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8日) 豫政法〔2003〕5号
李和鹏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62年10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2月,该同志担任郸城县人民法院南丰中心法庭庭长以来,带领全庭干警扎根基层,勤奋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取得突出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10年来,南丰中心法庭坚持审判、执行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建立了适合基层法庭特点的办案模式,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质量,做到年年无积案、无错案、无重审、无改判,实现了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法庭曾连续五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最讲理、最公正、最廉洁、最文明”的人民法庭,并多次荣立集体二等功和三等功。李和鹏同志主审并执行结案的1618起案件中,无缠诉、无上访、无矛盾激化、无不合格卷宗。该同志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法院青年法官标兵”和河南省“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200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该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侯耀生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50年11月出生,1968年2月参加工作。1995年2月,该同志担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来,团结和带领党组一班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的新路子,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科技强检,使该院各项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走在了全省基层检察院的前列。8年来,该院办理的5000多起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赔偿案件,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该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连续三次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侯耀生同志先后四次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官”、“优秀检察长”,并荣立一等功一次,2001年被评为全国第四届“十大杰出检察官”。
李学敏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63年7月出生,三级警督警衔。1981年9月,该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牢记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心系群众,无私奉献。2000年11月,他主动要求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治安问题较多的永城市李寨乡工作,并担任派出所所长。他把辖区当故乡,把群众当亲人,为群众做了大量好事,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贴心所长”。他忠于职守,迎难而上,带领全所民警打恶除霸,建立巡防机制,强化防范措施,集中治理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辖区群众的法制观念,不仅使全乡的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观,而且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2003年1月,公安部授予该同志二级英模荣誉称号。
梁作富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63年5月出生,1981年11月参军,1986年9月到博爱县司法局工作,1999年4月担任博爱县磨头镇司法所所长。该同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牢记宗旨,爱岗敬业,立足本职,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000余起,代理民事案件800多起,避免矛盾纠纷激化为重大事件18起,为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和奖励,2000年被评为焦作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特别是他在高血压病情加重,引起肾出血的情况下,置医院提出的马上住院治疗的建议于不顾,仍一心扑在工作上,2002年5月15日,在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科汇报案件时,突发脑溢血,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光荣牺牲。2002年7月,省司法厅给该同志追记一等功。(www.xing528.com)
李和鹏、侯耀生、李学敏、梁作富等四位同志,是我省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中涌现出的一大批先进典型的杰出代表,是全省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学习的典范。学习宣传好他们的先进事迹,对于教育和引导全省政法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严格公正执法,推动全省政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向李和鹏、侯耀生、李学敏、梁作富等四位同志学习的活动。
学习李和鹏、侯耀生、李学敏、梁作富等四位同志,一是要学习他们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品质,像他们那样始终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学习他们坚持原则、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高尚品德,像他们那样秉公执法,自觉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三是学习他们热爱本职、恪尽职守、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像他们那样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四是学习他们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像他们那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向李和鹏、侯耀生、李学敏、梁作富等四位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推动全省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要把开展向李和鹏、侯耀生、李学敏、梁作富等四位同志学习的活动,同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加强政法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学习本地本部门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同各自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效果。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李和鹏、侯耀生、李学敏、梁作富等四位同志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学习活动中的好经验,不断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省委政法委号召,全省广大政法干警要以李和鹏、侯耀生、李学敏、梁作富等四位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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