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说的苏格兰农民就是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 1759—1796)。他一生未离苏格兰一步,干着农活,后来成了税局小职员,贫穷和劳累使他在37岁的英年就一病不起。然而他却敏锐地感到外面世界的风云变幻,为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社会思想所强烈吸引,加上原有的苏格兰民族主义情绪,便写出了这样的诗句:
国王可以封官:
公候伯子男一大套。
光明正大的人不受他管——
他也别梦想弄圈套!
管他们这一套那一套,
什么贵人的威仪那一套,
实实在在的真理,
顶天立地的品格,
才比什么爵位都高!
好吧,让我们来为明天祈祷,
不管怎样变化,明天一定会来到,
那时候真理和品格
将成为整个地球的荣耀!
管他们这一套那一套,
总有一天会来到:
那时候全世界所有的人
都成了兄弟,不管他们那一套!
——《不管那一套》
彭斯在这里表达的是对现存秩序的鄙视和对未来平等社会的向往,并且明确提出真正可贵的品质是“实实在在的真理,顶天立地的品格”,而“世界上所有的人应该都是兄弟”的思想则正合乎法国革命所标揭的口号之一:博爱。
这在当时是颠覆分子的语言,当权者和贵人们是不会喜欢的;使他们更难忍受的,则是诗还有一种嘲弄口气和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挑战气概。这后者之所以能传达出来,彭斯是受惠于他所用的民歌形式和韵律的,正是那复句“不管那一套”的不断回响,才使得上层人士感到他特别刺耳、特别放肆。
彭斯同苏格兰古民歌的关系不同一般。他不止是收集、保存了约三百首旧民歌,而且做了或大或小的加工,给了它们新生命。这样他就不仅发展了民歌传统,而且在关键的一点上为英国的浪漫主义做出了贡献,因为民歌的复兴正是这个新的文学潮流的特点之一。
彭斯的民歌并不都涉及政治,绝大多数是歌唱爱情的。然而在这方面他也有特色。爱情的各种表现他都写到了,从精神到肉体,从初恋到养儿育女,从相见欢到离别恨,从男人的自信和忏悔到女人的娇羞、无私和做了母亲的骄傲,各种情景和心绪都有。突出的是青年人的感情,因此坦率、大胆,不怕顶撞社会上的正人君子:
正人君子将我讥讽,
我看你们才是蠢驴,哦,
人间最聪明的英雄,
无一不热爱美女,哦。
合唱:
青青苇子草,哦,
青青苇子草,哦,
人生极乐的时刻
是同姑娘们一道,哦。
——《青青苇子草》
就在完全是令人神往的抒情咏唱之中,这种顶撞的声音也清楚可闻:
如果一个他碰见一个她,
走过山间小道,
如果一个他吻了一个她,
别人哪用知道!
——《走过麦田来》
而对于爱人,他唱出了最真挚的情歌:
呵,我的爱人像朵红红的玫瑰,
六月里迎风初开,
呵,我的爱人像支甜甜的曲子,
奏得合拍又和谐。
——《我的爱人像朵红红的玫瑰》
这里的韵律温柔,用词和意象则是完全新鲜的。
当他传达生离死别的痛苦时,他也是分外感人:
多少遍誓言,多少次拥抱,
我俩难舍难分!
千百次相约重见,
两人才生生劈分!
谁知,呵,死神忽然降霜,
把我的花朵摧残成泥,只剩下地黑,土凉,
盖住了我的高原玛丽!
——《高原的玛丽》
然而彭斯不仅仅是一个歌唱自由和爱情的民歌手。他的诗路广,范围大。除了民歌型的抒情歌,他还擅长讽刺诗(如《威利长老的祷词》(Holy Willie's Prayer)),咏动物诗(如《挽梅莉》(“Lament of Mary”)、《老农向母马麦琪拜年》(“The Auld Farmer's New-Year-Morning Salutation To His Auld Mare, Maggie”)),诗札(如《致拉布雷克书》(“Epistle To J. Lapraik”)),叙事诗(如《汤姆·奥·桑特》(Tam o' Shanter)),还有那首包罗万象的大合唱——《爱情与自由》(又名《快乐的乞丐》(“The Jolly Beggars”))。
无论哪类诗,也无论长诗或短诗,彭斯的作品总有一种独特的口气,例如:
呵,费格生!你灿烂的不世之才,
用在枯燥的法典上岂不浪费!
诅咒爱丁堡的绅士之辈,
你们真是铁石心肠!
分半点你们赌输的钱财,
诗人就不会断粮!
——《致威廉·辛卜孙》
这是他的诗札中的一段,谈到的费格生是18世纪苏格兰的杰出诗人,因贫困以抄写法律文书为生,后精神失常,死于疯人院中,年仅34岁。彭斯佩服其诗才,又感叹其身世,多次提到他,还特别写了一首挽诗,全文如下:
薄命的奇才,天授的费格生!
谁个有心人能不掉泪,
想到生命的太阳未升就陨,
枉有你灿烂的诗才!
呵,为什么绝顶英才不得志,
在穷和愁的铁掌里呻吟,
为什么荣耀全归小人和白痴,
让他们把幸福享尽?
他总是说得十分透彻,对于天才诗人的爱和对于绅士们的恨表达得同样淋漓尽致,而又出之以形象化的铿锵诗行,一切都具体、生动、对照鲜明。(www.xing528.com)
还有一类诗是彭斯特别擅长的,即写农村习俗的一类。可以举一首中等长度(243行)的叙事诗《圣集》(The Holy Fair, 1785)为例。所谓“圣集”类似我国农村的庙会,不过在长老会统治的苏格兰,总有教会中人在这种场合大讲上帝之道。彭斯也写这些长老们,并且写得生动,但口气又是充满了嘲讽:
你听他把教义的主要之点,
讲得如何声色俱厉!
有时平心静气,有时怒火高燃,
一会儿顿脚,一会儿蹦起!
呵,他那长下巴,翘鼻孔,
长老的姿势和尖叫,
哪个虔诚的人看了不激动!
有如贴上了起疱药膏,
热辣辣,那一天。
这最后的比喻——把正人君子的话比作热辣辣的起疱药膏——是绝妙的一笔,取材于农村日常生活,贴切而带着揶揄。
紧接着他写下面听众的反应:
忽然帐篷下讲道换了声音,
听众再也按捺不住,
有地位的人都站起身,
脚步朝外面带怒。
原来司密斯冷语把人伤,
讽刺了缺德的行为,
不爱听的教徒全朝酒店闯,
把瓶瓶桶桶都倒过来,
喝个光,那一天。
然后是针对酒店的特写镜头:
现在酒店里里外外都坐满,
到处是酒杯上的评论家;
这边大喊快把饼干端,
那边几乎把杯都碰炸。
人越挤越多,嗓门越叫越高,
摆了逻辑,又引圣经,
吵得不可开交,
到头来造成裂痕,
气呼呼,那一天。
在这一切嘈杂吵闹之中,真正自得其乐的是农村青年:
小伙子和姑娘们高高兴兴,
既注意灵魂,也留心身体,
他们围桌团团坐紧,
用匙子把加糖热酒搅一气,
谈这人的长相,那人的衣着,
评头品足一番。
还有几对躺在舒服的角落,
偷偷约好再寻欢,
不久后,某一天。
很少能在诗里看见这样生动的农村百态图,其写实和嘲讽的笔触使人想起16世纪比利时勃鲁盖尔(Pieter Brueghel)的风俗画,但勃鲁盖尔似乎更从中年人的世故眼睛看人生,而彭斯此诗则主要从年轻人的角度来观察世态。
彭斯的优点是说不完的,除了诗路广和现实性,还有音乐性(他的短诗都能歌),戏剧性(他总写运动中的事物,诗行有速度,而且善于对比)等等。他是一个自然之子,天授的诗人,不是后世那种自我意识很强的艺术家。但他又不是没有他的诗歌观和文学主张的。这些主张也表现在诗里,只不过又用了他特有的强烈方式:
批评家们鼻子朝天,
指着我说:“你怎么敢写诗篇?
散文同韵文的区别你都看不见,
还谈什么其他?”
可是,真对不住,我的博学的对头,你们此话可说得太差!
我只求大自然给我一星火种,
我所求的学问便全在此中!
纵使我驾着大车和木犁,
浑身是汗水泥土,
纵使我的诗神穿得朴素,
她可打进了心灵深处!
但他并不是一切由自己开始,他的心目中也有可贵的传统,苏格兰的传统:
呵,给我兰姆赛的豪兴,
给我费格生的勇敢和讽刺,
给我新朋友拉布雷克闪耀的才智,
假如我能有此缘分!
我就有了所需要的一切,
胜过天下的学问!
——《致拉布雷克书》
这就又回到了我们在前面说过的苏格兰本土的、民间的传统,不幸的才人费格生那样的用心血沤成的诗,而不是希腊文、拉丁文和文法等等学院里希罕的一套。自大的、充满偏见的学院教不出诗人来,要学会作诗得投身大自然之中:
没有诗客能得到缪斯女神,
除非他学会独自一个
徘徊在潺潺的流水之滨,
但又不推敲太多,
甜蜜呵,漫步中凄然低吟
一支动心的山歌!
——《致威廉·辛卜孙》
这就不止是宣告主张了,诗句本身就体现了这种主张的胜利,写得多么动人!独自徘徊,凄然低吟:这也是以后在雪莱和济慈的诗里要出现的意境,正同于华兹华斯以后要用更加理论性的语言加以阐明的与山水融合的主张。
所以说,彭斯虽身处偏僻的苏格兰乡村,却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真正前驱。这也正是浪漫主义诗歌之幸。它不是庙堂、学院和客厅的产物,而是在法国大革命风云激荡的历史时刻由几种从不同方面要求解放人性的思想趋势形成的,彭斯在这当中提供了浓厚的土地气息,提供了古苏格兰民间文学的深长根子,使得这个新的诗歌运动不至于过分智理化、抽象化,不至于轻飘飘,而有坚实性、强韧性,而同时又有朴素、生动而持久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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