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里·富勒
常识与科学之间的关系是哲学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毫无疑问,心灵哲学过去一直享有这种关注,今后还将继续如此。在这里,争论的焦点是,我们关于信念、愿望等的常识心理学概念(以及个性、道德动因和责任等有关概念)与蓬勃发展着的科学如传统的牛顿力学、几十年前的激进行为主义和现在的认知心理学、神经生理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一般性的问题恒常不变,它们依然是:科学与我们的民众心理学概念有严重冲突吗?或者说它能与它们相谐并存吗?当今,有两类人,一类是乐观主义的思想家,诸如J.福多,①他们坚信:一种足够科学的心理学最终将十分相似于民众心理学,另一类是悲观主义者,诸如P.丘奇兰德,②他们相信:发展着的心理学、脑科学与民众心理学将证明是完全不相容的,因而民众心理学将被抛弃。
哲学家保护民众心理学、使之免遭那些发展着的科学的可能威胁的一种方式就是对民众心理学作出工具主义的解释,据此,民众心理学术语诸如“相信”“愿望”等并不指称什么,而只应当被当作是纯粹的预测策略。作为最有影响的心灵哲学家之一的D.丹尼特,在过去15年中以坚持这一立场而著称。这篇论文的目的就是要考察贯穿于丹尼特论著中的工具主义,并提出工具主义是否为民众心理学作出了辩护这一问题。我要做的事情有三件;(1)澄清工具主义概念;(2)对丹尼特的工具主义观点作出简要解释;(3)证明:至少是丹尼特的早期强工具主义未能对民众心理学作出辩护。
Ⅰ
我们先来澄清工具主义概念。对于民众心理学来说,成为一个工具主义者意味着什么?
如果我们采取一种现今得到广泛认可的假定,即民众心理学是一种关于行为的理论,它隐含在我们根据信息、愿望等对行为所作出的解释和预言之中,那么对工具主义包含什么内容作出阐述就再容易不过了。根据这一假定,该理论的心理术语如“信念”、“愿望”等应看作是这样的理论术语,它们至少在表面上指称了状态类型和/或标记。
有了这样的假定,我们就能通过把工具主义与实在论加以对照而对之作出下述初步的描述:
(1)实在论:民众心理学的心理术语指称了状态类型和/或标记,它的句子有真值。
(2)工具主义:那个理论的心理术语没有指称,它的句子没有真值。毋宁说,这类术语和句子是旨在预言行为的预测策略。
请注意,根据我们迄今为止的描述,工具主义与心理类型/物理类型、心理标记/物理标记两种同一理论是不相容的。
然而,这种对工具主义的初步说明还可以加以修饰,如给(2)贴上“强工具主义”的标签,并把它与弱工具主义区别开来,后者可以表述如下:
(3)弱工具主义:民众心理学的心理术语没有指称;尽管如此,该理论的句子则有真值。
Ⅱ
多年来,丹尼特一直致力于对民众心理学的工具主义方案的清晰阐述,并为之进行辩护。丹尼特的工具主义不是静止不变的;甚至可以举出很好的例子证明:他的工具主义经历了重大的变化。③稍早一点,尤其是在《脑猝病》④一书中,丹尼特坚持强工具主义立场,在其看来,民众心理学的句子没有真值。近来,尤其是在他的重要论文《三类意向心理学》⑤中,他则采取了弱工具主义,据此,民众心理学的状态如信念,并不是真实的假定(那个),而仅仅是与实在(抽象)有关的预测,类似于引力中心。因此,根据新的观点,术语“信念”没有指称,但信念句子就像“关于”引力中心的句子一样却具有一种真值。
撇开细节不说,我们有必要提出一个一般性的问题,即丹尼特为什么赞成工具主义而不选择实在论立场。可以肯定,丹尼特的一个根本考虑就是:民众心理学(或者用丹尼特的话说,意向系统理论),如果从实在论角度加以解释,那么就可能被证明是错误的。尤其是,民众心理学包含了合理的理想化成分,因而是不可能实现的,而且对民众心理学的实在论阐释似乎需要内在的“表征”,至少可以这样说,丹尼特对此常常持怀疑态度。
这种就其本身所作的考察显然还不够。如果从实在论角度理解的民众心理学确实是虚假的,那么为什么不将其完全抛弃呢?丹尼特想保护民众心理学是有许多理由的。首先,他相信:它在科学心理学中起着作用,例如它能在从上到下的战略中作为有用的出发点而发挥作用。其次,也许是更为重要的,民众心理学在某种意义上对于我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丹尼特乐意接受工具主义的第二个重要的考虑就是:它使我们能够保护民众心理学。在一定的意义上,工具主义将为民众心理学提供辩护。
Ⅲ
关于民众心理学的工具主义方案如果有错误的话,那么有什么错误呢?在这一部分,我将集中批评丹尼特的早期思想中的强工具主义,其实探寻的正好是对其早期观点的一种批判。我想问的问题是:强工具主义,不管它有其他什么优点与缺点,是否真的对民众心理学作出了辩护。
对民众心理学的强工具主义阐释为我们关于信念、愿望以及关于个性、责任等常识概念作出了辩护吗?
“辩护”在这里意味着什么?一种意思是,比如说一种主张或理论在怀疑论的打击面前能被认为得到了辩护,就是能说明它是完全真实的。但是这种含义自然不是我们要寻求的那种含义。“为我们的民众心理学概念辩护”,其含义必须是:“说明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继续使用这些概念”。因此以这种方式理解“辩护”,我们可能马上想到要论证:强工具主义为我们的常识概念作出了辩护:这些概念作为预测策略的有用性肯定为继续使用这些概念提供了充足的理由。
随之而来的麻烦就是:我们的民众心理学概念不仅仅是预测策略。更有甚者,像许多哲学家已经正确地论证过的那样,对于我们的信念、愿望和个性等的惯用语的强工具主义说明将产生不同于我们的事实概念的概念。我们的事实概念是实在论的:关于一个系统的内在状态(以及关于它们的相互因果关系、它们与输入、输出的关系)的事实与这些概念的应用密切相关,就像它们与相应的强工具主义概念的应用没有关系一样。例如,试与关于“人”(或“心灵”)的强工具主义概念进行比较,在丹尼特看来,根据该概念,只有当一个系统的行为借助意向战略的工具主义规则“能可靠地加以预言”时,⑥该系统才能被看作是人。这两点是泾渭分明的,因为:(www.xing528.com)
(1)我们能描述这样的系统,它们符合关于人的强工具主义概念,而不符合事实概念。S.斯蒂克曾阐述过N.布洛克关于下棋计算机的例子,它的着法用意向战略一般是可以预言的,但它没有关于规则或目的的内在表征。
确切地说,这种计算机的记忆包含了关于每一可能的一局棋的丰富的、多种多样的树状分支表征,比如说长到100步……。如果我们偶然碰到(似乎如此)一个人,他的交谈、下棋和别的行为都是由大量的关于什么时候做什么事的预先编制好的程序分支目录控制的,那么我认为我们的直觉就会抵制下述说法,即“那个人”相信:我准备攻击我的王后——或者说他相信别的任何东西!⑦
(2)想出相反的例子也不难,例如有这样的系统,它符合关于人的事实概念而不符合强工具主义概念。我的同事保罗·俞提供了下面的例子。假如这是我们都不知道的事情,火星人是如此处理问题的,每当任何尝试作出来以预言琼斯的行为时,他的大脑状态就变得反复无常,即便在别的时候他都是完全正常的。因此,即使根据关于“人”的实际构想,琼斯被认为是人,但根据工具主义观点,他则不是。
因此,我们的民众心理学的事实概念不同于他们的强工具主义的对应概念。如果丹尼特只是因为民众心理学能够在科学心理学中,例如(如我们已看到的)在发展从上到下的战略中,发挥作用才对之有兴趣,那么缺乏这种同一性也许不会困扰他。但是如果他像他似乎所是的那样,想对我们的日常心理学概念和实践作出辩护,那么他就会陷入困境,因为引进工具主义的替换物,不管从科学上说如何合法,这怎么可能为我们关于愿望、信念和个性的事实的、实在论的概念作出辩护呢?
为了回答上面的问题,我们也可能尝试下述路线。我们常用我们的民众心理学概念作出某些区分,如在人与非人之间、进而在人能说明的行动和不能说明的行动之间等作出区分。像丹尼特所设想的那样,这些常识概念在某些方面也许是无效的,因而应为新的有效的概念所替换——在丹尼特看来,应代之以新的强工具主义替代物。如果新的概念能像旧的概念一样作出大致相同的区分,那么我们就能说新的概念为旧的区分作出了辩护,进而间接地为旧的概念作了辩护。如果采取这一思路,那么我们就能说:工具主义的替换物就将为我们的事实的民众概念作出辩护。只要它们合理地、严密地保持它们的(可能的)外延的一致。
什么样的严密才是合理的严密?上述例(1)和例(2)已经表明:强工具主义的替代物并不能等同于我们的事实的民众心理学概念。在这里,可能有人依然认为:(1)和(2)所描述的情况是极不可能发生的,工具主义概念和事实概念至少在现实世界将被证明是共外延的。毫无疑问,这对辩护来说是足够的。
不幸的是(对于强工具主义而言),我们可以设想这样的事例,它们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当然其中也有歧异。试看下面的例子。
(3)琼斯把枪对准史密斯,有拉动扳机杀死他的意图。随后他真的扣了扳机,史密斯死了。尽管如此,促使琼斯扣扳机的东西并不是他的意图,或别的心理事件,而是某种与琼斯的心理状态完全无关的意外的大脑事件。
即使这个例子有必要更详细地加以描述,但有充分的理由断言:我们(用我们日常的民众概念)不想把史密斯之死的责任归咎于琼斯,而强工具主义者则会如此。
总之,我对丹尼特的早期强工具主义能否为信念、愿望和个性之类的日常民众概念辩护深表怀疑。诚然,我猜想丹尼特也有这些疑虑,而且它们是使他从早期观点转变为新的弱工具主义观点的重要驱动因素。新的观点是否也面临着同样的辩护问题,这则是有待进一步探讨的课题。
参考书目:
①参见福多:《思想的语言》,纽约,1975。
②见丘奇兰德:《取消论的唯物主义与命题态度》,载《哲学杂志》,78(1981),pp.67-90。
③保罗·俞和我在《丹尼特批判》中论证过这个例子,见即将刊出的《综合》。
④D.丹尼特;《脑猝病》,剑桥,1978。
⑤载R.希利编:《还原、时间与实在》,剑桥(英国),1981,pp.37-61。
⑥“真正的相信者……”,载A.希思主编:《科学解释》,牛津,1981,pp. 55。
⑦S.斯蒂克:《从民众心理学到认知科学》,剑桥,1983,pp.244-245。
【注释】
[1]译自R.M.齐硕姆等编:《心灵哲学·心理学哲学》(第九届国际维特根斯坦专题讨论会论文集),维也纳,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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