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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性伙伴行为者研究总结与讨论

时间:2024-01-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章,我们回溯了与多性伙伴行为者有关的既往研究,这成为我们此项研究的基础和起点。在第二章中,我们对这项极为敏感而又注定颇多争议的研究,在方法论上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社会交换理论均可对此做出很好的解释。第五章,我们注意到,当受控制者对社会控制持低估或蔑视的态度时――这种态度往往是建立在对信息的掌握与实践的体验基础上的――社会控制便更加难以充分实现。

多性伙伴行为者研究总结与讨论

在本研究中,我们应用社会交换理论,对多性伙伴行为者深入访谈的结果进行了分析,从而对社会控制与他们私人性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解读。

社会交换理论认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都是相互作用、相互回报的,当人们无法通过性行为的“自律”从社会换回“利益”的时候,追求自我满足与身体快乐的多性伙伴行为便难免发生。而当今中国的社会转型,确实使得社会控制与私人性行为间原有的交换关系破损了。受控制者不再能够从控制中获利,遵守和服从社会控制对受控制者已无利可图,社会控制自然受阻。多性伙伴行为者的行为选择,是基于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理性选择。

第一章,我们回溯了与多性伙伴行为者有关的既往研究,这成为我们此项研究的基础和起点。在第二章中,我们对这项极为敏感而又注定颇多争议的研究,在方法论上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在第三章,我们从分析社会控制的类型入手。

社会控制具有三种方式:正式控制、非正式控制、自我控制。我们的研究集中在后二者上面。我们通过对工作场所、家庭、社区这三类组织的考察了解社会对多性伙伴行为者的非正式控制情况。

我们注意到,市场机制引进之前,中国的工作场所为传统的“单位”,它具有对私人生活无孔不入、全面控制的特点。今天,由于市场机制的引进,旧“单位”的转型,新“单位”的诞生,正还单位以“工作场所”的本来面目,而不再是一级政治组织。中国当前的工作场所分化为两类,一类仍属于再分配机制下,它虽然仍具有一定的“单位制”色彩,但对私人生活的控制和干预也已有所减弱;另一类则是市场机制下的“单位”,对私人生活的影响几乎不复存在。我们同时借用学术界对于中国由再分配机制向市场机制转型的研究对此加以论述。对于处于市场机制单位里的多性伙伴行为者,他们已无需再用个人私生活的“节制”来和单位进行“不被干预”的交换。但是,对于那些仍在再分配机制中工作的人,不得不仍心有余悸,在采取多性伙伴生活方式时要小心一些。小心并不等于放弃,权力的弱化在此仍然可以看到。

在家庭这一组织中,我们同样将其分为二类进行分别研究,一类是出生家庭,一类是婚姻家庭。在出生家庭中,父母对多性伙伴行为者子女的控制权力已经放弃或者说是被剥夺了。中国社会进入“后喻文化”是对此的最核心的解释,年轻人掌握着权力与金钱,父母不再有制约他们手段。配偶对多性伙伴行为者的控制仍然十分严格,他们不得不采取回避、隐藏等手段,来交换到“平安无事”,避免由于婚姻受到冲击而可能付出的高昂代价。社会交换理论均可对此做出很好的解释。

居住社区对私人生活控制的退出最为全面和彻底,社区单纯居住职能的确认,社区管理者服务职能的确定,特别是新建商品房小区的兴起,都促成了这一后果。

第四章,我们提出,社会转型促成了一些有助于多性伙伴行为者自由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场域”,如个人的自由迁移,都市的现代化,观念开放的小环境,等等。这样的场域不再提供通过性的“自律”交换到社会“奖赏”的机制,相反,它已经成为突显“不自律”可以获得个人自由和快乐的场域。在这样的场域当中,对性的社会控制解体了,进行非正式社会控制的方式之一――性脚本也被个人改写了。

我们对性脚本理论进行了检省和丰富。首先,我们论证说,在一个人的生命周期中,他个人的性脚本是能够被改写的,亚文化的影响对这一改写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我们还借用布迪厄关于“场域”和“惯习”的概念,来分析了研究中受访的多性伙伴行为者是如何改写自己最初接受的主流文化的性脚本的。

我们发现,迁移到新的居住地、生活在开放的大都市、工作及交友于开明的小环境、叛逆的异性的影响、通过互联网结识性伙伴的方式,这些都有助于多性伙伴行为者修改自我性脚本。

在本章中,我们还特别提出了性脚本的“反塑”功能,指出在主流社会不遗余力地向民众灌输自己的性脚本的同时,实际上在“反塑”着自己的对立面。在固有的针对性的社会控制破损之后,性脚本会显示出其“反塑”的独特功能。在长期的控制压力解除之后,人们的行为可能会走向另一个极端。笔者视之为对性脚本理论的一次丰富与发展。

中国文化下的性脚本中,从古至今,“处女情结”一直很强,“第一次”被烘托成一个女人生命中 “最宝贵的东西”,从而为失去它之后成为一个“坏女人”埋下了伏笔。本研究中受访的多性伙伴行为女性,很多人都是在“第一次”之后,彻底改变了她们的行为准则,因为“反正已经不是处女了,就无所谓了”。因此,“贞女性脚本”之下,埋伏着的是“荡妇”模式。我们的文化便是这样塑造着自己反面的性脚本。

第五章,我们注意到,当受控制者对社会控制持低估或蔑视的态度时――这种态度往往是建立在对信息的掌握与实践的体验基础上的――社会控制便更加难以充分实现。即,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必须转化为受控制者内心认同的“自我控制”,才能实现个人行为与社会的交换。我们分析了一些多性伙伴行为者“无所顾忌”背后的一个原因:他们对可能一息尚存的非正式的社会控制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这也就使其无法在他们身上发挥作用。当然,这一结论是建立在非正式控制总体已经削弱的今天,而在极端专制主义的社会中,非正式控制的效力不需要这样的转化就可以实现。

我们由此对福柯“全景敞视监狱”的权力理论进行了反省,认为福柯的这一论述实际上将非正式控制和自我控制合而为一了,他的前提假设是每个人都担心“监狱”中央塔里那双监视的眼睛,所有的非正式控制都已经被内化为自我控制了。而我们认为,全景敞视监狱仍然是要通过受监视者的自我认知才能起作用。

一句话:蔑视可以消解权力。

第六章里我们面对三个令人困惑的视角,在这里,多性伙伴行为者似乎仍然在担心社会控制的作用。他们不愿意谈自己与小姐的性行为,不敢曝露同性性经历,有些人甚至避免在工作场所发展性伙伴。

我们试图通过分析证明,对“找小姐”行为羞于起启齿的背后,是社会对性工作者sex worker)的深刻偏见与歧视。和“小姐”发生性关系不算做爱,找“小姐”是件丢身份、丢面子的事情。这时,当事人担心的不是他的多性伙伴行为受到歧视,而是他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受到贬损,因为,男人找小姐会被认为没有本事找情人,是“不成功”的人。表面上看是对社会控制的顾虑,实则是对“社会声誉”受损的担心。也就是说,在这一交换与控制关系中,社会所能够控制的,仍然不是个人的私生活,而是他所属阶层的行为规范。

同理,个人在牺牲于工作场所找情人的自由与便利的时候,也不是因为社会控制着他的性行为,而是社会控制着他的工作资格。对于与他的工作毫不相关的性行为,没有人会理睬。

然而,种种迹象表明,多性伙伴行为者确实仍在担心社会无法像接受异性多性伙伴行为那样接受同性多性伙伴行为。当事人仍然普遍忧虑同性性行为的曝光会给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麻烦。异性恋主流社会在自己“性革命”的同时,对同性恋社群还持有“双重标准”,同性多性伙伴行为者是弱者中的弱者,少数中的少数。对私人生活的普遍的、深刻的宽容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们同时也注意到,少数敢于“现身”的同性恋者,他们并未觉得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因此,前述“蔑视消解权力”的论断仍然有效。

第七章中,我们分析了西方学者认为决定着美国人性行为方式的三种倾向:生殖倾向、关系倾向、娱乐倾向。按着多性伙伴行为者的定义,他们似乎应该被归入娱乐倾向中。但是,我们通过对受访者的分析发现,他们身上有许多与此归类相冲突的东西,其中最关键的是:他们仍然渴望,并且能够拥有爱情。我们无法也不应该给他们简单地帖上一个标签,他们可能在有的性关系中只要性不要情,有的关系中从一开始就看重情,还有的是一开始无情后来有了,或者一开始有了后面无了。而且,我们,包括他们在许多时候都真的无法将情与性做彻底的、绝然的分割,它们似乎时常相伴而生……

西方的这一分类标准,至少不适合我所访问的这些目前中国的多性伙伴行为者。

第八章我们分别借用了社会网理论、社会交换理论中的价值调适原则,以及社会性别理论对两个命题进行了检验,对一个现象进行了分析。

社会网理论认为,人们总是与自己同一社会阶层的人深入交往。美国性社会学家因此提出性的社会网理论:人们稳定的性对象,总是那些与自己具有相同的社会身份背景的人,我们只能接触到这些人,我们也只对这些人感兴趣。这就引出了我的第一个命题假设:互联网的普及,使得我们可以结识并与那些和我们具有完全不同的社会背景的人发生性关系。然而,对受访对象经历的分析得到的结论是:绝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候从网上找来的性伙伴,仍然是和自己一个阶级的;而那些长期维持性关系的性伙伴,则肯定是和自己一个阶级的。这是因为,即使在网上聊天的时候,我们也不由自主地通过用词和语气对性对象进行了选择。

本章中我提出的第二个小命题是:多性伙伴行为者发生性关系的人数越多,他对性的兴趣,对“逐艳”的兴趣越低。这是基于对社会交换理论中价值调适原则的理解,这一原则声称:“各种物品的价值是可变的,它们全都遵循着满足原则,又称价值调适原则。获得越多,自感价值越低。”然而,研究发现,情况也非如此。我们的受访者普遍表示:他们只会对某一个已经相处良久的性伙伴的兴趣和敏感度下降,而对于新的、陌生的性伙伴的兴趣,却似乎越来越浓了。这也许是因为人不同于“物品”吧。

西方的定量调查一再揭示,感染性传播疾病的高危人群多性伙伴行为者普遍不坚持使用安全套。但是,定量调查没有对这一现象给出一个解释。我们在本章最后一节论证说,在侥幸心理的背后,是男权意识的深刻影响:男人仍然左右着性交的过程,他们觉得戴安全套不舒服决定了安全套使用率的低下。

在此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对于在第一章中提出的若干假设,有验证,有否定,更多是扩展和深入。

我们提出一些受访的多性伙伴行为者具有的特征,如工作场所的性质对当事人发挥重要影响,配偶仍然行使着重要的控制权力,不能被盲目地贴上“娱乐倾向”的标签,价值调适原则不起作用,等等。我们还借用对多性伙伴行为者的研究验证和发展了一些既有理论,比如在提出性脚本的“反塑”现象,非正式控制要通过转化为自我控制才能起作用的论证,对福柯权力理论提出的思考,互联网的存在并未修改性的社会网理论,等等。

对多性伙伴行为的此项研究,还可以给我们一些更深入的启示:

第一,这一研究揭示出,在中国,市民社会正在建设中,虽然距离真正的实现仍然遥远。

工作场所与社区不再对私人性行为行使过重权力,得益于中国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建设,体现了正发生的国家与社会职能的相对分离过程。(www.xing528.com)

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对,并部分地独立于国家。它包括了那些不能与国家相混淆或者不能为国家所淹没的社会生活领域。在市民社会中,社会生活方式是自下而上地创建,而不是由国家督导自上而下地完成。国家制定法律,从而设定了个人与集体行动的界限。在市民社会中,这些界限通常是宽松的。个人与集体的行动或者是自由选择的,或者是依据参与者之间的明确协定而采取的,或者是基于个人或集体利益的考虑而做出的,等等。市民社会具有多元性,要求限定国家或政府的行为范围,要求国家受法律的约束,要求国家能够有效地实施保障市民社会多元性及其必要自由的法律。市民社会不是个人的私领域,但它是“生活在世界上的自由而平等的个人会主动地欲求的一种独立于国家制度的、自力更生的和平且合作的社会生活方式。”(邓正来,亚历山大,2002:1-120)

市民社会总是在一个国家摆脱集权式统治而进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形成的。虽然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仍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建设的趋势。

正是在这样一个鼓励多元性,拒绝国家权力,强调对自由意志之尊重的市民社会建设过程中,私人性行为的不受干预才具有了一定的土壤。所以,市民社会虽然不是针对个人私领域而言的,但它直接影响着私领域。具有相对自由的个人开始面对的是市民社会,而不再是政府了。这在我们对工作场所和社区干预的分析中,已有所体现。也可以这样说,国家与社会对私人性行为之干预的减少,不仅是建设市民社会的努力目标之一,而且也是中国的市民社会正在建设中的一个证明。虽然,这距离学者们理想中的市民社会还有很大的距离。

第二,这一研究告诉我们:自由是一种内在逻辑,对私人性行为干预的减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如果说对个人私生活的选择是一种自由意见,那么,这种意见与专制权力是不可能互相协调得很好的。通过对再分配机制与市场机制下不同多性伙伴行为者身上所体现出来的非正式控制权力强弱的不同,以及不同“场域”下的上述差异,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越是处于经济自由、文化(舆论)自由的环境下,个人的思想与行为受社会控制越少,其私人性行为也就相对越自由。

所以,经济自由、政治自由,与个人生活方式自由(文化自由的一种)是密不可分的。历史无数次提供了相同的佐证。二战前纳粹统治下的德国,“文革”时期的中国,都是政治高度极权,经济极端专制,社会都充满了对性的强烈排斥与敌视态度,任何性的自由理念都被视作洪水猛兽。

当我们讨论社会转型的时候,解读国家控制权力的分解的时候,分析市民社会建设的时候,其实都是基于一个共同的基点: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在政治(国家是其代表者与实施者)、文化(个人是其体现者与创造者)与经济这三者当中,在中国首先发生变革的是经济,太多的证据显示,是经济变革带动了文化变革,从而推动了对国家权力的改造。

市场机制的引入,带来了对应于再分配经济的自由市场经济,而这种自由也随着经济的一步步发展在加大。当经济领域出现“自由”之后,不可避免地,这种自由将辐射到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我们可以这样说:自由是一种内在逻辑。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还是个人,都不可能在某一方面充分沐浴着自由的阳光,同时在另一方面绝对权力的控制毫不松动。权力极力维护自己的权威是必然的,但是,松动的趋势也是不可避免和不以个人及利益群体的意志为转移的。私人性行为,同样在搭乘这班列车

由此,我们也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控制对私人性行为的解体,不是单纯的价值观问题,而是一个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与经济发展、政治民主化不可分割的,具有其内在的逻辑性。也可以说,我们对私人性行为进行考察的结果,体现出中国社会民主化的进程。

第三,这一研究显示,私领域正在受到更多尊重,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权力发生转型。

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准之一,便是国家与社会对私人生活的更少干预。公领域与私领域必须清楚地分开。一个人在自己的私领域,与其他人之间自愿进行的私人行为,与社会毫无关系,国家与社会都不应该干预。相反,如果认为私领域的行为也会影响社会,也要干预,那么,私领域的边界岂不是永远无法确定,私领域也就名存实亡了吗?

有人会拿出“伤害社会伦理道德”这个似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宝来对抗私领域,但这“伦理道德”是谁的呢?我们说,个人的权利是第一性的,是本源的,国家与社会是为个人权利的实现服务的,而不能用“伦理道德”来约束个人权利。

我们的研究显示,多性伙伴行为者甚至无法被简单地归入具有性娱乐倾向的人群中。这再次证明个体差异永远大于群体差异,对不同人在私领域内的选择是不同的,对私领域的尊重便意味着对每个人的选择的尊重,不能以任何名义施加任何限制。

我们的研究显示,中国社会对私领域的尊重正在加强,但是仍然有许多不足。这其实是与社会转型期国家权力的调整联系在一起的。

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当程度的政治和社会结构调整,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改造传统的政治结构和权威形态的问题,以使其具有新的合法性,并转换成具有现代化导向的政治核心。这一过程的难度在于,一方面,要避免政治权威在转型中过度流失,从而保证一定的社会秩序和政府动员的能力,另一方面,又要保证这种权威具有现代化导向,避免它复归传统,造成转型在事实上的流产。这种矛盾与博弈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对多性伙伴行为者的社会控制。正如我们看到的,个人私生活具有了一定的自由,但同时,各种控制并未完全退出。

当我们将研究锁定在非正式控制与自我控制的时候,当我们论述性脚本在特定的环境是可以被改写的时候,甚至当我们断言非正式控制只有通过自我控制才能起作用的时候,都感受着正式控制(国家权力)、非正式控制(一定程度上受国家权力的影响)、自我控制(同样受国家权力的间接影响)的放松。这种对私领域的尊重,本质上来自于国家权力的转型。虽然我们主要着眼于社会控制的后二种类型,但如果没有国家权力的转型,体现在后二者身上的变化是不可能如此明确的。也可以这样说,正是最直接代表和体现着国家权力的正式控制的放松,才使在一定程度上间接体现国家权力的非正式控制和自我控制得以放松。但同时,我们也不难从亚文化群体(同性恋者)承受着双重价值标准,金钱性交易仍然被污名化这些方面看到,权力仍然对私领域转换着形式、变通着手段来维持一定的控制。

最后,我们也能够清楚地看到这项研究中存在的诸多不足。

作为一项定性研究,我们无法知道本研究受访者体现出的各种特征在所有多性伙伴行为者中占有多大比例,我们甚至也无法验证,我们提出的这些特征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

所有受访对象都是随意选取的,“撞上的”,偶遇的,它们的代表性可能成为争论的焦点,虽然在方法论中已说明我们的研究不致力于追求代表性。

在受访者陈述的真实性方面,在访问者的资格与技巧方面,我们在方法论上也已经精益求精,但是,是否能够令所有学者信服,仍是一个问题。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选取的受访者还太少,这虽然不影响我们得出一些结论,但极大地影响了我们得出更多更深的结论。比如,我们未能够选取更多的出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受访者,因此无法检验他们与出生在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受访者有什么不同。

男性受访者的稀少,也使我们这项研究中缺少更深入的性别比较。

同样由于受访者数量上的限制,对受访者的一些很可能更充分体现出社会控制与个人权利关系的行为,如多人(不少于三人)同时间同地点发生性关系,未能进行深入的访谈与分析。

论文写作中涉及的理论与话题太多,限于篇幅、精力、能力又无法逐一深入展开,所以在许多地方不乏“蜻蜓点水”之憾。

全部受访笔记,总计将近30万字。其中还有很多重要的、极具启发性的信息,同样因为样本的缺少,难以形成联系和对比,并进而无法提出令人信服的论断。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信息不会浪费,它们将被利用到我此后的研究中,它们甚至可能成为我开始此后的研究的线索。

  最后,我愿意马克思的一句话来结束此文:“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20031119日 第一稿完

               2004年4月2日   第二稿完

               2004522日 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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