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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法文化:敬天法祖的宗教遗产

时间:2024-01-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这一概念是中央民族大学牟钟鉴教授提出来的,并对其性质、内容和源流作了系统说明,在宗教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以社稷、日月、山川等百神崇拜为羽翼。它没有独立的教团,其宗教组织即是国家政权系统和宗族组织系统,天子主持祭天,族长家长主持祭祖,祭政合一,祭祖合一,既具有国家宗教性质,又带有全民性,故也可称为传统的国家民族宗教。

中国宗法文化:敬天法祖的宗教遗产

“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这一概念是中央民族大学牟钟鉴教授提出来的,并对其性质、内容和源流作了系统说明,在宗教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中国古代宗法性宗教产生于原始社会之后,阶级出现、私有制形成、国家建立的初期,在夏、商、周三代(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9世纪)是国家宗教,并且是唯一的意识形态。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以社稷、日月、山川等百神崇拜为羽翼。以其他鬼神崇拜为补充,形成了相对稳固的郊社、宗庙及其他祭祖制度,成为维系古代社会秩序和宗法家族体制的根本力量。它的基本信仰是“敬天法祖”。它没有独立的教团,其宗教组织即是国家政权系统和宗族组织系统,天子主持祭天,族长家长主持祭祖,祭政合一,祭祖合一,既具有国家宗教性质,又带有全民性,故也可称为传统的国家民族宗教。它的崇拜对象大致有天神、地神、人鬼、物灵四类。它的经常性宗教活动是郊祭天地、宗庙祭祖、坛祭社稷、日月星辰,连带祭祖宗等各种神。这个国家民族宗教起源于原始宗教,形成于夏商周三代,完善于汉至隋唐,一直延续到清末帝制终止,期间从未中断。历代礼典中的祭典与丧典,就是这种宗教的祭祖仪礼历史典籍中的吉礼与丧礼,就是这种宗教的史实记载。

祭祀狩猎涂朱牛骨背面拓片

河南省安阳市,商朝时期殷墟出土,长32.2厘米、宽19.8厘米。骨版正面刻辞4条,背面2条,共160余字,字内填朱。这是一块牛胛骨版记事刻辞,记载的是有关商代奴隶制社会生活和天文气象方面的资料。

毛公鼎

中国二千八百多年前的一件宗庙祭器。它的内壁铸有五百多字的长铭,是现存商周两代七千多件有铭文的铜器中,铭文最长的一件。铭文的内容可分成七段,大意是说:周宣王即位之初,亟思振兴朝政,乃请叔父毛公为其治理国家内外的大小政务,并饬勤公无私,又令毛公族人担任禁卫军,保护王室,最后颁赠厚赐,毛公因而铸鼎传示子孙永宝。由内容推测,毛公鼎应铸于周宣王元年(公元前827年)时,其铭文是可凌驾于《尚书》之上的一篇西周真实史料,是研究西周史最珍贵的文献。因此毛公鼎可称是举世无双的瑰宝重器。

中国古代社会与欧洲古代社会相比,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进入文明社会的同时,仍保留了以男性血统为轴心的氏族组织形式,使政治统治、等级制度和经济私有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了宗法等级社会。与此相适应,原始宗教中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被直接保留了下来,并被赋予了宗法等级性,由统治者培养少数职业巫师把持,为巩固宗法等级制度服务。

与原始宗教相比,夏、商、周三代的国家宗教最大的特点就是从自然崇拜中发展出了天神崇拜。在原始宗教中,天只是日月星辰、风雨雷电诸神中平等的一员,并无超越其他神灵的特殊之处,反映了地上平等的人际关系。但是到了阶级社会,“天”因其包容性、涵括性,渐升到诸神之上,成为众神之长及人间王权的支持、监督者。在殷人的头脑中,有一个无所不能、威力无比的至上神“上帝”,主宰着自然及人间的一切。周人代殷之后,称至上神为“天”,天是周天子的父祖,王权的神圣性进一步加强;认为王权为天命所定,但人君行为不合于“德”,天将发布新的天命,让其他有德者为王。周代这一宗教改革使古代国家宗教开始走上了伦理化道路,重人文、重自力开始成为周代宗教的特点。天帝崇拜作为国家宗教的中心有一套越来越体制化的祭祀仪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郊祭。天地合祭,配祭祖先。皇帝亲自主持,于京城南郊积柴于坛,放置玉帛牺牲,燃之使烟气上达于天。二是封禅。这是盛大隆重的祭祀天地仪式,只有在改朝换代国运鼎盛这两种情况下进行。封禅大典是在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是为封;在山下小山祭地,报地之功,是为禅。三是告祭。在新朝初建,新君登基,或建都迁都以及重大国事进行之际,要举行告天之祭,求得上天认可,用以安定民心、稳定政局。这些祭祀的目的是显示国君的统治权是天命所归,君权神授,祭天是报答天之恩德,借以神化自己的权力和权威

中国古代宗法性伦理社会

古代中国的国家体制是从氏族部落社会演变而来的,它的基本社会结构没有突破原始氏族社会血缘关系,进而把阶级社会关系建立于其上,形成宗法性的阶级社会结构和国家体制。传说中的尧舜禹和夏商周的君主,本是出自不同的祖先,但都自称是炎黄后代。所属百姓形成了许多氏族、部落,但也自认为炎黄子孙。整个国家结成血缘相连的宗法性社会,并按宗法性等级制组织起来。这种社会结构在西周时期得到充分发展。周王自认为天之长子,天授予一国之土地与居民;他则分封其土地居民与诸侯、卿大夫。天子为“大宗”,称“大宗子”。诸侯为“小宗”,称本国宗子,分封采邑与卿大夫。采邑之邑主为邑之宗子。一国之内和诸侯国之间同姓为兄弟叔伯、异性为甥舅。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诸侯国内亦如此。整个国家社会结成了一个大宗小宗等级相属、同姓异姓血缘相连的宗法性伦理社会。

中国古代宗教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从原始的祖先崇拜中发展出完备的宗庙祭祀制度。国有太庙,宗有宗祠,家有祖龛,供奉祖宗牌位,岁时祭祀。国家祀典的仪式,主要有:(1)?祭,祭祀祖,以祖配之;(2)郊祭,祭天,以祖配享;(3)祖祭,祖有功;(4)宗祭,宗有德;(5)报祭,报祖之德。这五项,只有帝王才能举行。诸侯、卿大夫以及庶民另有适合其身份的祭祀。西周时,建立了宗庙制度。天子设七庙(太祖与三昭三穆);诸侯设五庙(太祖与二昭二穆);大夫设三庙(太祖与一昭一穆);士设一庙;庶民无庙而祭于寝。除此之外,还有对“社神”和“稷神”的崇拜。所谓“社神”,就是封土为社的地域保护神;所谓“稷神”,就是谷物丰收之神。社稷之神与国、个人命运相关,所以很受重视,往往与祖先崇拜融为一体。

从历史发展过程看,殷王祭祖隆重而频繁,其奢侈浪费是惊人的。周人祭祖仪式更注重等级性和仪式性,讲究宗族内部的嫡庶之别、贵贱之分、亲疏之异;突出父兄权威;强调同宗同祖的亲密性。中国古代宗教在西周时达到鼎盛状态,其标志就是垄断社会精神文明一切领域的“明堂制度”。明堂是宗教祭祀场所、国家行政中枢、国家教育机关。春秋战国是中国古代宗教走向瓦解及其转型时期。西周时代周平王东迁后,王权下移“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昔日天子的尊严不复存在。随着铁器、耕牛的使用,“井田制”和“家族宗法制”无法维持。建立在宗教血缘制度上的宗法宗教发生了强烈动摇。首先是礼仪器物层面违礼事件频频发生;其次是人们信仰动摇,人们在动乱、苦难中对天发出疑问,出现了子产、晏婴管仲孙武等具有无神论倾向的思想家;最后是古代宗教组织开始瓦解,巫觋地位下降和学术风气下移。从而导致“学在官府”的意识形态垄断状态的结束。

炎帝

传说中上古姜姓部落首领。号烈山氏,一作厉山氏。相传少典娶有鑝氏而生。原居姜水流域,后向东发展到中原地区。曾与黄帝战于阪泉(今河北涿鹿东南),被打败。一说炎帝即神农氏。

古代宗教衰微的倾向导致了思想文化领域的繁荣。先秦诸子忧国忧民,纷纷提出自己的救国方案,进行批判和争鸣。先秦诸子百家与古代宗教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古代宗教的观念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批判与继承,从而保持了中国文化的延续性。

儒家宗教观的基石是孔子提出的“敬鬼神而远之”。在当时激烈的转型与过渡时期,儒家从社会长远稳定和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应恢复并保存宗法等级制度,因而他们也重视传统宗教中各种祭祀礼仪,作为团结宗族、辨别身份的工具。然而在当时社会上普遍流行的疑天情绪中,孔子又拒绝回答关于鬼神有无及人死后状况的问题。为了防止其他学派“执鬼神而学祭礼”的指责,他提出了“祭如在”的观点,侧重从参与者心理的角度谈论宗教的意义,认为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即可,不必刨根问底地追索彼岸世界的有无。

青铜礼器 (www.xing528.com)

中国古代青铜器分为礼器、实用器、冥器,其中最为尊贵、规格最高的当数礼器。礼器是宗庙中和宫室中陈设的器物,使用于各种祭祀、宴飨和各种典礼仪式的场合。古人认为祭祀和打仗是国家头等重要的事情,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礼器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和祭祀有关的器物,目前青铜器中最多最重要的也是宗庙中使用的器物。

青铜立人像

商代晚期。人像高172厘米,底座高90厘米,通高261厘米,表现的是巫师作法。

儒家的宗教观在孔子身后又有进一步发展。孟子突出了人类精神生活的内在超越意义,把宗教伦理内化为人心中自生的自律法则;荀子进一步强化了对宗教社会教化功能的认识,指出了宗教作为社会文化的性质。战国时期的儒家作品《易·系辞传》,对儒家宗教思想进行了概括,“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神道”成了工具,“设教”才是目的。汉代以后儒家成了“官学”,儒家的宗教观成了历代政府制定宗教管理政策及士人吸收、改造外来宗教的依据。道家的“天道观”以“自然无为”为宗旨,以追求个人精神的绝对自由为终极目的,兼及健身,成为战国时期神仙方术之学及后世道教的直接思想渊源。墨家讲“兼爱”、 “明鬼”,主张 “背周道而用夏政”,反对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并成立了社团组织。法家在政治上主张彻底变法,在思想上对传统宗教持批评态度。西门豹等具有法家思想的政治家采取行政暴力手段打击利用宗教残害百姓的社会势力。法家对后世无神论思想家产生了积极影响。

经过春秋战国时期激烈的社会动荡,宗法性宗教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垄断地位被打破了,但并没有真正消亡,因为中国社会并未从根本上走出宗法等级社会。经过众多儒家学者的重新诠释和自身的发展变化,秦汉以后的历代政府仍将它定为国家宗教。直到清末,“敬天法祖”仍是中国人的基本信仰,天坛、太庙中的香火不绝。不过,宗法性宗教此后满足于天命鬼神的一般性理论,更侧重于典制上的修订与完善,向宗教礼俗过渡,其神学理论未能发育起来。而从哲学和伦理角度研究、论证宗法社会的任务,是由儒学来承担的。儒学与宗法性宗教都植根于宗法血缘社会这块共同土壤,有相似的价值观念和现实主义精神,它们之间的相互配合强于相互批评,甚至在许多方面渗透融合。

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作为国家宗教与其他文明古国的宗教比较,既有不同特点,也有相同的社会功能。其突出特点是:

第一,观念的连续性。宗法性宗教的许多基本观念,如天、地、鬼、神、山、河、社、稷等等,是从原始宗教中继承而来,并在整个封建社会中保持下来,从而使中国古代文化没有发生重大的断裂。这与世界上其他一些古老文明,如埃及、印度、巴比伦、希腊等古代宗教链条都曾中断过形成了鲜明对比。

第二,信仰的多神性。由于宗法性宗教是原生型宗教,其神灵多从原始宗教的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英雄崇拜的对象中演化而来,故具有多神性的特点。在阶级和等级社会里,众神之间出现了高低贵贱和统属关系,但没有至尊无二的排他性

第三,组织的宗法性。中国古代宗教虽然有职业的巫师队伍,但没有独立于社会生活的教团组织。宗、祝、卜、史都生活在社会宗法组织中,受君权和族权的支配。既使在祭祀活动中,他们也只能充当司仪、助手的角色,不能担任主祭。

第四,内容的世俗性。各种大型世界性宗教关心的焦点也是人生问题,但都把人们精神的终极关怀指向了彼岸的天国。而中国的宗法性宗教由于创教的时间较早,且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周公人文精神的改造,因而更加关注人现世的生存问题,农业祭祀具有突出地位,道德伦理渐为教义核心,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人民族气质的形成。

黄帝

传说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姬姓,号轩辕氏、有熊氏。少典之子。相传炎帝扰乱各部落,黄帝得到各部落的拥戴,在阪泉打败炎帝。后蚩尤扰乱,他又率领各部落在涿鹿击杀蚩尤。从此他由部落首领被拥戴为部落联盟首领。

司母戊大方鼎

青铜鼎的前身是原始社会的陶鼎,本来是日用的饮食容器,后来发展成祭祀天帝和祖先的“神器”。司母戊鼎是商代后期王室祭祀用的青铜方鼎,是中国目前已发现的古代形体最大最重的青铜器。

周公

西周初年政治家。姬姓,周武王之弟,名旦,亦称叔旦。因采邑在周(今陕西岐山北),称为周公。曾助武王灭商。武王死后,成王年幼,由他摄政。其兄弟管叔、蔡叔、霍叔等人不服,联合武庚和东方夷族反叛。他出师东征,平定叛乱,大规模分封诸侯;并营建洛邑(今河南洛阳)作为东都。相传他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主张“明德慎罚”,对传统宗教进行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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