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记忆法,就是通过对记忆事物中本质的必然联系加以寻找和推导,从而加强记忆的方法。既然是规律,就必然具有普遍性和重复性的特点,因此,在对识记材料进行记忆时,只有抓住事物的这一共性,才能将个性联系起来。运用规律进行记忆有一个最突出的优点,那就是在记忆的过程中,能够减轻大脑的负担。因此,可以说,这是一种比较高级的记忆方法,如果掌握了这个方法,它将为解开许多难题开辟一条通道。
在学习的过程中,如果要选择运用规律来记忆识记的材料,就不能忽略两个问题:
(1)若想运用规律进行记忆,对识记材料不能只是一般意义上的懂得,还必须对材料与材料之间的联系非常清楚明了。不仅如此,还要有从纷繁复杂的材料中将其本质的东西抓住并提炼出来,得出统一定理、法则、公式的能力。针对此不能简单行事,浅尝辄止,更不能一知半解,否则是无法进行规律记忆的。
(2)只有那些在相同条件下反复出现的识记材料,才适合于规律记忆,所以,对那些在特殊条件下偶然出现的材料是不能运用规律记忆的。
规律记忆法有广阔的应用范围。但任何一种方法都会有它的长处,也会有它的劣势,规律记忆法同样如此。也就是说,想要运用规律法进行记忆,记忆者的思维能力必须要强。如果不善于思考,就无法从现象中看透事物的本质,就不能做到将事物的共同本质提炼出来,如此,也就失去了运用这一方法的前提。
德国数学家高斯在小学念书时,他的数学老师是一位叫做布特纳的先生,而他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数学家”。布特纳来自城市,他很不看好那些乡下孩子,认为他们都很笨,因此觉得与这样一群孩子在一起,根本无法让自己的才能得以施展,经常很郁闷。一次,他在上课时又陷入了那种情绪中,于是他便在黑板上写了一道题目:
1+2+3……+100=?
那些孩子们看到老师写了这样一道加法题,当时就都被“镇住”了:“天,这么多数加在一起,想要算出它们那得需要多长时间啊?”学生们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来解决这道难题。
正当全班学生全神贯注、高度紧张地一个数一个数地去相加时,高斯已经算出了他的结果——5050。同学们在惊奇之余,对这个答案半信半疑。布特纳看了一眼高斯的答案,一下被惊到了,他感到十分好奇,于是问高斯:“你是怎么算出来的,还算得这样快?”(www.xing528.com)
高斯回答道:“1+100=101,2+99=101,3+98=101……然后50+51=101,这里面一共有50个101,所以我就用101×50=5050。”
老师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孩子与其他孩子不同,他并没有像他们那样一个数一个数地挨个去相加,而是先对这道题进行仔细地观察,并找到了算式的规律。所以,他才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将那道题算出来,而且得出了正确的答案。
在学习和识记的过程中,对于那些众多繁杂的信息,在被有意识地归纳整理后,它们就如同一串一串的葡萄,只要我们需要,一提就是一大串,而没有经过整理的信息,自然如同一颗一颗散着的葡萄粒,在需要的时候,也只能一颗一颗地去拿,还可能会有拿不住掉下来的时候。
当然,把握事物的规律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它不仅需要我们善于理解,还需要我们能够弄清楚事物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据说,爱因斯坦的一位女友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给了他,并让他将其记在电话本上(她的电话号是24361),可是爱因斯坦却很随意地对她说:“记住了。”女友不太相信他的话,问他:“你怎么记得住?”爱因斯坦说:“这没什么难的,很好记,24361是两打(12×2)+19的平方。也就是说,爱因斯坦在听到这个号码后发现,这五位数的电话号码是由有意义的数字所组成,12是一打,24是两打;361恰好是19的平方,而爱因斯坦正是找到了这组数字的内在联系,因此他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个号码。
一般来说,事物之间总是会存在一定规律的,只要找出这些规律和事物之间的联系,就能帮助我们提高记忆的效果。例如,欧姆定律I=V/R,理解电流与电压成正比,电流与电阻成反比,这样就很容易把欧姆定律记住。同样,在现代汉语中,构成句子成分的主、谓、宾、补、定、状关系复杂,对于这些知识,很多人觉得学习起来很费劲,感觉很难划分。但是,如果将其之间的关系弄清楚,就可以简单记为:“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基本成分主谓宾,附加成分定状补。定语必在主宾前,谓语前状后面补。”无疑,这是句子成分相互关系的规律,而只要将这几句话记住,记忆它们就会比较容易。
任何知识都不是孤立的、零乱的,知识与知识之间都有一定内在联系,即知识与知识间是有一定规律性的。只要我们能找出事物之间存在的规律并掌握它,就会对我们的记忆产生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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