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基础、地面、柱础做法
第一节 基础做法
苏北平原民间传统建筑大多为木结构,一般以夯土进行浅层地基处理,同时承重木柱下端开挖点式基坑至老土,在坑底加碎砖石夯实,再以砖石砌筑柱墩至地平标高,上置磉石承重。此时墙体一般为非承重墙,故墙下亦只作浅层地基处理。
夯土浅层地基处理,一般均以石磨盘、石碾等充当临时夯筑工具,根据重量不同二人一组或三人一组。典型的如淮安的“打石滚子”,即在杠土抬高后的建筑土基上用“石滚子”(一种用于碾碎稻谷的瓜楞圆柱状的石制农具)夯实土层。打石滚共13个人,大杠8个,小杠4个,1人喊号子(图5.1),由下午开始(晚上点马灯、夜灯照明)到第二天早晨结束,只要打足遍数就算完工,不管土层是否平实,所以农村房子地面经常下沉。
图5.1 淮安打石滚示意图
磉墩砌筑,淮安称为盘磉。基址夯土并放线后,先抄水平,然后开挖柱坑,砌磉墩至地平标高。苏北绝大多数地区以“水盆抄平”,方法是以木盆(一般用较大的澡盆)盛满水,置于基址中心;在房屋平面对角线的木桩上拴一根线,通过水盆上方。水面上覆一张大红纸,用两根等长的柴棍(芦苇棍)垂直立于线下的纸面两端。调整线的两端位置,使其正好通过两根柴棍的上皮,即为水平线(图5.2)。
图5.2 水盆抄平示意图
抄平后,在磉石位置开挖方坑,平面尺寸为磉石一倍,深度挖到老土为止,坑底打碎石一层,打夯拎高过膝7次,再在上面砌砖墩至地平标高(即磉石的下皮标高),在砖墩上摆放磉石。此即盘磉,按照现代结构属于点式基础。
传统上墙下基础不作特殊处理,在柱梁檩等木架立好(淮安称为“架料”)后,在山墙位置的夯土地基上稍作平整,即开始砌筑基础墙(淮安称“墙脚”,一般只有两皮砖高),一般砌至和地平即磉墩上皮同高,其上再开始砌正身墙体。
到近代以后,硬山搁檩逐渐成为主流,即山墙成为承重墙之后,才出现在承重墙(主要是东西山墙和前后檐墙)下进行挖土夯实,用三合土垫层和砖石砌筑基础墙等方式的浅基础。硬山搁檩建筑的墙基一般在放线抄平后即开始砌筑。首先沿墙轴线挖脚槽(淮安称“开脚”)。槽宽、深分别依墙厚、老土层位置不同而变化。连云港多用较厚的石墙,一般挖槽60~70厘米深,70~80厘米宽。南通近代用24厘米厚砖墙,故后墙基础自轴线外放21厘米(砖墙24厘米,柱中线外侧21厘米,内侧3厘米,使墙内皮和檐桁下6厘米宽的连机内皮平),前墙放30厘米(砖墙自身厚度24厘米,墀头放出6厘米,若出檐深远者更多)。槽底夯实(俗称“打夯”),有些大房子还在槽内打木桩入土以求加固,各地往往在槽底放置一些财物以图吉利。徐州是将五谷和柴灰撒在槽内,边撒边喊:“五谷丰登,财气有余”。扬州、连云港、苏州等地则是在四个角上各放一枚铜钱,是为“太平钱”,寓意四平八稳。有的地方放“金砖”,即屋主用红纸包八块砖,于四角各放两块,砖下放太平钱,以求财源茂盛。然后先砌基础墙(盐城、淮安称“脚子”),连云港、徐州等多石地区以石为主,多数地区以砖砌为主。
另据《江苏省志·建筑志》,“从道光二十年到民国三十八年(1840—1949年)兴建的近代建筑,2~3层房屋仍沿用上述基础,3层以上的多为条形基础,很少使用桩基础,形式都较为简单”。
第二节 地面做法
一、室内地面
传统民居一般在梁架、墙体、屋面均完成后才作室内地面。首先是回填基础坑槽,平土至所需标高(根据地面做法不同而不同),若土不高,须另加土夯填。然后作面层。
根据面层做法分类,苏北民居的地面做法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按用料规格和施工复杂的程度从高到低依次是:
(1)罗底砖地面
广泛分布于苏北各地,是级别最高的地面做法,但未见实例。罗底砖是一种做工考究的大方砖,平面尺寸所见有30厘米见方和45厘米见方两种,前者一般用于寺庙、衙署,后者多用于民宅厅堂。罗底砖不外正铺和45度斜铺(扬州称“吊角罗底”)两种铺法,均磨砖对缝,以糯米汁弥缝。其下基层做法最高级的是瓦缸架空的“响堂作”基层(图5.3),其次也有砖砌方格地垄墙基层和细砂实铺基层。响堂作先在夯实的基土上铺一层蛤蜊壳(其成分类似石灰,有吸湿收潮的作用),其上阵列状摆放倒扣的陶盆或小缸,缸内填石灰或木炭以吸湿收潮。因其架空、陶缸内空腔有共鸣效果,可使厅内声音洪亮,故名“响堂作”。
图5.3 响堂作罗底砖地面示意图
(2)条砖地面
条砖地面在城乡普通民宅的堂屋、房间中最为常用,一般直接铺于夯实土基面上,较考究的还在土基面上垫一层细砂。室内条砖地面一般以大面平铺,很少仄砌,尽管条砖的尺寸各地差别很多,但从调研中的实例所见,室内地面的铺法不外“套方八字锦”、“‘卐’字锦”、“十字缝”等三种形式,仅有极少数的室内地面用“人字缝”或“席纹”(本处地面做法名称均借用刘大可《中国古建筑瓦石营法》)(图5.4)。
图5.4 室内罗底砖及条砖铺砌样式
(3)灰土地面
农村普通民宅常用,城镇较少。泰兴农村灰土地面,一般用烂泥和石灰按体积比70∶30干拌拍实。
(4)烂泥地
黏土或黄土拍实。一般为农村简陋房屋或次要房间的室内地面。
堂屋在苏北民居中是会客和举行祭祖等礼仪活动的场所,所以一般地面做法相对考究,常有堂屋用罗底砖而房间用条砖铺底的做法。房间则更注重寝卧起居的舒适,所以在城镇传统民居中一般是明间(堂屋)用罗底砖地面或条砖地面,而房间常用木地板。
木地板用龙骨架于夯土地面、碎砖地面,甚至条砖地面之上,一般长边平行于进深方向(图5.5),和现代木地板基本相同。为了防止木地板下龙骨受潮朽坏,使用木地板的建筑一般均必须在木地板下的外墙上开透气洞口,以利空气流通散潮(图5.6)。东台地区据说夏天还在房间的木地板上铺设木地席,木地席相当于低矮的方凳,夏天以若干张地席拼于地板之上为主要的活动区。作者认为它可能与席地而坐的古制有所联系,木地板为“筵”满铺室内,而地“席”铺于“筵”上以供坐卧,可惜未见实例。(www.xing528.com)
图5.5 扬州汪氏小苑内的木地板和板壁
图5.6 淮安周恩来故居的地板透气孔
二、室外地面
宅内室外地面一般要在建筑竣工后才开始施工,而街道地面则往往为官方或公共工程,也和普通民间营造无关,但为叙述方便,一并归入本节。室外地面在农村多为自然黄土地面,而在城镇中则多为铺砌地面。室外的铺设材料绝少用罗底砖,而以小条砖和石材为主,宅园中有时也用乱石铺地。总体说来,室外地面的铺设做法比室内地面更加丰富多彩。
小条砖室外地面一般多仄砌,少平铺,铺砌式样以人字缝、席纹和十字缝为常见(图5.7)。石材地面在少石地区为高级做法,一般以方整青石板十字缝铺砌,也有少量的冰裂纹石板地面。而在连云港、徐州等多石地区则较为常见,用料也大多不甚规整。民居在宅内室外铺地上往往根据平面形状和使用功能灵活变通,以条砖或条砖和石材相互配合以构成各种地面构图,十分美观(图5.8~图5.10)。但不论何种铺砌方式,均十分注意排水,一般中间高而四周较低,周边做排水明沟或暗沟通向宅外水道。
图5.7 室外地面条砖铺砌方式图
图5.8 泰州高港孙家花楼天井石板地面
图5.9 南通南关帝庙巷11号室外地面
图5.10 扬州汪氏小苑室外地面
街道或巷道的地面各地均普遍使用石材,根据街巷宽度使用石板的数量不同,最常见的是一横两卧的“三条石”做法,两侧和建筑邻接处用仄砖铺砌(图5.11),连云港民主路以大毛石板铺成人字缝的宽阔街道,是年代较晚的孤例。
图5.11 海安东大街三条石街道
第三节 柱顶石和石、木
苏北农村的普通住宅大多不使用柱础,柱子直接搁置于砖地面或砖墩之上。城镇住宅大多数使用柱础,柱础的形式可以分为“素平”、“鼓镜”、“覆盆”等三种基本形式,以及增加木櫍、石礩或鼓墩的各种组合形式(图5.12)。
图5.12 苏北各地柱础样式图
苏北各地的素平柱础一般用于城镇的简单住宅,形若方形石板,表面平整无凸起,一般光洁素面,也有边缘凿毛或剁斧的做法,偶有施简单线刻的实例。鼓镜柱础的分布遍及苏北各地,在多数地区占据数量上的绝对优势,这和鼓镜在清官式建筑中的正统地位是吻合的。覆盆柱础在苏北也有少量的实例,多数均为明末以前的早期做法(图5.13~图5.14)。
图5.13 泰州高港戚宅柱础
图5.14 南通天宁寺覆盆木櫍柱础
在上述三种柱础之上增加木櫍或石鼓就形成多种形式的组合柱础。石鼓在苏北各地十分常见,做法也简繁多样。值得注意的是木櫍柱础。
木櫍柱础在苏北主要分布于苏北东南部地区(图5.15、图5.16),以南通、海安、东台、泰兴黄桥镇最为普遍,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并一直沿用到至今;周边的扬州、泰兴、高港、绍伯、大丰等地也有少量的木櫍、石櫍或櫍状组合柱础的实例(图5.17),但一般为较早期建筑,晚期以鼓镜为主,除此之外的其他地区没有使用木櫍的实例。
图5.15 泰兴黄桥镇丁西林故居木櫍柱础
图5.16 江都邵伯镇某宅木櫍柱础
图5.17 大丰白驹镇某宅石礩柱础
上述使用木櫍的地区普遍将柱础和柱顶石统称为“磉窠”,木櫍部分南通称“木櫍”或“木磉窠”,海安、东台等地称“软磉”,木櫍下的柱顶石南通称“石磉窠”,海安、东台则称“硬磉”。木櫍的断面上部呈内凹的曲线,但下为内收的斜线,与宋式的木櫍断面不同。此外少数地区也有类似鼓形的凸弧线断面的木櫍。用木櫍的地区大多为实心的真木櫍,而鼓形的木櫍往往是外包的假木櫍。
按东台匠师介绍,一般在柱脚留方头榫(类似管脚榫),软磉(即木櫍)分左右两半,上面各开出半个方卯口,中间用毛竹签(较薄,在软磉矮的情况下用)或木栓子(较厚,在软磉高的情况下用)连接两半。
通泰地区传统建筑一直沿袭櫍状柱础、举折提栈、生起屋面等众多古制;通泰方言区也是方言学界公认的保存古语音义最多的方言片之一,这是十分值得研究的文化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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