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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丁的创作与经历:姐姐、移居、晚期成熟

时间:2024-01-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奥斯丁总是把创作情况先告诉姐姐,并经常向她请教一些细节。他们的经历和勇气成为奥斯丁的小说题材。奥斯丁的父亲决定把教区牧师职务及住房转让给大儿子,老两口同女儿们到巴思住,离开老家和熟人给奥斯丁以很大打击。这段时间是奥斯丁创作的第二次高峰,而且是更成熟的时期。奥斯丁因病于1817年7月去世,葬于附近的文切斯特大教堂内。可见凯瑟琳是奥斯丁用来反对浪漫主义的人物。

奥斯丁的创作与经历:姐姐、移居、晚期成熟

简·奥斯丁(Jane Austen, 1775—1817)的父亲英国汉普郡农村小镇斯蒂文顿教区的牧师。他曾在牛津圣约翰学院读神学,并娶了另一学院院长的侄女卡桑德拉·李为妻。卡桑德拉社会地位比较高(姑婆是公爵夫人,父亲是牛津大学一学院的研究员)。他们共有8个孩子,因此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尽管如此,孩子们的文化修养较高而且两个儿子(詹姆斯亨利)由于亲戚的帮助,免费就读于牛津大学。简·奥斯丁于1775年12月16日就在这样一个绅士家庭出生,因此她最了解这种家庭出身的人,她的女主人公大多来自这个阶层。她有六个兄弟、—个姐姐,同姐姐卡桑德拉关系最好。她们俩没有结婚,一直和父母居住在一起。卡桑德拉不仅关心和无微不至地照料妹妹,而且是她小说最忠实的读者与评论者。奥斯丁总是把创作情况先告诉姐姐,并经常向她请教一些细节。她同兄弟们也相处甚睦。大哥詹姆斯和四哥亨利教育水平比较高,在创作上给她的帮助最大,亨利还为她小说的出版出了不少力。三哥爱德华16岁时过继给有钱人家,后来对母亲和两个妹妹经济援助较大。五哥弗兰克和弟弟查尔斯在海军里分别升为海军副元帅及舰队司令。他们的经历和勇气成为奥斯丁的小说题材。她与侄儿、侄女的关系也相当融洽。他们中有好几个,尤其是大哥的孩子,想学姑姑当作家。她最早的传记就是他们写的。

奥斯丁的创作生涯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她出生到1801年在汉普郡斯蒂文顿镇居住。她只上过两年多学,后来就呆在家里。好在父亲书房藏书不少,足够供她读。母亲和大哥有些文艺才华,善于写诗。大哥和四哥假期从牛津回来经常演戏,有时自编自演。奥斯丁很爱看,她虽然小,但在他们启发下,自己也开始写一些小戏。两个哥哥在牛津办文学刊物,大部分文章自己写,共出60期,奥斯丁也非常爱读,曾化名给杂志写信,要求他们替妇女读者着想刊登一些爱情故事。这时,她虽然年纪很轻,已通读了塞缪尔·理查逊及范妮·伯尼的长篇小说。她尤其喜爱理查逊的小说《查尔斯·葛兰底森爵士》,其男主人公在正确处理爱情和婚姻问题上为她树立了榜样。这部小说对她创作影响较大。她从12岁到16岁期间已经开始小说创作(当然作品十分幼稚)。18世纪90年代是她创作的第一次高峰,虽然她在这期间未能发表任何著作。她20岁左右完成了书信体小说《埃莉诺与玛丽安》,经过大改后成为《理智与情感》;21岁完成《最初印象》,经修改写后改名为《傲慢与偏见》。1798—1799年又忙于写《苏珊》,一部讽刺哥特式小说,但因当时哥特式小说特别时髦,买她版权的商人主要靠出版拉德克利夫夫人的恐怖哥特式小说赚钱,所以不愿出版唱反调的小说。直到她去世后,四哥亨利才将其改名为《诺桑觉寺》出版。第二阶段从1801年到1808年。奥斯丁的父亲决定把教区牧师职务及住房转让给大儿子,老两口同女儿们到巴思住,离开老家和熟人给奥斯丁以很大打击。1806年,即她父亲去世后的次年,为了节省开支,她们三位妇女到南安普顿同五哥弗兰克夫妻一起住。奥斯丁在巴思很不愉快。她习惯农村小镇生活,不习惯在吵闹拥挤的城市中生活。而且父亲在这期间去世,对她创作有很大影响。这段时间主要是修改已写著作,1804年创作的《沃森一家》始终未完成。

第三阶段是1809年至1817年,三哥爱德华为母亲和妹妹们在他汉普郡家附近的乔顿提供了房子,地点离斯蒂文顿老家不远。这段时间是奥斯丁创作的第二次高峰,而且是更成熟的时期。她连续写了《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与《劝导》,1817年还开始写《桑迪顿》但未完成。这是她著作丰收的年代。《理智与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 1811)、《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 1813)、《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 1814)、《爱玛》(Emma, 1815)以未署名的形式陆续发表,当时很受欢迎,特别是早期几部作品。1815年,英国摄政王子通过卡尔顿宫殿图书馆总管传话告诉奥斯丁他如何欣赏她的作品。奥斯丁因病于1817年7月去世,葬于附近的文切斯特大教堂内。小镇乔顿现已成为她读者的旅游胜地。

她逝世的当年12月到次年1月,《诺桑觉寺》(Northanger Abbey)及《劝导》(Persuasion)一起发表,四兄亨利在前言的小传中首次公开宣布作者的名字。虽然发表最晚,《诺桑觉寺》却是她25岁前最优秀的代表作,因为她于1798—99年创作后,未经过许多修改就成型了。奥斯丁写这部小说的原意是嘲讽当时流行的感伤小说及哥特式小说,树立现实主义文风。所以全书贯穿俏皮夸张的讽刺口气,故意与一般浪漫主义小说唱反调。例如第一章始终拿感伤小说及哥特式小说的女主角形象与《诺桑觉寺》女主角凯瑟琳·莫兰的平常形象、性格和行为作对比,以嘲笑前者的不真实。叙述者向读者介绍凯瑟琳如何区别于感伤小说的女主角:她长相比较普通,并非美人。她父母健在,并非孤儿。她并非聪明,没有学好一样本领。男主角追她,并非一见钟情,而是出于对她的感激,以为她喜欢他,所以对她发生好感。可见凯瑟琳是奥斯丁用来反对浪漫主义的人物。故事大意如下:凯瑟琳的父母同意富有的邻居阿伦夫妇带她到巴思去玩。在巴思,凯瑟琳结识了亨利·帝尔尼和他的妹妹,被其父邀请到他们家诺桑觉寺短期访问。由于读拉德克利夫夫人的小说读得太多,她便胡思乱想。见到古式的柜子,便以为里面定有秘密遗嘱或暗藏珠宝,但打开后只抓到一把洗衣账单!更有甚者,当她听说亨利的母亲已去世,就立即断定亨利的父亲把她谋害了。她到死者屋子寻找证据时被亨利发现。经过亨利的诚恳劝说后她才意识到自己看哥特式小说受害不浅,分不清现实与想象。虽然这部小说有些小题大作,夸张讽刺过分,不如以后的小说成熟,但是作为奥斯丁写现实主义小说的第一炮,并从人物塑造方面衡量,这部小说是个有意义的尝试。她的主要人物比较成功:凯瑟琳年轻没有生活经历,但单纯、脾气好、容易接受教育,与爱说假话、虚伪的伊莎贝拉对比显得格外纯洁、可爱。这无疑也是亨利看中她的原因之一。亨利的性格也刻画得比较生动。他脚踏实地同时活泼幽默,经常同凯瑟琳开玩笑逗乐。小说中对话篇幅较大,能反映人的性格,但配角处理比较粗糙,帝尔尼将军、伊莎贝拉和她的哥哥形容得太过分,其他陪衬人物比较呆板而且主题缺乏深度。

贯穿奥斯丁小说的主题是求爱与婚姻,似乎显得狭窄,正如她1816年12月16日给侄儿写的信中自称自己是“在两寸象牙上描绘”。[30]但在当时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家庭中,妇女的婚姻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从18世纪起,女人数量比男人多,而且男性单身的数量有所增加。这给妇女婚姻问题带来很大困难。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英国的家庭模式已由几代人住在一起的大家庭缩小到以夫妻俩组成的小家庭为经济单位。未婚的“老处女”在家庭中再也不能起积极作用。相反,父母去世后还要靠亲戚抚养。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妇女本来就不让工作,家庭困难也只能教点书,还被人看不起。嫁不出去只能成为家庭的累赘,可见寻找合适丈夫的重要性。而且要使婚姻更牢固,不仅要解决这些女人的抚养问题,而且必须把婚姻建立在以爱情为基础的男女关系上,否则极易破裂、社会也无法稳定。虽然这是一个普遍社会问题,但是不好解决。由于男女接触机会少,家长只好通过组织舞会、请客吃饭、访问其他地方的朋友等方式使未婚女儿有机会接触未婚男子。即便如此,这些年轻人只能在一些大型公共场合见面,几乎没有私人谈心的机会。而且按传统男权社会规矩女子还不能主动找男子,只能被动地等待男子同她们接近。况且结婚要找与自己身份地位相仿的对象,这使找对象的任务更为艰难。有时父母们只能带着女儿到伦敦去找。难怪理查逊之后到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家一直继续写这个题材!奥斯丁本人的婚姻观是钱和地位虽然重要,但是婚姻不可没有爱情。她27岁生日前夕得到一位大庄园继承人的求婚。她动摇了,起先答应,但因不爱他,明知这可能是她最后的结婚机会但第二天仍然拒绝了他。她父亲逝世那年,她已30岁,失去了婚姻机会,亲自体会到未婚妇女依靠兄弟支援、零用钱不够的滋味。这可能是她最后三部小说调子低沉的原因之一。当然还有其他原因,例如她因为看不惯英国摄政时期的宫廷奢侈腐败而变得更严肃。[31]

奥斯丁的小说几乎总是以一位或几位绅士家庭女子到了婚姻年龄遇到各种适合与不适合男子的求爱为高峰。这位女子要么判断能力强,顺利地作出正确选择,从此作为成人进入社会,要么幼稚没有经验、上当受骗、选错对象,或由于误会偏见暂时失去好的婚姻机会。不论何种情况,往往要经过思考、提高认识,需要用理智纠正凭感情留下的印象。奥斯丁的模式虽然简单,但每部小说情况有所不同,都别有风趣,各有特色;每位女主角情况和性格也不同:既刻画了人物心理,又描述了人与人之间关系及社会风俗习惯。正如美国评论家伊恩·瓦特指出那样:“总归一句话,理查逊与菲尔丁只能部分解决的小说叙述方面两大难题则由简·奥斯丁的小说最顺利地解决了。她把理查逊现实主义表现手法的优越性同菲尔丁现实主义评论的优越性、人物性格的内心表达和外部描写有机地结合为和谐的整体……”[32]她确实从技巧上继承发展了理查逊与菲尔丁各自的优点并将它们巧妙地结合起来。她的女主角的思想心理与他人关系是复杂的,可以变化的,她们是丰满人物。她的第三人称叙述者时而进入女主角的内心世界,使读者了解她们的想法对她们充满同情,时而拉开距离以一位超然的旁观者对人物表现及道德品行加以客观评论。她精雕细琢发展笛福、理查逊及伯尼的心理活动描述的长处,但又避免了他们使用束缚自己表达范围的第一人称书信体或自传体小说。她既摆脱了菲尔丁不断插话介入、用解释和总结代替暴露人物思想的无所不知和叙述者,同时又发展了他的幽默讥讽,而且保留了18世纪语言简练、句式对称和充满机智的写作特点。她的对话尤其风趣,令人百读不厌,而且对人的心理活动和认识过程描绘得异常逼真。

《理智与情感》是一部早期作品,原于1795年以《埃莉诺与玛丽安》为名作为书信小说动笔,于1797年11月开始大修改,包括把第一人称叙述者改为第三人称全知的叙述者。1809至1810年小说出版前,奥斯丁又作了修改。这部小说虽然是在浪漫主义文学高峰时期写出,却表现出训导和推崇理智的18世纪倾向。当然她在这本小说中批评缺乏理智的感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嘲笑当时时髦的感伤文学。她对比一对姐妹埃莉诺及玛丽安。埃莉诺理智多,玛丽安感情奔放,几乎无理智。两人在爱情上遇到类似问题:她们自以为爱自己的男子抛弃她们同别人好。姐姐埃莉诺为了不让母亲和妹妹为她难过,克制自己不告诉她们,装得泰然无事,而妹妹发现她所爱的人对自己不忠便整天哭,不吃饭,以至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死掉。姐姐理性强;妹妹不仅感情用事而且以个人为中心,自以为不虚伪,对与自己无关的其他人一律不关心,显得非常幼稚,只是生了那场大病后才严肃地回顾自己过去的表现,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最后埃莉诺和她爱的男子结婚了,但玛丽安(似乎作家为惩罚她)却嫁给一个她并不爱的比她年龄大许多的中年男子。(www.xing528.com)

奥斯丁发表的第三部小说是《傲慢与偏见》。许多评论家认为这部小说是她的最佳作品。她本人也是最喜爱这部小说,把它称为“宝贝儿”。[33]但在1813年2月给姐姐写信时担心该著作“太轻松、明亮、夺目闪光”[34]。在读者看来,这些是优点,不是缺点。这部小说的女主角伊丽莎白·贝内特是最讨读者喜欢的女主角,也是她塑造的生命力最强、最活泼的女主角。凯瑟琳·莫兰及爱玛虽然活泼但缺乏伊丽莎白的聪明机智。《理智与情感》中的玛丽安活泼但任性、不懂事,没有伊丽莎白温柔、替别人着想。《曼斯费尔德庄园》中的玛丽·克劳福德活泼聪明但太世故。唯独伊丽莎白集中了她们的优点,还有她独特处——有自尊心、不恭维人、谁都不怕。达西向她求婚以居高临下的口气解释他的思想矛盾时本以为她一定会愉快地接受他的求婚,万万没有料到会被拒绝并被批评为傲气、没有礼貌、不像绅士。还有一场有趣的风波:达西的姨娘、盛气凌人的德伯夫人到贝内特家给伊丽莎白下令不得接受达西的求婚。伊丽莎白对她的傲慢与无理很反感,给予了强有力的驳斥。这章对话十分精彩,闪耀着伊丽莎白的机智活泼与幽默。尽管德伯夫人摆架子威胁她,聪明大胆的伊丽莎白反应快,敏捷地抓住她说话中的漏洞,有力地揭穿批驳。从这章也能看出奥斯丁如何通过对话刻画人的性格。同前一部小说《理智与情感》一样,《傲慢与偏见》有些说教成分。人不能凭感情用事,不能凭最初印象,要不断总结生活经验,提高认识用理性克服感情造成的偏见,才能比较客观地认识世界。“傲慢”与“偏见”这些特征如同“理智”与“感情”,不是有人有,有人无,而是辩证地相互联系的,两个主角都有,虽然程度不同、重点不同、有前有后。达西最早高傲,瞧不起伊丽莎白,引起她的偏见。但伊丽莎白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后,她对达西也很高傲,引起达西的偏见,因此造成一系列误会。他们俩的共同问题是不调查研究,过早下错误结论,但他们勇于自我检查,通过重新思考问题使他们更成熟,从此美满地结合。这部小说使用讽刺反语十分成功,使读者对人类本性加深了认识,同时语言又非常俏皮微妙。

与《傲慢与偏见》比,《曼斯菲尔德庄园》显得沉闷多了;说教成分多,喜剧成分少。女主角范妮·普赖斯的社会地位低,因为母亲虽然是淑女出身,但父亲只是皇家陆战队中尉,残疾后整天在家喝酒;家里孩子多,生活贫困。范妮十岁那年,姨娘伯特伦夫人把她接到曼斯菲尔德庄园和堂兄弟姐妹一起过,但她明白他们瞧不起她这个穷亲戚,始终感到低人一头,因此胆小谨慎,处处遵守规矩。处在她的地位不可能像伊丽莎白·贝内特那样活泼自信。她与奥斯丁其他女主角的另一个区别是唯独她完美无瑕,没有缺点错误。因此她往往是读者最不喜欢的女主角。但奥斯丁这样塑造自有道理:除了范妮本人阶级地位决定她必须这样做人,奥斯丁还需要她代表和维护传统道德观。伯特伦爵士在国外期间,玛丽·克落福德与她的弟弟亨利来访。唯一关心范妮的堂兄埃德蒙对玛丽发生兴趣,而亨利却调戏他们家已订婚的大女儿玛丽亚。伯特伦的儿女想在家里演《情人的许愿》。范妮坚决反对,因为没有得到伯特伦爵士的许诺而且她担心演戏可能腐蚀演员,弄假成真。但到最后,连她所爱的埃德蒙,由于迷恋与玛丽演戏,也对她的劝阻置若罔闻,玛丽亚却利用演戏之机同亨利调情。正当此时,伯特伦爵士回来了。他气愤地刹住排练,恢复了秩序,但已经太晚,祸害的种子已种下。亨利把追求的目标转向范妮,并向她求婚,但被她拒绝。伯特伦爵士对她很有意见,怪她竟然失去这样好的婚姻机会,但范妮不屈服。她暂时回到坡次慈莫斯看母亲。在此期间,伯特伦的大儿子得了一场大病,已婚的大女儿与亨利逃跑,小女儿同另一演员私奔,证明范妮一直是正确的。伯特伦爵士通过这些意识到自己子女没有教育好,更珍惜范妮的谨慎守规,完全把她当作亲女儿对待。后来由于玛丽反对埃德蒙当牧师,尤其因为她怂恿亨利,不把他们的私奔当作道德品行问题,埃德蒙只好忍痛割爱与她分手,最终认识到范妮是最合适他的伴侣,同她结婚了。这部小说中最活跃的人物是玛丽与亨利。但他们长期在伦敦住,受其社会腐败的影响,世故、无责任感。他们侵入曼斯菲尔德庄园后,把这象征着稳定守规和睦的地方闹得天翻地覆。朴次茅斯更是象征混乱,与曼斯菲尔德庄园正好相反。奥斯丁所处时期的伦敦,即摄政时期的伦敦,成了有钱人聚集吃喝玩乐的地方,也是人们追随时髦、挥霍金钱、道德败坏的地方。奥斯丁本人保留着农业社会价值观,在社会急剧变化时,留恋着稳定的旧秩序。英国评论家托尼·坦纳认为可以把这部小说看作是新旧秩序的冲突、旧秩序取得胜利的象征性故事。[35]范妮本人也是一个文化象征,这样我们也容易理解她为什么会有这种性格,而不像伊丽莎白;为什么老实守规的范妮胜利了,而活跃机灵的玛丽却失败了。更能看出,随着社会的变化,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金钱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旧式农村和农业的解体,奥斯丁对过去和睦有序的农业社会的怀念也随着增长。加上摄政时期社会风气败坏,上层阶级腐化堕落,奥斯丁对轻浮奢侈的态度产生厌恶。尽管现在读者,由于时代与道德准则的变化,十分讨厌像范妮这样胆小规矩的人,也并不认为玛丽·克落福德有多坏,谁也无法否认范妮的性格刻画得细腻有深度,特别是埃德蒙与玛丽相好对她的打击、造成她的痛苦嫉妒与思想斗争描写得很真实。埃德蒙多次对范妮夸奖玛丽,并且告诉她他如何欣赏玛丽使她痛苦极了,也使读者对她充满同情。

《曼斯菲尔德庄园》发表的第二年,评论家十分推崇的小说《爱玛》出版了。这部小说同《傲慢与偏见》有些相似点。两部小说中的女主人公都对自己过于自信,对客观现实作出错误判断。事实证明她们有错误后,她们有勇气进行自我检查,重新认识自己。但伊丽莎白仅对达西与威克姆作出错误判断;爱玛似乎一切都判断错、做错。她年轻富裕,是大庄园主的女儿。她是奥斯丁小说中钱和财产最多的女主人公,也是阶级和社会地位意识最强烈的女主角。她的自信是建立在这些之上。可惜村里没有同她年龄与地位相仿的伙伴,所以她生活十分单调。为了弥补这点,她找到一位漂亮的女孩哈丽特·史密斯作伴。哈丽特是私生子,不知父亲是谁。但自信的爱玛认定她父亲是绅士。爱玛自认为能教育好哈丽特使她行为与父亲身份相称:“她会关注哈丽特,会使她得到改进,使她脱离不好关系,进入好的社会圈子里;帮她形成正确见解和礼貌。她的任务很有意义而且很仁慈,像她这样有地位、有悠闲时间及能力的人,这样做是非常恰当的。”[36]从爱玛对自己的估价可以看出她是多么自负、缺乏自知之明。奇怪的是缺点多多的爱玛为什么还能受到读者的喜爱。可能是读者意识到爱玛还很年轻,缺点无伤大雅的缘故。她主要是太幼稚,太受宠,缺乏生活经验与自我认识,再加上太任性,想象力太丰富又太悠闲,没有正经事可做,因此胡思乱想,自以为地位高就可以随便摆布别人,干涉他们的生活。她想当媒婆,把哈丽特嫁给有地位的人,不让其同农民罗伯特·马丁结婚。她先选了牧师艾尔顿先生,后选了绅士丘吉尔先生,没有料到前者以为爱玛自己想同他好,因而向她求婚,遭到她的痛斥。后者已经私下同另一女子订婚所以白费精力。更为严重是哈丽特在爱玛的鼓励下飘飘然,把自己看的那样高以至想追求当地最大地产主奈特利先生。爱玛这时才意识到她自己爱奈特利,也才认识到哈丽特之所以那样过高估计自己是自己的不恰当鼓励造成的。在这部小说中,每人都十分清楚自己的阶级地位,都安分守己,唯独爱玛到处挑动哈丽特去破坏阶级界限,却给自己找来麻烦。《爱玛》是喜剧式小说,虽然主人公主观,想象同现实距离较大,但她勇于承认错误,而且同奈特利结婚后,整天受他教育,肯定会变得更成熟。

在这部小说中,奥斯丁的技巧更为熟练,除了使用大量对话揭示人物的性格和用意(例如读者早就从艾尔顿先生的话中看出他对爱玛的兴趣,但爱玛凭主观想象,不去考虑客观事实,只听她所愿意听的话,下她想下的结论),还使用更灵活的第三人称叙述者。正如美国评论家韦恩·布斯所说那样,由于奥斯丁安排的大部分情节是揭露爱玛的缺点,读者如因此对爱玛失去感情,就不愿意读完小说。反之,如果读者看不出爱玛的缺点,则无法欣赏作者为读者安排的喜剧场面。奥斯丁是如何控制读者的心理呢?她虽然用第三人称叙述者,却能精心设法使这位叙述者不时用间接引述的语气从爱玛自己的角度报道她的经历,仿佛读者直接听到爱玛叙述她的心理活动。这样,他们与她感情上无距离。而且由于他们只能看到她这一个角度,因此容易同情她,相信她。可以设想,如果他们不是从她的视角而是通过别人的视角看爱玛的缺点——比如罗伯特·马丁、埃尔顿太太或简·费尔法克斯——他们对她的看法会有多大区别![37]所以,如要读者同情主人公,作者不仅要让读者看到某些指定人的想法和态度,以消除与主人公的距离;还要限制读者进入其他人的视角,以免受他们影响而对主人公产生偏见。实际上等于为读者安排了“有组织的参观”以便控制他们的反映。奥斯丁在前面几部小说中已开始这样做了,例如她在《傲慢与偏见》中故意限制读者对达西的认识,只允许他们从伊丽莎白的片面角度去认识他。这样,他们才不会去过早责备伊丽莎白对自己最初认识那样自信。但在《爱玛》这部小说中,难度大多了。爱玛的缺点太多,要使她得到读者的同情和拥护需要高超熟练的艺术。

奥斯丁的最后一部小说《劝导》是由其兄亨利在她逝世后,同《诺桑觉寺》一起送给出版商,于1817年12月发表的,并且第一次署名。《劝导》与《爱玛》的基调不同,更像《曼斯菲尔德庄园》那样低沉。女主人公也更接近范妮·普赖斯那样安静和孤独。她们俩有些相似点:都被人看不起,范妮的亲戚看不起她因为她是穷人孩子,安的父亲与姐妹看不起她因为她27岁尚未出嫁。两人在爱情上都遇到一些风波;她们所爱的男人似乎不爱她们而追求他人。难怪她们情绪低沉与他人疏远。脾气温和顺从的安·艾略特虽然是贵族的女儿,却被父亲与姐妹看作是无足轻重的人。《劝导》开始时,安已过了一般人结婚的年龄,尚未找到合适对象。19岁时,一位穷海军中校温特沃思向她求婚。但在关键时刻安不能自作主张,听从了父亲与家里老朋友的错误劝导,拒绝了他。现在拿破仑在海上被打败,这位海军中校回来了。七年中他工作出色,攒了不少钱,现在是合适的婚姻对象了。但他对安在过去拒绝他记恨在心,因此不理她而去追求另一女子路易莎。这对安是个很大打击。但路易莎太好强任性,造成了事故。温特沃思对路易莎受伤负疚在心,对她非常关心。在安看来,他们一定会结婚。可是事实并不如此。路易莎与别人好了,于是温特沃思又能向安表达他的感情了。他实际上喜欢安精神上的高贵及脾气的温顺,但不敢表白,因为不知道安对他的态度。在只能在公共场合见面谈话、没有私下交心的情况下,安与第三者或更多人谈话时故意向温特沃思暗示她的爱没有变。温特沃思领会了,再次向她求婚,这次安愉快地接受了。托尼·坦纳指出这部小说结尾虽然愉快,但总的感觉是社会动荡与变化很大,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明显变化。贵族也因此失去了原来社会中的领导作用。安的父亲虽属贵族,但不像伯特伦爵士,没有贵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他懒惰、虚荣、自私、又能挥霍财产,欠下一大笔债,只好把庄园租给人家以收回钱还债。安的姐姐伊丽莎白也十分虚荣和势利。她的表兄艾略特先生(她父亲财产的继承人)是绅士,但是个伪君子。他对安很殷勤,但他去看他们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安的父亲再次结婚生子,从而破坏他继承爵士的地位与财产。为了达到目标,他不惜一切,竟然把追求爵士的女人引到伦敦当自己姘妇。安的父亲、姐姐与表兄在巴思,整天奉承他们枯燥无味、地位高的贵族亲戚达尔林普尔夫人及其女儿。甚至安的好朋友贵族拉塞尔夫人辨别能力也很差,八年前不许安同温特沃思结婚,现在却鼓励她与自私不择手段的艾略特先生结婚。可见贵族与绅士的退步与颓废。那么在摄政时期,这种道德混乱时期,究竟谁能为人师表呢?奥斯丁作了明确答复。海军军官能为人师表。这部小说可以说是对他们的歌颂,因为其中的海军少将克罗夫特和他太太以及三位海军中校都是好样的。正如作者让路易莎指出的那样,海军“团结友爱、兄弟情深、性格开朗、作风正派”。他们不仅是英国最得力的保卫者而且在道德品行上完全够绅士。简·奥斯丁同母亲、姐姐曾于1806—1809年与海军指挥官四兄弗兰克一起住。在这之前,她在三兄爱德华肯特家住时,弗兰克也在肯特执行任务。她对弗兰克的热诚慷慨与理智很钦佩。《劝导》中的几位海军官员的形象多少具有弗兰克的某些特点。奥斯丁开始创作《劝导》时,拿破仑刚被打败,特拉法尔加大海战的胜利还不到十年。英国公民对他们的海军充满感激心情,认为拿破仑的失败应首先归功于海军。

无论是因为她对人性切实深刻的描画、她对摄政时期英国社会的敏锐观察、她俏皮的语言还是她高超的艺术手法,简·奥斯丁的著作是不朽的。她是英国第一位伟大的女作家,著作在世界各地都广受欢迎。根据20世纪80年代初的统计,她的小说已被译成35种语言。仅《傲慢与偏见》在意大利就有18个不同译本,在西班牙则多达19个![38]她的小说不仅是大学指定的教材,也是一般人喜爱的读物,所以被多次改编上演。除了《劝导》外,其他小说都曾改写为戏剧,而且全部都拍过电视剧,有的还拍成电影。仅在1995至1996年间便出现了7部奥斯丁小说改编的电影或电视剧。[39]在中国,她的读者很广,早在30年代《傲慢与偏见》已有两种译本。到80年代中期她的六部小说全部有汉语译文,其中《爱玛》有四种译本,《傲慢与偏见》有三种,还有个缩写本译文。《理智与情感》有三种译本,甚至《劝导》也有两个译本。[40]从以上事实可以得出结论,简·奥斯丁是英国最伟大作家之一,也是世界人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她的著作不属于一个时代、一个国家,而是属于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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