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 来
黑龙江省大庆市两级人民法院在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服务时,更新执法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充分发挥经济审判职能作用,三年来,两级人民法院共审理涉及企业改革的案件3500余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5.94亿元,为大庆国有企业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大庆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有近四十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及上千家中小企业。1997年,该市对企业实行了“股份、股份合作、租赁、出售、兼并、破产”为主要内容的产权制度改革,涉及企业1300多家。两年来,面对该市不断深入的国企改革,大庆两级人民法院坚持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保障意识,为辖区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在审理涉企改案件中,大庆市人民法院对危困企业实行“三优”,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尽快活化企业资金投入再生产。1998年,大庆市有109家涉讼的危困企业,因法院采取变通措施,使这些企业起死回生,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为配合大庆市产权制度改革,大庆中院派一名副院长参加市“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参与制定具体决策;同时,大庆中院还成立了破产案件审理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基层法院,精心审理好每起破产案件。(www.xing528.com)
据了解,三年来,大庆市两级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08件,审结89件,解决诉讼标的额8.93亿元。同时,针对该市企业大量债权收不回来的情况,依法帮助企业清欠。三年共为辖区清回债权6亿多元。
针对国企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庆中院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先后制发了《关于为辖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等近十个文件130多项措施。
大庆两级人民法院在办案同时注重做好审判延伸工作,扩大服务领域。今年,他们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千、百、十”活动,即访千家企业、讲百堂法制课、建立十个工作联系点(与企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三年来,两级人民法院在辖区企业内设立司法联系点470多个,聘司法联络员960余人;帮助企业完善经济合同750多份;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350条;为大中型企业及单位讲法制课320场,听众达11万多人(次)。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提高了企业内部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了企业依法自我保护能力,使企业步入依法经营管理的轨道。
(载1999年10月21日《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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