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位于京津两大直辖市之间,辖区面积6429平方公里,人口370万,素有“走廊明珠”的美誉。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78人,下辖11个基层人民法院,46个基层人民法庭。多年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司法公正为主题,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事争一流的思想,人讲奉献,事争一流,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为本地乃至首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自1996年以来,市中院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全国法院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件先进单位、全国法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先进单位;在1998、1999年连续被河北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院领导班子连续四年被廊坊市委评为实绩突出的优秀领导班子;其所辖的基层法院多次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一个基层院还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命名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跨入市级文明单位的行列。特别是廊坊中院经过多年的摸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创造出了“加强调解、减少上访、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成功经验,形成并保持了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被河北省委政法委命名为“廊坊经验”,在全省政法系统推广,为此该院还光荣地出席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并介绍经验,使得“廊坊经验”进一步走向全国,为推动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做好首都“护城河”
廊坊市毗邻首都,境内有200多条进京通道,最近的乡镇所在地距天安门广场仅20公里,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与北京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这种联系日益紧密。鉴于自身特殊的区域位置,多年来,廊坊中院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大局,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审判工作指导思想,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任务,将维护首都的安全视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并将这种强烈的政治意识贯彻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努力做好稳定工作,当好首都的“护城河”。
针对民事纠纷的广泛性、复杂性,处理不好容易转化为刑事犯罪的特点,廊坊中院从有利于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提出了“大民事审判观念”,即以民事审判为基础,采取有效的方法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构建民事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格局,形成最终整个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经过多年的摸索与实践,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他们将着力点和突破口选在了诉讼调解上,注重发挥调解在诉讼中的作用,不断加大民事审判过程中调解工作的力度,逐步总结摸索出一条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司法途径。多年来,该院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比率逐年上升。自1996年以来,全市民事案件的调解率始终保持在80%左右,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也达到70%。尤其是近两年来,该院深入开展审判方式改革,在规范化调解上狠下功夫,创造出了“五必调、六必判、四强调、三不准”操作规范和八种调解方法,从而使民事审判工作出现了“两高、两低、两好”的可喜局面:“两高”即调解率高,高出全省近20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高,达95%以上。“两低”即上诉率低,不足4%;申诉率低,不到1%。“两好”即案件质量好,社会效果好。由于大部分民事案件调解结案,上诉案件相对减少,中院能够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加强对下业务指导,使基层审判人员的素质逐步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提高,从而带动了整个民事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由于大部分案件的自动履行,减少了执行工作的压力,执行中可集中人力、物力主攻“骨头案”和“钉子案”,也可以腾出手来处理好委托执行案件,破除了“执行难”,推动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廊坊中院充分发挥调解职能的做法,收到巨大的诉讼效能和社会效能,得到了省委和省高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最高法院的有关领导也予以高度的评价。在2000年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该院就诉讼调解工作介绍了经验,受到高度关注,“廊坊经验”也由此开始在全国法院系统得以推广,成为我国现代法制建设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
廊坊市中级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专政职能,积极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坚持重拳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在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和北京重大活动期间,及时组织集中公判活动,震慑犯罪,确保首都的安全,始终保持了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严打”斗争中,他们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快审查、快立案、快送达、快开庭、快合议、快宣判,1996~2000年全市法院平均每起刑事案件审结的时间为30天,无一超审限。特别是在审理霸州市康仙庄派出所原副所长杜书贵故意杀人案件,合议庭干警克服重重困难,在认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仅用15天就审结了此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因工作成绩突出,该院刑事审判庭已连续5年被省法院荣记二等功。
廊坊市中级法院还不断拓展法院的服务职能,积极开展好经济、行政审判工作,加强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问题,减少矛盾,化解纷争,尽最大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全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此外,廊坊市中级法院还立足审判,下大力气做好控访工作,对有可能矛盾激化的案件,及时发现苗头,马上开展工作,努力将纠纷解决在当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向诉讼前和诉讼后延伸,加强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做好案后的回访工作;积极提出司法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纠纷排查工作,减少上访申诉,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多年来,廊坊法院始终在河北省法院系统保持着离北京最近、涉诉当事人进京上访最少的良好局面,有的基层法院连续十几年没有涉诉当事人进京上访,真正发挥了首都“护城河”的作用。
二、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流的法官队伍
只有一流的队伍,才能创造出一流的业绩。为此,廊坊市中级法院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根本性任务,坚持不懈、抓紧抓好。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该院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有力保障。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多年来,廊坊市中级法院的干警没有出过一起严重的违法违纪事件,这与廊坊市中级法院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院领导班子是分不开的。团结、廉洁、务实、高效是该院领导班子的传统,也是每个班子成员精心呵护的结果,是自律与他律的结晶。每个班子成员严以律己,对自己严格要求、严格约束、严格管理;想问题、做事情能从大局出发,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业务精、作风正、品德好是每个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深得干警们的拥护和爱戴。为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该院还坚持做到“三化”。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定期集中学习,对上级重要的指示精神,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素质。二是工作开展规范化,建立《党组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领导班子工作的开展纳入规范化的轨道,避免随意性。三是决策科学化,凡遇重大决策,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保证每项决策的民主、科学、正确。为强化领导干部的素质,该院坚持推行“一岗双责”制度,即领导干部要对所属业务部门工作负责,还要将所辖部门干警纳入视线,队伍上不能出问题,院长和党组成员间、党组成员和主管庭室领导之间,每年都要签订责任状,形成以院党组为中心、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有机管理机制,这使得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大大增强,赢得了干警的拥护和社会各界群众的赞誉,连续四年被廊坊市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www.xing528.com)
思想政治工作是贯穿廊坊市中级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为了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法宝”,廊坊市中级法院根据多年的摸索和实践,创造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做到“五性”、“两延伸”、“一活化”。“五性”即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系统性、长期性、针对性、灵活性、实效性,统筹安排,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力求实效。“两延伸”即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细致,扩大外延,扩张覆盖面,一是向干警的个人生活延伸,建立谈心、交心制度,将干警的所思所想纳入视线,及时体察掌握干警细微的思想波动;二是向干警的家庭延伸,坚持院领导家访制度,了解干警的八小时以外业余活动,了解干警家庭困难,关心干警的家庭生活。“一活化”是指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要活化,不拘形式,灵活多样;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时期,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注重寓教于乐,做到潜移默化。坚持不懈的思想政治工作收到了实效,干警们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宗旨观念不断加强,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全市每年一度的各行业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该院始终名列前茅。
支部建在庭上,是廊坊中院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又一个创举。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审判,是党和国家对人民法院的基本要求。为完成好这一任务,开展好新形势下的各项审判工作,廊坊中院自1997年开始,将视点放在法院党组织的建设上,推行支部建在庭上的做法,强化干警的政治素质,推动审判工作的开展。支部建在庭上,就是在法院的各业务庭、各人民法庭建立党支部,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坚持政治建院、政治强警。到目前为止,廊坊中院干警党员比例达90%,市中院各业务庭、各基层法院的各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均建立了党支部,庭长兼任党支部书记,一身二任,全面负责。每一个审判庭既是法院的一个业务部门,又是党的一级基层组织,党支部、审判庭组织上同一,党员、法官身份上兼具,增强了党领导下审判机关的职能的重要性,也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审判工作有了长足进展,队伍的精神素质明显提高。该院已连续4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连续15年被市直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999年、2000年还被评为全市“党员管理红旗单位”。
多年来,廊坊中院还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培训在职的、选送优秀的,多层次、多渠道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业大主渠道作用,鼓励干警参加业余法律大学学习,到1998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了“七、八、九”教育规划目标,目前干警中大专以上学历达81%。通过庭审观摩、培训班、法律文书评比、庭审记录比赛等形式,强化岗位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技能。该院还放眼未来,着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专家型法官,选送优秀法官到高等学府深造,有8名干警取得或正在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此外,该院还采取多种形式,每年突出一个中心活动,运用不同的载体,组织干警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在1998年该院推行了“素质年”活动,1999年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2000年,廊坊中院又组织了“培训年”活动,全市共800多名干警参加了各级培训,参训人数达到干警总数75%,范围之广、投入之大、参训人数之多为历年之最,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了一个普遍的提高。
三、积极推行法院改革,提高审判效率,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改革出效益。几年来,廊坊中院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以大刀阔斧、雷厉风行的作风,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大力进行审判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庭审方式改革,探索科学的举证、质证、认证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审监”三分离,建立分工负责,环环相扣、层层制约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推行“一案两卡”制度,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实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试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加强书记员队伍的科学管理;推行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该市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达到90%。审判工作的节奏明显加快,诉讼效率明显提高,多年来未出现过一起超审限的案件。特别是在经济审判方式改革过程中,廊坊中院针对当事人经常故意不及时举证,严重影响审判效果等弊端,大胆实践,在全省率先试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即在开庭前的一定期限内,由法院主持各方当事人将能够证明各自主张的所有证据进行交换,从而有效地固定证据,明确了双方的诉争焦点。同时研究制定了《经济纠纷案件庭前交换证据暂行规则》,详细规定了庭前交换证据的依据和当事人不按期举证、拒不提供证据、提出反驳证据等问题的处理方式与方法。这一制度的实行,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彻底改变了法官为取证疲于奔波的被动局面,避免了因提供证据的随意性而造成的庭审中断问题,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为促进庭审方式改革的深入开展,廊坊中院还在全省率先推出“一把手工程”,由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市中院孙志宏院长带头开庭,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以开观摩庭为主要形式的刑事、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展开,审判员们不无感慨地说:“院长带头开庭给我们带来了压力和动力,我们只有把工作做得更好!”五年中,两级法院“一把手”开庭近百个,开观摩庭500余个,市中院一审案件公开开庭率达到100%,二审公开开庭率达到90%,案件的当庭宣判率近50%。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王怀安同志多次来到廊坊,亲临庭审现场进行指导,对廊坊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
竞争出活力。1996年,廊坊中院一改过去传统的干部用人机制,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通过书面考试、公开演讲、民主推荐、党组研究、任前公示等程序,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五年来,廊坊中院已组织竞争上岗12次,96名同志参加了竞争,超过了全院干警总数的一半,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涌现出来。竞争上岗制度的成功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和学习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审判事业的开展。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基固本,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廊坊中院按照最高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要求,大力实施“两庭”建设工程,积极改善办公条件,努力强化各项基础性工作,为实现各项工作的飞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过去,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廊坊两级法院“两庭”建设面临极大的困难。部分人民法庭借用当地党委政府的办公用房,办公条件十分简陋。但是,两级法院没有被困难吓倒,他们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团结拼搏、迎难而上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或通报情况,赢得重视与支持。在有关部门与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全市“两庭”建设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两级法院相继完成了审判大楼的建设工程,建筑总面积达40310平方米,昔日破旧的平房被庄严的审判大楼所代替;全市所有法庭均完成了撤并和改扩建工作,实现了“五室”配套,总面积扩大了5倍多,并有近一半的法庭达到了高标准中心法庭的要求,干警的执法环境发生了质的飞跃。法庭干警的文化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法庭干警总数的85.3%;法庭平均达到5人以上,中心法庭人数达到了10人以上;法庭物质装备水平有了根本改观,交通、通讯条件大为改观。与此同时,人民法庭的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市已有12个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五好法庭”。一座座雄伟庄严的审判楼、一个个花园式的人民法庭,已经成为该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于1999年2月到三河市法院燕郊人民法庭视察工作时,对廊坊两级法院“两庭”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此外,廊坊中院的信息宣传、保密、调查研究、档案管理、司法技术鉴定、司法警察等各项工作,也均保持了在全省法院系统的先进位次。
新的世纪,新的征程。人民法院的任务将更加繁重,责任也将更加重大。新的形势下,廊坊中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全力攻坚,全面突破,以更加出色的成绩,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推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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