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面叙述的是这个时期的主要发展,从中看得出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主流。
主流之外,还有别的诗人,而且人数不少,其中有一些在当时颇有声誉,曾经使得我们的几位主要浪漫诗人也表钦佩。
例如彭斯的周围就有一群苏格兰诗人,其中一位拉布雷克(J. Lapraik)曾使他发誓“哪怕当掉犁头和鞍子,哪怕去外乡流浪死,尸骨不收野鸟食,也愿出钱买杯酒,只要能听你谈诗”。能够激起彭斯如此热情的诗人决非凡辈,特别是彭斯提到的那首吟咏《夫妻夜谈在小楼》的情诗是我们渴望一读的。
又如济慈曾写诗向克拉克(Charles Cowden Clarke)和麦修(George Felton Mathew)讨教。这两位也都是诗人,虽然现在已少人知。
济慈一度师事的利·亨特(Leigh Hunt),是一位当时更有名的诗人,他在诗史上也起过作用,我们已在前面谈过。
在华兹华斯、柯尔律治等人已经光耀诗坛之时,拜伦称赞的是另外一些诗人:
至于你们想在世上独揽的声誉,
那可是个竞赛场:凡是能感到
心灵之火的都能占有一席之地:
将把这一争论交与后代去定夺。
——《唐璜》:献辞:七
我们且来“定夺”一下。所谓“你们”,拜伦是指华兹华斯、柯尔律治和骚塞。骚塞曾被王室封为“桂冠诗人”,在当时是一位大人物。今天,人们也许还读他的散文作品《纳尔逊传》,但是他的大量诗作却只有《审判的幻景》还为人知——而原因只是因为它曾惹得拜伦写了同名而异趣的真正杰作。一位20世纪的英国文学史家这样说:“骚塞的大量诗作,无须讨论,因为它们今天无人读,永远不会有人读,也不值得读。”[20]英国老一代学者说得如此斩钉截铁,是很少见的,这也说明骚塞的文学声誉处于何等低潮。
至于拜伦所推崇的几位,后代也自有看法。这当中有重要诗人,司各特和克雷布暂且不论。穆尔(Thomas Moore, 1779—1852)也至今拥有读者,他的《爱尔兰乐曲》(Irish Melodies)优美动听,他的长诗《拉拉·路克》(Lalla Rookh, 1817)则属于“东方浪漫故事”类型,曾在欧洲大陆流行。拜伦引他为同调和好友,把处理身后遗稿的事交给了他,他也写了一部出色的《拜伦传》(Life of Byron, 1830)。现在人们读的主要是他的爱情小唱,它们在意境上追踪17世纪的“骑士诗人”,在音乐性上则只有伊丽莎白王朝的抒情诗可比,其中如《夏天最后的玫瑰》(“The Last Rose of Summer”)至今吟唱不绝。毫无疑问,他的这些作品增加了英国浪漫主义的光彩。
罗杰斯(Samuel Roger, 1763—1855)是著名长诗《意大利》(Ital, 1822—1828)的作者,虽然今天几乎无人提起。甘培(Thomas Campbel, 1777—1844)在当时以文字魅力著称,现在还有一些作品——如写得颇有气势的《英格兰的水手们》(“Ye Mariners of England”)和《波罗的海之战》(“Battle of the Baltic”),——存在于某些选本里。他编的七卷选本《英国诗人选段》(Specimens of the British Poets, 1819)继兰姆的《莎士比亚时期戏剧诗人选段》(Specimens of English Dramatic Poets, Who Lived about the Time of Shakespeare, 1808)之后,唤起了19世纪读者对17世纪诗剧的兴趣。
除了这些诗人之外,当时还有一位有影响的诗歌译者,即亨利·弗兰西斯·卡里(Henry Francis Cary, 1772—1844)。他用素体无韵诗体译的但丁《神曲》于1805—1814年间出版,济慈就是通过它而了解但丁的。
可见这一时期有多方面的诗歌活动,写诗出名的人也不少。仅仅因为主流中的七位大诗人成就太显著,才给人以“余子不足道”的片面印象。这确实是一个巨人的时代,但巨人们是有后盾和支援的,他们同他们的友军一起,才能把浪漫主义推向前去,成为壮阔的诗歌潮流。
2
华兹华斯写《毁了的村屋》和《迈克尔》等农村题材的诗是在1800年左右。在此之前二十年,已经有人这样地描绘农村景象:
文雅的人哪,田园之梦使你心安,
去吧!你既然歌颂茅屋农舍的安宁,
去吧!进去看看那里是否浪静风平。
看看他是否安宁——那位衰颓的老人,
再看看他们,围坐残弱火边的子孙;
或看看她,苍白的主妇伸出颤抖的手来,
在肮脏的炉火上翻动即将熄灭的燃柴。
只依靠时间,还不能给他们送到手里
新近的生活享受、应得的尊重和安逸。
例如,你看那边那位须发皓白了的农民,
若非自己的过失,暮年本可不必伤心,
他拄着粗陋的拐杖,抬头仰望那枯树,
见那当年折断的秃枝,依然历历在目,
那时他年幼,在这树上一直向上爬攀,
当年的儿童乐事,却形成现在的疾残。
曾经一度,农村百业他行行都居首,
坚强的手臂,能够耕出最直的犁沟;
他曾多次荣获首奖,回想当时状貌,
年轻体壮、技艺超群,至今依然自豪。
一时瞬间欢喜,两眼闪耀发出光芒,
他倾听、微笑,然后再度沉思,忧伤,
因为他现在正痛苦地走向自己的坟墓;
富人鄙视他,不,穷人对他蔑视不顾;
现在,指挥奴隶的主人常常换上新人,
督促他衰弱的双手,不断地拼死耕耘;
无奈年老体弱,想要干好而力不从心,
就无情无义、悍然骂他是懒惰的穷人。
在隆冬季节,放牧羊群是他的活计,
你可以经常见到,他在小山脚下哭泣,
经常听到他在迎面的风中喃喃自语,
早晨,愤怒催他起床,一边咕噜自话,
扯来冰冻的荆棘,修补那破烂的篱笆;
“我愿意从生活、从没完没了的劳累
马上解脱,为什么还要活着受罪?
倒不如春天嫩叶,刚发芽就被风吹走,
避免了慢慢枯萎,长期苦恼烦愁。
我如今却像枯萎的树叶,仍留在树上,
冰霜中冻彻骨髓,寒风中战栗、摇荡;
我像枯叶一样,同辈农民都已离开,
我却仍赖着不走,要等新芽茁长出来;
然后,受到新生一代的推挤、顶冲,
我像枯叶一样,在无人注意时落入土中。
“我看到的这些丰腴田土和无数羊群,
都是别人的财富,但却要我照管劳神;
我年轻时的儿童都成了我现在的主人,
他们神情冷淡,但是说起话来粗暴凶狠,
只有他们的需要才引起他们的关心,
谁会在自己需要的时侯还去援助别人?
我是孤独、可怜的人,在痛苦中走开,
没人要我帮助,也没人帮我解除悲哀,
那么,就让我的骨头埋进这一块草地,
让人们把他们不肯帮助的可怜人忘记。
老人们就这样呻吟着,直到疾病绵缠,
受过最后的痛苦之后,才撒手长眠。
(《村庄》,172一227行,吕千飞译文)
这位作者就是上引拜伦诗里提到的克雷布。他是一个穷教士,在当时名人埃德蒙·伯克和约翰逊博士的鼓励下写了一些诗,《村庄》是他的第二个集子,出版于1783年。
他采用的诗体是当时流行的英雄双韵体,在这点上他局限于18世纪的旧诗风,不如用素体无韵诗的华兹华斯那样洒脱。但是他的农村描写却又不同于当时的同类题材的作品,例如略早出版的哥尔德斯密斯的《荒村》(1770)。后者虽也叹息商业毁灭了农村,但是把过去的农民生活写得过于快乐安宁了,克雷布的《村庄》(The Village)则是对它的抗议,因此一上来就说:
去吧!你既然歌颂茅屋农舍的安宁,
去吧!进去看看那里是否浪静风平。
而看到的是一个有残疾的老人,由于贫穷而长年劳动,不断更换的主人“督促他衰弱的双手,不断地拼死耕耘”,就到天冷地冻也不得休息:
在隆冬季节,放牧羊群是他的活计,
你可以经常看到,他在小山脚下哭泣。
这就使我们想起了华兹华斯写的羊倌迈克尔。迈克尔也有他的伤心事,但他的身体没有受过同样的摧残,他的环境也没有这样的恶劣。恶劣的现实生活的描写,正是克雷布的用力所在,也是他在英国诗史上地位的保证,因为这使他越出18世纪同类诗的格局,驱除幻觉而走向真实。同时,这也使我们知道写农村人民生活——甚至强调那里穷人的不幸和痛苦——并非突如其来,也不是华兹华斯的独创,而是早有渊源,逐渐深化,华兹华斯的自然观使得景物和生活描写有了哲学的灵魂,但是当这一哲学变成新的幻觉的时候,人们回头一瞧,又发现克雷布的深沉有力是更加可信的了。
3
另一位重要作家是兰多(Walter Savage Landor, 1775—1864),他也是用一种表面上似乎相反的方式代表了英国浪漫主义的一个特点。
表面上,他是古典主义者,同浪漫主义的奔放相反,他写诗讲究含蓄、整洁,字字精雕细刻,在意境上追求宁静、隽永,总的效果如希腊警句诗,可以下面几首为例:
为什么
为什么欢乐总不停留,
而让忧愁占据心头?
我答不了,自然传下了话:
听话!人也就听了话。
我眼见了,却不懂为什么,
那玫瑰刺存而花落。
谈死亡
死亡高站我的身后,低下脸
对我的耳朵念念有词,
它那奇特的语言我只懂一点,
其中无一个怕字。
七五生辰有感
不与人争,也无人值得我争,
爱的是自然,其次是艺术。
生命之火前我把双手烤烘,
火焰低落了,我准备离去。
甚至他的卷帙繁富,写了多年的散文作品《幻想的会话》(Imaginary Conversations, 1824—1829)也表现出他对希腊、罗马的古典文明的追求,特别是对当时风流人物的向往。
但这是一个浪漫主义者心目中的古典世界,在表面的宁静之下有着想象力的驰骋,还伴随着感情的狂飙。“不与人争”,像是豁脱大度之至,事实上兰多一生陷入过多次激烈争吵;“也无人值得我争”,这骄傲口气倒道出了他的真性情。
在向往古典文明这一点上,这位活到90岁的老作家是同几位青年早死的浪漫英才一致的。第二代浪漫主义诗人的一个特点是:爱好古希腊文明。拜伦、雪莱、济慈都在这样的心情下写出了他们一部分最好的作品:《哀希腊》、《希腊》、《希腊古瓮颂》就是典型的例子。
在另一点上,兰多也同他们一致,即他是一个坚决的民主派;而且始终如一,到老都是反对暴政、争取民权的。
兰多写诗时间长,作品多,不只是几首警句诗所能代表,在华兹华斯、柯尔律治两人的《抒情歌谣集》问世的同年(1798),兰多也发表了他的长篇史诗《葛勃》(Gebir),其中写了伊比利亚王子葛勃率军进攻埃及,同埃及女皇恰罗巴相爱而中计丧身的情节,还掺杂着海中仙女的神话故事。可见在他的脑海里,早就燃起了历史想象力的火焰。
兰多也好,几位青年浪漫天才也好,他们心目中的古希腊未必全然符合历史的真实,而主要是历史想象力的产物——各人想象的也不同,促使他们想象的原因、动机也不一致。但是他们都用最大的热情向往一个以希腊为名的黄金时代,则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特点之一。
4
英国浪漫主义的另一特点,可以通过它对于神秘主义的态度看得出来,这当中既有神往、迷恋,又有戒惧、恐怖,往往二者是掺杂在一起的。
布莱克、柯尔律治、拜伦、雪莱、济慈都有这方面的诗。布莱克有他独特的神话系统。其余的人,大致说来,有几种意境:
一种是异域情调,特别是近东各国的情调,拜伦所作属此;柯尔律治则写中国的迷宫和海洋上的鬼火,神秘气味又浓了一重。
一种是欧洲中世纪的哥特式的意境,牵涉到对宗教和封建制度的情感和看法。这种“中古主义”,未必有历史根据,但长远存在于民间传说,谣曲或某些书本中,浪漫诗人拿了过来,加上文才和想象,也产生过十分美丽的诗篇,如济慈的《无情的妖女》和《圣亚尼节前夕》。
还有一种就是对死亡的凝思。没有哪一国哪一代的诗人能够不想到死亡,只是有的想得更深刻,表达得也更尖锐。18世纪后半叶的墓地哀思有感染力,却不对读者的灵魂造成大的震撼;19世纪初年出现了这样一类的诗句:
反正我坟头的青草将悠久地
对夜风叹息,而我的歌早已沉寂。
——拜伦:《唐璜》第4章第99节
你仍将歌唱,但我却不再听见——
你的葬歌只能唱给泥草一块。
——济慈:《夜莺颂》
感染力加深了,因为不再泛谈众人的死亡,而紧密联系青年诗人自己的命运了,而表达方式则是典型的浪漫主义式的。还出现了另一类诗句,其中有新的对照,新的痛苦的呼喊:
这点皮肉之痛,最痛也超不过
四肢还有生命的那会儿,为了它
就使几百年的灿烂光华化为尘土?
上帝呀!真要我这样突然死去么?
这样年轻就掉进黑沉沉的
寒冷、发臭、充满了蛆虫的地下么?
这两例都来自雪莱的诗剧《钦契一家》。它是浪漫主义诗人写的许多诗剧中比较成功的一个,其特点是接受了17世纪诗剧特别是韦伯斯特所作的影响。
17世纪诗剧的重新引起注意是浪漫主义时期的文学大事之一。这是经过许多人在几个方面的努力才出现的局面,两位大批评家——哈兹里特以他的评论与演讲,兰姆以他的选本和阐释——都做出了重大贡献。前面提到的甘培的多卷选本也起了作用。
但是影响不仅见于诗剧,也见于诗本身。常常有美和死的猝然相遇。
说什么悲哀,年轻的陌生人!当心
冰冷的蜗牛会把污泥涂上玫瑰花。
济慈:《恩狄米昂》,第4章,132—133行
还有草木在腐烂,引起了奇怪的联想:
曼德拉木、毒蕈、酸模和毒麦,
像复生的死者爬向停尸场外。
雪莱:《敏感木》
甚至毒素进入了肉体的爱:
难道是我来求你贴紧我的胸口,
取得温暖,而你对我的报答
却是拿毒汁喷我一身?
雪莱:《尤利安与马达洛》,398—400行
但愿你从未见过我,听过我的声音,(www.xing528.com)
更愿你从未忍受过我的拥抱,
让那可憎的接触深深污染了你!
雪菜:同上诗,420—422行
这样的意境,这样的表达方式,已经接近后来的现代派了!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还有别的诗人,也写病疫和死亡。
其一是克莱尔(John Clare, 1793—1864)。他是一个无钱上学的农民之子,父亲是贫农,母亲不识字,他自己从小在田里劳动,像彭斯一样爱在劳动之余写诗,后来靠别人的帮助在伦敦出版了一本诗集,题为《农村生活写照》(Poems Descriptive of Rural Life, 1820),引起了一阵注意,但不久就被人遗忘了;慢慢神经失常,终于死于疯人院中。
身世如此悲惨的人当然是唱不出喜歌的。但我们也没有料到他会写出这样的诗:
热闹的地方我不去,受不了嘈杂,
我逃向无声的寂寞而感到甜美,
绿森森的黑暗里有花在开放又凋落,
但是牧羊人和爱花的姑娘们看不见,
连蜜蜂也只见了一下就飞走,
在那里让我活埋了自己,在无声中腐烂。
——《歌》
这最后一行应该说是英语诗里最可怕的诗行之一。
然而他却又常常看见神景,向往不朽,这时候他的诗在文字上又纯净如布莱克;而难解则过之:
说吧,姑娘,可否引导你的生命
去把生者和死者联结起来
就请你同我一起上路
我们结缡了同一的不朽
——《邀往不朽》
他也能写出魔术般奇幻的佳句:
我抓住太阳的永恒的光,
写呀写,直到大地只剩下一个空名,
——《一个神景》
同喜爱坟墓的死寂的克莱尔相比,另一个凝思死亡的诗人贝多斯(Thomas Lovell Beddoes, 1803—1849)似乎要豪放一些。他在大学里学过医,在欧洲大陆游荡过,写过长诗和诗剧,几次自杀,最后用毒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最有名的作品叫《死亡的谑语,又名傻瓜的悲剧》(Death's Jest-Book, or The Fool's Tragedy),但写了20年仍未完成。
出现在他的诗里的,是另一种情景:
喂!夏娃,我的爱吃腐尸的白发老婆!
咱们饱餐了国王的骨髓,
又去哪儿喝酒作乐?
克莉奥佩特拉[21]的头颅做了我们的家,
它被砸过,砍过,
裂了缝,开了口,
但还有蓝眼睛的泪水汪汪。
喝酒吧,我的开罗的乌鸦!
那是风声么?呵,不,
是两个魔鬼在猛吹
一具杀人犯的尸骨,来回地吹,
在那阴魂的月光下。
——《歌》
他的头脑里就是充满了尸骨和骼颅的景象,而韵律的突兀和粗厉又使人感到他是带着狞笑下笔的。
如果说贝多斯和克莱尔都是畸零人,那么当时另有一位乔治·达利(George Darley, 1795—1846)却是过得比较正常的生活,而且学的是数学,但也用17世纪韦伯斯特、顿纳等的方式写诗剧,写诗。他也仍然常被死亡之思吸引,但是境界不似前两人那样阴冷、凄厉,而是充满了奇异的色彩:
呵,有福的香火之树!你走出了传奇,
在阿拉伯胜地烧得辉煌!
喷香的红云高耸如圣杯,
大地再现生机,蓬勃如天堂!
她藏身在红火奔腾的叶丛,
明亮的树里安了巢,
照过一百个太阳的凤凰呵!到头来
她还得崩溃而烧焦。
她那豪华的临终之床!那丰厚的火葬木堆!
烧起来气味何等芬芳!
她的骨灰瓮,放在贪婪的人看不见的高处,
在那里她重生,靠自力再一度灿烂!
——《凤凰》
这里仍然有骨灰瓮,但却成了重生之地,而诗里恣意泼撒色彩,明亮得宛如凡·高的画幅,这境界就大为开朗了。
其差别,在于达利有克莱尔和贝多斯所缺乏的历史想象力。因为有历史想象力,达利还能发出这样的感慨:
红颜何物?不过如飘扬的大旗,
把热血青年引向战场的血污。
海伦的白胸即使再酥软,
又能对希腊和伊伦[22]有什么好处?
明眸闪处生灾难,
昔日的香,今天的毒,
骨灰瓮操在玉手里,
男人的痴心都磨成了粉末。
——《美貌非我所求》
这用词,这气氛,可以同17世纪的“骑士派”的爱情诗乱真。事实上,一位也是诗人的选家帕尔格雷夫(Palgrave)确曾把这首诗当作一位17世纪“无名氏”的作品放进他的著名选本《金库》(The Golden Treasury)里。
因此达利被后来的评论家看成为这一时期的“伊丽莎白王朝文风复兴”的中坚人物之一。韦伯斯特、顿纳等诗剧作家的受到喜爱和模仿是这一“复兴”的一个方面。这一事实,对于我们了解英国浪漫主义是重要的,可以使我们看清它的内容是丰富的。伸向传统的根子也是深长的,后来现代派所提倡的某些事情——艾略特的成名作之一就是他推崇17世纪剧作家特别是韦伯斯特、顿纳等人的一系列论文——是在浪漫主义时期就开始了的。
5
促成英国浪漫主义的丰富并且扩大其影响于欧洲的,还有一位大作家,他就是司各特(Sir Walter Scott, 1771—1832)。
我们曾经提到,他是由于拜伦的崛起而放弃诗作,改而写起历史小说来的。这一改变使他成了近代历史小说的鼻祖,创立了一整个新的文学品种。
但是在此之前,他已在诗歌领域内做出了巨大成绩。
首先,他在振兴民谣传统方面,取得了别人难比的成功。他在幼年时期见过彭斯,后来虽然学习法律并成了律师,但仍像彭斯一样到处搜集民间传说和歌谣,后来还翻译过德国的民谣和民谣式诗歌。彭斯的注意力放在农村,司各特的范围更广,农村之外,还进入古堡、城镇、边境上的关隘,同时也搜求历史记载和其他古文献。民谣传统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形成因素之一,珀西的《英诗辑古》,麦克菲逊的《莪相》、恰特顿的天才仿作都对后来的浪漫诗人有重大影响。司各特也发掘这个传统,但吸收的更多是英武铿锵的歌曲,特别是出自行吟诗人之口的一类。他的一本诗集就叫做《最末一个行吟诗人之歌》(The Lay of the Last Minstrel, 1805),那里有一个著名的片断,是通过一个行吟者之口来痛斥对祖国命运漠不关心的人;
世上可有这样死了灵魂的人,
他从未对自己说过一声,
这是我的祖国,我的故乡!
他的心从不沸腾,
当他的脚步走近家门,
尽管经历了异域的流浪。
如有这样的人,盯住他,
行吟者不因他而诗兴勃发,
不管他名气多大,官位多高,
又有多少世人稀罕的财宝;
名、位、金钱种种,
帮不了只顾自己的可怜虫,
他活着得不了荣光,
他死了身魂两丧,
本是尘土,回归尘土,
无人敬,无人歌,也无人哭!
——《最末一个行吟诗人之歌》
行吟者是土生土长的普通人的代表,在他的激昂的歌词里鸣响着若干世代的苏格兰乡野小民对于上层的叛卖者的愤怒。
其次,他是一个卓越的叙事诗人。当时的几位大诗人,从彭斯到济慈,几乎没有不善于叙事的,但是司各特又自有特点,即他最擅长写两个部落交兵之类的紧张场面,用民谣的技巧烘托苏格兰的历史气氛。下面是一个可以单独成篇的片断:
洛钦瓦
呵,年轻的洛钦瓦来自西方,
整个边境数他的马壮,
除了宝刀他不带武器,
只身上路闯禁地,
他忠于爱情;不怕战争,
从未见过洛钦瓦这样的英俊。
他不为水停,不为山阻,
没有桥他就游渡,
但没等他到达芮堡的大门,
他的姑娘已经答应了别人,
那人轻爱情,怕战争,。
却要娶走洛钦瓦的艾琳。
洛钦瓦径直进了芮堡的大厅,
只见聚集了新娘的一家和客人,
新娘的父亲开腔了,一手按着剑,
(而胆小的新郎不发一言)
“洛钦瓦爵爷此来是和还是战,
还是为了舞会和婚宴?”
“我久爱令嫒遭你拒,
高涨的情潮今已枯,
此来非为叙旧欢,只想饮一杯,舞一场,
苏格兰多的是神仙女,
谁不想做洛钦瓦的当家妇?”
新娘拿杯吻,勇士接过来,
一饮而尽把杯摔。
她羞脸先看地,长叹不胜悲,
口上露着笑,眼里含着泪,
老夫人正要阻拦,他已接过玉手,
说道:“来同洛钦瓦把舞步走走!”
呵,英武的他!呵,娇艳的她!
哪个大厅里见过这样的一对花!
老爵爷顿脚,老夫人叨唠,
呆立的新郎弄着缎带和呢帽,
底下伴娘们议论开来,
“只有洛钦瓦才把表姐配!”
偷捏一下手,暗传一句话,
等到跳近门口见有马,
他轻轻一下把姑娘向上送,
自己接着对鞍子飞腾,
“到手了!从此越过关山,
千骑也难把洛钦瓦追赶!”
芮堡里一片上马声,
亲戚朋友全出动,
山上谷里都寻遍,
丢失的姑娘再不见!
这样忠于爱情,不怕战争,
可有第二人像洛钦瓦英俊?
——《玛密安》
诗人写戏剧性的动作十分成功,而且充分利用了民谣体的特点,例如叠句和平行结构,对话也写得恰到好处,几个转折也处理得巧妙。还有一点嘲讽,如对那怕事的新郎的写照。
第三,他有某些当时别的诗人所无的优点。我们不妨先从他的弱点说起,一般的看法是他缺乏深度,不够细腻,文字上保守等等。其实他的诗艺正适合他那类题材。如果他经常停下来作人物的心理分析,或者追求新奇的意象,那么他的故事的速度和戏剧性就会受到损害。他所追求的是气势,因此要写得快速有力;是历史的魅力,因此要有英雄美人,要有大背景,大格局。他是真正深厚的,因为他有民间文学传统作依靠,在别的诗人寻觅神话和古典典故的时候,他讲民间小人物告诉他的掌故,他利用了修辞术,但也引进了民间方言;他不作小儿女语,但是在提供黄钟大吕之音方面没有另一个诗人及得了他。他在政治上是托利党,但在深切地理解普通人民的爱恶上他又是真正的民粹派。
甚至他的转向历史小说最终也有利于浪漫主义诗歌,因为那是建立了一个浪漫主义的新桥头,扩大了英国浪漫主义在整个欧洲的影响,也使英国作家接触了更广大的思想和情感气候,使他们少一点岛国的窄狭,多一点明彻的思想和辉煌的想象,这就不止有利于当时的浪漫主义诗歌,也有利于以后世代的整个英国文学。在这样的大背景之前,司各特是英国浪漫主义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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