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15日,秦安县烟草专卖局在贤门村济忠巷6号院内查获居民杨某无证非法藏匿的20多个品牌卷烟9143条(其中,嘴“奔马”2049条,“财运”1100条,“小熊猫”1301条,软“金钱河”1072条,软“兰州”700条),价值13万元。后按照无证运输全部没收。
2001年11月20日,秦安县局稽查大队在兴国镇十里铺查获徐某私藏的假冒盖“海洋”等卷烟800条,标值7.92万元。
2003年3月11日,秦安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郭嘉乡洛泉村查获以段某为首的贩售假冒卷烟团伙,缴获假烟4650条,标值7.65万元。其后将抓获犯罪嫌疑人段某、于某、张某三人移送公安机关(另一嫌疑人孙某出逃)。同年10月9日,秦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3年、8个月、7个月,并分别处以罚款6万、4万、3万元。
2003年8月18日,秦城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北道区社棠镇破获一假烟制造窝点,现场查获用于制假的自制卷包机、接嘴机、切割机、简易筛丝机各1台,辅助机械4台,小包模具3个,烟丝2269公斤,以及已“制”成的全包软红“兰州”200条,抓获还在作业的制假人员11人。这是天水市乃至甘肃省查获的第一个以电动机械为主要制作工具的半自动化制假窝点。其后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04年,造假主犯张某、黎某二人均被北道区人民法院判处1年有期徒刑、罚金3万元的处罚。
2003年10月22日,天水市烟草专卖分局稽查支队根据群众举报,在秦安县西川镇截获从陕西汉中抵达的一长途货车,查获车上用洗衣粉等卫生用品裹装的“常乐”牌卷烟164件(8200条),案值12.3万元。
2003年11月1日,北道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根据举报,在秦安县蔡店村秦某家中查获假冒翻盖“中华”1115.3条、翻盖“苁蓉”2条,总计标值46.85万元。其案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2004年3月8日,北道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公安交警的配合下在潘集寨路段实施道路检查时,在一辆东来货车车厢内查获无证运输高档烟7000条,其中翻盖“中华”3550条、软“中华”1450条、软紫“云烟”750条、盖“芙蓉王”1250条,案值307万元。其车当事人高某、郑某趁隙逃跑。稽查人员从证件中获悉,两人为福建平潭县流水乡人,运单记载运输物品为儿童玩具,从福建运往青海。当时卷烟就裹装在儿童玩具中。
2004年4月2日,北道区烟草专卖局东岔检查站执法人员和林业派出所干警在东岔附近路段检查时,从一辆货车车厢内查获无证运输卷烟10800条,其中“圣镜”7600条、“金太阳”3200条,案值27.14万元。据抓获的接货人薛某讲,这批烟是准备销往成县的。
2004年9月1日,北道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立远乡辛某家查出非法存储盖“白沙”、精品“白沙”、二代精品“白沙”计7995条,案值43.46万元。
2005年1月1日,麦积区烟草专卖局东岔检查站人员从一辆装载调味品的车辆中查获无证运输卷烟226件(每件50条),其中“伟哥”68件,“金钱湖”43件,“牛仔”系列115件,总值40.3万元。
2005年1月8日,天水市烟草专卖分局稽查支队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于麦积区潘集寨附近在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上查获用医用品伪装的卷烟1340条,包括全包“红金龙”、盖“红双喜”、盖“牡丹”和全包“白沙”等6个品牌,系无证运输,案值26万余元。
2005年1月10日,麦积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国道310公路潘集寨收费站附近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大卧铺客车底仓行车箱中,查获用编织袋包裹的盖“中华”烟300条,价值10.8万元,系无证托运卷烟。
2005年4月27日,秦州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根据群众举报,从零售户陈某的货店里查获假冒翻盖“中华”129.6条,全包“中华”77条,总计标值10.44万元。
2005年4月30日,麦积区烟草专卖局东岔检查站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重型厢式货运车中查获无证运输“长城”雪茄432条,价值8.34万元。后查实,事主曾某是从拉萨购进的雪茄,准备运回四川销售。
2005年6月18日,天水市烟草专卖分局稽查支队根据举报,在天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配合下,到秦安县城个体经营户邓某的经营场地检查,查出“黑金刚”、“长城”、“大工字”、“巴山”、“新春兰”、“桔字”6个牌号雪茄烟14169.4条。经鉴定,均为伪劣烟品,标值18.8万元。
2005年12月8日,天水市烟草专卖分局稽查支队稽查人员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于秦州区左家场货场连续查获两起贩运假冒卷烟案,缴获假烟1900条,标值8.4万元。
2005年12月10日,麦积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查获一起无证运输卷烟案,计2513条,其中盖“中华”3条、软“中华”10条、盖乙“红河”2500条,价值8.39万元。
2006年1月16日,天水市烟草专卖分局稽查支队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于麦积区潘集寨附近从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货车上查获一批无证运输卷烟,包括特制“一支笔”1300条、精品“哈德门”500条、全包“阳光娇子”47条及礼品装“一支笔”1600套,总计1847条又1600套,价值44.3万元。
2006年1月17日,麦积区烟草专卖局东岔检查站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农用车上查获用白皮纸箱伪装运输的假冒软“兰州”卷烟150件,计7500条,标值12.4万元。
2006年1月23日,秦安县烟草专卖局王铺检查站在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黑色“奇瑞”轿车后备厢内查出无证运输V8盖“红河”4件,计200条,案值9万元。据货主王某交代,这批卷烟是从青海格尔木运往成都的。
2006年5月28日,天水市烟草专卖分局稽查支队在秦州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的配合下,破获一起销售假烟网络案件,缴获制成的4个品牌假烟3580条,以及一批制假原辅料,涉案金额51.2万元。抓获涉案者11人,后经审查,刑事拘留4人。
2006年10月18日,天水火车站检查站查获无证运输硬“中华”卷烟400条,价值11.52万元。(www.xing528.com)
2006年12月7日,麦积区烟草专卖局东岔检查站从一货车上查获无证运输“芙蓉王”、“中华”、“红塔山”、“红双喜”等高档烟4924条,价值135.8万元。
2007年1月4日,麦积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在国道310公路东岔路段从一辆墨绿色“长城皮卡”轿车内查获无证运输卷烟1030条,价值7.1万元。
2007年1月8日,天水火车站检查站查获无证运输“中华”卷烟490条,价值13.48万元。
2007年9月6日,麦积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东岔附近在一辆从兰州开往温州的长途客车上查获无证运输的软“中华”180条,硬“中华”252条,钻石“芙蓉王”1条,总计433条,价值18.7万元。
2007年9月7日,天水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稽查人员在“天定”公路唐家风台路段,从一辆大客车上查获无证运输卷烟193条,价值9万元。
2007年9月9日,甘谷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姚庄火车站附近查获一起无证运输卷烟案,共查获准备通过火车外运的软“中华”107条,盖“中华”170条,总值11.79万元。
2007年10月20日,天水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和秦州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秦州市区自由路“大和商行”店主徐某的店铺查获假冒“中华”烟85条和大量假酒。次日,天水市烟草专卖局与天水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就此案做进一步侦察。后经近3个月的调查,共查出假冒卷烟及少量走私烟计160多条,标值5.2万元,连同一起查出的3800余瓶各类假酒,总计涉案值近达百万元。后被逮捕1人,刑事拘留2人。
2008年6月15日,秦州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天水市公安局缉私大队的配合下,在高速公路左家场收费站路口从一辆“夏利”出租车上查获假冒卷烟238条,其中软“中华”50条、“苏烟”38条、硬盒吉祥“兰州”25条、硬盒特醇“555”125条,标值6.88万元。据涉案嫌疑人交代,这批假冒烟是在外地配货后准备在天水市场销售的。
2008年12月23日,天水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与秦州区烟草专卖局联合,破获一起涉及省内外九地、州、市的制销假冒卷烟大案,共查获假冒卷烟93457条,销售总额150.2万元,涉案总额233.3万元。查获涉案人12名,最后起诉6名。次年,秦州区法院做出了判决。
2008年,天水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在梳理假冒卷烟案时,确定已查获的王某销售50条假冒软“中华”烟案为重点追索案件。在追查上线时,查出与静宁县烟草专卖局破获的“3·13”网络案有着联系,于是与平凉市烟草专卖局联合成立专案组进行侦破。后历经7个月的内查外调,终查获12个品牌高档假冒卷烟和少量走私烟共计93710条,涉案总金额190.54万元。涉案4名主犯后被静宁县人民法院处以有期徒刑。
2009年3月2日,麦积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桥南一家名烟名酒超市和仓库中查获利用纸箱伪装的84S软“中华”、硬“中华”、珍品“兰州”、吉祥“兰州”等13个品牌假冒卷烟212.5条,标值6.2万元。
2009年12月9日,麦积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从李某的经营库房等地查获各类假冒卷烟170.9条,标值6.44万元。是案后移交政法部门,终查得李某已销售假冒卷烟总值37.5万元,尚未销售者总标值8.5万元。为此,麦积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
2009年12月11日,天水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和秦州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秦州区水利局门口抓获一伙假冒卷烟交易者,当场查获“红塔山”、“中华”、“芙蓉王”等10个品牌假烟2093条,标值13.37万元。次年9月,主犯单某被秦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罚款10万元。
2009年12月15日,秦安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破获一藏匿假冒卷烟案,抓获嫌疑人郁某等3人,查获各类假烟1300余条,标值10万余元。后经秦州区人民法院审判,认定郁某非法经营总值2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同案犯林某判刑一年半,处罚金10万元。
2010年5月27日,秦州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人员在西十里铺“乐百姓商行”抓获正在假冒卷烟交易者3人。后经秦州公安天水市烟草专卖分局经侦大队立案调查,查出各类假冒卷烟20个品牌,937条,案值5.48万元,秦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涉案主犯陈某、王某罚金4万元和3万元。
2010年9月22日,麦积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人员在天水市烟草专卖局公安特派室干警的配合下,于桥南商场抓获正在销售假冒卷烟的张某,当场查出非法生产的软“中华”100条,标值5.5万元。其后成立专案组作进一步追查。
未列入典型案例的万元以上案件一览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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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潘集寨村设有310国道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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