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四 持鞭见妇,意欲何为?——尼采与女性新探
我愿作一只小羊,留在她身旁,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青海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
尼采批评女人不留情面,而且从未结婚,一直以来都被当作是个憎恶女人的哲学家,为女士们所侧目,更为许多中国读者所误解,(1)20世纪40年代虽曾有过陈铨的专论,拨乱反正,可惜昙花一现,所据又是尼采妹妹的著述,材料或有搀假,不甚可靠。(2)且不说尼采本人其实也是个多情种子,追求过几位女士,其中包括妇解先驱露·莎乐美,虽然好事多磨,全不成功。而且,他的哲学在成名之初,也颇受妇解分子青睐,近年的尼采热中更不乏女权主义者。(3)总之,尼采与女人并不见得是誓不两立的死对头。
尼采骂女人反而受女权主义者欢迎,多少令人费解,但说来话长,先按下不表,要之,所谓尼采的个人主义思想,以及他反对社会成规定见的主张,无疑都是吸引妇解分子和女权主义论者的重要原因之一。至于他对女人的批评,究竟如何能被她或/他们解释过去呢?倒是个很有趣的问题,但也很复杂。简单地说,尼采对女人的批评,其实并不如一般想象的那么简单,那么叫人讨厌,不妨在这里介绍一下。
尼采骂女人的话中,最惹人反感而又最常被引用的一句,出自他的代表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你若到女人那里去,别忘了带鞭子。”(4)这句话好像是说,查拉图斯特拉——也就是尼采——对女人深仇大恨,一见她们就要拿着鞭子去抽似的,真是气势汹汹,非常吓人。然而这句话查实并非出自查拉图斯特拉的口,而是一个老太婆对他的“忠告”。尽管如此,拿鞭子去见女人,还不是要打?除了打,还能有什么用意呢?难怪一位译者把这句话翻成“你使妇人顺从,不要忘记鞭笞”(5),真是直接了当,干脆利落。不过,尼采的语言充满象征和隐喻,不能简单按字面分析理解,但想为他辩解也不容易。
幸而对尼采这种“生命哲学家”来说——恕我生吞活剥、歪曲颠倒哈罗德·艾德勒曼的话——他的哲学就是他的生命,他的生命也就是他的哲学。(6)著作里找不到,不慌,可以到他生活中去找。尼采的确拿过鞭子去见女人,所见者并非别人,正是他的单思对象莎乐美。
话说1882年,尼采与莎乐美及好友保罗·利(Paul Rée) ,一行三人,若即若离,三角关系,暧昧不清。一日,尼采忽发奇想,硬拉他们一同去照相,先叫莎乐美安坐板车上,还给她一条鞭子拿在手中,然后他自己则跟保罗·利一起作拉车状。保罗·利及莎乐美对这个造型好生尴尬,甚不自然,但尼采却若无其事,一本正经,气宇轩昂。(7)由此可知,尼采所谓“到女人那儿去,别忘了带鞭子”,并非执鞭去打女人,而是送鞭让女人抽,好生奇怪。
亚里士多德的典故
其实,尼采这个女人鞭策男人拉车的造型,是有典故的。一些学者认为,那是出自中世纪一个广泛流传的关于亚里士多德的故事。亚里士多德曾当过阿历山大大帝的“太傅”,经常警醒大帝要提防情欲的危险,啰啰唆唆,喋喋不休,令大帝烦腻不已。为了教训教训他的太傅,阿历山大大帝找来美女一名,芳名妃莉(Phyllis),着她勾引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虽然饱学多才,毕竟是书呆子一名,当然很快上钩,无条件投降,任由妃莉鱼肉。为讨情人欢心,亚里士多德不惜“俯首甘为美女牛”,披鞍套韁,四体投地,任妃莉扬鞭驱驰,在御花园内做牛做马,斯文扫地,贻笑千古。这个象征着“理性”屈服于爱欲的传说,也就成了中世纪雕塑家的主题,在各大城市“竖碑立传”,后世讽刺画匠也常据此作画,为一些可怜的有情男人,立此存照。(8)
这个典故本来充满形上哲学意味,由于已为后世庸俗化,尤其到了这个物质至上、精神污染、孔教衰微、世风日下之(后)现代社会,更是每下愈况,变成某种场所“专利”的“游戏”。受虐求快,畸形变态,乌烟瘴气,不堪入目。尼采送鞭的高尚行为,也很有可能给某些读者看成是与此类“游戏”有关的举动。一如笔者某次出席一个中西聚会,某君应邀高歌一曲《在那遥远的地方》,哀怨缠绵,感人肺腑,在唱到文章开头所引的两句,竟惹起在场一些洋鬼子汉学家挤眉弄眼,可恶之极。
非也,非也。尼采乃饱读(洋)诗书之人,岂会想到那些下流之“游戏”哉?世间虽传尼采曾进妓院,但那是为人“误导”,走错地方所至,他惊魂甫定,即跑到钢琴前高奏一曲,曲终离开,未染梅毒。托马斯·曼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别有用心利用小说文章反对尼采,编造所谓尼采离开后,终于忍不住再去了一趟的故事,影响恶劣,查无实据。真是罪过,罪过。(9)言归正传。
据此典故,则尼采带鞭见女人,根本不是与她们有不共戴天之仇,恰恰相反,是对莎乐美表示爱意,也是向女人的伟大力量致敬,是向她们投降,高尚得很,难怪受女权主义者欢迎。(10)然而,仔细想想,又有点不对。还有那个“第三者”保罗·利呢?不知道该把他往哪放,又或者……(仿贾平凹笔法),当然不会。说到底,这个故事还是太粗直不雅,跟那些洋鬼子汉学家的不过五十步笑百步,没多大分别;而且,高尚的读者一定会嫌这个故事缺乏深度,不符合尼采这个复杂哲学家的思想和为人。幸而,类似的出处还另有一个,那就是柏拉图的谈话录《菲德鲁篇》(Phaedrus)。
柏拉图的《菲德鲁篇》
在《菲德鲁篇》这篇谈话录里,柏拉图假苏格拉底之口,把人的灵魂分成三部分,其中两部分是拉车的马。两匹马中一好一劣,好的一匹代表道德自律,自尊自重,慎不踰矩,劣的一匹代表非理性的激情,“自由主义”,放任不羁,非动鞭抽不会驯顺。第三部分则是驾马车的御手,代表人的意向,(11)既夹缠在上述两者之间,牵扯不清,左右为难,又得设法协调步伐,驱车向前。这三角关系,说似简单,其实并非界限分清,黑白分明,而是“剪不断,理还乱”,一笔糊涂账。
从造型来说,《菲德鲁篇》中的双马车看来更像尼采、莎乐美的三角关系,但是,要硬套上去也不是很好办,例如,尼采和保罗·利这两匹马,究竟孰优孰劣,就难说清楚。从尼采的角度出发,好的一匹当然是尼采自己,尼采是否借此讽刺自己的情敌呢?不亦小器也乎?实在有失大哲学家的风度。但更大的难题是,执鞭的莎乐美当然并非扬鞭的妃莉象征爱欲的情人,但似乎也不是《菲德鲁篇》所指的意向。她似乎扮演的是另一种角色。究竟是什么角色呢?没有办法,只好回头研究一下他们间的三角关系。而他们的关系其实颇带点柏拉图味。(12)
莎乐美是俄国一位将军的女儿,才思敏捷,聪颖过人,她的气质对思想家、文学家有特殊的吸引力,不光倾倒了保罗·利和尼采,后来更成为大诗人莱纳·里尔克(Rainer M. Rilke,1875—1926)的情人,以及弗洛伊德的门生,确是个很特殊的女性。1882年,芳龄21岁的她,正留学苏黎世大学,因病到罗马疗养。她与保罗·利在玛尔薇达·冯·迈森堡(Malwida von Meysenburg)的文化沙龙中相遇,两人一见如故,互相为对方的才气所倾倒。保罗·利爱上了莎乐美,并向她求婚,但莎乐美正乘桴浮沧海,(13)不想再落水,即予回绝。但莎乐美又向保罗·利提议共建二人沙龙,实行无性爱共居,只清谈知识,不涉肉欲。保罗·利别无选择,只好答应,并假惺惺表示自己也很讨厌性爱这回事。信不信由你。莎乐美也不是傻瓜,想了想,为防人口舌,便考虑找名“第三者”作陪。两人想来想去,竟想到尼采。(14)不久,尼采便通过玛尔薇达和保罗·利介绍,跟莎乐美见面,两人也是一见倾心。尼采于是自投罗网,天下从此多事。撇开那些是是非非不谈(虽然会增加出版销路),让我们来看看尼采对莎乐美的期待,以及他当时的心态和想法,是否可以进一步跟《菲德鲁篇》扯上关系。
尼采的如意算盘
查尼采当时开始构思他的杰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在认识莎乐美前不久,尼采由于当时健康日坏,经常头痛呕吐,目力衰退,几近失明,亟需有人照料,居然因此接受玛尔薇达怂恿,考虑找个有钱老婆。(15)后来终怕为世俗束绑,未敢妄动。他又曾对好友区华贝克表示:“我需要个年轻人在身边,有足够的智慧和学识跟我一起工作,我甚至会为此目的而结婚两年。”(16)当保罗·利写信向尼采介绍莎乐美(原信已失,不知道保罗·利说了些什么),尼采显然觉得莎乐美正是合适人选,于是便回信说:
代我欢迎那位俄国女性吧,如果有意义的话。我一直渴求这类灵魂。我就要去掳掠一个回来。考虑到我未来十年要做的事,我都需要她。但结婚则完全是另一码事,我顶多只能同意两年的婚姻,而且仅仅是考虑到我未来十年要做的事。(17)
尼采并写了一首自比哥伦布诗,邀莎乐美共赴探索新思想的征途。
自与莎乐美相识后,尼采神采飞扬,连健康都明显好转。1882年5月期间,尼采跟莎乐美大谈查拉图斯特拉和“永远重现”,两人曾长时间单独相处,保罗·利为此妒火中烧。传莎乐美曾与尼采亲吻,莎乐美则不置可否。尼采还曾向区华贝克表示,莎乐美是他所谓“解放的精灵”,是自己的同类(alter ego) ,并希望与她一起,以及在她帮助下完成自己的目标。(18)
前面虽然从俗说尼采追求过莎乐美,说莎乐美是尼采的单思对象,但尼采对莎乐美的态度其实是很暧昧的。尼采跟保罗·利不同,保罗·利与莎乐美通信动辄用“都”(亲密的你),而尼采则是规规矩矩的“思”(敬体的你),保持距离。(19)如果尼采真的只专注思想,没有打莎乐美的主意,只保持柏拉图式的关系,那么他要莎乐美持鞭当御手,也就是请她帮忙,完成他的不朽的写作伟业。在《欢乐之学》中,尼采说:“我要我的狮子和鹰常在左右,给我暗示和预兆,帮我了解自己力量的强弱。”(20)后来,尼采就将莎乐美比作鹰和狮子。(21)而《欢乐之学》的话,不妨当成御手帮忙的一条注脚。如此一来,曾真个向莎乐美求婚、写信亲亲密密的保罗·利,则果然是——也只好是——《菲德鲁篇》中的劣马了。
当然,在此弗洛伊德门徒当道之世,一切皆以色迷迷的眼光看问题,动辄归因于“色事” (sex),则尼采自然也不会那么正经。况且,尼采对莎乐美所说的话跟他的文章一样,明典暗喻,欲语还休,比喻象征,模棱两可。总之,诛心之论,大有可为。尼采是否怀有非分之想,暂且不论。然而,莎乐美所谓尼采两次向她求婚,则似乎未必。尼采本不愿结婚,且垂青于莎乐美的原因,亦在于她不顾“礼教”,胆敢“同居”,又岂有向她求婚之理?
第一次所谓求婚,据说是尼采通过保罗·利转达,但从上信可以看出,保罗·利似乎说了一些误导的话,陷尼采于不义,而他转述尼采的意思,肯定也有意无意地歪曲:他根本不理解尼采神秘主义的语言。(22)第二次所谓求婚,看来也是一场误会。尼采感到原“同居”计划会惹谣言,为保莎乐美声名,遂提议结婚,完全是“舍己为人”,一番好意替她着想。(23)
据莎乐美称,她在麓嶒 (Luzern)当面正式拒绝尼采求婚。尼采失常后,曾在巴塞尔精神病院绘图一幅,上有拥吻男女一双,旁有十字盾一面。医生问他是什么意思,尼采告诉他那是1882年5月,他与莎乐美在麓嶒之伤狮纪念像见面的情景,十字盾即纪念像一部分。(24)拒婚而拥吻,事情似乎很复杂。看来,所拒绝者,乃莎乐美以为尼采的求婚,并非尼采当时的提议。而且,与其说拒绝婚姻,毋宁说是拒绝当尼采的门徒:莎乐美要保护自己的独立个性。
莎乐美对尼采的“求婚”,其实应该不会太认真。莎乐美根本不担心尼采会对她有邪念;尼采也知道莎乐美当时对性爱毫无兴趣,且甚为赏识,曾为她写了条格言,支持女人非性爱。(25)既然大家都要一种柏拉图式的关系,则所谓求婚拒婚,就不能按一般的理解,而是指精神的占有,这就涉及莎乐美的独立性,无法让步了。至于尼采一些奇怪的比喻和说法,她其实也很了解,不会误会。而尼采那些比喻和说法,能进一步解释“御手”怎么给他帮忙。
算盘背后混乱乾坤
莎乐美认为,尼采的哲学思维过程像男女关系一样。(26)她根据的是尼采在《超越善恶之外》中所提出的男性和女性两种天才类型。尼采说:
天才有两种类型:一种总的是传宗接代或要传宗接代,另一种则宁愿受精产子……这两种天才像男女那样寻找对方,但也像男女那样误解对方。(27)
尼采的思想和他的作品就是通过这种阴阳裂变与交合而产生的。值得注意的是,尼采把他所心仪的希腊和法兰西文化归于后者,显然认为后一种更重要,更有价值。事实上,尼采多次谈到自己的思想怀孕。他在《欢乐之学》中说:“精神怀孕产生默想型的性格,跟女性性格很密切,其中包括男性母亲。”(28)他又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说:“创造者要成为新生儿,也得要成为生育和生育阵痛的母亲。真的,我已经经过上百个灵魂,经历过上百的摇篮与阵痛。”(29)
读到尼采这些夫子自道的议论,不禁想起他另一些所谓“咒骂”女人的话。他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说:“所有关于女人的东西都是个谜,所有关于女人的东西只有一个解答:就是怀孕。”(30)这段话历来理解为尼采把女人贬为纯粹的生育机器,恶毒得很。但如果把它放回上述的语境,则意思完全不同。对尼采这个“男性母亲”来说,能够生育是很高的成就,丝毫没有贬损的意思。更何况他接着还说:“让你的希望为生出超人罢!”生育差不多等于他所谓产生新价值(亦即价值转换),简直是颂赞。如此一来,一些论者遂认为尼采渴望成为女人,设法变性以女手写书,神妙得很。(31)
前面那个男女关系的比喻,其实完全可以套在莎乐美跟尼采的关系上。莎乐美的确给了尼采不少“暗示和预兆”,尼采不少警句都是在她的刺激和启发下写成的。(32)若用尼采的比喻,则他们通过变性易位,进行哲学性交。那些“暗示和预兆”也就等于是思想精子,经莎乐美而令尼采受孕生育,写出杰作。若把尼采的比喻引申到柏拉图的御手,则驾御显然是性交的另一种说法。
后世解构—女权主义及其追随者的尼采论,基本上沿袭了莎乐美的观点。可惜尼采跟莎乐美的关系很短暂,失去了莎乐美之后,尼采陷于极度的孤独,那他怎么继续“受孕”,思考写作呢?莎乐美指出,尼采把哲学家们当成是“雌雄同体”的。作为哲学家的尼采,自然也属于这类怪胎。一些执迷于弗洛伊德的论者,更进一步认为尼采乃同性自恋狂,(33)不过,这已与本文无关,为贤者讳,大可从略。(34)
后语 源自中土的怪论?
看到那些后结构主义者、女权主义者们使尽混身解数,拐弯抹角弄了半天,不外如此。这回该轮到中土的汉学家挤眉弄眼了。(www.xing528.com)
其实只要有点中文常识的读者,都无须借助什么弗洛伊德理论或女权意识型态,便能得出上述尼采送鞭、驾御的意思:“鞭”者,阳具也,今传三鞭之酒;“御”者,性交也,古有御女之术。这是否“纯属巧合”?也许。但尼采也“深谙”中华文化,懂些(?)中文,那么送鞭驾御会不会用的是中华语义呢?如果是,那么由此而启发、引申出来的种种女权解构理论,又算不算受中华文化影响呢?如果算,则当今西方盛行这些理论,是否代表了中华文化振兴腾飞走向世界呢?这是项“大胆假设”,影响深远,意义重大。至于“小心求证”,由于篇幅关系,还是留给那些还没有找到博士论文题目的未来学者去努力吧。
【注释】
(1)例如,有一青年因对女性缺乏兴趣,被谥为“小尼采”(章衣萍:《枕上随笔》,上海:北新书局,1929,页 20);穆时英在《骆驼·尼采主义者与女人》中说尼采不喜欢女人是因为性无能。
(2)见陈著:《尼采与女性》,后收入陈氏著《从叔本华到尼采》,在创出版社(1944),页134—147。
(3)See R. Hinton Thomas,Nietzsche in German Politics and Society 1890-1918,pp. 80-93.至于当代(假)女权主义者言论及正统(“原教旨”)女权主义者对他们的批判,可参考Kelly Oliver,“Nietzsche’s Woman:The Poststructuralist Attempt to Do Away with Women,”Radical Philosophy ,48 (Spring 1988),pp. 25-29。
(4)Z,Ⅰ,18; PN:179.
(5)勃伦蒂涅尔:《尼采哲学与法西斯主义》,页89。
(6)Harold Alderman,Nietzsche’s Gift,pp. 2-3.
(7)此照片见于Ronald Hayman’s Nietzsche:A Critical Life。莎乐美及保罗·利的尴尬,可参考:Lou Andeas-Salomé,Looking Back,tr. Breon Mitchell,New York:Paragon House (1991),p. 168。
(8)James Tatum(ed.),The Search for the Ancient Novel,Baltimore:Johns Hopkins Press (1994),p. 1.
(9)Ronald Hayman’s Nietzsche:A Critical Life,pp. 10-11,64;对照 R. J. Hollingdale,Nietzsche:The Man and His Philosophy,pp. 33-34。
(10)可参考R. Hinton Thomas,Nietzsche in German Politics and Society,pp. 132-140。
(11)有人把御手理解为“理性”,也有理解为“识别力”,但文章谈的是爱情,而爱情首先是主观选择,怎么会那么清醒“理性”、冷静分析……明察秋毫……斤斤计较……所以笔者认为解“意向”较合适,既有点理性,又不全是理性。
(12)以下情节除注明外,主要参考Ronald Hayman的Nietzsche:A Critical Life。
(13)莎乐美17岁时,为摆脱旧式教育,追求思想自由,瞒着家人,自己找了当时在圣彼得堡思想最解放的基罗特牧师(Pastor Gillot)作导师。莎乐美对基罗特极度崇拜信任,但基罗特后来却对她起了淫念,要娶她为妻,令她大感受骗上当,理想破灭,遂决定离开俄国。Angela Livingstone,Salomé:Her Life and Work,New York:Moyer Bell (1984),pp. 22 -27 。
(14)莎乐美后来在回忆录中说尼采是突然闯进来的,与事实不符(Lou Andreas-Salomé ,Looking Back,p. 47;及编者Ernst Pfeiffer的附注,p. 166) 。
(15)To Elisabeth Nietzsche (25 Apr,1877),SLN:156; KSB,Ⅴ:231.
(16)H,F. Peters,Zarathustra’s Sister,p. 56.
(17)An Paul Rée (21 March,1882),KSB,Ⅵ:185-186.
(18)见Ida Overbeck回忆,Sander L. Gilman (ed.),Conversations with Nietzsche,p. 120。
(19)Curt Paul Janz,Friedrich Nietzsche. Biographie in drei Bänden,Ⅱ:131.
(20)FW,Ⅳ,314; GS,p. 250.
(21)To Peter Gast (13 Jul,1882),SLN:186; KSB,Ⅵ:222.
(22)见Ernst Pfeiffer关于Paul Rée的注,Looking Back,pp. 164-165。
(23)见Ida Overbeck回忆,Conversationswith Nietzsche,p. 120。
(24)Curt Paul Janz,Friedrich Nietzsche. Biographie in drei Bänden,Ⅲ:363.
(25)A. Livingstne,Salomé,pp. 46-47.据Binion研究,莎乐美在跟尼采交往的十多年后仍是处女之身。转引自Walter Kaufman,Nietzsche:Philosopher,Psychologist,Antichrist,p. 50。
(26)见其Nietzsche,tr. & ed. Siegfried Mandel,Redding Ridge:Black Swan Books(1988),pp. 29-30。
(27)JGB,248; BWN:374.
(28)FW,Ⅱ,72; GS,p. 129.他们三个人似乎讨论过这个问题,保罗·利在一本送给尼采的书上题辞:“由极其感激的母亲,赠给这篇论文的父亲”,见Walter Kaufman,Nietzsche:Philosopher,Psychologist,Antichrist,p. 50n。
(29)Z,Ⅱ,2; PN:199.
(30)Z,Ⅰ,18; PN:178.
(31)David F. Krell,Postponements,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6),pp. 10-11.
(32)A. Livingstone,Salomé,pp. 46-49.
(33)Janet Lungstrum,“Nietzsche Writing Woman/Woman Writing Nietzsche,” in Peter J. Burgard (ed.),Nietzsche and the Feminie,Charlottesville: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 (1994),pp. 135-157.
(34)对于好窥揭名人隐私(尤其是“色事”)的学者和读者,可参考Joachim Köhler,Zarathustra’s Secret:The Interior Life of Friedrich Nietzsche,tr. Ronald Taylor,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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