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陈旭司法文集:辨法论治十年成效显著

陈旭司法文集:辨法论治十年成效显著

时间:2024-01-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是从制度上明确规定领导职责,其中包括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责任。从这一点上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加强党的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

陈旭司法文集:辨法论治十年成效显著

加强和维护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是党的宗旨和性质决定的,也是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从我省法院来看,绝大多数法院和干警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是好的。但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在一些法院和干警中仍然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加强和维护党的纪律尤为重要。各级法院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提高自觉性,严肃党纪,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按照法律办事。

第一,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讲政治纪律,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维护中央权威。从法院实际工作出发,严格政治纪律,就是要端正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各级法院领导干部首先要讲全局、懂全局、谋全局,把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做到看问题有政治眼光,想问题有政治头脑,做工作有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当前复杂的社会形势下,我们的审判工作决不能就案办案,孤立办案,对一些涉及面广、群众关注的案件,一定要十分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影响。要严格执行审判工作中的各项纪律,决不能让人情、关系、权力、金钱等因素干扰审判工作。

第二,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必须在工作和党内民主生活中,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法院重大问题要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能搞“个人说了算”;党组决定要认真贯彻执行,未经党组决定,个人不能改变;班子主要领导要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充分发挥集体作用。法院党员干部要努力增强组织观念、集体观念,时时处处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把个人的作用融于集体的作用之中,加强党的团结。对于选拔任用干部,要进行全面考核,切实按照党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绝不能让那些贪图私利、弄虚作假、跑官要官的人进入领导班子,对已在领导班子上的,要坚决撤换下来。对用人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各级法院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工部门,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能姑息。

第三,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当前,我们正处在计划经济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各种矛盾和纠纷比较突出,人民法院是解决矛盾和纠纷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既肩负着依法调整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重任,又面临着贯彻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的考验。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是每个法院干警特别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的一个根本问题。要满腔热情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决不允许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推诿哄骗。对群众反映的确实属实的问题,我们就应该解决,确实属于办了错案的,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群众反映不实或者对法律不理解的问题,要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多做宣传工作,力戒方法简单生硬,激化矛盾,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

(在全省中级法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3月17日)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法院建设的需要。法院队伍的现状不容乐观,反腐败斗争形势仍很严峻。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一些法院领导抓队伍建设得力,措施不落实;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把审判工作视为“硬指标”,而把党风廉政建设视为“软任务”;有的怕得罪人,对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愿管、不敢管;还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回避矛盾、规避责任。凡此种种,致使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地遏制。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必须从制度上切实采取措施,真正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轨道的重要保证。过去,对各级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方面,缺乏明确的责任规定,对不履行责任的行为难以追究。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是从制度上明确规定领导职责,其中包括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责任。应当说,这是新时期加强党规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对于其他党规党法的贯彻落实也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同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体现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这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证。从这一点上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加强党的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各级法院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建立和实行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保证各项措施都能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必须起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好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各项责任,是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要注意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廉政建设措施。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在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3月26日)

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

管理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组织上把这个队伍交给你,你就有责任把这个队伍管理好。当前在我们法院管理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队伍不敢管,爱当老好人。有的领导干部对队伍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能不管则不管,对抓队伍建设缺乏强烈的责任意识。由于领导听之任之,放任不管,使得一些干警的不正之风大有市场,腐败现象得不到遏制。二是抓工作走形式,实际效果差。表面上看起来轰轰烈烈,做了很多事情,但是所做的工作与队伍中存在的不良现象不沾边,根本不解决问题。三是有制度,不落实,漏洞比较多。今后要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严肃审判工作纪律。法院工作人员不得打听与本人工作无关的案件审理情况,案件承办人员不得向合议庭、审委会以外的人员透露案情。在办案中遇到通过各种关系要求反映案件情况及对诉讼工作提出要求的,应告知其以书面形式,通过正常的组织程序进行,并进行登记;法院工作人员不准为案件当事人一方转交材料,承办人员不准私下收受当事人一方的反映材料。法院工作人员不准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亲属和案件利害关系人,会见上述人员要在规定的机关办公场所,同时还要有另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在场,并做好记录。建立案件说情登记公开制度。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遇到有人说情打招呼,要记录在案,在合议庭合议、审委会审议案件时,说明、报告。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二)要进一步强化监督。中央领导同志一再强调,要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教育是根本,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要抓好法院违法违纪问题的预防工作,光靠几个领导是不行的,必须拓宽视野,发动干警,实行群防群治才行。具体地说:第一是要加强组织监督,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各种会议制度,特别是思想汇报制度、思想工作制度。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在党内一定要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从严治党,首先要做到党要管党。在一个党支部,党员表现怎么样,党支部书记要知道,而且要懂得怎样去做工作。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管住管好党员。第二是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对部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敲警钟。第三是要加强同级之间的监督。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小平同志这句话对搞好同级之间的监督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一定要努力构建一种讲党性、讲原则的同志关系,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批评的要及时批评,该制止的要及时制止。这样才是对同志的真心爱护。第四是要加强对干部业外活动的监督。把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纳入领导和各级党组织的视野。这几年反腐倡廉的实践证明,许多违法违纪行为并不是发生在8小时以内,而是发生在8小时以外,我们有的单位和部门恰恰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活动有所失控。

(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要在廉洁自律公正司法方面为干警作好榜样。这是带好队伍、抓好审判、搞好建设的关键。所谓“关键”,就是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一方面要抓好审判,带好队伍,另一方面还要管好自己,当好表率。首先就是要加强学习,减少应酬。作为领导干部,要带队伍,完成十分繁重的审判工作等任务,需要学习和掌握的知识很多,不加强学习就适应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就无法胜任工作。要多学习,少应酬。应酬多了就没有多少精力投入学习、考虑工作。交友要慎重,不能滥交。实践证明,交错了朋友,是要吃苦头的。肖扬院长说过,法官不是公众人物,不能过多的与社会上的人打交道。是法官,是领导干部就得耐得住艰苦,抗得住干扰,经得住诱感。要尽可能减少非公务活动,拿出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去提高自身的素质。其次就是要注意自身的廉洁。一个领导干部的成长不易,是党多年培养和自己长期努力奋斗的结果,如果在廉洁方面出了问题,不仅愧对党的培养,而且毁了自己的前程。这样实在是不值得的。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事业、前途为重。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切实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规范言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先进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再次就是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特别是队伍中出了些问题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工作,努力把坏事转化为好事,确保队伍建设今后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健康发展。目前没有出现什么问题的单位,要再接再厉,一如既往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上下一致共同努力,使法院各项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在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2年5月24日)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新格局

反腐倡廉工作是全党、全国的大事,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光靠一个人、几个人或一两个部门去做,是不可能做好的。只有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才能把抓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真正落实到位。我省法院抓队伍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已经坚持了八个年头了,总的情况比较好,得到了省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但是,用高标准来对照检查,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如何充分发挥中层干部在抓队伍建设的作用方面,相对而言还比较薄弱。我们要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点,进一步强化中层领导干部抓队伍建设的责任,真正发挥中层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骨干、桥梁和纽带作用。要通过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坚决遏制以案谋私、徇私舞弊案件的发生。凡因失察、失职而导致本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除了对直接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外,还应协同当地党委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不能用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检讨责任等代替纪律追究。要做到赏罚分明。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领导干部晋级提职挂起钩来。对在领导岗位上履行“一岗双责”做得好的,抓审判带队伍政绩显著的,要大力宣扬和表彰。(www.xing528.com)

(在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3月1日)

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强化法官廉洁自律和公正司法意识

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晋江法院建立全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就是要充分展现我省法院反腐倡廉的成果,认真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下决心抓好教育和预防工作,切实为全省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供一个生动直观的平台。警示教育基地图片文字展回顾总结了我省法院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从正反两方面,展现了我省法院反腐倡廉的成果。正气篇展出的十二位优秀人民法官,这是我省法院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涌现出来的杰出代表。他们中有公正司法、勇挑重担的好法官姚丽青、万玲;有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吴庆锥、陈祖洪;有淡泊名利、默默奉献的好法官张乃慰、庄进荣;还有与病魔抗争、忘我工作的好法官范韶勇、李力等等。警示篇展出的36个案例,是从我省法院2001年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筛选出来的。涉案人员中既有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副庭长,又有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基层法院的院长、副院长等领导干部;既有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又有非审判部门的人员。这些案例都很有代表性,详尽披露了他们从公仆到罪人,从辉煌到堕落,从法官到囚徒的黑色人生轨迹。观看这些展览,可以使人的心灵受到震憾和洗礼,可以给人以警示,催人奋进。现在,教育基地已经正式揭幕。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用好这个基地,认真落实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要充分发挥教育基地的作用,切实抓好“警示教育年”活动。突出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重点深化警示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通过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警醒干警,不能丧失理想信念,不能丢掉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不能放纵欲望,不能逃避监督;警醒广大法官,务必认真履行自己应有的职责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都要慎权、慎行、慎独、慎微;警醒领导干部,增强道德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通过警示教育,深挖腐败分子的思想根源,剖析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找可能滋生腐败的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思想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将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二、要大力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与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增强监督意识。在全省法院广泛宣传监督的重要性,使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放松监督,就是放任腐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也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突出监督重点。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的重点部门是刑庭、民庭、执行庭;监督的重点部位是拥有审判权、执行权的审判人员;监督的重点人员是平时反映较多或业外活动较多的人。要完善监督机制。结合本地区、本法院的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2005年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审判和执行领域纪律监督比较薄弱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主要环节纪律监督的若干措施》。这个制度原则性较强,希望全省法院继续探索,拿出更为具体的措施,大力加强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纪律监督,割断权钱交易的“脐带”,堵塞以案谋私的“漏洞”,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

三、要严格执行纪律,坚决惩治腐败现象。针对当前法院少数人员违法违纪易发多发的态势,各级法院要继续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力度,立足于自己查,主动查,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特别要把握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这个重要问题。组织全体干警重温“七条禁令”,对照“七条禁令”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相互关系。对违反“七条禁令”的,不考虑原因、情节和后果,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只要基本事实成立,就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毫不留情地把少数害群之马清除出法院队伍。

四、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省法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有九年时间,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但用高标准衡量仍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强化领导责任,坚持“一岗双责”,进一步抓好落实。一要各负其责。各级法院主要领导同志要对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尽到分管领导的责任;中层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发挥骨干、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院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努力做到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二要赏罚分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好的单位要大力宣扬和表彰,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好,未尽到责任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要下决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要检查督促。对责任状签订以后的执行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防止流于形式。

(在全省法院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2007年1月10日)

法官家属要当好“宣传员”、“守门员”、“监督员”,构筑好家庭助廉防线

“妻贤夫祸少”。构筑起家庭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各位家属具有十分重要而特殊的作用。怎么样才能做好“贤内助”、“廉内助”呢?

(一)要增强法纪意识,当好“宣传员”

从近年来全国各地查处的案例可以看出,确有一些配偶在丈夫(妻子)违法违纪时没有当好廉政“宣传员”,反而成了腐败“宣传员”。有的常给配偶灌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收白不收”等思想,动员本来清正廉洁的配偶收受财物,使其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抵御金钱诱惑的意志逐渐削弱,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有的面对配偶敛财,不是善意地“拉袖子”规劝其悬崖勒马,而是替配偶收钱收物、当管家、转移财物。作为法院干警的家属,一定要有更高的觉悟、更高的素质,决不能重蹈他们的覆辙。一要常念廉洁自律“法规经”。学好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辨明什么可以拿,什么不该拿;什么是取之有道的钱,什么是涉嫌腐败的赃款;什么是礼尚往来的人情,什么是权钱交易的贿金。二要算好“廉洁账”。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一名干警如果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起码三代人受到伤害,本人轻则受到纪律处分,重则受到法律制裁,不仅经济上受影响,而且要留下终身骂名,毁坏家庭的声誉和幸福,使父母伤心失望,子女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也许在一段时间内,有的人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在物质上、生活上享受得好一些,会得到一种满足,但这是一种担惊受怕的享受,也是一种暂时的满足,一旦暴露,一切都将化为乌有。因此,每一位家属,都要学会为干警算政治前途账,正当的长久经济账,平安、温馨、和睦的家庭幸福账,失去方知可贵的自由账等人生四大账。三要常敲防腐“警示钟”。经常提醒干警慎权、慎欲、慎独、慎微,提醒督促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倡导廉洁之风,弘扬浩然正气,建设积极、乐观、向上的家庭文化和“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养家”的廉政文化。

(二)就是要增强防范意识,当好“守门员”

古人常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现在有的行贿者千方百计,一开始不马上送钱送物,而是与你们套感情,时机成熟了再送;有的干脆走起“夫人路线”、“公子路线”,使你不知不觉掉入他们的陷阱中。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要当好廉政的“守门员”。首先,要严格自律,洁身自爱。要带头遵纪守法,不做任何有损于法官形象和法院声誉的事,大力支持干警奉公执法;要公私分明,不用公款报销应该由自己或家庭成员负担的费用,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影响公务的宴请,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份之礼。其次,要勤俭治家,不慕奢华。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坚持勤俭持家、文明立家,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再次,要互敬互爱,营造温馨。家庭缺少温暖,业余生活不丰富可能促使一些干警走上违法违纪道路。对此不能掉以轻心,要注意营造温馨、健康的家庭生活氛围,与配偶共同过好8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如感情上多一分温暖,少一分埋怨;生活上多一些关心,少一分苛求;娱乐上多一些引导,少一分随便。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一些干警涉足不健康场所的机会,减少与当事人或律师的不正常交往。最后,要淡泊名利,甘于清贫。要正确对待个人及家庭的利益、地位,不要给配偶的职务晋升施加压力,更不要为配偶升官跑门子、拉关系,干违法违纪的事;不要利用干警的职务便利或影响谋取个人及家庭利益。理解和配合干警不在家中接待当事人及说情者,不接受当事人及关系人的请托,不替亲友为案件说情,用实际行动把好家门,拒绝腐败,做反腐倡廉的家庭卫士,当家庭幸福的“守护神”。

(三)要增强责任意识,当好“监督员”

希望干警家属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紧密配合,共建干警业外活动“监督网”,加强对干警8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平时对干警要做到“一个提醒”和“五个过问”。“一个提醒”就是:经常提醒干警要珍惜工作、珍惜家庭、珍惜声誉。去上班时,要提醒勤奋敬业;在下班时,要提醒多些自省。有了成绩,应及时给予鼓励;有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批评,防止不慎而遗憾终生。如果干警有爱好的话,要提醒爱好适度,以防被人利用。“五个过问”就是:家庭收入明显反常时要过问,要问明来源,合法的钱才要,不合法的钱一分也不能要;拿回高档礼品时要过问,要问明是谁送的,不该拿的坚决不能拿;不回家吃饭时要过问,要问明是谁在请,为什么请,不该吃的坚决不吃;晚归时要过问,要问明跟谁在一起,在哪里,做什么,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结交朋友时要过问,要问明朋友的身份和职业,不该交的朋友坚决不交。使每位家庭成员都能珍惜幸福生活,做到洁身自好,拒腐蚀永不沾,永葆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上的纯洁性。

(在全省法院机关干警家属助廉大会上的讲话 2007年2月5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