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斯蒂克
1.引言
心理内容或心理表征理论是近来非常流行的理论。由于有许多时髦的产品,因此市场提供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选择范围。诸如因果协变理论、目的论理论、功能作用理论以及由关于指称的因果理论所引发的种种理论。还有单因素理论、多因素理论、狭义理论、广义理论以及关于这些论题的大量的、五花八门的变种。①甚至,在该领域的重要的杂志上,似乎很难找到这样的一卷,它无论如何没有一篇文章对某人的心理表征理论提出赞成或(更有代表性地)反对的论证。而且这类文献的大部分都带有明显的、敦促它的腔调。探索一种充分的心理表征理论不只是一种时尚的追求;许多作者还坚持认为它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对此问题,几乎没有人埋怨福多轻描淡写地予以陈述,他告诉我们:建立关于心理内容的自然主义理论是为常识意向心理学辩护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步骤。“如果常识意向心理学真的被摧毁了,那么这将是我们物种历史上无可比拟的、最大的理智灾难。”(福多,1987,p.xii)F.德雷特斯克也使用了同样的预言灾变的术语。他隐晦地指出:如果没有关于心理内容的适当的自然主义理论,我们最终将不得不“放弃把我们自己作为人类动因这一概念。”(1988,p.x)
尽管不乏关于心理内容的各种解释之优缺点的争论,但关于心理表征理论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即心理表征理论应该回答什么问题,什么才可算作正确的回答,几乎没有什么旗帜鲜明的讨论。而这些正是本文将集中关注的问题。在设法回答它们的过程中,从提出另一问题入手将是大有裨益的: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要一种关于心理表征的理论;是什么东西使建立这种理论的计划变得如此迫切?这是我在第2节准备回答的问题。
心理表征理论应研究什么这类问题常常被忽视,即使这是不幸的,但也不值得大惊小怪。这些问题所导致的那种方法论的自我意识在哲学中几乎不合时尚。结果就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哲学家们为压根就不明确的问题提供了周密的解决方案——或者用福多的话说,他们为不存在的疾病提供了治疗。因此我想作为哲学方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加以强调的是,在我们开始考察答案之前,我们应花大量的时间澄清问题。当我们用这一战略去建立关于心理表征的理论时,某些非常令人震惊的结论便会接踵而至。
下面是我在本文中要辩护的结论的预览:
(1)一当我们开始思考心理表征理论应该干什么时,我们心理便很清楚,可以提供的答案实际上是非常不同的。这里的方案不是一个,而是多个。这些方案可划归两个不同的家族,即使仅在一个家族内就有值得注意的重要差异。
(2)由于有一个(且有争议的)例外,因此我将陈述的方案并不能真的得到那些习惯于用文献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众所周知的哲学分析技术的哲学家们的追随。准确地说,它们在本质上是跨学科的方案,经验理论的建构与检验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不过(还是有一些例外),必然会对这些方案作出重要推进的那类跨学科工作在文献中显然尚属阙如。
(3)上述事实可能已表明:人们实际上在探寻的方案不同于我将描述的那些方案——我简直无法设想那些探索心理表征理论的人正在做什么。但是即使不知道那些替补方案的某些细节,我仍倾向于提出一种模糊的结论:这个热闹非凡的领域中的大多数表演者并没有拿出一个能用他们常用的方法成功地加以探寻的、一以贯之的方案,这就是我的争鸣。
(4)即使我们撇开这些顾虑,我将概述的任何方案对回应下述担忧未必有很大的助益,这些担忧已使许多人感觉到:建立一种心理表征理论是刻不容缓的问题。
(5)但是我还要论证的是:这些担忧本身是极其错误的。
关于威胁和前提就说这么多。下面该言归正传了。
2.我们为什么需要一种心理表征理论
毋庸置疑,人们想要心理表征理论的理由是很多的。但是在许多动因中,有一个格外突出。过去十年中,对取消论的关注已成了心灵哲学中的核心课题,进而建立心理表征理论就被视之为争论的关键步骤。即使取消论者在阐述其论点时几乎是不明确的或不够谨慎的,但我认为,该理论充其量提出了两个本体论主张,其中一个比另一个更强硬、更不稳固。弱的主张是:常识心理学的表征状态——如信念和愿望——在关于人类行为原因的成熟理论中没有任何作用。如果我们用“认知科学”这一标签作为表示在解释人类行为中有着作用的各种科学的大杂烩,那么取消论者所倡导的就是:常识心理学所构想的意向状态并不是认知科学本体论的组成部分。强的主张是:这些常识心理状态甚至根本就不存在。不存在这类东西,就像不存在燃素或热的流质或巫婆之类的东西一样。赞同这两个观点的人通常假定:第一个能用来支持第二个,即使尚不清楚应怎样进行论证。许多人设想:心理表征理论在对付取消论的争论中可扮演重要的角色,这几乎是用不着怀疑的。但是这种作用实际上应是什么尚不明朗。在第3、4节中,我们将考察关于心理表征理论是什么的两种看法。当我们在这一课题上取得某种进展时,在第5节中,我们将回到下述问题,即心理表征理论怎样用来论证或反对取消论。
对于取消论的两个论点中的弱的一个——主张信念和愿望在成熟的认知科学中没有作用——有不同的论证。一类论证是强调民众心理学所描述的认知过程与机制的结构。它们坚持认为:这些结构与在一种或另一种所谓有前途的科学纲领中构想的结构是不相容的。第二组论证强调心理状态的语义或意向属性,就像在常识心理学中被解释的一样。第二类论证中的某些论证相当浮华琐碎,并充满专业性。它们阐述了随附性、个体主义和意义整体论之类的复杂深奥的概念。但正如福多所述,对于许多人而言,关于语义属性的最令人忧虑的事实就是他们的直觉本体论怪物。
意向非实在论的最深层的动机不是来自于……对于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相对技术性的忧虑……而是源于某种本体论直觉:在物理主义的世界观中没有意向范畴的位置;意向的东西不能被自然化。(1987,p.97)
这种忧虑对于解释加之于任何可接受的心理表征理论的被广泛承认的强制有很大的助益。这种理论必须是自然主义的。它必须说明:心理状态的表征属性怎么能用与由自然科学提供的、更广泛的物理主义自然观相一致的术语加以解释。尽管它被广泛接受,但我仍倾向于认为:自然主义强制有严重的错误。在第6节中,我将为我的疑虑阐述一点理由。
不过,即使人们接受了自然主义强制,但再明显不过的是,这种强制只能是下述故事的组成部分,这个故事讲的是修正心理表征理论意味着什么。因为基于对自然主义强制的任何合理的解除,谈论关于心理表征的大量的自然主义说明将是可能的,而且这些说明在许多方面将是彼此有别的。我们肯定不想说:所有这些说明都是正确的。因此现在让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即是什么东西把好的说明与坏的说明区别开来了。怎样才算是修正了一种理论?
3.对常识概念的描述:第一类方案
我们关于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日常言论的主要特征就是我们通过提及心理状态的内容而实现对它们的分辨。例子俯拾即是:
布什相信:戈尔巴乔夫在莫斯科。
我认为下午会下雨。
我的妻子希望我晚餐时不迟到。
在这些以及别的大量例子中,内容的归因是易如反掌、不成问题的,无疑也是有用的。而且在典型的事例中,对于这些归因,主体间存在着广泛的一致。很显然,一定有某种复杂的心理机制,作为这种无处不在的实践的基础,而且似乎可以合理地假定:这里所说的机制包括关于在其之下适于描述像相信p或期望p之类的心理状态的条件的丰富的缄默的知识储备。如果我们在相当宽泛的意义上使用心理学中盛行的“概念”,那么这就等于假定:作为我们实践之基础的机制包含着关于心理表征的概念。心理内容理论的一个完全合理的目的应该是描述该概念。修正这种理论就是对作为我们日常实践基础的概念或缄默的知识主干给予准确的描述。②
描述作为对内容判断之基础的概念结构,这样的方案至少大致类似于哲学和认知科学中一直被探寻的其他各种方案。在生成语言学中,有这样一个常见的假定,即说者的言语判断和实践是由缄默的语法知识的根本主干所使然,因而语言学家的任务就是对说者心照不宣地知道的东西作出明确的说明。在认知心理学中,有大量的工作旨在阐明作为各种社交和实践技能基础的概念和知识结构。遵循这些路线的一个最令人着迷的方案就是努力揭示“民众物理学”——当我们在物理世界中生活时,我们所利用的关于物理世界的信息系统——的概念和原则。使该研究特别令人感兴趣的东西是这样的发现,即许多人使用的是关于物理世界的错误的民众物理学,而且不只是细节上的。显然,这种引导着这些人的物理判断及行动的心照不宣的理论与其说接近于牛顿的物理学,倒不如说接近于中世纪的动力理论。③这类发现可能使取消论的论点更加合理。如果人们能够根据一种有严重错误的物理学理论指导他们在这一世界中的活动,那么至少也有这样的可能性,即他们在描述、解释和预言人的行为时,他们也可能根据一种同样错误的心理学理论。
第三项工作极其相似于描述我们的心理表征的常识概念的计划,它属于自苏格拉底时代以来为哲学家们断断续续使用的那种概念分析类型。过去2500年中,游戏规则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它常常是这样进行的:
S:(大概是苏格拉底)请告诉我,X是什么?(在这里,X可由“正义”或“慈悲”或“知识”或“原因”或“自由”……所置换。)
C:(也许是刻法洛斯,或齐硕姆)我很高兴地告诉你,某物要成为X的例示,就必须是y或z。
S:但那不对。因为你肯定会假定:a是X,但它既不是y,又不是z。
C:你说得很对。让我再假定:某物要成为X的例示,它必须要么是y、z,要么是w。
S:恐怕那也不行,因为b是w,但它显然不是X。
当S用尽了反例或C用尽了定义时,游戏也就结束了。在这场游戏中,即使没有人作出精确的记录,但知道内情的打赌者常把赌注押在S上。
这场定义和反例的哲学游戏几乎是没有意义的,除非我们对要分析的概念作出两个假定。第一,目标概念能够通过详细说明必要而充足的条件而加以描述或定义。为了胜一场,S要么能够提出一个例子,它是该概念的例示,但不能为定义所把握,要么能够提出这样一个例子,它符合那定义,但不是该概念的例示。而且,一般假定:定义是属性的一种布尔并置,或者说是关于那个论题的某种相对明确的变种。第二个假定是,游戏者得到了关于那个目标概念的足够信息,因而使他们能判断它是否适用于广泛的事例,包括以前从未想象过的真实、假设的事例。为了明白这一点,试考察下面两个众所周知的例子:
(Ⅰ)如果某人请你保存他的武器,并要求:当他得了精神病后就归还,归还这些武器是正义的要求吗?
(Ⅱ)假如史密斯刚在委托销售代理人陈列室签字购买福特牌汽车。即使史密斯不知道这一点,代理人对汽车没有明确的所有权,但是就在那之后不久并在很远的地方,G.史密斯死了,他的旧福特车的所有权转到史密斯手上了。因此他相信他拥有一辆福特汽车,他的信念既公正又真实。史密斯知道他拥有一辆福特汽车吗?
我们希望人们怎样回答这类问题,或者我们为什么应严肃地对待他们的回答,这是很难搞清楚的,除非我们假设:他们已经不言而喻地知道了非常类似于我们正设法澄清的那组充分而必要条件的东西。
我们为什么一直较详细地进行着对概念分析的传统哲学探讨,这有两个缘由。一是关于心理表征的大量哲学文献似乎正好受制于定义与反例的范式。关于心理表征本质的哲学理论一般对什么是下述形式的断言的充分必要条件提供了说明:
心理状态M有内容P。
对这些理论的批评常常依赖于直观的反事实,即这样的事实,在其中,定义说M有内容P,但直观否定了它,或者相反。④第二个理由是,现有大量的证据表明:以这种传统哲学方案为基础的假设可能是完全错误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在关于心理表征的哲学文献中起主导作用的方案就是严重缺乏基础的。
在心理学文献中,对支持传统哲学分析的假定最著名的挑战也许来自于E.罗施及其同僚的工作。⑤根据罗施等人的观点,作为人的判断之基础的心理结构,在其将项目归入范畴时,并没有利用范畴从属关系或大致同等的任何东西的众所周知的充分必要条件。他们实际上所用的正好是在过去15年中促发了大量经验研究并继续为人们热情地予以探讨的一种争论。前不久罗施提出:范畴化依赖于原型,而原型则可以被视之为对大多数典型的或富有特征的范畴成员的理想化的描述。例如鸟的原型大概包括诸如会飞、长着羽毛、会唱等特征。在确定一特定的例示能否包括在该范畴内时,主体要评估原型与被范畴化的例示之间的相似性。不过,在原型中详述的特征与从属关系的必要或充分条件不可同日而语。因此,例如一动物可能缺乏作为原型的鸟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但仍被归类为鸟。鸸鹋尽管既不会飞又不会唱,但仍被归之为鸟类。取代原型理论的是这样一种假说,即范畴化是由样本(exem plars)所促成的。而样本可以被看作是对范畴的特定成员的细致的心理描述,这些成员是从事范畴化的人所熟悉的。根据这种解释,人们也是通过作出不言而喻的相似性判断而决定一个项目是否是一范畴中的成员。然而,根据样本理论,被归类的项目可比之于范畴的作样本的成员。⑥
新近的研究表明,对于许多概念来说,原型和样本说明都不能轻松自在地解释所有的材料。就某些概念而言,已有这样的建议,即主体的判断依据的是某种酷似众所周知的科学理论的东西。而在其他情况下,据说不存在作为范畴化判断之基础的永恒概念。更确切地说,据论证,主体“基于飞”而构造出各种不同种类的概念,以回应范畴化要求出现于其中的情境。⑦
近年来,关于概念和范畴化即使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对意向范畴——诸如相信p,或意欲q等范畴——则没有系统的经验研究。因此现在我们只能思考这种研究将有什么启示。也许最安全的赌注是,不管引起意向范畴化的心理机制可能是什么,它也不会利用“经典的”概念——能用一组充分必要条件加以定义的概念类别。这里的论证直接就是归纳式的:被研究的任何常识概念最终被证明都不能被分析为一组充分必要条件。甚至基于流行的有效证据,好像也不存在经典的概念。第二个似乎合理的考虑是:引起意向范畴化的概念或“知识结构”比在传统的哲学分析中所提供的那些概念更加复杂。我猜想:我们关于心理内容的“概念”将更像一种理论,而不像柏拉图式的定义。
假如这些考虑是对的,那么结果怎样呢?最明显的结论就是,在寻求建立心理表征理论的过程中,传统的构想定义、寻找直观的反例的哲学方法将不得不放弃。该方法试图详细说明这样一组条件,它们是所有在直观上符合目标概念的事例都将满足的。但是如果我们关于一种状态是否有内容p的直观是由原型或样本或不言而喻的理论所引导的,或者说如果决定我们直观判断的心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回应直观判断所必需的环境时被建构的,那么就将不存在这样的条件。因此如果定义加反例的方法之运用是该领域哲学理论的标志,如果心理表征的常识概念类似于从经验上被研究的每一别的概念,那么就有这样的看法,根据这种看法,绝不可能有关于内容的哲学理论。
然而,重要的是不曲解这一结论。因为即使哲学分析的传统方法可能非得予以放弃,但我们在建构关于心理表征的日常概念的描述性理论时则没有理由不运用别的方法。语言学家、认知心理学家和认知人类学家都已阐发了各式各样的探讨常识概念结构的方法,其中没有一个方法预先设定:这些概念具有能为一组充分必要条件把握的经典结构。这些方法中的一个或更多的方法由于有点独出心裁,因而不妨用来探究作为我们关于心理表征直觉判断基础的机制。
在本节中,我们一开头就提出了心理表征理论应做什么这样的问题。现在我们至少有一种似乎合理的答案的轮廓。据设想,心理表征理论就是要描述这样的概念或知识结构,它们是人们对信念、愿望和别的意向状态的内容的日常判断的基础。然而,如果这就是哲学家们在企图建立一种心理表征理论时想要的那种理论,那么它就是这样一种极好的赌注,即他们将不得不放弃“哲学研究”(如传统上所设想的),而代之以研究认知科学。
4.作为自然现象的心理表征:第二类方案
关于常识概念的描述,在不为对这种描述必须像什么的先验的哲学要求所妨碍时,就是一种完全合理的活动。但是它还不是那些寻求心理表征理论的人心目中所想的唯一的计划。为了弄清可能有什么样的替换品,试考察关于疾病的概率。有一种基本的人类学文献,其目的是要描述用于各种不同文化中的疾病概念。⑧如果你对人们怎样设想疾病有兴趣,那么这正好是看个究竟的地方。但是如果你对什么是疾病感兴趣,那么你应当研究的正好是生物学或医学,而不是认知人类学。对于金子或空间或质量或遗传也可以提出完全类似的观点。如果你想知道人们怎样设想它们,那么对常识概念或知识结构的描述就是应予探讨的方案。但是如果你想知道金子或空间或质量或遗传真的像什么,那么你就应该研究化学或物理学或遗传学。
有关科学对于它怎样设想那有趣的项目有时会直言相陈。《物理学和化学手册》将告诉你关于金子你想知道的一切,而且可能还远不止于此。但是在许多别的事例中,科学在不为那概念提供完全清楚明白的或哲学上令人满意的解释时也能相当成功地使用该概念。在这些情况下,科学哲学家常常插手有争议的概念,并设法更明确地予以表示。近年来,对适当性(fitness)、合乎语法性和时-空以及其他广泛的概念进行过富有启发性的研究。⑨这项工作部分可看作是直接的概念描述——设法呵护科学概念和理论,就像语言学家、认知心理学家和认知人类学家一直设法呵护常识概念与理论一样。更有甚者,近年来许多科学哲学家在分析科学时已开始运用认知科学的技术,并常常产生有趣的结果。不过,哲学家所找到的概念,以及概念在其中起着作用的理论,有时又是含糊不清的或者是阐发不够的。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哲学家设法对他们描述的概念和理论作出改进就是顺理成章的。说描述止于何处,建构开始于何处,这常常是不重要的,而且对大多数目的而言,它几乎是无关紧要的。
对于心理表征理论应做什么的问题,我们现在给予第二种相当不同的回答看来是时候了。根据这第二种说明,心理表征理论不太关注心理表征的常识概念。大街上的那个男人或女人的直觉或缄默的知识完全没有什么关系。该理论想说的是:心理表征实际上是什么,民众心理学认为它不是什么。为了做到这一点,它就必须描述进而也许是匆忙拼凑心理表征的概念,就像我们可得到的、最好的认知科学所使用的概念那样。因此根据这种说明,心理表征理论一开始就是认知科学的认知心理学的组成部分,即使它最终也能成为它试图描述的那门科学的概念基础的组成部分。
在关于心理表征的大量文献中,我只知道一个作者,他旗帜鲜明地从事着我所陈述的那项工作。他就是R.卡明斯,在他的《意义与心理表征》一书中,他对心理表征的概念提出了详细的说明。但是他特别强调,他所关心的概念不是我们关于意向描述的日常语言以之为基础的民众心理学概念(p.26)。毋宁说,他的目的就是对认知科学中的一种值得尊重的并仍有生命力的研究传统所使用的心理表征概念给以说明,这种传统试图建立卡明斯所谓的关于认知的“正统”计算理论。它“假定认知系统是自动地被解释的形式系统”(p.13),而且过去20年所做的关于问题解决、计划、语言加工和高水平的视觉加工的大量工作完全可放入正统的计算范式之内。
卡明斯的方案的一个必要的部分就是阐明关于认知计算理论的解释战略。他说明了这些理论试图解释什么,在这种范式中成功的解释必须做什么。既然在这些计算理论中所用的表征概念必须澄清被提供的解释的意义,那么这种解释结构便对关于心理表征的说明施加了很强的限制。下面便是卡明斯对他的研究方案的描述。
首先要确定表征在某种特殊的、诉诸于表征的科学理论或理论框架中起着什么样的解释作用;然后再追问:表征必须是什么——它应当怎样被说明——如果它真的有那种作用的话。(p.145)
即使卡明斯的目标是认知的计算理论中所用的表征概念,但是他认识到:这不是认知科学中唯一有前途的研究传统。“在当今认知科学的赛跑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构架”(p.26),包括“正统的计算主义、联结主义、神经科学”(p.12)以及其他各种传统。相同的方案极有可能用于别的一些传统所利用的表征概念,即使结果最终可能完全不同。“假设……(别的研究传统)都使用了相同的表征概念,这种假设似乎是天真的”(p.12)。如果我们问:这些构架的每一个是怎样理解心理表征的,“那么我们不可能得到齐一的回答”(p.26)。
这种多元论图景是我极力支持的一种观点。它为我本节中所叙述的心理表征理论之说明,增加了一个重要维度。因为如果认知科学之内的不同范式用了不同的表征概念,那么就将不会有我们一直在讨论的那类心理表征理论,而会出现许多理论,而且追问这些理论中的哪一个是正确的也没有意义,因为它们并不是相互对抗的。每种理论都旨在描述认知科学某一分支中所使用的表征概念。如果认知科学的不同分支用了不同的表征概念,那么对心理表征将有许多正确的说明。自然也可以这样认为:认知科学的不同分支本身是对立的,而且关于心理表征的正确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它描述了由正确的认知科学所用的心理表征概念。但是我没有理由假定:在认知科学中,存在着关于那些理论的独一无二的正确构架。有许多要解释的现象,进而有许多层面,富有启发性的、科学上可接受的解释可以在其之上被给予。因此在这个范围内,我不如做一个多元主义者。
这不是详细讨论卡明斯对心理表征概念的说明的地方,因为它常用于关于认知的计算理论中。但是卡明斯的工作中有一些课题是我想进一步探究的,因为它们将把我们带回到这样的问题上,即心理表征理论在与取消论的论战中应怎样发挥作用。
5.心理表征理论与取消论的论战⑩
正如卡明斯所注意到的那样,他想描述的心理表征概念是从那个系统的历史和“一个系统的普通环境中的实际项目”里抽象出来的(p.81),“根据计算主义,认知系统是由它们的计算属性而得以个体化的。”(p.82)。两个系统即使在其历史、环境甚至在物理构成上彼此有别,但仍可以具有相同的计算属性。由这种心理表征概念所产生的分类学是个体主义的——如果两有机体或系统具有相同的物理构成,那么它们的表征状态表征的就是同样的事物。不过,卡明斯紧步普特南、伯奇等人的后尘,也主张:民众心理学所用的关于意向状态的分类学则是反个体主义的——“信念、愿望不能以独立于环境”或历史的“方式而加以具体说明”。卡明斯由此所得出的结论是:信念、愿望以及常识心理学的别的意向状态都不属于认知的计算理论所认识的项目之列。“根据关于[认知的计算理论的]观点,普特南和伯奇的反个体主义论证所证明的就是:信念和愿望在CTC(即认知的计算理论——译者)感兴趣的‘心理状态’的意义上并不是心理状态”(p.140)。
看来,我们这里所拥有的正好是赞成取消论的论证的开端,在这一论证中我们所描述的两类心理表征理论正好起着一种作用。概括地说,论证是这样进行的:首先是描述常识的心理学和认知的计算理论所使用的心理表征概念。接着,对两者作出比较。如果它们有重大的差异,那么常识心理学的表征状态就不是计算理论的本体论的组成部分。如果这类论证不受制于认知的计算理论,那么它就不能证明取消论者是有理的,因为正如我们已注意到的那样,当代认知科学是一种斑驳纷呈的学科,而且别的各式各样的研究传统在那里争奇斗艳。因此要对取消论作出合理的辩护,这种论证就必须能为认知科学的竞争场所中每一种可行的研究传统所重复。作为这种理由套理由的方案的替代物,取消论者可能试图压缩这一过程,以替换这种证据接证据的方案,方法是说明存在着某些特征,它们是任何科学上可接受的心理表征概念不得不具有的,进而再论证这些特征不能由内在于民众心理学中的、对心理表征的说明所认可。
然而,即使所有这一切都有利于取消论者,但是他无疑还没有证明自己是有理的。为了知其所以然,让我们还是回到卡明斯对常识心理学所解释的信念与认知计算理论中的表征状态所作的比较。根据卡明斯的看法,常识心理学从反个体主义的角度看待信念——它们不能以独立于环境的方式而得到具体说明。相比较而言,认知的计算理论所断定的心理状态从个体主义角度来看,则能被个体化——它们能独立于环境而被具体说明。由此出发,卡明斯似乎得出结论说:常识心理学的本体论不同于认知的计算理论的本体论。两种理论谈论的是不同的东西。而且以此方式进行推论并不只卡明斯一人。我本人像某些别的作者一样,在以前的大量的出版物中曾提出了类似的论证。尽管有如此不同的辩护者,但论证的前提是否支持其结论则一点也不清楚。从前提可衍推出的是:民众理论和计算理论对它们所谈论的状态提出了不同的、难以调和的断言。但是这肯定不足以表明:它们谈论了不同的东西。如果是这样,那么理论家们分道扬镳就几乎是不可能的。难道不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吗,即民众心理学和计算理论谈论的实际上是相同的东西,而错误的正好是民众心理学?
其实,这里争论的不过是这样的问题,即是什么决定了一种理论所用的那些术语的指称。那些支持取消论者的人常常这样写作,仿佛他们已接受了指称的摹状理论的某种观点。但这是取消论者所采纳的一种极端可疑的理论。危险之一是,摹状理论的朴素的观点往往使取消论丧失其重要性。如果对于心理状态,常识所说的和认知科学所说的之间存在的微妙的不一致足以表明:常识和认知科学假定了不同的实在,那么取消论自然是正确的。但是有谁注意呢?从没有人这样认为:常识心理学最终被证明是一贯正确的。而且,如果我们假定:理论上的微妙的差异总会导致不同的本体论,如果我们设想后一类理论常常比前一类理论更接近于真理,那么我们最后就有一个相当疯狂的观点——一种泛取消论。因为肯定有这样的可能,即在下一个世纪,我们现在所接受的每一种理论将有某些改进。如果这足以表明:流行的理论所假定的实在并不存在,那么我们现在所相信的一切东西都不存在!
关于指称的摹状理论的第二个关注点就是:即使是该理论的那些极其精致的阐释也完全没有触及到实质。如果它们是这样,那么从民众心理学和认知科学在心理状态上针锋相对这一事实就不可能引出令人感兴趣的本体论结论。清楚地注意到这一点的一个哲学家就是W.利康。下面就是他对该问题的看法:(www.xing528.com)
我倾向于抛弃刘易斯关于理论术语指称的卡尔纳普式的或赖尔式的群集(cluster)理论,而接近于普特南的因果历史理论。像在普特南的“水”“老虎”等例子中一样,我想让日常使用的“信念”(作为民众心理学的理论术语)模糊地指向我们尚未充分把握的、只能由成熟的心理学昭示的自然种类。我预期:“信念”最终会指称有知觉能力的存在的、携带着信息的某种内在状态……但是它所指称的那类状态大概只有通常由常识赋予信念的一些属性。因而,我认为:我们分辨信念和愿望的常见方法在分辨自然中的真实实在时也是有效的,不过它也许无助于分辨常识主张它能予以分辨的实在。(1988,p.32)
正如利康所强调的,这种观点的一个结论就是,我们的常识理论关于信念和别的表征心理状态的本质的看法最终也许是极其错误的:
我完全情愿放弃我们关于信念或愿望(或其他任何东西)的众多常识的或陈腐的理论,并断定:如果不作出这样的结论,即我们不再谈论信念或愿望,那么我们正好陷入了一系列的错误而不能自拔。(1988,pp.31-32)
不幸的是,当争论集中在取消论时,利康的路线像摹状理论的朴素观点一样有着同样的缺陷——即使是在对立的方向上。因为根据利康的看法,难以澄明的是:怎么可能说明民众心理学的假定不是认知科学已知分支的本体论部分。甚至,在利康看来,我们为什么要说燃素真的不存在,这是极不清楚的。它就是我们现在称之为“氧气”的材料,而早期的理论家“正好陷入了一系列的错误而不能自拔。”因此似乎是,如果我们接受利康所赞成的指称理论,或者接受朴素的摹状理论,那么取消论者的主张将是不屑一顾的。根据摹状理论,取消论则有点真实性;而根据因果-历史理论,取消论则有一点错误。
这一切把我们带到了什么地方呢?如果我们想把取消论当作一种有趣的学说,而不是有点真或有点假的学说,那么我们对指称的说明与朴素的摹状理论相比就得少些限制,与因果-历史理论相比则要多些限制。很显然,我们的确想把取消论当作有趣的学说——或者说我过去常常这样想。因此当我开始进行我已述及的论证时,我最初的反应就是到处搜寻关于指称的更有前途的陈述。然而,我现在认为:那是一个严重的错误。
问题不在于:对指称的替换性说明难以找到;恰恰相反,构建似乎正好能说明我们想说明的东西的关于指称的说明是相对容易的。它们比因果-历史理论有更多的限制,比摹状理论有更少的限制。但这又引发了迄今似乎非常熟悉的问题:这些指称理论的哪一个是正确的呢?是什么东西使那种理论正确?而且,根据指称概念与心理表征概念之间的直接联系,再清楚不过的是,第3、4节中关于后者所说的,能以相同的合理性在关于前者的说明中得到重复。如果是这样,那么对指称就不存在任何唯一正确的说明。毋宁说,将有这样一种说明,它描述了我们关于指称的常识概念(或者说如果不只一个常识概念在起作用,那么有几种说明),而且还将有另一种说明,它描述了在心理学或语言学或认识论或某种别的学科中对一种或另一种计划有用途的似指称的概念。
如果这都是对的,那么某种令人震惊的结论便会随之而来。首先,取消论不能被视之为一种单一的命题,甚至也不能像在第2节中那样把它当作是两个命题。为了弄清这一点,试考察先前区分过的两个取消论论点中较弱的一个——它主张:常识心理学的假定并不是认知科学本体论的组成部分。如果我们最近的思考是对头的,那么这个论点就失去了意义——它没有明确的真值条件——除非它与指称的某种特定的说明有联系。因此如果对指称有许多完全正确的说明,那么关于“弱”取消论的命题就有许多不同的解释。而且可以合理地假定,基于其中的一些解释,取消论者的断言最终会被证明是真实的,而基于另一些,它将被证明是虚假的。但是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就不能肯定:关于取消论的命题的任何解释不过是那种使一种断言令人感兴趣的东西。在我们意识到关于该学说的任何可理解的观点不得不相关于或隶属于一种指称理论之前,也许可以合理地主张:如果取消论是真的,那么某种严重的理智灾难就将接踵而至。毫无疑问,这更加使该学说妙趣横生。但是一当我们明白有把该学说隶属于某种特殊的指称理论的必要时,情况就将是另一番景象。因为肯定没有人愿意说:不管取消论被相关于什么样的指称理论,它也将摧毁理智的屋脊。自然,人们仍可能认为:存在着某种特殊的指称理论,因而如果取消论由于隶属于该理论而成为真实的,那么令人不安的结论便将随之而来。这大概是对的,谁知道呢。但如果它是对的,那么肯定也是不明显的;这正好是一个需要论证的主张。这个论证该怎样进行,我没有一点头绪。因此只有当我们得到了关于该问题的某种领悟时,我认为才有理由怀疑:取消论的益处被过分夸大了。
6.取消论与自然主义强制
大家还记得,福多有这样的观点,即取消论或“意向非实在论”的“最深刻的动因”就是这样的推测,即“有意向的东西是不能被自然化的”(1987,p.97)。福多所想到的对于非实在论的含蓄的论证大概有前一节所描述的结构:一个概念要想在有关的科学理论中得到利用,就必须能够被自然化。因此如果意向概念不能被自然化,那么它们在任何可敬的科学理论中就不能被利用。福多本人的内容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这样的期盼,即这种推测可能被埋葬。在这最后一节中,我想考察与此有关的两个问题。第一,缓解“有意向的东西不能被自然化”这一忧虑意味着什么,我们所考察的那一种心理表征理论在这一过程中怎样发挥作用?第二,如果该计划失败了,而且我们发现我们不能将意向概念自然化,那么将有怎样的恶果?
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似乎是很清楚的,至少就轮廓而言是如此。为了不再受意向的东西不能被自然化这一担忧的困扰,我们不得不对下述心理表征概念作出自然主义的说明,它用于(或可能用于)认知科学之中,而且心理表征的常识概念可能与之相同一。不过,这一回答引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个简直就是我们前一节全力对付的问题的一种翻版:证明两个理论概念的跨理论同一意味着什么?在我看来,对此问题不可能有确定的回答。但是在前面我已说过我对此问题的一点想法,这里用不着再讨论这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从本文一开始就潜伏着的问题,即当将心理表征“自然化”的争论开始提出来时便有这样的问题:说心理表征说明是自然主义的说明意味着什么?即使我知道没有人对此问题作出过详尽的回答,但文献令人信服地表明:那些想对心理表征作自然主义说明的人想得到的是像定义一样的东西——一组必要而充分的条件——用可为物理或生物科学确凿无疑地接受的术语予以表达。
能否为心理表征提供恰如其分的自然主义的说明,这自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我自己的猜想,不管其价值如何微不足道,就是:该计划是完全没有希望的。不过,与福多以及其他许多人相比,我倾向于认为,用不着死死抱住那个问题不放。福多主张,如果我们不能对心理表征作出自然主义说明,那么该概念在严肃的科学中就没有地位。果真如此,取消论者就将取得重大的战果。更有甚者,他们也许会取得胜利。但这一主张给我以固执己见的印象。要知道为什么如此,我们只要考察几个例子就够了。我们先看音素的概念。成为一个/p/或一个/b/意味着什么?如果你想要自然主义的回答,即用物理学或生物学术语提供充分必要条件的回答,那么恐怕你会大失所望。因为尽管有多年深入的研究,但现今尚无有效的自然主义回答。当然,这一情况可能发生变化。语音学家可能对一连串是/p/的声音意味什么作出自然主义说明。但是常见的情况大概还没有变化。如果没有变,那么成为一个语音取消论者,进而否定语音的存在,这肯定是没有理由的。关于科学上毋庸置疑的有用之物的大量其他概念也完全可以如是说。在灵长目动物的性格发生学中,对照料行为不可能作出自然主义说明。在刺鱼的性格发生学中也不可能有对攻击行为的自然主义说明。但是因为我们不能用物理学和生物学语言去定义照料行为,而否定它的存在则显然是有悖常情的。受过适当训练的观察者可能以极高的主体间的可靠性觉察到照料行为(音素)。而且我想论证的是,这足以使那些概念成为经验上可接受的。想要更多的——尤其是想要所讨论的概念被自然化——似乎是动机不明的,而且是愚蠢的。心理表征的情形看上去是完全类似的。做一个取消论者也许有充分理由。但心理表征不能被自然化这一事实不是这些理由中的一个理由。
注释
①关于因果协变理论,请看德雷特斯克(1988),福多(1990b)。关于目的论理论,请看福多(1990c),米利肯(1984),帕皮诺(1987)。关于功能作用理论,请看布洛克(1986),菲尔德(1977),洛尔(1982)。关于因果指称理论所引发的理论,请看德维特等(1987)。关于单因素理论,请看哈曼(1986)。关于多因素理论,请看麦金(1982)。关于狭义理论,请看福多(1987),德维特(1990)。关于广义理论,请看伯奇(1979)。
②关于作为我们通过描述其内容对心理状态作出归因的能力之基础的机制,还有一种相当不同的说法,可参阅戈登(1986),戈德曼(1989)。关于戈登/古德曼的观点的拓展性批评,可参阅斯蒂克和尼科尔斯(1993)。
③参阅麦克洛斯基等(1980),麦克洛斯基(1983)。
④参阅布洛克1986),p.660;菲尔德(1986a),p.444;琼斯等(1991),§4.2;洛伊尔(1987),p.296。
值得注意的是,福多在几种场合阐述了这样的主张,即他满足于“世界的一部分关于(表达、表征或符合于)另一部分”的充足条件,即使它们不是必要条件。(福多,1987,p.98,还可参看福多,1990a,p.52 ff.)
但是正如琼斯等(1991)所说明的那样,如果我们从字面上去理解他,那么很难相信:这就是福多真的想要的东西。因为提供仅仅是充分的条件正好也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如果x是福多最近关于“玛丽亚·卡拉斯”(1923-1977,生于美国的希腊女高音歌唱家——译者)所说出的话语(或者说,如果x是引起那话语的概念),那么x表征了玛丽亚·卡拉斯。
如果y是福多最近关于“意义整体论是一种怪诞的学说”所说出的话语(或引起它的思想),那么y就是关于意义整体论的,并且是真的,当且仅当意义整体论是一种怪诞的学说。
这是两个充分条件,而且我还可以不费太大代价说出许多来。
⑤像罗施经常述及的那样,她在该领域的工作是由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所促发的。
⑥关于原型与样本理论的文献的杰出的评论,可参阅史密斯等(1981)。
⑦参阅墨菲等(1985);巴萨卢(1987);里普斯(1989)。
⑧例如可参阅,默多克(1980)。
⑨关于适当性,参看索伯(1984b);关于合乎语法性,参看福多(1981c);关于时-空,参看斯克拉(1974)。
⑩本节部分出自于斯蒂克(1991)。
事实上,这就是我所尝试过的战略(1978)。另一类战略仍有利于取消论者的下述论证:认知科学中的一种或另一种竞争的研究传统并不是可怕的竞争者,因而用不着考虑其功过。
参阅斯蒂克(1979),(1983),第二部分,以及斯塔克(未发表)。
关于这节所讨论的争论的更详细的看法,可参阅斯蒂克等(1994)。
至于有价值的观点,可参阅弗赖伊(1979)和皮克特(198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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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选自s.斯蒂克与特德·A.伍德菲尔德编:《心理表征文选》,布莱克韦尔出版公司,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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