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财务管理
一、管理职责
2001年时,天水市烟草分公司和各区县烟草公司均实行独立核算。天水市烟草分公司对区县烟草分公司财会工作只是协调指导关系。2005—2006年,秦州、麦积两区烟草公司和秦安、甘谷、武山三县烟草公司的法人资格取消,改设为由天水市烟草公司直接统属的营销部,财务实行报账制,实行统一核算。2007年1月1日,天水市烟草公司正式启动统一结算管理。时唯清水、张家川两县烟草公司财务仍属县管,未能统一。2008年12月,国家烟草总公司通知要求清水、张家川两县烟草公司财务资产关系上划天水市烟草公司,实行全市统一核算。2009年经过天水市烟草公司与两县人民政府协调,达成撤销两县烟草公司、改设天水市烟草公司营销部和财务、资产上划天水市烟草公司管理的协议。2010年1月1日起,天水市烟草公司两区五县营销部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经营实现统一核算。
二、管理制度
早在天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初,就根据国家局下发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陆续制定了适用于天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业务的财务管理制度。2001年后,根据执行实践,又先后作了修订,使其更加适用于工作实际。与此同时,还新定了部分制度,包括2007年为适应两区三县集中核算后财务形势的《财务集中核算和资产结算管理实施方案》《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核算办法》。2009年6月,天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实施制度汇编,以会计法、新会计准则和《甘肃省烟草公司商业核算规程》等国家、行业内部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已经过时和不符合实际的制度进行了增删修改。
至201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核算制度》《内部核算规程》《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和《实物资产管理办法》等。
三、会计工作
2001年初,天水市烟草分公司和各区县烟草公司会计工作历经多年的组织加强和业务培训,已步入规范化、正规化轨道。天水市烟草分公司财务科还配设了计算机和辅助设备,继续推行电算化。
2001年,在天水市烟草分公司财务科指导下,各区县烟草公司财务亦推行电算化,组织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为其选择、推广财务软件。至年底,各区县使用用友U8总账模块操作和UFO报表模块的应用趋于成熟,并通过甘肃省烟草专卖局会计电算化达标验收,从而从天水市烟草分公司到区县烟草公司均用计算机代替了传统手工记账。2002年,报表传输软件和用友UFO报表实现数据接口成功,初步实现了会计信息传输网络化和资源共享。
2006年实行营销体制改革,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烟草公司和所设财务股撤销,新设营销部对天水市烟草公司实行报账制,资金结算启用了“收支两条线”的模式,货款由收入账户集中回笼开始实行“电子结算”,天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通过与卷烟零售户)与工行、农行、建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签订“三方协议”,逐步通过网上电子划款方式取代了传统现金货款结算方式。
2007年,天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全面预算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成立,同时制定了《全面预算流程及实施方案》,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批、调整、考核等具体操作办法和相关流程,从此开始了“以预算管理为龙头”的“精细化”管理。
2008年,全行业统一会计核算软件正式上线,实现了用友U8到用友ERP-NC会计核算软件的转变,使涉及核算、预算、资金、资产等多个方面的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水平不断提升,随之实现了集中管理的资源共享的一体化模式。建立起以省、市两级管理体系为架构,统一平台、独立运作、相互支持的财务管理体系,形成一个分析决策平台、两级业务管理模式、六套财务软件系统的“126”财务信息化平台,为财务管理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还制定了电算化岗位责任制以及操作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管理、数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使电算化操作人员有章可循。
2010年,甘肃省烟草专卖局统一的资金监管软件正式上线,全面提升了公司财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监管所有资金往来流向和用途。同时,通过不断加强资金支付的申请和日常开支的审核把关、改进支付流程、提高资金支付的及时性等措施,从而减少和杜绝了未达账项的发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日常工作效率。(www.xing528.com)
2010年末,天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科计8人,计算机8台;各区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财务人员共7名,使用计算机7台。
四、清产核资
2001年,为了明确各自经济责任,精确核标数据,天水市烟草分公司对区、县烟草公司占用资金实行有偿制度。
2005—2006年间,在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烟草公司取消公司法人资格后,天水市烟草公司作为公司资产的所有者,对各区、县原有资产进行了清理和上划。其后在2009年,又对清水、张家川两县原公司财产作清理上划。各区、县原烟草公司资产上划后,资产管理实行委托管理的方式,由天水市烟草公司委托新设立的区、县烟草营销部管理,并实施监督。同年,为使资产管理有章可循,制定了《天水市烟草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水市烟草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2007年,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评价(2003)73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要求及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本着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做实资产、加强管理的目的,分准备、清理、整改、总结四个阶段,在天水市商业系统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截至清产核资基准日,天水市烟草公司资产总额为255634182.78元,负债总额65257727.2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0376455.49元,共计发生各项清理损失64904.19元。
2007年年底,行业针对当年清产核资发现的资产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全面细致的不良资产清理工作。2007—2009三年期间,不断加大清查和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改变以往财产清查只注重盘点而不注重财产运营质量和效果的状况,并配合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和拍卖公司对闲置资产依法进行了拍卖。2007年,拍卖成交房产15处,成交金额209万元;2008年,拍卖成交43处,成交金额2378万元;2009年又拍卖成交6处,成交金额184万元,有效降低了不良资产比例。经过多次的清产核资和对不良、闲置资产的处置工作,逐步达到了摸清家底,重新完善托管手续、明晰产权关系、优化资源配置、真实完整反映资产状况的目的。同时,在清查过程中,加强了权证办理工作。并针对部分房屋资产权证不全、附属资产单独列账等问题,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了资产合并,保障了资产的完整性。
2010年,为了加强实物资产日常维护工作,有效保障资产的完整性,在各县区营销部实行资产巡查制度,并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纳入绩效管理体系中。
2010年末,天水市烟草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原值1146万元,净值7334万元。与2000年末相比,分别增加919%和864%,资产保值率为1019%。
五、实现利税
天水市烟草公司依照国家税收政策和省财政厅与甘肃省烟草公司的规定缴纳税金。上缴体制和税率仍依2000年以前规定。各区、县烟草公司独立核算时,向地方税务局缴纳的部分由天水市烟草公司和各区、县烟草公司分别向市地方税务局和相关区、县地方税务局缴纳。天水市烟草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后,财税体制不变,即原由区、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的部分仍归区、县财政。但由于税金解缴由天水市烟草公司作为纳税主体统一解缴,便由天水市财政根据各区、县营销部实现的毛利额向各区、县分解划转。
2001—2010年10年,是天水市烟草公司卷烟营销过程中实现利税额大幅度增长的时期,除个别年份外,均保持了稳步且高速增长之势。2010年利润额为2000年478万元的23倍,上缴税金为2000年的315万元的44倍。
2001—2010年天水市烟草公司税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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