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1日 闽高法发〔2001〕17号
近几年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严肃执法,狠抓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他们坚持正确的法院方向,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的工作方针,以建设“严肃执法,公正文明,廉洁高效,勤政为民,开拓创优”的法院为目标,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从1998年至2000年,连续三年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制考评中位居前列,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1998年被评为全省“十佳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199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41个先进集体和171名先进个人受到了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表彰,其中集美区、思明区法院被省政法委、省人事厅和省法院分别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湖里区、杏林区、同安区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湖里区法院经济庭庭长何如男、开元区法院审判员张嵘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全国优秀青年法官”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队伍建设的显著成效,使得他们经受住了特区的各种严峻考验,特别是在震惊全国的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件中,法院干警不仅无一人卷入其中,用实际行动树立和维护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而且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精心组织并依法审理了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受到了中央和省委的表彰,为保障和促进特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鉴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予以表彰。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是对厦门市法院系统各项工作特别是队伍建设成效的充分肯定。不仅是厦门市法院系统的光荣和骄傲,也是全省法院系统的光荣和骄傲。厦门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团结奋斗、奋勇拼搏的结果;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思想的结果;是以人为本,以精神塑造为重点,把队伍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努力开创特区法院工作新局面的结果。他们以思想统一行动,以共识指导工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以领导作表率,以班子带队伍,努力建设一个过硬的领导集体;以改革促公正,艺整治保廉洁,努力发挥队伍建设为审判工作服务的重营作用;以纪律约束队伍,以制度管理工作,努力树立从严治警、从严治院的院风;以精神鼓舞斗志,以情感凝聚人心,努力构建团结向上、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以压力激发动力,以激励挖掘潜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队伍建设工作新格局。希望厦门法院以这次立功表彰为契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努力攀登新的高峰。省法院党组决定号召全省法院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进一步掀起“争先创优”的热潮,运用厦门法院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
开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要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加强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省各级法院要以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模范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在内容、手段、方法、机制等各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使审判工作真正代表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www.xing528.com)
开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要同认真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三件大事,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主题紧密结合起来。全省各级法院要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定不移地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要坚持把深化法院改革作为推进各项工作和确保司法公正的动力,不断探索实践提高审判质量、工作效率和司法权威的审判方式、管理模式;要紧扣司法公正这一法院工作的灵魂和永恒主题,通过精心构筑“铁案”工程,狠抓审判质量,扎扎实实地把司法公正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抓队伍,既要从严治警,也要从优待警,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开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要同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巩固业已取得的工作成果紧密结合起来。近几年来,全省法院围绕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坚持做到抓教育,增强队伍的政治素质;抓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抓管理,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抓作风,培养队伍的良好风貌;抓廉政,确保严肃执法和司法公正;抓基层,夯实法院队伍建设的基础;抓改革,不断增强队伍的活力;抓班子,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核心领导和表率作用。实践证明,这些工作是行之有效的,对加强全省法院的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应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开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要同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拓展新思路、创造新业绩紧密结合起来。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法院面临更加繁重和艰巨的任务;同时,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的形势面前,人民法院如何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问题和一项紧迫任务。因此,全省各级法院在开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活动中,要紧密联系各自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着力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实践中努力探索新的工作思路,使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为推进我省新一轮创业,实现我国新世纪发展战略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六次代表大会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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