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 1770—1850)是“湖畔诗人”们的领袖人物。人们谈到他的诗,常用“崇高”等形容字眼,但他的文字却似乎极其普通,甚至平庸。他活到80岁,然而诗歌上的活跃时期不过青年阶段中十几年光景。他在英国诗史上被看作五六个或三四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然而在世界文坛上却似乎影响不大,读者不多——虽说这些不多的读者却又爱之弥深。
这些与其看成矛盾,不如看成特点。还有一个特点,即他似乎没有像别的作家那样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学徒时期。一本薄薄的《抒情歌谣集》(Lyrical Ballads)于1798年出版,这是他与友人柯尔律治的诗作合集,那时他还不过28岁。此前他虽已发表过几首诗,这本集子则标志着他第一次认真登上文坛,而这时他对自己一生中该写什么,怎样写法已经成竹在胸。
而且这位新来者毫不怯场,对于自己的所写完全自信。诗集的第一版上有一条广告就不客气地指谪前人的诗歌用语。到了第二版(1800)出来,他加了一篇长序,这是一篇浪漫主义新诗歌向古典主义旧诗歌的全面宣战书。
他在这篇序言里提出了这样一些主张:
1.诗不是游戏文字。“所有的好诗都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但这种感情又是“经过在宁静中追忆的”。
2.诗的内容不应是贵人淑女喜欢的一套,而应是“普通生活里的事件和情景”。
3.诗的语言要排除新古典主义式的“诗意词藻”,应是“人们真正用的语言”,但在运用时又要能给普通事物以“想象力的色泽”。
4.诗的性质极为崇高,是“一切知识的开始和终结,同人心一样不朽”。
5.诗人的作用伟大,他是“人性的最坚强的保卫者、支持者和维护者,他所到之处都播下人的情谊和爱”。但他又不高踞在上,而是在群众中进行“人对人谈话”的一个普通成员。
以上不是序言的全部内容,但就所列的五点我们就可以看出:第一,它们把有关诗歌的主要方面都包括了;其次,作者道前人所未道,不仅全盘否定新古典主义诗歌,宣传一种全新的浪漫主义诗歌,而且其主张的重要性超出诗歌和文学范围,涉及整个社会——把诗人提高到类似柏拉图的哲人君王的地位就是关系全社会的事情。
这理论是华兹华斯长时期沉思的结果,正同他诗里的内容也是积累有年的。因为在1798年以前,这位大学生就已经历了一场情感风暴。他在1790、1791年两次去到法国,目睹革命初起时的景象,非常兴奋,多年后回想那时心情,还写下了这样的诗行:
幸福啊,活在那个黎明之中,
年轻人更是如进天堂!
——《序曲》第11章
1791年他再去时住了下来,直到1793年1月,在这一年多时间里他同位名叫安耐特·伐隆的法国姑娘恋爱、同居,不久女儿出生;同时法国革命进入了一个激化阶段,革命者内部派别之争日趋尖锐,华兹华斯的朋友们大多属于温和派即吉伦特派。1793年1月他别了安耐特和女儿回到英国,一月后法国对英国宣战,他无法再去法国,只得怀着不安的心情在英国住了下来,开始了一个长达五年的苦思时期。起初他对法国革命的热情未减——1793年他还在写给兰达夫主教的公开信里为革命辩护。但雅各宾专政却使他戒惧,吉伦特派被镇压更增加了他的幻灭感,他思索的中心变成人的本性,越来越相信只有恢复人的单纯和良善,才能革新社会。而回顾自己,由于在政治思想和私人生活里遭遇挫折,心灵有了创伤,能医治自己的只有大自然。他从小就喜欢跋涉山水,现在更在深山大泽之间寻到“整个道德生命的灵魂”:
我高兴地发现:
在大自然和感觉的语言里,
我找到了最纯洁的思想的支撑,心灵的保姆,
引导,保护者,我整个道德生命的灵魂。
——《丁登寺旁》
这诗写在1798年。在此之前三年,他认识了柯尔律治,另一位对初期的法国革命怀有热望并对写诗有新想法的大学生。两人一谈即合,于是互相鼓励,彼此的诗作都进入丰收时期,《抒情歌谣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
对于华兹华斯来说,他所重视的“强烈感情”早已存在,而这苦思的五年是一种冷却时期,让他有了“在宁静中追忆”的机会。所以他这关于诗的有名定义实是经验之谈。
两人在《抒情歌谣集》里有个分工:柯尔律治专写“关于迷信的、至少是浪漫的人物”,其成品是《古水手谣》(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夜莺》(“The Nightingale”)等诗;华兹华斯则致力于“赋予日常事物以新鲜的乐趣”,其成品包括叙事诗《刺树》(“The Thorn”)、《痴儿》(“The Idiot Boy”)、《西门·李》(“Simon Lee”)等和抒情诗如《丁登寺旁》(“Tintern Abbey”)和《写在早春》(“Lines Written in Early Spring”),1800年再版时又加上了叙事诗《迈克尔》(“Michael”)和有关露西的一组爱情诗。
我们可以先来看看《写于早春》:
我躺卧在树林之中,
听着融谐的千万声音,
闲适的情绪,愉快的思想,
却带来了忧心忡忡。
大自然把她的美好事物
通过我联系人的灵魂,
而我痛心万分,想起了
人怎样对待着人。
那边绿荫中的樱草花丛,
有长春花在把花圈编织,
我深信每朵花不论大小,
都能享受它呼吸的空气。
四周的鸟儿跳了又耍,
我不知道它们想些什么,
但它们每个细微的动作,
似乎都激起心头的欢乐。
萌芽的嫩枝张臂如扇,
捕捉那阵阵的清风,
使我没法不深切地感到,
它们也自有欢欣。
如果上天叫我这样相信,
如果这是大自然的用心,
难道我没有理由悲叹
人怎样对待着人?
这诗里有许多华兹华斯独特的东西:朴素清新的文字,对自然的细致观察,对花鸟的亲切感情,但又总同人联系起来——在这里就是人对人的残酷。也许,在写这首诗的时候,华兹华斯想到了正在法国遭受杀害的他的吉伦特派朋友们,也许还想到由于人虐待人而造成的广泛的人间不幸。诗句背后是有深切的感慨的。
值得注意的是大自然在这里不是背景,而是一种使人良善和纯净的精神力量,美好事物也不只是好看,而是通过诗人“联系人的灵魂”的,因而诗人更感到“痛心万分”,因为人是如此冥顽不灵,不能吸取大自然的教益。这个意思在集子里另一首诗里写得更清楚,诗人直接点出了大自然施于人的恩泽:
绿色树林里的一个灵感,
会教给你更多道理,
关于人,关于人的恶和善,
超过所有圣人能说的。
大自然带来的学问何等甜美!
我们的理智只会干涉,
歪曲了事物的美丽形态,
解剖成了凶杀。
把它们那贫乏的书页封住!
走出来吧,只须带一颗赤心,
让它观看,让它吸取。
——《反其道》
这就更进一步提出人的理智、学问的危害了,其精神同布莱克反对理性主义是一致的,不过不借助神话和宗教之助,而是出自诗人特有的自然观罢了。
诗人也知道仅仅通过说理是不行的(虽说以说理为主的《反其道》并不干巴巴,而是颇有诗艺的,例如韵律和形象的运用——“歪曲了事物的美丽形态,解剖成了凶杀”就是至今都有人吟咏的名句),所以他又拿自己作例,写出了大自然能在人身上起到什么作用。这就是《抒情歌谣集》最后一首诗《丁登寺旁》的主旨。它是真正的压卷之作,无论在内容和诗艺上都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里最重要的作品之一。
诗一开始就是一段重见丁登寺废墟附近怀河两岸景色的感叹:
五年过去了,五个夏天,加上
长长的五个冬天!我终于又听见这水声,这从高山滚流而下的泉水,
带着柔和的内河的潺潺。
亲切而真挚的声音,无韵白体诗的格律给了它自然的乐音,写的又是“美好的形体”,一点不枯燥。接下去却出现了一种在回忆中说哲理的诗行,这是英国诗史上前所未见的:
这些美好的形体
虽已久别,倒从来不曾忘怀,
不是像盲人看不见美景,
而是每当我孤居喧闹的城市,
寂寞而疲惫的时候,
它们带来了甜蜜的感觉,
让我从血液里心脏里感到,
甚至还进入我最纯洁的思想,
使我恢复了恬静:——还有许多感觉,使回味起已经忘却的愉快,它们
对一个良善的人的最宝贵的岁月
有过决非细微、琐碎的影响,
一些早已忘却的无名小事,
但饱含着善意和爱。
有点曲折,需要细读,因为这里所写的不是一个简单的结论,而是思索的过程。写思索过程而如此细微,这就是华兹华斯的这类诗新颖的地方,也是其现代化的一端。而他之所以选择白体诗这一诗体,也是出于内容的要求,因为这个诗体不像蒲柏等人用的双韵体那样人工雕琢气味太浓,比较自然,有迂回余地,可以跨行而形成诗段,适宜于写思绪的波动起伏。重新拾起莎士比亚、弥尔顿用过而在18世纪几乎喑哑的白体诗而发扬光大之,这也是华兹华斯在英国诗史上的功绩之一。
既写过程,诗就不是静止于一个平面上,而有层次,有前进的运动。他接着写了他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对于大自然的反应的变化,经历了三个阶段:孩提阶段,只有“粗糙的乐趣和动物般的行径”;青春阶段,对大自然的爱变成“一种情欲”,“半带痛苦的欢乐”,“令人昏眩的狂喜”;而现在到了第三阶段:
我学会了
怎样看待大自然,不再似青年时期
不用头脑,而是经常听得到
人生的低柔而忧郁的乐声,
不粗厉,不刺耳,却有足够的力量
使人沉静而服贴。我感到有物令我惊起,
它带来了崇高思想的欢乐,一种超脱之感,
来自大洋和清新的空气,
来自蓝天和人的心灵,
一种努力,一种精神,推动一切有思想的东西,一切思想的对象,
穿过一切东西而运行。所以我仍然热爱草原,树林,山峰,
一切从这绿色大地能见到的东西,
一切凭眼和耳所能感觉到的
这个神奇的世界,既有感觉到的,
也有想象所创造的,我高兴地发现:
在大自然和感觉的语言里,
我找到了最纯洁的思想的支撑,心灵的保姆,
引导,保护者,我整个道德生命的灵魂。
经过“粗糙的乐趣和动物般的行径”,又经过“令人昏眩的狂喜”,也就是经过官感反应的两个阶段之后,现在终于沉静下来,从大自然得到了“崇高道德的欢乐”,“一种超脱之感”,最后是“整个道德生命的灵魂”。这就是一种进程,在华兹华斯看来是最为宝贵的进程,他竭尽全力用了一种新的语言来写。它仍是诗的语言,仍然有形象(“人生的低柔而忧郁的乐声”,“落日的余晖”,“大洋”,“蓝天”等),仍然有乐音(略比通常说话高昂,随着情绪起伏而调整响度和速度),但多了一些以前诗里少见的日常用语:“一种精神”,“一种能力”,“美好的形体”,“无名小事”,以及不断出现的“东西”(“一种东西”,“高度融合的东西”,“一切有思想的东西”,“穿过一切东西”——英文原文是“thing”,“things”,“something”之类)。这是一个大胆之举,然而正符合他提倡的“人们真正用的语言”,连节奏都主要是日常口语,大部分是亲切的“人对人谈话”,只不过又常有迸发的激情罢了。
这激情的语言出现最多的是在诗的最后部分。在那里,华兹华斯赞颂了他的妹妹多萝茜。这对兄妹的互相关怀,多萝茜对于哥哥的体贴和支持,使得华兹华斯能够比较顺利地度过了他那苦思的五年。他在她的身上寻到了自己过去的纯真:
你呀,我最亲爱的朋友,
我的亲而又亲的朋友,在你那声音里我听见了我过去心灵的语言,
在你那流星般无畏的双眼里,
我重温了我过去的愉快。但愿我能在你身上多看一会儿我过去的自己,
我的亲而又亲的妹妹!
他又相信:由于多萝茜爱大自然,大自然也不会背弃她,不论以后发生什么情况,她将永怀爱心,而兄妹的关怀情谊也将超越时间而永存:
纵使孤独、恐惧、痛苦、哀伤
成为你的命运,你仍会带着亲切的喜悦
想起我,想起我今天的这番嘱咐
而感到安慰!即便我去了
不能再听见你的声音的地方,
不能再在你那无畏的眼里看见
我过去生活的亮光,你也不会忘记
我俩曾在这条可爱的河岸
并肩站着;不会忘记我这个长期崇拜
大自然的人,重来此地,崇敬之心
毫未减弱,而是怀着更热烈的爱——啊,更深的热诚,
更神圣的爱;那时候你更不会忘记
经过多年的流浪,多年的离别,
这些高大的树林,耸立的山峰,
这绿色的田园景色,对我更加亲切,
半因它们自己,半因你的缘故!
这结尾之所以有深意,还因为华兹华斯写到了人生的忧患——多萝茜可能遭遇不幸,他自己迟早要死去——而这却增强了诗的感染力,也突出了此时此刻兄妹并立河边享受着大自然的抚慰是怎样一个不朽的时辰!
在这种领悟之下,华兹华斯的笔下好诗不断涌现。至今人们都在吟咏着他的一些抒情短诗,如《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每当我看见天上的虹》(“My heart leaps up”)、《给布谷鸟》(“To the Cuckoo”)、《孤独的割麦女》(“The Solitary Reaper”),以及与一位名叫露西的姑娘有关的一组情诗等等。这些诗仍然在抒情之中表达华兹华斯的自然观,但是有更多灵秀之气,更多声韵之美:
从没有夜莺能够唱出
更美的音调来欢迎结队商,
疲倦了,到一个荫凉的去处
杜鹃鸟在春天叫得多么动人,
也没有这样子荡人心魂,
尽管它惊破了远海的静悄,
响彻了赫伯里底群岛。
——《孤独的割麦女》(卞之琳译文)
就在译文之中,我们也能感到音乐与地名的神秘结合,从眼前的歌声一直到辽远的阿拉伯的夜莺和赫伯里底群岛的涛声,联想的丰富与迅捷展示了诗人想象力的活跃。在这等地方英国浪漫主义诗歌显出了它独有的魅力。就在对华兹华斯的大部分作品不甚感兴趣的外国读者之间,这些抒情短诗却赢得了衷心的喜爱。
这些诗里都有一种沉思甚至忧郁的情调,增加了它们的感染力。而到了那组关于露西的诗,就出现了死亡的阴影,有时是在一个明朗的故事的最后,突然来了一个奇笔:
我有过奇异的激动,
我不怕把它说出,
但只说给多情的人,
我曾有过的遭遇。
那时候我爱的姑娘
每天都象玫瑰一样鲜艳,
我在一个月明的夜晚,
骑马走向她的家园。
我看着头上的月亮,
它把广阔的草原照耀,
我的马快步而上,
已到我喜爱的小道。
现在过了果园,
接着就爬小山,
月亮照着露西的屋檐,
越来越近地下降。
我甜甜做了一梦,
这是大自然赐的恩福,
但我的眼睛没有移动,
紧紧把下降的月亮盯住。
马儿继续前进,蹄声响亮,
不停地一直向前,
突然间那下降的月亮,
一头栽在她的屋子后面。
多么熟悉而奇怪的念头,
一下子钻进了情人的头脑!
“啊,慈悲的天,”我对自己喊叫,
“也许露西已经死了!”
——《我有过奇异的激动》
这首诗用了民谣的格律写一个民谣中常见的故事,即一位多情人月夜骑马去会他的爱人,场面是明亮的,充满着期待,照通常的情况最后会有两人见面的快乐,可是这里却忽然月亮一头栽在姑娘的屋子后面,而骑马人立刻预感到了爱者的死亡。同样,在另一首也与露西有关的诗里,其最后两节是:
当我在你的山谷中徜徉,
曾感到内心憧憬的欢欣;
我钟爱的姑娘坐在炉边,
传来了手摇纺车的声音。
暮去朝来,霞光明灭,
曾照亮露西嬉游的园亭,
你绿色的田野曾最后一次
抚慰过她临终时的眼睛。
——《我在陌生人中孤独旅行》(顾子欣译文)
我们原以为这个异乡飘零的旅人回来后会见到他钟爱的姑娘,然而最后一节又出现了死亡。
因此当诗人最后来哀悼的时候,诗句也传出了异乎寻常的悲痛:
沉睡锁住了我的心,
我已无人间的恐惧;
她也化物而无感应,
再不怕岁月来接触。(www.xing528.com)
如今她无力也不动,
不听也不看,
只随地球日夜滚,
伴着岩石和森林转。
——《沉睡锁住了我的心》
英文诗中悼亡之作不少,然而写得这样沉痛的却不多见,而最后把一个弱女子的命运放在整个大自然的运转里,从此而得到一种不朽,则又是华兹华斯的独有之笔。因为这样,通常写得轻快的爱情诗在华兹华斯手里也增加了感情的重量和哲学的深度,从而更加耐读了。
还有一类短诗是华兹华斯写得出色的,即十四行诗。
十四行诗在16、17世纪曾经盛行于英国,但在整个18世纪几乎绝迹于诗坛。由于华兹华斯重新利用了这一诗体,雪莱和济慈又继起发掘它的潜力,十四行诗在19世纪初年有了一个中兴局面。
华兹华斯以莎士比亚和弥尔顿为他写十四行诗的楷模,特别是弥尔顿。他写了一首《莫贬十四行》(“Scorn not the Sonnet”)的十四行诗,其中说:
当阴影落在了
弥尔顿的道路上,他的手举起这诗体
当作号角,吹出了乐调
震奋灵魂——可惜呵,吹得太少!
而在他另一首有名的十四行诗里,他一上来就呼叫弥尔顿的名字:
弥尔顿!你该活在这个时候,
英国需要你!她成了死水一潭:
教会,朝廷,武将,文官,
庙堂上的英雄,宅第里的公侯,
都把英国的古风抛丢,
失去内心的乐。我们何等贪婪!
啊,回来吧,快把我们扶挽,
给我们良风,美德,力量,自由!
你的灵魂是独立的明星,
你的声音如大海的波涛,
你纯洁如天空,奔放,崇高,
你走在人生大道上,面对上帝
虔诚而愉快,还有一颗赤心
愿将最卑微的职责担起。
——《伦敦,一八0二年》
1802年正是英国忙于对法作战并且加紧镇压国内民主活动的时候,华兹华斯却写它是“死水一潭”,朝野上下尽是“贪婪”之徒,使他特别怀念弥尔顿,迫切地希望他能来挽救英国社会,“给我们良风,美德、力量,自由!”他也写了弥尔顿的宗教虔诚,但更颂扬后者独立的灵魂,“纯洁的天空,奔放,崇高”——总之是一个雄伟有力的弥尔顿,一个斗士而不仅仅是一个文人。华兹华斯的十四行诗也像弥尔顿的一样,一反过去伊丽莎白王朝盛行的香艳之作,而是黄钟大吕之音。
在这里他提到了“自由”,在另一首十四行诗里他专门歌颂为自由而斗争的海地岛黑人领袖卢维屠:
活下去,莫丧气,你留下了力量:
风,地,天都将为你效劳;
只要风在吹,人们就会不忘;
你有伟大的盟军;你的友好
是喜悦,痛苦,爱情,
和不征服的人心。
——《致杜桑·卢维屠》
同样地,当1797年威尼斯共和国为拿破仑征服,接着拿破仑又征服了瑞士,华兹华斯都写了十四行诗,慨叹它们失去了自由。当然,这种自由已不是法国革命所标揭的个人自由,而是民族的自由和国家的独立。而华兹华斯对于法国革命的发展之所以感到失望,正因为如他在长诗《序曲》里所写的:
法国人转过来变成了侵略者,
把自卫战争变成了军事征服,
忘掉了原来奋斗的一切目的。
同时,这些诗也说明:在他从法国回来十年之后他还不是一个一味寄情山水的隐士,而还在关心时局,关心民族的命运。因此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诗艺上,他都是弥尔顿的真正的继承者。
当然,他又是伟大的创新者。他的自然观就是创新,他的诗歌理论也是创新。他的许多作品都是创新的卓越成果。除了上面已经讨论过的,还有三类诗是华兹华斯的特殊贡献。
一类是中等长度的哲理诗。所谓哲理,仍是华兹华斯的自然观,但是比《反其道》之类的短诗要表达得更有来龙去脉,也就是更完整,比《丁登寺旁》则又少点自传色彩。这类诗最成功的也许是《不朽的兆象》(“Ode: Intimations of Immortality”, 1802—1804写成)。在这里,说理并不空洞,一切出之的形象化的诗的语言,而纯净又达到一个新境界。诗的中心问题是:童年的纯真去了何方?
驾着荣耀的云我们从天而下,
上帝原是我们的家。
天堂就在我们摇篮的周围!
然而这天堂的景象却无法保持:
成人终于看见它消亡,
化成了平常日子的淡白光。
但也无须绝望,因为“最初的感情和最早的回忆”是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完全摧毁的:
尽管什么也难把时光颠倒
,追不回草的灿烂和花的荣耀,
我们却不悲伤,宁可培养
我们还剩下的力量;
力量也在那最初的同情心,
一旦同情就永难无情;
力量也在那苦难中涌现的思想,
它能抚慰心上的创伤;
也在那能够看穿死亡的信念,
也在那带来了沉思之心的时光。
沉思,免不了沧桑之感,然而也更多成熟的智慧,更有信心了。
对于注视过人间生死的眼睛,
落日周围的云也染上了
庄严的颜色,显得深沉。
又一场比赛过去了,又一些人得胜了。
感谢有人心使我们能够生存,
感谢它的温柔、喜悦和恐惧,
我看最低微的鲜花都有意思,
但深藏在眼泪达不到的地方。
这个结尾写得异常动人:深沉如大提琴的慢奏,绚烂如夕阳中的红叶,整个儿有秋天的苍劲的美,而最后的一对警句既表达了华兹华斯同有灵性的自然界的默契,又在伤感里露出了喜悦。
第二类是较长的叙事诗,如《毁了的村舍》和《迈克尔》。这类诗在18世纪后半叶就已有过,著名的如哥尔德斯密斯的《荒村》和克雷布(George Crabbe, 1754—1832)的《村庄》。如果说《荒村》有一定的美化趋势,那么《村庄》却用写实的笔触写出了赤贫的土地和赤贫的人。华兹华斯所作同它们又有什么差别?
可以先从格律说起。《荒村》与《村庄》都用了18世纪流行的双韵体,而华兹华斯所作则用了无韵白体诗。这点格律上的不同也许不必看得过分重要,但白体诗毕竟比双韵体更自然,更近一般口语,写简朴的农村生活也就更为合适。而在华兹华斯手里,白体诗更是写得平淡朴素,有时达到平庸无味的程度。这也正是当时以及后来的人们——包括青年一代的浪漫主义者——揶揄他的一点。但在他写得顺手的时候,他却能做到在平淡中见激情。乍一看,上述两首诗叙述的方式似乎简单,故事本身也无惊人之笔。《毁了的村舍》(“The Ruined Cottage”, 1797—1799写成)讲的是一个乡下女子苦等她从军去了的丈夫而终未等着,郁郁死去了;而原是勤快的庄稼汉的丈夫之所以从军,是为一连两个荒年所逼。故事是由两个旅行人在这家人的村舍前相遇,彼此交谈中吐露出来的;他们曾见过这村舍过去是如何整洁、安静,女主人又是怎样热情地对待过路人,如今却屋毁人亡,情景全非。旅行人是深有感触的,但毕竟是谈别人的事,语气是平静的,而最后把村舍中人的遭遇归结为一个梦,两人又继续上路,去寻找投宿的地方。这样一个平凡的故事,又用这样平淡的语气说出,却使我们读了久久不能放下,原因又在哪里?作者对于这类良善的乡下人的深彻的同情是其一,但作者又不亲自出面,而让两位也是乡下人的旅行者做了他的代言人,他们没有一套城里的人的谈吐,也不从知识分子的角度看事物,因而所说的话更朴实可信。另一方面,乡下人对人生的哀乐反应更直接,更深切,所以叙述尽管平淡,下面却有真正的激情。凡此都需要一种恰当的诗歌语言才能表达出来:任何花哨、夸张的写法都只会造成不真实的印象,所以华兹华斯的朴素和平淡在这里恰是他的主题所需要的,起了别的语言所不能起的艺术作用。
《迈克尔》(1800)也写乡下人,写法也朴素,但是叙述的角度却有了变化。诗人直接登场,讲的是一个他儿时所闻的故事。他从山谷里一堆石头谈起。原来这堆石头是一个老羊倌同他的孩子堆在那里,预备用来砌一个羊圈的。羊倌名迈克尔,深爱他的羊群,懂得山的奥秘和风的脾气,自食其力,又有勤劳的妻子相助,日子过得平衡满足。他在70岁时得子,当然喜欢得很,但不放松对他的教育,从小带他上山,学会放羊,干活,在共同劳动中父子变成了亲密的友伴。等到孩子长到18岁,忽然灾难来临。迈克尔为了替一个侄子还债,花掉一半积蓄,为了不至失去祖传的一点土地,不得不让独生子去城里跟亲戚干活。临别之前,他把孩子叫到山谷那堆石头旁边,叫他给羊圈立好一块基石,嘱咐他以后不论碰到什么困难,要回想这时情景,知道有一个老父亲永在爱他。孩子走了,起初家信很勤,写的都是好事,但不久他就城里堕落了,终于逃往海外,再无音讯。
又是一个平常的故事。这样的悲剧曾发生在广大乡间无数人家。城市代表罪恶,也早有人写过,所不同的,在于迈克尔没有被写成一个可怜的弱者。他在七八十岁的老年,依然身强力壮。他的力量来自大自然,性格中有大自然的纯净和高贵——这是华兹华斯独到的一笔,也正是他的哲学思想的体现。那圈石头是实物,又是象征:坚硬,耐久,经得起时间的冲蚀,它那自然的本色又是真正朴素的美。羊圈之终未完成,就象父子情谊之终于中断,是近代文明造成的必然悲剧。然而老人并未被压倒,因为他有最深切的爱:
爱的力量给人安慰,
使得事情容易承受,要不然
就会使脑子错乱,心也破碎。
我同不止一个还记得这位老人的人
谈过,了解到他在听了那不幸的消息
又过了几年后的情况。
他的身子骨从青年时期起
就异常强壮,老年也一样,
他仍然去到岩石之间,看太阳看云,
听风的声音,同从前一样
为他的羊群干各种活儿,
也在他家传的小块土地上劳作。
他也常常走到那小山谷去
替羊圈加上一块石头。
一个写得具体的平常故事,然而因为接触到受大自然养育的人的最根本的情感,所用的语言又是纯净且有力的,因此这首叙事诗就有了过去同类之作所无的思想深度和感染力。
以上把华兹华斯在创作丰收时期的各类作品大致论述了一下。总的来说,他的长处是能用素净的语言表达深刻的思想,短诗清新,十四行诗雄奇,长诗于平淡中见激情。他并未忘却对法国革命的热情,只是在拿破仑的威胁之下,让英国式的民族主义复苏了,但仍然歌颂别的民族为自由而进行的斗争,而对乡下普通人的深切同情更是保持始终。至于他把人的向善的希望都寄托于大自然,则既是他的力量所在,又使他逐渐变得浮泛、空洞,以至他后期的大量诗作简直不堪卒读了。可能这一点也正是他在世界文坛上影响不大的原因之一。
然而当他处于创作高峰的时候,他确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骄傲,也是全部英国诗史的光荣,只是这个时期不长,大约从1797年起到1807年,不过十年光景。以后七八年还有一些集子问世,如1815年的全集,但此后就进入一个漫长的衰落时期。
然而就在他的诗才衰落之前,他还完成了一部规模巨大的作品,即《序曲》。这就是我们说的三类诗里的最后一类。
《序曲》最初有一个短稿,分两部分,于1799年写成。后来诗人将它扩大,于1805年完成,共13章,但未发表。在以后的35年中,他不断修改此稿,但改的主要是文字细节,总的骨架未动,此稿于1850年华兹华斯死后三月出版,内分14章。
《序曲》有一个副标题:《一个诗人的心灵的成长》。它在英国开创长篇自传诗的新形式。它的内容丰富,从诗人的童年、青年、上大学一直写到参加法国革命以后的岁月,有具体记述,也有说明自己思想变化的哲理篇章。这两点就使它在文学史上有重要价值,但它的意义不止这些,因为首先第一点是:华兹华斯在这里写下了一部分他最好的诗。
写自传诗当然要写自己,华兹华斯深信他自己是有可写的。但他又足够客观地知道他不是他所处的时代的中心,中心是另有主题的:
至于我自己,
不值同这伟大的主题
连起来谈(虽然又不得不谈),
因为我无足重轻。
(第9章,110—113行)
这“伟大的主题”指的是法国革命。我们在读《序曲》时所关心的一点正是法国革命对于这位英国浪漫主义的代表者的思想和艺术所起的影响。华兹华斯对这个主题谈得详细。首先,他说明他在巴黎是如何变成一个民主派的:
夜复一夜地
我去那些堂皇的场所,碰见
来自城里高贵门第的常客,
他们摈绝俗流,自成社会,
精于诗画,长于礼节,
由于这些或更深的原因,绝口不谈
时局,不论好坏,一律避免,
我感到这是一种限制,令人厌烦,
逐渐离开了这些人,进入
一个嘈杂的世界,不久就变成
一个民主派,把我整个的心,
全部的爱,都给了人民。
(第9章,113—124行)
他写下了他此时的所思所见:
但是我更痛恨
绝对专制。一人的意志
变成了众人的法律,还有一批人
享有不公正的特权,站在
君主与人民之间,只为君主效劳,
对人民则骄横无比,我对此
越来越恨,掺和着怜和爱,
爱的是不幸的大众,对他们
寄以希望,所以也就有爱。
有一天我们碰见一个饥饿的姑娘,
臂上有绳系着一头牛,她跟在后面
拖着沉重的脚步,那牛在小巷里
到处低头寻找吃的,
姑娘的苍白双手忙着
织着活,然而心不在那里,
神情凄凉。这景象激动了我的朋友,
他说:“正是为了反对这类事
我们才战斗的。”同他一样,我相信
现在升起了一种仁慈精神
什么也挡不住它,将在短期内
使这样悲惨的穷困不再存在,
我们将看见大地无阻碍地
实现它的意愿,用产品去报偿
温顺的、卑微的、有耐心的劳动儿女。
一切排斥性的规定永远废止,
浮华的典礼,淫佚的制度、残酷的权力,
不论谁建立的,独夫或是寡头,
一律取消,而最后,
最高最重要的一点是:
让人民用他们强有力的手
创制自己的法律,全人类的
美好日子将从此开始。
(第9章,501—532行)
关于华兹华斯的政治思想,没有比这几十行诗更清楚更有力的表达了!那些只知道他是一个寄情山水的闲适诗人的人,读读这些诗行会惊讶于他对于人民革命的理解之深和期望之高,而他对于实际政治的观察的具体则又超出一般的乌托邦思想;那小女子街头牵牛求食的一景更是深印我们的心上,使我们知道华兹华斯的革命观是真正的信念,是有对人民的苦难的深刻的感受做基础的。能用诗句明确而又形象地表达这一切,使我们在将近百年后读了还激动,这就是华兹华斯的胜利。
当然,华兹华斯在《序曲》里要表达的不止这一主题,他更致力于写他的“心灵成长”过程,也就是他在思想上的变化,从对革命的热望到对它感到幻灭,又从思想上的深刻危机到逐渐能够解脱,以致能在大自然中疗治创伤,恢复了想象力和纯正的趣味,这才醒悟到人生中有宝贵的“时间之点”:
我们生命里存在时间之点,
它们有突出的重要性,
保有一种更新的能力。
当我们困于伪说和狂言,
或更沉重更恶毒的妄见,
或卷进琐务和社交的循环,
它们就向我们心灵提供滋养,
暗中医治。这是增加人生愉快的能力,
它深入,又帮助我们攀高,
已高的更高,跌倒的扶起再攀。
这神奇能力的藏身处
在人生的某些片刻,它们提供
最深刻的智慧,提出终点和方法,
实现心灵的当家作主——而外界的感觉
只是忠顺的仆役。这样的片刻
散布一生,最初的开始
是在童年。
(第12章,208—225行)
这些“时间之点”的更新能力,最后归结成一种“更高超的心灵”。具有这种心灵的人能达到的境界是:
永恒的和临时的都给他们
鼓舞:他们在最小的示意上
建立最大的事业,永远警惕着,
愿意行动,也接受行动,
他们不需特别的召唤,
就会起来,生活在日常世界上,
他们不迷惑于感官印象,
却有冲动的活动能够及时
同精神世界谈得契合,
也同时间里各个世代的人谈,
过去,现在,将来,一代又一代,
直到时间的消失。
(第14章,100—111行)
这也就是人的想象力在摆脱各种“伪说”、“狂言”、“妄见”、各种日常“琐务的社交的循环”之后能达到的最高境界。而诗句本身也达到了哲理的高潮。这是一类边写边想的哲理诗,要紧的不在结论,而在过程,华兹华斯写这类诗是无人能及的。《序曲》的成功还在乎它包含了自传和哲理;两者的并存使它从几种不同乐曲的交替、对比与融合中取得一种交响乐式的丰富。以感染力而论,多数读者可能会觉得这些哲理段落不及写诗人在巴黎人群中见闻感触的章节动人,实则这类哲理段落也有激情,而且是一种更难表达的激情。写至高的善不易,写纯粹的精神世界也难,华兹华斯常有写得不成功的时候,而且越到后期越差,因为毕竟这种精神世界是个人内省的,虚幻的,但是《序曲》却使我们看到:当一个诗人真有深刻的思考而且善于表达这种思考的时候,他可以达到什么样前人未曾攀越过的诗歌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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