歌、乐曲300余首,全部演唱需20多小时。

《十二木卡姆》每套的第一部分“琼乃额曼”(意为大曲),着重阐明维吾尔人的哲学思想和精神层面的追求,过去主要供上层社会和知识阶层享用。第二部分“达斯坦”(意为叙事长诗)中,各首乐曲的唱词,多为流传在维吾尔族民间的叙事长诗片段,一般由“达斯坦其”(意为“善唱达斯坦者”)在茶馆、饭馆、理发馆等公众场合、家庭聚会和以中老年人为主体的聚会上演唱。第三部分“麦西来甫”(在这里主要指歌舞曲),主要在各种群众聚会上由“乃额曼其”(意为“民间歌乐手”)传唱,供群众随着乐声起舞自娱,或由被称作“阿希克”(意为“痴迷于真主者”)的民间艺人在街头巷尾单独或结伴吟唱行乞。内容包括对伊斯兰教信奉的真主赞颂、祈求,以及对人生苦难的哀叹、对幸福生活的企盼。经过宫廷和民间的多次整合,《十二木卡姆》形成了当下的样式。它既从各种维吾尔木卡姆中吸取了养分,又集本民族各类传统音乐之大成,成为维吾尔人杰出音乐才华的典型代表。

伊犁维吾尔木卡姆晚会(叶尔兰·赛依力别克拍摄)(www.xing528.com)

伊犁版本的《十二木卡姆》从其各套的名称看,也是由《拉克木卡姆》、《且比巴亚特木卡姆》、《斯尕木卡姆》、《恰哈尔尕木卡姆》、《潘吉尕木卡姆》、《乌孜哈勒木卡姆》、《艾介姆木卡姆》、《乌夏克木卡姆》、《巴雅特木卡姆》、《纳瓦木卡姆》、《木夏吾莱克木卡姆》、《伊拉克木卡姆》共12套组成,与在南疆流传的完全一样。但是,伊犁地区流传的《十二木卡姆》,每套的第一部分“琼乃额曼”中除“木凯迪满”之外的乐曲已失佚。也就是说,目前每一套只包括“木凯迪满”(散板序唱)和“达斯坦”、“麦西来甫”部分。

但值得庆幸的是《十二木卡姆》中,每一套里的第二部分——“达斯坦”,可以说在伊犁地区是传承得最多、最好的。在伊犁维吾尔人传统节日或“麦西来甫”、“喔朵鲁希”等群众聚会,以及巴扎(集市)、劳动场所等处可见民间艺人弹唱维吾尔“达斯坦”,用诗和歌讲述动人的传奇故事。第三部分“麦西来甫”的歌舞曲,大量吸收了在伊犁当地流传的维吾尔套曲式民歌,使其内容更为丰富,更具地域特色。

维吾尔达斯坦是民间叙事长诗,一般篇幅长大,有具体人物和完整故事情节,其所反映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历史事件、英雄传奇、爱情故事等,它反映了劳动人民的历史、现实生活,体现了本民族的民俗文化、审美价值、哲学思想和宗教信仰。根据维吾尔族达斯坦的内容和形式,大致可分为英雄达斯坦、爱情达斯坦、历史达斯坦和宗教达斯坦几种。

由新疆民间文艺协会新疆大学收集到的在全区各地流传的维吾尔达斯坦已有100多部。而在《十二木卡姆》的“达斯坦”部分,只是选用了有关民间达斯坦中的一些片段,约有13部维吾尔达斯坦中的42首歌曲,其中:《艾里甫与赛乃姆》(Ghérib.Senem)15首;《玉苏甫—艾合麦德》(Yüsüp-Ehm⁃et)和《赛努拜尔》(Senuber)各5首;《王子法如赫与公主古丽若赫》(shan⁃zade perux-Melike Gülrux)4首;《乌尔力卡—艾米拉江》(Hǒorliqa-Hemra⁃jan)3首;《王子尼扎米丁与公主热伊娜》(shahzade Nizamidin-Melike Rena)与《玉素甫—孜莱哈》(Yüsüp-Zuleyxa)各2首;《塔伊尔—佐赫拉》(Tahir-Zǒhre)、《王子迪力达尔与公主米赫丽卡》(shahzade Dildar-Melike Meh⁃riqa)、《凯玛尔夏与夏米斯加南》(Qemershah-shemsijanan)、《拜赫拉姆—迪丽阿兰姆》(Behram-Dilaram)、《帕尔哈德—希琳》(Perhat-shérin)各1首。

在伊犁河谷地区,民间传唱的维吾尔达斯坦远不止上述这些,而且一般都是比较完整地演唱,有时应观众要求,可连续演唱2至3部达斯坦。演唱达斯坦一般以男性歌手为主,以2人一组为多见(弹拨尔、都它尔各1把为伴奏乐器,自弹自唱),也有3人以上的组合。

维吾尔十二木卡姆中的达斯坦,在民间主要由“达斯坦其”以说唱形式代代相传,流传至今。一般以家族传承,也有家传与师传相结合的。在伊犁民间,“达斯坦其”在木卡姆中达斯坦的传承、保护与创新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民众所公认的“达斯坦其”都是有一定艺术才能的民间艺术家。他们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熟悉流传于民间的各种题材的故事,并掌握了简洁、形象、精炼的韵文语言,能够生动、深刻地叙述其作品内涵;而且,他们大都擅长音乐艺术,掌握民间音乐并会演奏弹拨尔、都它尔等维吾尔族传统乐器,他们还擅长艺术表演,能够根据达斯坦中人物的性别、年龄、社会地位、职业以及性格的不同而实现个人化表演,面部表情和手势、不同音韵与声腔的高超配合,绘声绘色地描述了达斯坦里的故事情节、人物性格特点等丰富的内容。

木卡姆研讨会(邱海拍摄)

《十二木卡姆(伊犁版)》作为新疆维吾尔传统音乐类的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在新疆流传广泛性和多样性的实证。《十二木卡姆(伊犁版)》中“达斯坦”部分的较好传承,充分体现了当地维吾尔民间艺术家的艺术天分和创造才能。

维吾尔《十二木卡姆(伊犁版)》是维吾尔族木卡姆中独具特色的一支,是维吾尔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是维吾尔民众智慧的结晶,饱含着民族情感和心声,处处闪烁着音乐上的天赋和艺术的才华。

维吾尔木卡姆源于维吾尔人社会生活,既是用独特形式反映人民生活习俗和精神风貌的“百科全书”,同时也反映出多元文化交融的深厚内涵,它体现和传承着维吾尔民族传统文化,是本民族人民文化身份认同的标志特征,具有重大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维吾尔木卡姆既是研究维吾尔族传统音乐、舞蹈、文学、说唱、戏剧等艺术发展史的重要依据,也是解开东西方乐舞文化交流史一系列疑难问题的钥匙。有关《十二木卡姆(伊犁版)》的研究,对于补充、修正和探讨维吾尔乐舞文化乃至东西方乐舞文化的发生、发展、影响、传播、衍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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