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派在绘画史上最大的贡献是对色彩的解放,印象派的色彩观念是一场艺术革命。传统的绘画观念也十分强调色彩之于绘画的重要性。黑格尔说:“使画家成为画家的是色彩,是着色。”“在绘画里气韵生动的最高峰只有通过着色才可以表现出来。”罗丹也说:“伟大的雕塑家和最优秀的画家,尤其是最优秀的版画家,同样是色彩家。”但印象派绘画对色彩的重视,不是色彩本身,而是强调色彩与自然的关系,色彩的变化,色彩的动态。印象派将光与色的科学观念引入到绘画中,着力去发现和表现户外自然光下的色彩,强调绘画就是捕捉主体对瞬息万变的大自然的瞬间的“印象”。这给色彩带来了无限性、革新性和创造性。梵·高认为:“色彩本身就表达某种东西。”高更更清楚地意识到:色彩能以一种密码传递信息,那种密码还没有被破解。中国也有色彩文化,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色彩文化,不同的色彩代表不同的意义。但是色彩文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受到艺术的重视。
闻一多深受印象派绘画尤其是塞尚的影响。1925年3月,他在给梁实秋的信中说他准备与同人一起在纽约发行一个刊物,取名“雕虫”或者“河图”,计划次年出版,前四期目录已经拟定。其中在第二期的目录中可以看到:第一条是塞尚的自画像,第二条是闻一多自己撰写的“塞藏赞”,第十条是张嘉铸撰写的“塞藏小传”。[5]几乎是一个塞尚专刊。可见闻一多对塞尚的推崇。他的诗歌在色调上也可以看到塞尚及印象派绘画的某些影响:以黑色为底色,注重对色彩的感受。身为一个游子,在闻一多的心中感觉有一个“白日‘永远照不进的是——游子底漆黑的心窝坎’”,他的诗从整体上给人感觉是一个黑色块,如《死水》、《晴朝》等。但是闻一多同时热爱色彩,他把色彩视为生命。闻一多在《色彩》一诗中这样写道:
生命是张没有价值的白纸,
自从绿给了我发展,
红给了我热情,
黄教我以忠义,
蓝教我以高洁,
粉红赐我以希望,
灰白赠我以悲哀;
在完成这帧彩图,
黑还要加我以死。
从此以后,
我便溺爱于我的生命,
因为我爱他的色彩。
在闻一多看来,色彩也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光学意义上的色彩,它可以赋予生命以价值,对生命无比的热爱是“因为我爱他的色彩”。读完这首诗我们再去看《死水》的封面,金黄色的签条上签着书名和作者的名字,全黑色的封面更是熠熠生辉,在宁静、庄重之中又仿佛透露着忧郁沉闷的气息,而这又是和整部诗集的格调相融的。闻一多是在用短诗《色彩》和诗集《死水》的封面来诠释他对塞尚“色彩是生物学的”的理解,并将这一理解融进了他的诗歌的创作,于是我们透过燃烧的《红烛》看到了诗人的同样热烈的爱,是对爱人也是对祖国的爱;由五彩斑斓的菊花想到了祖国,只有祖国才有这么美丽的花朵,祖国同样也与这竞放着的菊花有着一样的风骨,《忆菊》忆的就是诗人深爱着的祖国。他的《秋色(芝加哥洁阁森公园)》一诗可以说就是一幅印象派的画,色彩斑斓,五光十色。诗歌最后说:
哦!我要请天孙织件锦袍,
给我穿着你的色彩!
把你榨出来,喝着你的色彩!
我要借义山济慈底诗
唱着你的色彩!
在蒲寄尼底La Boheme里,(www.xing528.com)
在七宝烧的博山炉里,
我还要听着你的色彩,
嗅着你的色彩!
哦!我要过这个色彩的生活,
和这斑斓的秋树一般!
闻一多诗歌中的色彩超越了色彩本身而凸显了生命的、艺术的、情感的象征意义,在他看来,色彩是可以“穿”、可以“喝”、可以“唱”、可以“听”、可以“嗅”的。
张爱玲在散文《童言无忌》中谈到那些只能做背景的中立色、保护色,她说,“我总觉得还不够,还不够,像Van Gogh的画,画到法国南部烈日下的向日葵,总显着色不够强烈,把颜色大量的堆上去,高高凸了起来,油画变了浮雕”。[6]梵·高绘画用色的方法对于张爱玲很有启发,她对色彩有着一种源于心底深处的爱好。她在《天才梦》一文中说,“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7]她的小说与梵·高画作一样呈现出绚丽耀眼的色彩。
在印象派绘画影响下,20世纪80年代以来,色彩成为文学的语言符号。中国色彩文化钟爱红色,红色象征着热情、喜悦、兴奋、生命等诸多昂扬的精神意蕴,八十年代的文学艺术,红色成为那个时代的流行色,主色调。《没有纽扣的红衬衫》、《街上流行红裙子》、《红高粱》、《透明的红萝卜》等;张艺谋把红色作为他电影的底色,张扬着人性的旗帜;张承志笔下的太阳、火焰山等意象,烘托出生命之源的壮丽与惨烈。张承志认为《星空》是梵·高最伟大的作品,“火焰在这里不仅仅是笔触和用色。所有色彩在这里都绝对自由了,燎原烈火正在大地和天空上猛烈地燃烧……宇宙在这痴痴燃烧的彩色里改变了。”[8]这就是印象派的色彩,以彩色改变世界的观感。在张承志的创作中,他对色彩的迷恋往往超过了语言,他说:“一切诉说的语言只是色彩。”他的语言、意象、情感全都色彩化了。张承志的油画《太阳下山了》、《光复洪乐府礼拜寺》等,都表现出印象派画风,光斑与色影交织辉映。他的小说对于人物和自然景物的描写也充满了印象派绘画的画感,他用印象式笔触描画大自然的神奇,色彩的斑斓。他最钟爱的颜色是红、黑、绿,红的是太阳,黑的是骏马,绿的是草原,红、黑、绿交替成为张承志小说的主色调。张承志小说中的太阳是神圣、激情的象征,张承志崇拜太阳,他的长篇小说《金牧场》的初版本封面截取自梵·高的油画《落日下的播种者》的局部画面,一轮火红的太阳占据了一半的版面。他在《黑骏马》中描写沐着日出阳光的索米娅,那是令他终生难忘的瞬间:
我们已经不觉站立起来,在那强劲而热情地喷薄而来的束束霞光中望着东方。索米娅惊讶万分地睁大眼睛,注视着那天际烧沸的红云,她的脸上久久凝视着感动的神情。金红的朝霞辉映着她黑亮的眸子,在那儿变成了一星喜悦的火花。
太阳、索米娅融为一体。她们一起成为作者心中神圣的东西。
张承志喜欢黑色,黑色是马,是草原的精灵。他在《黑骏马》中如醉如痴地唱着蒙古的古歌《黑骏马》,那匹如神赐的黑马驹,它的母亲在生产时死去,没吃过一口奶,竟会走下山坡,到牧人的蒙古包旁避风,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它就像蒙古人民的性格,坚韧不拔。《金牧场》开篇就记述了一匹黑马驹的诞生,它如漆似墨,草原牧人把黑色视为最高贵的颜色。在《胡涂乱抹》中,草原歌手反复吟唱着:小黑马,小黑马,嘿,小黑马……
张承志笔下的色彩是多样的,随着光与影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情感印象而变化。《绿夜》就是一篇印象式小说,他用印象派画家的眼睛写他对草原的印象。在那辽阔的草原,青青的原野上,黑夜也成了绿色:
他从暗夜中辨出一种均匀的色素,那是溶入夜色中的、七月青草的绿。浩淼的暗绿中亮起了一颗明亮的星,那是奥云娜为他举的灯。那灯光也被染上了淡淡发绿的光晕。
在《美丽瞬间》中,绿色的光影把阳光也染成了绿色:
一束阳光照在她的脖颈上。一束穿过门框外的绿色的,被染绿的阳光照在她的脖颈像一截圆润的玉。
莫言小说的色彩斑斓是人们早已注意到的,可以说没有色彩就没有莫言小说,莫言写的是一种印象式小说。2006年12月19日,在与孙郁的对谈中,莫言谈到他的创作与印象派绘画的关系:“讲到《红高粱家族》那个时期,八五、八六年的时候,当时很多人说我是文化寻根,但我觉得《红高粱家族》更多是受到了西方画家的影响,我在军艺上学,学校图书馆里面有一套印象派画家的画册,包括梵·高的、高更的、塞尚的画,我每天都去看那些东西,我当时想梵·高的画里面,树木像火焰一样,星空都是旋转的,他是想象的,但后来我们看到高空中的星云图,星云形状跟梵·高的画里的星云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梵·高完全凭了天才的直觉破译了宇宙的奥秘,梵·高的时代肯定没看到现在的星云图,他怎么会知道星云是哪个形状?我们现在一看这种彩色的星云图,发现梵·高多少年以前已经用他的画画出来了。”[9]莫言谈起梵·高,感到他既神秘又伟大,所以他在《红高粱家族》中涂满了梵·高式的色彩。李洁非在读到莫言《怀抱鲜花的女人》时,就注意到:“它对人的某种生命处境的领悟达到了异常深邃的地步,而其笔法的简约和凝练则和有的印象派名画非常相似,读完这部小说,我的脑子中一直萦绕着马奈的《奥林匹亚》和高更的《游魂》这两幅画里的人物形象及其所处的情境。”[10]莫言小说完全是一种印象式的写法,无论是对历史,对人物,那种颠覆性的革命,还是艺术感觉,叙事技巧的创新,都无不渗透着印象派绘画式的特色。他笔下的色彩描写往往就像一幅印象派绘画:
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
莫言笔下的色彩都是他感觉中的色彩,印象中的色彩。这一点,在《透明的红萝卜》中更为突出,小黑孩的世界都是他感觉的世界,充满了色彩和音响。他心中的红萝卜那么透明:
泛着青幽幽蓝幽幽的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像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外壳包孕着活泼的金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
莫言小说是色彩的组合,他在用语言描画印象中的五彩世界。印象派绘画的色彩观念打开了中国作家眼前缤纷的世界,使小说具有了更加丰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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