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元恒 丁力辛
那还是1996年9月,河北省委政法委专门下发一份文件,向全省推广以强化诉讼调解为主要特色的“廊坊经验”。从那时起,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名声大了起来;也正是从那时起,素有“京津走廊”之誉的廊坊市又多了一颗耀眼明珠。如今,这颗明珠更加璀璨:
——先后5次参加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并介绍经验,“廊坊经验”走向全国;
——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全国法院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件先进单位、全国法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司法统计先进单位;
——连续两次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连续四年被廊坊市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为该院记集体一等功。在河北法院发展史上,该院是惟一获得此项殊荣的中级法院,在全国法院也是屈指可数。
面对接踵而来的荣誉,院长孙志宏无限感慨:“我们所取得的每一个成绩、每一个进步,都来源于一个强大的精神动力——一切为了人民!”
他们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的最高体现,并充分利用诉讼调解妥善处理大量人民内部矛盾。
一方稳定换来首都安宁
“压倒一切的是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从邓小平同志这些精辟而深刻的论述中,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班人”不但看到了稳定的重要,还悟出了一个道理: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最高体现。
而他们面临的实际情况是,不仅刑事和其他审判任务繁重,民事、经济审判任务更为艰巨,这是因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数量超过刑事等类案件的几倍。而且,廊坊与北京近在咫尺,有200多条进京通道,有的乡镇距天安门广场仅20多公里,当事人进京上访非常便利。如果案件处理不及时、不当或不彻底,就可能引起当事人进京上访。
为此,廊坊中院提出了“加强调解、减少上访、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这一思路,无论中院、基层院还是人民法庭,在处理民事、经济等纠纷时,从立案开始就做好当事人的理解工作,通过法官的正确引导,让当事人自觉运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约束自身行为,进而促使当事人和解,避免“一场官司十年仇”。而且,矛盾越是尖锐的案件,越是要做好调解工作,以防止矛盾激化,避免当事人进京上访。
诉讼调解的充分利用,使市民事、经济审判实现了调解结案多、判决结案少,判决后服判的多、上诉少,判决生效后息诉的多、申诉上访少的良性循环。他们的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后,全省法院民事案件上访人数出了很大下降。
他们把“人民满意”为作审判工作的最高准则,并按照人民群众的希望和要求抓公正、促效率,使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真正得到维护。
公正高效换来人民满意
如果有人问:“检验审判工作的根本标准是什么?”廊坊中院的法官们会异口同声地回答:“人民群众满意!”(www.xing528.com)
正因为有了这个共识,该院上下形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无论对待什么案件都坚持这个标准:人民群众满意。院长孙志宏说:“人民群众满意了,才能说明案件办好了。”
强行调解,是在诉讼调解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其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不自愿接受调解的情况下,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种是,采取压制或诱骗等手段,将当事人不愿接受的条件或结果强加给当事人。强行调解违背了当事人意志,有损于人民群众利益。
为了从根本上避免此类问题,廊坊中院提出了一个新的司法理念:由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向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转变。这种转变突出表现在,调解纠纷时尊重当事人意愿,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自己权利。此外,他们还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以避免强行调解等有损于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如:明确规定“六必判”,即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坚持判决结案的必须判,双方当事人主张悬殊、难以达成协议的必须判,达成协议后反悔的必须判,为达到非法目的而请求调解的必须判,当事人设置障碍、干扰调解的必须判,法律规定应当以判决形式结案的必须判;实行调解公开,让当事人把话讲在庭上,法官把工作做在庭上,增加调解的透明度;建立案件评查制度,并通过接待来信来访、走访等各种渠道广泛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一旦发现执法不公、强行调解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一查到底,然后按执法责任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几年来,廊坊市两级法院调解结案的数万件案件没有一件申诉,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不到1%,有些法院甚至是0。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廊坊中院在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全面推行了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凡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繁则繁,当简则简,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诉讼成本降低了,办案效率大大提高,全市法院已连续几年没有出现超审限案件。
由于执法存在这样或那样问题,或由于当事人对法院有误解,有的当事人打完了“一审”又打“二审”,打完了“二审”又打再审,花费的时间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甚至数年,使他们的精神和经济造成很大消耗,法院的负担也加大了许多。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现象,廊坊中院要求每个法官树立“一审终局”意识,就是要求法官在办案中尽职尽责,不仅要严格执法、公正办案,还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把该做的工作做到家,不经过下个程序就能彻底解决问题。因为有了“一审终局”意识,法官的责任心增强了,从收案到结案,每一个办案环节都认真对待,努力把该做的工作做好,全市法院民事、经济审判工作因而出现了调解反悔少、判决上诉少、调解协议和判决生效后申诉少的可喜局面。
公正与高效换来人民群众满意。几年来,廊坊市两级法院共收到当事人表扬信和感谢信1129封,镜匾65块,锦旗177面。
他们把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下力抓好法官队伍建设,促进法官队伍在思想、作风、纪律、业务等方面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换来凝聚力和战斗力
不了解法院调解工作的人可能会以为,调解就是“和稀泥”,谁都能做。其实,调解工作并非谁都能胜任,要做好调解工作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
为全面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他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强化法官的宗旨意识,让“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每个法官心中深深地扎根。思想教育,是廊坊市两级法院的“家常便饭”。在思想教育中,从上到下讲的最多的是“为人民服务”。尤其是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讲话发表以来,廊坊市两级法院掀起了一个又一个学习热潮,把广大法官凝聚在“三个代表”的旗帜之下。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理论过程中,全市法院开展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大讨论。努力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成为法官们的自觉行动,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强化法官的公正执法意识,让法官们懂得应该如何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有的法官一度认为,执法不过是一种“业务”而已,因而在执法中不能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为端正法官的执法思想,廊坊市两级法院组织法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用邓小平关于民主与法制思想武装干部头脑,使法官们明确,执法不仅仅是一种“业务”,而是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人民法院能不能严格执法,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能否落实,关系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能否长治久安。两级法院还注意发挥人大监督、审判监督、法纪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有的法院还实行了“承诺”制,开庭前,法官向当事人作出秉公办案的承诺,并当场向双方当事例发监督卡,接受监督。两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亲自开庭作示范。近年来,两级法院“一把手”开庭审案上百次,开观摩庭500余个。廊坊中院也为基层法院做出好样子。几年来,没发生一起枉法裁判案件,也没有出现其他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强化法官的廉政意识,让廉政之风树起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法官面临的考验很多,而最大的考验莫过于来自方方面面的诱惑。廊坊两级法院采取的对策是,坚持“四个结合”,筑起拒腐防变的大堤。一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首先做到教育先行,警钟长鸣,使每个法官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同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抓一级,确保不出问题。领导干部还实行了“一岗双责”制,既要按分工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所分管的部门一旦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除对违法违纪者作出处理外,还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二是“德治”与“法治”相结合。三是“内治”与“外治”相结合。两级法院不仅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廉政制度,还狠抓落实,对法官“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严格约束,同时建立法院、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加大监督力度。四是“治上”与“治下”相结合。就是“严下先严上,治警先治长”,各级领导干部以率先垂范的姿态、廉洁自律的风范、求真务实的作风,为干部做好样子。“四个结合”大大促进了廊坊市两级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清正廉洁蔚然成风。近年来,两级法院干部拒礼拒贿达30余万元,拒吃请达2800余人次。
——强化法官的竞争意识,让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早在1996年,廊坊中院就推行了竞争上岗制度。几年来,他们已组织12次竞争上岗,先后有96名干部参加了竞争,超过了全院干部总数的一半。此项制度在基层法院也逐步推广。竞争不仅使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也使广大法官增强了危机感和竞争意识,于是,在全市法院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热潮。廊坊中院趁“热”打“铁”,以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庭审记录比赛、理论研讨、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干部进行多层次、多内容的教育培训,并开展了“素质年”、“培训年”等活动。在“培训年”活动中,先后有800多名干警参加教育培训,参训人数达到全市法院干警总数的75%。此外,两级法院还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学历教育,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全市法院干警总数的92%。
以人为本换来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了各项审判任务的完成。在刚刚过去的2001年,廊坊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356件,审结25722件,收结案分别比上年提高4.4%和3.6%。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有266个集体、410名个人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奖励,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跨入市级文明单位行列。
(载2002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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